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五戒三皈大意
《演道俗業經》:云「居士復問:『初學道者,始以何志?』佛言:『先習五戒自皈於三。何謂五戒?一日慈心,思仁不殺;二日清廉,節用不盜;三日貞良,鮮潔不染(不婬);四日篤信,性和不欺(不妄語),五日要達,志明不亂(不飲酒)。何謂三自皈?一日皈佛無上正真;二日皈法以自御心;三日皈眾聖眾之中。所受廣大,猶如大海,靡所不包。復有四法:一日道跡(初果);二日往還(二果);三日不還(三果);四日無著(四果)。緣覺至佛無上大道,得天人身,皆由之生。』」
壹、近事五學處
近事律儀,為居家學佛男女所受持之學處。梵語優婆塞、優婆夷,新云鄔波索迦、鄔波斯迦,此云近事男、近事女。謂能親近奉事三寶,廣修眾善,故以為名。又云善宿,謂此人善能遠離破戒之處。古人有解說為清信士者,「清是離過之名,信為入道之本,士即男子通稱」。此取意而言,非是正翻。《大毘婆沙》一二三釋近事有云:「親近修事諸善法故,謂彼身心狹習善法,故名鄔波索迦」。又云:「親近承事諸善士故,謂彼恆時親近善士,故名鄔波索迦。」有作是說:「親近修事精進行故,謂彼恆時愛樂修習速捨生死、速證涅槃精進之行,故名鄔波索迦。」復有說者:「親近承事諸佛法故,謂彼至誠受持守護諸佛法律,不惜身命,故名鄔波索迦。」
近事男女有五學處:
一、離殺生—亦云不殺生。上至諸佛聖人師僧父母,下至蜎飛蠕動,微細昆蟲,凡有命者,不得故殺。
二、離不與取—亦云不偷盜。凡他人之金銀財物,乃至一針一草,不得不與而取。
三、離欲邪行—亦云不邪婬。居家學佛,未能全斷婬欲,只許於正常夫婦配偶間行之,此外一切女人不得故婬,名離欲邪行。
四、離虛誑語—亦云不妄語。凡不如心想而說,皆是妄語。
五、不飲酒—酒能致醉,令人神志昏迷,故一切酒不得故飲。
此五戒法,《婆沙》說有多名:「是近事者所應學故,名為學處。若有遊此便升無上智慧故,名為學跡。此為徑路,一切律儀妙行善法皆得轉故,名為學路。如諸外道所受禁法種種差別以為標幟,如是聖眾以此五種所學禁法為初標幟,名為學禁。諸所應學此為本故,名為學本。與涅槃路為基趾故,名為學基。」學處一名,通一切戒,故近事律儀,亦名五種學處。
貳、五戒與其他世間善行
此五戒為居家學佛所必須受持者,以若離此,尚難成為世間好人,況堪作佛弟子。五戒乃人類共處之宏規,古今中外,立名或有不同,而究其安定社會、綱維人倫之條目,要不外此。如我國儒家之五常(仁、義、禮、智、信)即大同佛教居家之五戒。所謂不殺生即是仁,不偷盜即是義,不邪婬即是禮,不妄語即是信,不飲酒即是智。不過,世間賢聖僅依此心此理之同,勉人於正己安人而已,未能推類至盡,發為宏誓,廣收自他之利。世尊所制近事律儀,則性遮兼顧,人能行之,則惑業日損,功德漸增,遠可成聖道之本,近則為人天之因。但若云圓滿不殺、不盜、不邪婬、不妄語、不飲酒之功德,則唯佛為能。
今欲成佛功德,即必須從受持五戒作起,《優婆塞戒經》有云:「若有說言,離五戒已度生死者,無有是處」。而進受沙彌、比丘、菩薩律儀,亦必須以此為基。又諸經論多明十善行,亦名十善戒,聲聞戒中,則無此制。蓋以十善,劫初便有,既不以三歸為體,則不成出世津梁,故人雖行之,不能超越世境。今佛出世,更為制立,先受三歸,再受五戒,方堪稱為真佛弟子。若更修三十七品、四真道行(四聖諦),即可於現法中,證前三果。故《四十二章經》云:「飯善人千,不如飯一持五戒者」。而十善立支雖廣,五戒實已兼容。兩舌、惡口、綺語是妄語分,今說妄語當知已攝餘三。貪、瞋、癡三,源於無智,今制不飲酒戒,則睿智清明,三毒之賊,無從干擾。即一不飲酒戒,已攝意三。是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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