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到最近的市鎮找尋旅店住宿。至第四日(即舊曆八月十七日)到 達了老河口,這裏是較大而歷史有名的市鎮。於是,一同下榻於這裏的國民飯店(即廣東人所稱酒店)。是日,秋風蕭瑟,細雨連綿,沒有到外間巡視。飯店的主人 誠意招待,和藹可親。我詢及附近的古蹟。他說:「襄樊一帶,三國時代的遺跡很多,但離這裏三華里外的光化縣縣城附近,只有老萊子故里的遺址,可以尋訪。」
光化耿縣長原屬世交
翌 日(八月十八日)天晴,早上我和苑君乘人力車同至光化縣縣府,拜訪縣長。原來這位縣長耿季釗(現充臺大教授),他的哥哥耿伯釗是同盟會老會員,和我是世 交。相見之下,極為歡悅。在縣府坐了一會,耿縣長便帶我們探訪老萊子故里。同行的還有位縣府承審員吳君。我們步行不遠,便瞧見道旁有一座石牌坊,上邊鐫有 「老萊子故里」五個大字的橫額。這座牌坊,是後人興建作為紀念的,並不算是古跡。此外就沒有什麼遺跡了。同行的承審員吳君,衣服樸素,相貌慈祥,他臨出門 的時候,手執一串念珠,沿途喃喃宣念佛號。我對耿縣長說:「你的政績很好,還有一位慈悲為懷的承審員,一定是民歌德政,弊絕風清!」
耿 縣長說:「你太過獎了,本來司法是獨立的,縣府不能過問,承審員一缺,向由高等法院直接派來。吳君是我的舊友,他是習法律的,而且篤信佛教,因為前任承審 員李君,前三個星期請假後一直未回,已不知他的去向,我便請吳君臨時代理職務,一方面呈請高等法院將他委派,現在還沒有得到回音呢。」
我們回到縣府,時方正午,耿縣長設筵招待,同席的還有耿太太和縣府的秘書、科長等多人,談笑甚歡。
耿季釗敘述神奇故事
席間耿縣長卻向我說出了一件神奇的故事,他說:
「本 縣三星期前,發生一件很怪的事,老河口的陳家村,有兩個姓陳的居民,因爭數畝田產而涉訟,原告是族叔,被告是族姪,但被告卻持有契據。前任承審員李君,袒 護原告,擬將田產判歸族叔,不料正在執筆作判之時,庭上忽然從屋頂吊下一條木板,這種木板,原是前清衙門裏打罪人用的舊刑具。當時承審員李君面色突變,在 場人員亦莫不驚異。可是,轉瞬間這木板就不見了。於是,中止審判。翌日,在場人員才向我報告,而承審員李君也留給我一信,謂因公進省,一去多日,至今未見 回署。當日衙中員役,將這件怪事互相傳告,外間的人,也很多都知道了。可是我仍是狐疑。後來查閱這宗訟事的案卷,得知原告人陳昌,被告人陳儒未,那就令我 驚奇了。為甚麼呢?因為當我去年接任縣事不久之時,老河口鎮商會會長陳華山曾向我報告一件怪事(以下一段,皆為陳華山會長的報告經過):
據 陳華山說:「老河口附近的陳家村,有一居民陳儒未,原是貧苦人家,他年少失學,因此目不識丁,向來以做小販為活,家中只有一老母。但在去年以來,他卻漸漸 變得富有了,居然置田產、建房屋,還和鎮上的幾間大商店有生意往來,屯購不少糧食,每次都獲厚利。我(陳華山自稱,以下同)得到那消息後,深恐陳儒未和盜 賊或奸細有往來,特定親往調查。一入陳家村,就見到幾間新建民房,雖然不大,若非中產以上的人,斷不能辦到的。這就是陳儒未的房子。我當時請他的鄰居代為 通傳,說要拜訪。陳儒未和他的母親立刻開門接我進去,他們詢知我是商會會長,而且也是同宗,更為謙恭。儒未是個二十多歲的青年,言語笨拙,不脫村人本色。 陳母為五十多歲的婦人,頭髮有點斑白。我問及他的家世和獲利的經過。陳母向我說:「我們世世代代都是貧苦人家,自從去年以來,生活便好轉了,這是多謝上天 賜給的。關於我家賺錢的事,很多鄰里都知道,我不妨原原本本對你先生說知吧。以前我的家翁是個漁人,每天在老河口附近打魚。有一天家翁網得一尾很大的鯉 魚,全身金黃色,雙目發光,他駭異起來,就把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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