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六、陀羅尼品──諸陀羅尼,護持法師
此章是用神咒來護持說法者,為了化他而說祕密門,流通《法華經》。
陀羅尼是梵文dhāraṇī的音譯,義為總持,「總」則不起惡、不失善,「持」則能持善、能遮惡。《大智度論》卷五云:「陀羅尼,秦言能持,或言能遮;能持者,集種種善法,能持令不散不失,譬如完器盛水水不漏散。能遮者,惡不善根心生,能遮令不生。若欲作惡罪,持令不作,是名陀羅尼。」
陀羅尼有四種:1.法陀羅尼,於佛教法,聞持不忘,又名聞陀羅尼。2.義陀羅尼,於諸法義,總持不忘。3.咒陀羅尼,依禪定,發祕密語,有不測之神驗,名為咒,於咒總持不失。4.忍陀羅尼,安住於法之實相,能持忍。
本品所明為咒陀羅尼,是佛菩薩依禪定力,發祕密言句,它有五種異名,除陀羅尼,尚有明、咒、密語、真言。《織田佛教大辭典》一一八二頁上及中云:
「佛入定放光而說神咒,故名為明。」佛法傳入漢地之前,中國已有世間禁咒法,能發神驗,除災患,佛教的陀羅尼亦有此功能,故名為咒。陀羅尼為凡夫二乘不能知故,名為密語。如來之言,真實不虛故,名為真言。
《法華經‧陀羅尼品》則是藥王菩薩、勇施菩薩、天王、神王等,為了護持如法修持《法華經》者,各各說出陀羅尼神咒,此諸陀羅尼中,有三個原為恆河沙數諸佛所說。
「佛言:若善男子善女人,能於是經,乃至受持一四句偈,讀、誦、解義、如說修行,功德甚多。爾時藥王菩薩白佛言:世尊!我今當與說法者,陀羅尼咒,以守護之。」
此經文之前已說「供養八百萬億那由他恆河沙等諸佛」功德,尚不及「能受持法華經者,若讀、誦通利,若書寫經卷」,乃至僅於此經一偈四句,「受持、讀、誦、解義、如說修行」的功德。因此藥王菩薩為說《法華經》者,說了一咒,用來守護。(咒文共四十三句,從略,可參讀原經)
「世尊!是陀羅尼神咒,六十二億恆河沙等諸佛所說,若有侵毀此法師者,則為侵毀是諸佛已。」
經文表明,藥王菩薩所說守護法師的神咒,本為六十二億恆河沙等諸佛所說,藥王菩薩只是傳授,並非出於他自己的創作。吉藏大師《法華義疏》卷十二,對本經所見五個神咒,均附義譯。可知明咒真言,為了存其本來的梵音,故用音譯,但其並非沒有意義。與《妙法蓮華經》同本異譯的《正法華經》卷十,對此五個明咒,就是使用語義譯,謹錄藥王菩薩的四十三句咒文義譯如次:
「奇異、所思、意念、無意、永久、所行奉修、寂然、澹泊、志默、解脫、濟度、平等、無邪、安和、普平、滅盡、無盡、莫勝、玄默、澹然、總持、觀察、光燿、有所依倚恃怙於內、究竟清淨、無有坑坎、亦無高下、無有迴旋、所周旋處、其目清淨、等無所等、覺已越度、而察於法、合眾、無音、所說解明、而懷止足、盡除節限、宣暢音響、曉了眾聲、而了文字、無有窮盡、永無力勢、無所思念。」
梵音的咒文是可以解讀的,每句均有字義,若上下連貫,則未必理解其全文的內容主題何在,這就是諸佛菩薩的祕密所在,也可以說,陀羅尼的總持義,即在於一個神咒,總持不失。至於本品的另外四咒,如有興趣,可以查對《妙法蓮華經》及《正法華經》。
接著藥王菩薩說出如上文的陀羅尼之後,又有勇施菩薩說出另一神咒,原來亦為恆河沙等諸佛所說,能「護讀、誦、受持法華經者」得此陀羅尼,則夜叉、羅剎、富單那、吉遮、鳩槃荼、餓鬼等,均無能得便求其短者。
第三位是毘沙門天王護世者,說出神咒,為愍眾生,擁護法師。第四位是持國天王說出的神咒,原是四十二億諸佛所說,若有侵毀得此陀羅尼的法師者,等於侵毀了四十二億諸佛。
第五個神咒是羅剎女等說出,共有十女羅剎:藍婆、毘藍婆、曲齒、華齒、黑齒、多髮、無厭足、持瓔珞、皋帝、奪一切眾生精氣。除此十位羅剎女,尚有鬼子母與其諸子諸眷屬,也向世尊同聲白佛言:「世尊!我等亦欲擁護讀、誦、受持法華經者,除其衰患」,而說了第五個陀羅尼神咒。寧願一切惡鬼,上彼女等頭,勿惱法師;對治的是羅剎、餓鬼、富單那、吉遮、毘陀羅、犍馱、烏摩勒伽、阿跋摩羅、夜叉吉遮、人吉遮、熱病等。
說出五個陀羅尼的是兩位菩薩,兩位是四天王天之中的東方持國天王dhṛta-rāṣṭra、北方毘沙門天王vaiśravaṇa,以及羅剎女、鬼子母等,都是接受了佛法,聞持了《法華經》而發願護法的聖眾、天眾、鬼神眾。
「佛告諸羅剎女:善哉!善哉!汝等但能擁護受持法華名者,福不可量,何況擁護具足受持,供養經卷。」
此段經文是說,但能擁護受持《法華經》的法師,福德不可限量,何況,擁護那些具足受持全部經典,並設「百千種」供品,「供養經卷」的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