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偈,不同基督徒臨食念感謝詞。我們是供養佛菩薩,他們是感謝上帝的賜食。兩者的意義,完全不同。佛子臨食不念供養偈,便是目無佛法,不知三寶。所以明末紫柏大師,每餐必先禮佛,然後再食,但有一天,有客人來訪,欣喜之餘,食前不曾禮佛,竟先吃飯,吃了一口,方始覺察犯了過,便在其飯後,自伏佛前地上,命知事人痛打三十棒!持戒如此,能不令人肅然起敬!
  
  即使是在家佛子,也是一樣,如《優婆塞戒經》中規定:「若優婆塞,受持戒已,若得新穀、果、蓏、菜、茹,不先奉獻供養三寶,先自受者,是優婆塞,得失意罪。」
  
  出家人供養佛菩薩,要念供養偈,要禮拜奉獻,在家人供養僧寶,也要如同供佛一樣,最低限度,也得禮請納供,否則即成輕慢。演培法師在泰國時,有一次接受一位居士的:「跪在地上,手捧奉供。」便覺得:「受了這種供養的,如不做個清淨僧,那罪過實在太大了。」(《南天遊化》一二七頁)其實,唯有如此的供養法,功德才是最大,供養者的虔誠心能夠激發受供者的慚愧心,這是雙重的功德了。但願國內的居士們,也能如法供養三寶。
  
  不過還得出家人的自我尊重,不能自我作賤!出家人應將敬佛敬僧的道理告訴在家信眾,切不可領導在家信眾辱僧,更不能勸請在家信眾犯過。事實上,在家信眾不敬僧,往往是由出家僧人自己造成的!再說出生食,也就是施給眾生食,中國寺院的佛殿面前──應該是齋堂面前,均有孤魂臺,午供時出食於此,晚課蒙山時也施食於此。這大抵是對的,但也未必合乎要求。
  
  先說出生食的由來:
  
  過去有一種大鵬金翅鳥,身軀龐大,雙翅一展,即行萬里,但其食量也極驚人,故以海中的龍子龍孫,作為食糧。龍王恐慌而求之於佛,隨取袈裟衣片,纏各龍角,大鵬鳥便不敢吞吃龍族了。但是鵬鳥肚子餓得難受,也來求之於佛。
  
  過去有一個婦人,因事發願,要吃王舍城中的兒子,後來轉生,果然生在夜叉群中,並生了五百個兒子,每餐皆以王舍城的男女為食。王舍城的人民,求救於佛,佛便以神力將她最小最愛的兒子藏了起來。她也來求佛陀,佛陀說:「妳有五百個兒子,尚且憐惜一個,何況人家只有一、兩個呢?」她說:「但是我和我的五百個兒子,今後再吃什麼呢?」
  
  過去在曠野地方,有惡鬼,專門吃人,受了佛化之後,便不敢再吃人了,但他也求佛陀,究竟去吃什麼呢?
  
  由於上面三個原因,佛陀宣布今後凡是我的弟子,食時皆當出食施捨,否則便不是我的弟子。可見佛子吃飯皆應出食,普施以上三類眾生,但卻不是孤魂。餓鬼夜間食,午飯出食,也是吃不到的。所以午供出食時要念:「大鵬金翅鳥,曠野鬼神眾,羅剎(夜叉)鬼子母,甘露悉充滿。」
  
  我們中國出生食,皆在供佛以後,僧食以前。但在《南海寄歸內法傳》中的記載:「未食前呈,律無成教。」出生食應在僧眾行食之後。這也有道理的,僧比佛小,所以供佛在先,異類眾生,不比僧高,應該出生食在後。
  
  另有佛陀成道以後,最初受供,食畢便誦:「所謂布施者,必獲其利益;若為樂故施,後必得安樂。」這是為施主祝願,願施主得益得樂。出家人應該如此。
  
  一二、談談「持午」的問題
  
  持午這個名詞,尚有研討的必要,以十二時辰推算,午時是日中十一點到下午一點,如說過午不食,應到下午一點鐘以後才不能進食,其實持齋的是過日中不食,應當稱為到午不食。所以持午一詞,頗為含混不清,叫得並不恰當。照本義說,應稱持齋,因為過中不食是齋戒。但到今天,多半把吃素叫作吃齋,若說持齋,很多人是分不清的。事實上,吃素就叫吃素,絕對不可稱為吃齋。過中不食,在比丘戒中,僅是波逸提戒,我們生活之中,比這更大更嚴重的問題,還有很多,同在波逸提戒中共有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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