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煮一鍋肉,肉爛到看不見了,它還在鍋裏嘛!它只是煮爛了而已,它並沒有消失;我們的生與死也是如此。
所謂「方生方死」,是說我們生的起點,也正銜接著死的那一剎那,這兩個點是可以重疊的。「方死方生」,就是說我們死的那一刻,也就是新生命的開始,這兩個點也是可以重疊的。當我們下班休息時,休息的起點也就是工作的終點,這兩點一樣可以重疊。所以佛法往往用「O」來表示。
我們了解到人無所謂生,也無所謂滅。生是緣生,條件的組合;滅是緣滅,條件的解體。我們如能認知生是責任的開始,而死是任務的解除,就不再認為生是一種權利,死是一種斷滅了。真實的是永恆的,大圓覺海是不生不滅的。整個的法界是個永恆的大生命,它是無欠無餘,不生不滅的。勘透了這些,還有什麼生滅、死生的問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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