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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現代因果實錄三 果卿及果宏著

現代因果實錄三 果卿及果宏著

觀音救難

[日期:2012-08-19]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果卿及果宏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觀音救難

  1997年的一天,晚上8點多鐘,我下班乘上了回市區的晚班車。車上的人不多,中途上來四個醉醺醺的男青年,每個人手中都拿著一罐啤酒,衣冠不整,明顯的 醉態。其中一位男青年見我是單獨一人坐在座椅上,就跌跌撞撞地坐在我身邊,一隻手隨意搭在我坐椅背後。另三個人見狀,前後坐下將我包圍起來。當時,面對這 種情形,我知道我的處境是極不安全的,我心裡著急,嚴厲地喝斥坐在我旁邊的男青年讓其把手放回去。結果,他不但不聽還變本加厲地把手搭在我肩上,還哈哈大 笑起來。「肯定是遇上流氓醉鬼了。」我想換個座位,可是這個人不讓我出去。我連忙向售票員求助:「售票員,售票員!」我大聲喊道。售票員慢吞吞地走過來, 旁邊的男青年見狀收斂了一點,趕緊遞過錢買了5張車票,並指了指我說:「她是我們一起的,都認識。」這下我真是有嘴說不清了,急忙解釋:「我不認識他們, 你千萬別收他的錢,我的票我自己買。」我搶著說出這些話,目的是讓售票員看出事情的端倪好救我,可這位售票員像怕他們似的,朝我看了一眼,竟然裝得若無其 事地回到了座位上。

  在這最危急的時候,我知道能救助我的只有菩薩了。我堅信觀世音菩薩有求必應,在危難時一定會不可思議地加持。在孤獨無助的夜晚,我雙手合十默念「南無觀世 音菩薩……」,一心祈求觀世音菩薩加持我,幫我脫離險境。慢慢地,我內心逐漸平靜了,不再緊張,也不再害怕了,心與佛號融為一體。大約15分鐘後,我正專 心致志念誦觀音聖號時,突然聽到坐在我旁邊醉酒的男青年大聲喊起來:「司機、司機,趕快停車。」

  「什麼事?這麼煩,現在車已開到高速公路上了,沒有停車站。」司機不耐煩地回答。

  「實在憋不住了,實在憋不住了,快停車、快停車,我要方便一下。」他一邊說一邊露出痛苦的表情。

  這時,其餘幾名男青年也急惶惶地站起來跟著叫喊:「小便憋不住了,快停車,我們都要下車!」司機緊急停車後,這四名男青年連滾帶爬地下了車,消失在夜色之 中。司機罵了一句「神經病」,「呯」的一聲關上了車門,車又繼續快速地行駛起來。我吊著的心總算是落了地踏實下來,車內又恢復了以往的安靜。觀世音菩薩千 處祈求千處應,我非常感恩菩薩的加持,是您的願力和慈悲使我化險為夷。正如《觀世音菩薩普門品》中云:「眾生被困厄,無量苦逼身,觀音妙智力,能救世間 苦……」

  危難之時我受恩於此,也願意分享給每一個有緣的人。當你遇到危險,無人幫助時,一定要虔誠誦念觀音聖號,只要你發自真心,你一定會感受到不可思議的佛力加持。

  南無觀世音菩薩

【書籍目錄】
第1頁:前言 第2頁:自序
第3頁:鬼神與天地人的關係 第4頁:觀音救難
第5頁:逢凶化吉 第6頁:化險為夷
第7頁:阿彌陀佛救了她全家 第8頁:佛法化解災難
第9頁:佛咒的力量 第10頁:絕處逢生
第11頁:誦經咒要專注 第12頁:學佛不能迷信
第13頁:神通不可貪求 第14頁:炒股障礙修行
第15頁:佛法改變了我 第16頁:善念與惡念
第17頁:學佛救癡人 第18頁:改造命運的方法
第19頁:當行無相佈施 第20頁:利人就是利己
第21頁:放生感應錄 第22頁:蛋不可食
第23頁:不吃一切眾生肉 第24頁:了業
第25頁:重罪輕報 第26頁:懺悔的力量
第27頁:惡病要至誠懺悔 第28頁:謗佛謗法一定要懺悔
第29頁:墮胎是重罪 第30頁:偉大的胎教
第31頁:學佛後的奇跡 第32頁:重生
第33頁:飛翔的翅膀 第34頁:前生今世
第35頁:危險的婚外情 第36頁:穿衣不可暴露
第37頁:可怕的同性戀 第38頁:惡疾宿緣
第39頁:孽緣 第40頁:警察與富翁
第41頁:討債子 第42頁:地主與僕人
第43頁:同業相感 第44頁:執著的母愛
第45頁:婆媳怨 第46頁:一報還一報
第47頁:慘死的鴿子 第48頁:超度亡者感應錄
第49頁:殊勝的淨土法門 第50頁:拜經救母
第51頁:求子經歷 第52頁:親子宿緣
第53頁:解脫之路 第54頁:大悲咒的妙用
第55頁:《大般涅槃經》語錄 第56頁:《大智度論》語錄
第57頁:後記 第58頁:鄭重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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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評論   查看全部評論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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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楼
匿名 发表于 2023-4-29 6:37:51
宣化上人是觀世音菩薩再來, 菩薩能知過去, 能看未來. 衪既然指示同性戀是可怕的, 吾輩自當深信遵從
第 7 楼
匿名 发表于 2016-9-27 13:42:38
歧視同性戀為違法行為
第 6 楼
匿名 发表于 2016-6-19 12:14:23
婚外情是否也是一種緣份?若發現彼此才是畢生最愛也認定是最後一個伴侶而結婚,而且對前夫/前妻和兒女盡回養育的責任,是否已不是邪淫? 現今,很多人因未了解清楚對方或不情願而去結婚,身在妻子/丈夫身邊但心想著該最愛的人,若跟該最愛的人一起後,一心一意對著他/她是否不是邪淫?可否跟那個最愛的人一起後才念經懺悔,念經回向給各自的前夫前妻?
第 5 楼
匿名 发表于 2016-6-19 11:28:55
若曾犯此過錯(衣著暴露),除了誠心懺悔和不再干犯外,請問怎樣做可消除罪孽呢?
第 4 楼
匿名 发表于 2013-12-2 23:55:10
回复 匿名 的评论
同志之所以受苦,更多時候並非來自其罪業,而是來自異性戀主流文化的社會壓力。
好像他們屈居弱勢而承受苦迫,是活該報應似的。這種濃厚宿命論氣息的「像似佛法」,廣泛流傳於佛教界,以紫奪朱。持此論者,不但無心幫助眾生離苦得樂,而且經常對受苦眾生「傷口抹鹽」,讓他們倍增二度傷害。
歧視、壓迫以惱害眾生,是惡業之一。同志未必會製造干犯眾生的惡業,反倒是對同志的歧視、壓迫與惱害,肯定就是惡業;社會中如果存在
這說法不對,像是手淫過度的人容易猝死,男同性戀至少容易痔瘡吧?女同性戀我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