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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在台中蓮社傳授在家菩薩戒開示 斌宗法師講述

在台中蓮社傳授在家菩薩戒開示 斌宗法師講述

九、護持懺悔

[日期:2010-12-16]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斌宗法師講述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九、護持懺悔

時隙末法,信戒之心難發,受戒之事尤難,守戒之志更難!你們既有善根,又遇勝緣,能夠求受菩薩大戒,又明白當發大願,堅固深信。那麼,受戒以後,當視戒為無上寶物,本著初心,盡形壽善為守護,專志奉持,慎始慎終,勿令少有虧損,這才是無慚無愧的。

當知受戒和護戒,都是腳踏實地做工夫,如能護持則有無量功德,失之則有無量罪過。受而不護,乃是自暴自棄,自尋苦吃,可就太愚痴了。話說回來,當怎樣來護持,方能保全不失?這是不可不知的,玆舉一個護持戒行最合標準的方法,給諸位永遠遵行,能真實做到,那就至善至美矣。到底什麼是方法——於一切時中,常念不忘,時時檢點身心,凡所作為,逐步反省,於諸淨戒有無違犯。扼要的說:在日常中於身口意(語言、動作、思想)三業,能夠細心觀察,所作與道相應不相應,即在說話時有無犯了妄言、綺語、惡口、兩舌等諸口過否?於行為上有無犯了殺盜淫等諸身過罪否?於思想上有無犯了貪瞋痴等諸意過罪否?凡所說話、行為、思想,乃至一舉一動都能檢點,不令有犯,這就是護持的方法。但此僅就止持方面說,其實當統明作持,方為完善。在大乘戒法,凡遇當作之善而不作,亦屬違犯。

總之,於身口意對一切境時,所有說話、行為、思想,當一一仔細觀察,有無利益於人,有無損害於人。利益人者,則擴而充之;損害人者,當制而止之。止所應止,為所應為,所謂由惡小勿為而到諸惡莫作,由善小亦為而到眾善奉行,直至任運自如,不持而持。到那時候,則身安意泰,坦然自得。能夠如是護持,久而久之,自然就有成為「毘尼嚴淨作完人」的成就。受戒之目的也就達到了。以上護持方法已經明白,現在要來說明懺悔自新的方法。

當知懺悔乃佛門悔過自新最善的方法。你們受戒後,設或失於注意,於所受戒,偶有虧損,當從速發起猛省和慚愧,深自痛責,謂我既自發心受持淨戒,於法已得正信,於義已得了解,且於正式授受時,在三寶前曾發過誓願,今者何故妄犯。復因犯戒故,便為師友所擯棄,為一般人所譏笑,尤其來生墮落惡道,何苦如斯呢?又念我何故蹈此不善,毀犯淨戒,玷污佛門,敗壞正法,自絕善路,失諸功德,可謂愚痴極了。起如是正念已,自行觀察,於所犯戒為輕為重,如但萌惡念者,當即刻懺悔使之剋責令滅,如已成事者,當坦白地無覆無藏,以百萬分的至誠心、懇切心,先對師長及同道們,自述罪狀,求其作證懺悔。次於佛菩薩前,或諸聖賢前,至誠頂禮,痛哭流淚,發露過罪,求哀懺悔。經云:「能至誠懺悔者,則何罪不滅」。同時並發宏誓:從今日起,絕不再犯,已生惡法,速令即滅;末生惡法,永令不生。已生善法,當令增長;未生善法,速令生起;常存警惕而永矢不忘。又於當作之善而不作,在大乘菩薩法中,亦為犯戒(此謂止犯,止善不作之犯),亦當竭誠懺悔,更發誓願,後此定作。能如是至誠披露懺悔,發大誓願,則於所犯過罪,可能如願消滅,所得戒體亦可復本清淨。但一經懺悔之後,更當時時倍加警省,慎勿再蹈覆轍,否則於所受戒,不能堅固圓滿。故對於所犯戒,切勿堅為覆藏,不求懺悔而將錯就錯,漫無忌憚的一犯再犯,這樣一來,則其後果的遺害就不堪設想,慎之!勉之!

【書籍目錄】
第1頁:前言 第2頁:一、戒的意義
第3頁:二、受戒何為 第4頁:三、受戒功德
第5頁:四、失戒 第6頁:五、正解深信
第7頁:六、當發大願 第8頁:七、至誠稟受
第9頁:八、精明戒法 第10頁:九、護持懺悔
第11頁:十、處處是戒 第12頁:勸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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