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光大師精要法語
2012-8-9 11:19:21


《印光大師精要法語》前言

印光大師學識淵博,悲心廣大,一生教化可以四句概括之:
「敦倫盡份」以處世,「閑邪存誠」以存心;
「深信因果」為基礎,「老實念佛」為根本。
《印光大師文鈔》如同一部佛教小百科,《文鈔》之各種摘錄本十分盛行,皆各取所需,亦各見其美。
淨宗法師取其「直指念佛,當下安心」,及實修當中「解疑除惑,教示儀則」法語共八十四則,加以分門別類,組織編排,集為一小冊,名《印光大師精要法語》,期能有益於念佛人。淨宗法師另有《印光大師精要法語講記》並行流通。
淨土宗編輯部  【壹、安心篇】 
一、 特別法門
1. 「法門不同」之文(總判通別二門)
修持法門有二種不同:
若仗自力,修戒定慧,以迄斷惑證真、了生脫死者,名為「通途法門」。
若具真信切願,持佛名號,以期仗佛慈力、往生西方者,名為「特別法門」。(增廣卷三.近代往生傳序)
2. 「揀去自力」之文(勸修特別法門)
仗「自力」者,名「通途法門」;
仗「佛力」者,名「特別法門」。
由茲,揀去自力,注重佛加,冀娑婆具足惑業之含識,現生同赴蓮池。(續編卷下.楹聯)
3. 「果覺因心」之文(法門不能相混)
淨土法門,其大無外,全事即理,全修即性。行極平常,益極殊勝。
良由「以果地覺,為因地心」,故得「因該果海,果徹因源」。
於一代時教中,獨為特別法門,其修證因果,不得以通途教義相繩。(續編卷下.無量壽經頌)
4. 「自謂弘法」之文(法門相混之錯)
古今多有依 普通法門論淨土法門,由茲自誤誤人,而又自謂弘法利生者,不勝其多。其最初錯點,在不察佛力與自力之大小難易,以仗佛力之法門,硬引仗自力之法門,而欲平 論,致有此失。使知佛力不可思議,不能以具縛凡夫修持之力相為並論,則凡一切疑惑不信之心,化為烏有。(續編卷上.覆善覺大師書)
二、 仗佛慈力
5. 「全是佛力」之文(坐船過海之喻)
佛法法門無量,無論大小權實,一切法門,均須以戒定慧,斷貪瞋癡,令其淨盡無餘,方可了生死。此則難如登天,非吾輩具縛凡夫所能希冀。若以真信切願,念佛求生西方,則無論功夫深淺、功德大小,皆可仗佛慈力,往生西方。
此如坐火輪船過海,但肯上船,即可到於彼岸;乃屬船力,非自己本事。信願念佛亦然,完全是「佛力」,不是自己「道力」。(續編卷上.與張靜江居士書)
譬 如一顆沙子,入水即沉,縱有數千萬斤石,裝於大火輪船中,即可不沉而運於他處,以隨意使用也。石喻眾生之業力深重,大火輪喻彌陀之慈力廣大。若不念佛,仗 自己修持之力,欲了生死,須到業盡情空地位方可。否則縱令煩惱惑業斷得只有一絲毫,亦不能了,喻如極小之沙子,亦必沉於水中,決不能自己出於水外。(增廣 上.覆裘佩卿居士書二)
6. 「專仗佛力」之文(佛力不論斷證)
淨土一法,專仗佛力。不論斷證,惟恃信願。(增廣下.淨土釋疑序)
7. 「帶業往生」之文(佛力帶業往生)
念佛法門,乃佛法之特別法門。仗佛慈力,可以帶業往生。
約在此界,尚未斷惑業,名帶業;若生西方,則無業可得,非將業帶到西方去。(三編卷一.覆吳思謙居士書)
阿彌陀佛萬德洪名,如大冶洪爐。吾人多生罪業,如空中片雪。業力凡夫,由念佛故,業便消滅。如片雪近於洪爐,即便了不可得。又況業力既消,所有善根,自然增長殊勝,又何可疑其不得生,與佛不來接引乎!(臨終三大要)
8. 「捨此無別」之文(佛力能救業力)
須知佛法,法門無量,若欲以通身業力之凡夫,現生即得了生脫死,離此信願念佛求生西方一法,佛也說不出第二個法門了。
9. 「兩種深信」之文(佛力自然成辦)
大家要曉得:仗自力修持,「自」有何種力?但是無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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