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自全其惻隱耳。豈因物之有用無用哉。因有用而不食。仍然自私之念矣。甚矣。性蔽於習。愛起於貪也。
問:牛可以耕田,狗可以看門守夜,固然應當憐念不殺牠們,不過豬羊一無所能,除了食牠們之外,沒別的用途。
答:戒殺放生,是要成全我們的惻隱之心,豈是從此物之有用或無用上來論。如果因為此物有用而不食牠,這仍然是自私的念頭。實在是我們的自性被習氣給蒙蔽住了,所謂愛人愛物,不過是個貪心而已。
客曰。雞犬牛羊。皆哀鳴畏死。殺之固所不忍。微細水族。殺之無聲淚者。安用戒為。
答曰。形有大小。性無大小。譬如殺人。殺老者與嬰兒。其罪同也。若謂無聲淚者。殺之不痛。試於啞子就戮時察之。
問:雞犬牛羊被殺的時候,都會哀鳴做怕死之狀,殺牠們確實不忍心。不過微細的水族類,殺牠們之時,既不出聲也不流淚,何必戒殺牠們呢?
答:禽獸與水族,形狀雖然有大小,但是本性是沒有大小不同的。譬如殺老人與殺嬰兒,罪是相同的。若認為牠們被殺時沒有哀鳴聲也不流淚,就以為牠們被殺時不會痛的話,請你仔細觀察一下啞巴被殺時的情形就知道了。
客曰。摻刀自割。固害慈心。若自人殺之。而我食之。有何不可。
答曰。此掩耳盜鈴也。若謂自人殺之。即可嫁禍於人。則屈受官刑者。但當怨隸人,不當怨官長矣。噫。物類可欺。自心可欺耶。
問:親自拿刀殺生,確實有損慈悲之心。不過若是別人殺了,而我才吃,又有何不可呢?
答:你這叫做掩耳盜鈴呀,若是認為別人殺的,就可以嫁禍於人。那麼委屈受到用刑之人,是否應當埋怨執刑之人,而不應當埋怨下令用刑之官長呢。唉,畜生可以欺騙,然而可以欺騙得了自己的良心嗎?
客曰。放生固屬善舉。但所放之物。被人捕取。奈何。
答曰。捕者自捕。放者自放耳。譬如良醫療病。不能保將來之不死。譬如凶年設粥。不能保後曰之不飢。世間萬事皆然。何獨於放生而疑之。且子又安知。所放之物。盡為人捕。而無一生乎。
問:放生固然是善奉,但是所放生之物,又會被人捕捉,這可怎麼辦?
答:捕捉的人隨他捕捉,放生的人還是照放。譬如良醫治病,並不能保證被治者將來不會死。又譬如飢荒時免費煮粥供飢民食,並不能保證飢民日後不會挨餓。世間萬事皆是如此,何以獨獨對放生有疑問。而且你又如何知道,所放生之物,都會再度被人捕捉,而沒有一個可以逃生的呢?
客曰。行善以立心為主。心苟善矣。何須戒殺。
答曰。何哉。爾所謂善心者。為口腹之娛。使物類受彌天之苦。天下凶毒心。莫此為甚矣。試問善心。更在何處。孟子曰。人也者。仁也。仁則不殺。殺則不仁。天下斷無好殺之仁人也。
問:行善重要在心地上論,只要心善就好,何必戒殺呢?
答:作這是說的什麼話呀,你所謂的善心,是為了自己的口腹之娛,而使畜生受到彌天之苦。天下凶毒之心,沒有能超過這種心的了。請問,你的善心何在?孟子說:「所謂人類,就是仁慈之意。」有仁慈之心,則不會殺生,殺生則非仁慈。天下斷無好殺生的仁人君子。
客曰。吾則無可無不可。非戒殺。非不戒殺。置之無心而已。
答曰。無心戒之。未必有功。無心殺之。何能無罪。譬如寇盜劫掠他家。飛矢誤中於汝。汝能諒其無心乎。
問:我是無可無不可,不一定非要戒殺,也不一定非不戒殺。反正我以無心來看待戒殺。
答:以無心之心來戒殺,不一定有功德。而雖然無心,卻殺了生,豈能無罪呢?譬如流寇盜賊,去搶劫別人的家,他的箭誤中了你,你能原諒他的無心嗎?
客曰。物類烹割。彼罪難述。我縱不殺。必有殺之者。殺之何害。
答曰。物罪固不可逃矣。己罪獨不可逃乎。因物罪不可逃而殺之。與彼同受不可逃之罪矣。相噉相殺。理有必然。人奈何處可逃之地。不思早自逃乎。
問:畜生被殺被烹煮,是牠們自己罪業難逃。縱然我不殺牠,也還是會有人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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