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瀝必傾盡,方再入公食器中。
十一、自己碗中之餚菜,不可反回公器中。
十二、箸匙所取餚菜,不倍於他人。
十三、食勿響舌,咽勿鳴喉。
十四、公食以不言為原則,須言亦應避免唾沫入公器中。
十五、咳嗽必轉身向後。
十六、勿叱狗,不投骨於狗。
十七、碗中不留飯粒。
十八、不對人剔牙齒。
十九、客食未畢,主人不先起。
二十、起席,主遜言慢待,客稱謝。
二一、宴畢,主人進巾進茶。
(五)出門
一、衣冠不求華美,惟須整潔。
二、見長者,必趨致敬。
三、登高不呼,不指,不招呼。
四、路上不吸煙,不嚼食物,不歌唱。
五、乘車見長者必下,見幼者亦須與之頷首為禮。
六、夜必歸家,因事不能歸時,必先告家人。
七、車馬繁雜衝區,不招呼敬禮。
八、不立在路上久談。
九、不走馬路中間,越路須先向左右看清,不可與汽車爭路。
十、行走時,步履宜穩重,並宜張胸閉口,目向前視。
十一、遇婦女老弱,應儘先讓路讓座。
十二、途次有人問路,須詳為指示;問路於人,須隨即稱謝。
十三、一人不入古廟,兩人不看深井。
十四、逢橋先下馬,過渡莫爭船。
十五、在舟車上或飛機上,不探首或伸手出窗,並不得隨便涕痰。
(六)訪人
一、先立外輕輕扣門,主人讓入方入。
二、入內有他客,主人為介紹,須一一為禮,辭出時亦如之。
三、入內見有他客,不可久坐;有事,須請主人另至他所述說。
四、坐談時見有他客來,即辭出。
五、坐立必正,不傾聽,不譁笑。
六、不攜一切動物上堂。
七、主人室內之信件文書,概不取看。
八、談話應答必顧望。
九、將上堂,聲必揚。
十、戶開亦開,戶闔亦闔;有後入者,闔而勿遂。
十一、主人欠伸,或看鐘錶,即須辭出。
十二、飯及眠時不訪客。
十三、晉謁長官尊長,應先鞠躬敬禮,然後就座;及退,亦然。
十四、與長官尊長,及婦女行握手禮時,應俟其先行伸手,然後敬謹與握。
十五、訪公教人員,必先問明其上班鐘點,不可久坐閑談。
十六、訪客不遇,或留片,或寫字登留言牌。
(七)會客
一、見先致敬,熟客道寒暄,生客請姓字住址。
二、及門先趨,為客啟闔。
三、每門必讓客先行。
四、入門必為客安座。
五、室內有他客,應與介紹,先介幼於長,介卑於尊,介近於遠,同倫則介前於後。
六、敬茶果先長後幼,先生後熟。
七、主人必下座,舉杯讓茶。
八、客去必送致敬,遠方客必送至村外或路口。
九、遠方客專來,須備飲食寢室,導廁所,導沐浴。
十、遠方客去,必送至驛站,望車開遠,始返。
(八)旅行
一、將遠行,必辭親友,祭祖辭親。
二、遠到目的地,必先拜訪有關人士。
三、歸來必謁親友,或略送土物。
四、遠行之親友辭行,必往送行,事前或贈物,或宴餞。
五、遠方客來拜訪,須往答拜,或設宴接風。
六、旅人歸來拜,須詣回拜,或設宴洗塵。
七、受人之送行及餞別,達到所在地,須一一函謝。
八、人之接風或洗塵畢,須還席。
九、入境問禁,入國問俗,入門問諱。
十、入國不馳,入村里必下車馬。
(九)對眾
一、他人正談話,不在中間插言。
二、兩人對談,不向中間穿走。
三、不高聲喧嘩擾亂他人視聽。
四、不橫坐,不橫腿,不捫腳。
五、不隔席談話。
六、坐不掀起椅凳之後方。
七、衣帽不加於他人之衣帽上。
八、不向人噴水吐痰。
九、不向人呵欠,舒伸,嚏噴。
(十)饋贈
一、禮尚往來,來而不往,往而不來,皆非禮也。
二、賜人不曰來取,與人不問所欲。
三、贈人物品,必謙必敬。
四、贈人物品,外必用包裹,婚喪慶壽例外。
五、平素贈物,座有他客,須避觀聽,遠來及初晤,可不避。
六、受贈先略謙辭後受,稱謝,逾日須往拜。
七、長者賜,不敢辭。
(十一)慶弔
一、參加吉禮,不談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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