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殊勝的果報;相反的,如果不孝父母,誹謗佛法,就會得到相反的可怕 果報。以這個來顯示佛法的殊勝可貴,顯示佛法之中淨土宗信受彌陀救度的法門是殊勝之中的最殊勝、方便中的第一方便、了義中的無上了義、圓頓中的最極圓頓, 超情離見、不可思議的就是我們這個法門。
第三節    五逆謗法  唯除攝取
逆謗除取——  淨土宗學一論題
犯五逆謗法之極重罪人,彌陀本願救與不救?
《大經》第十八願言:
「不論何人,只要念佛,必生極樂;唯除五逆謗法。」(取意)
《觀經》下品下生言:
「五逆惡人,臨終念佛,往生極樂;滅除五逆重報。」(取意)
同是五逆,《大經》唯除,《觀經》攝取,如是相違,古之大德,會通兩經,有十六家;
而以淨土宗曇鸞、善導兩祖之解釋,最為有名,以其最為圓滿,契理契機故。
接下來的講稿(請詳見「附錄一」)文字都很淺顯,可以不必多加解釋,只要細心看個一兩遍,就能體會其中的道理,所以,今晚我只是帶大家一方面念,一方面消解文句而已。
「五 逆除取」這是淨土宗教理討論的題目,犯五逆跟謗法的人,是世上最為深重的罪人,世上的罪再也沒有比這兩種罪更深重的了。這兩種罪人阿彌陀佛到底是救還是不 救呢?《無量壽經》「第十八願」說不論任何人,當然就是不論有罪無罪、罪輕罪重,只要他念佛,願生極樂,就必定往生極樂,可是五逆跟謗法除外。但是《觀無 量壽經》下品下生卻說,造了五逆極重罪的惡人,在臨終的時候若能迴心念佛,也能夠往生極樂世界,當下滅除五逆的因與五逆的果報。
同是五逆,《大經》說「唯除」,《觀經》卻是「救度而攝取」,這種彼此相違、矛盾的經文,到底如何會通與理解?
「古 之大德,會通兩經,有十六家」:也就是在唐朝以前,融會貫通這兩種道理的高僧大德,總共有十六位。其中,就以本宗的曇鸞大師、善導大師這兩位祖師的解釋最 有名,同時也是最為圓滿,因為這兩位祖師的解釋契理又契機,沒有偏頗,沒有缺陷。因此,我們在會通這兩部經的這兩段不同的內容時,也必須依這兩位祖師的解 釋為標準。
一、曇鸞大師單複說
首先看曇鸞大師的解說。
《往生論註》卷上末〈八番問答〉第二、三問答(《往生論註》六五頁)言:
問曰:「《無量壽經》言:『願往生者,皆得往生;唯除五逆誹謗正法。』
《觀無量壽經》言:『作五逆十惡,具諸不善,亦得往生。』
此二經云何會?」
答曰:「一經以具二種重罪:一者五逆,二者誹謗正法。以此二種罪故,所以不得往生。
一經但言作十惡五逆等罪,不言誹謗正法;以不謗正法故,是故得生。」
問曰:「假使一人具五逆罪,而不誹謗正法,經許得生;復有一人,但誹謗正法,而無五逆諸罪,願往生者,得生與否?」
答曰:「但令誹謗正法,雖更無餘罪,必不得生。何以言之?
經言:五逆罪人,墮阿鼻大地獄中,具受一劫重罪。
誹謗正法人,墮阿鼻大地獄中,此劫若盡,復轉至他方阿鼻大地獄中。
如是輾轉,經百千阿鼻大地獄,佛不記得出時節,以誹謗正法罪極重故。
又正法者,即是佛法。此愚癡人,既生誹謗,安有願生佛土之理!
假使但貪彼土安樂,而願生者,亦如求非水之冰,無煙之火,豈有得理?」
「曇鸞大師單複說」就是曇鸞大師會通這兩種文義看似相反的內容而舉出「單複」的論說。
「單」就是「一件」,只有犯一件重罪;「複」就是「兩種」,犯兩種重罪。〈八番問答〉是曇鸞大師《往生論註》卷上有名的八對問答,我們這裏只舉出其中第二、第三問答來說明。
第一個問題說,願往生都能夠往生,可是《無量壽經》和《觀無量壽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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