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要求則必須說通宗亦通,戒定慧並重,經律論精通者,始得稱為法師、大法師。在中國譯經史上,凡是大譯師,均冠以「三藏法師」之尊稱,例如鳩摩羅什、真諦、玄奘、義淨,以及「開元三大士」等,都是大法師,都名三藏法師。

中國佛教界對於法師的用法,迄今仍是對出家人的尊稱,雖然有若干外道師及附佛法外道師,也有自稱為法師或大法師的,則與佛教的習慣用法不同。

「受持」是聽了佛法以後接受,接受以後不再忘失,而且照著做,不違背法的精神。「持」是記憶、憶持不放的意思。例如受戒之後,應當持戒不犯;受經之後,應當常持不廢;受法之後,應當恆持不懈。

「讀、誦」兩個字在佛教的典籍中,可以連用,例如「讀誦經文」。但此二字確實有不同的定義,看著文字名為讀,背著文字名為誦,故在《法華經》中,讀、誦是分開用的,讀經與誦經是兩種不同的法師。照著經本逐字敲木魚,叫作讀經;不敲木魚朗聲口唸,也是讀經。如果已把經文諳記在心,不論敲不敲木魚,凡朗聲口唸,都名誦經。

誦經法師,是已能夠熟背某部經典,隨口誦出者。若嚴格要求,凡不解經義,而僅依文背誦者,名為誦文法師,一定要誦其經文解其經義者,始得稱為誦經法師。依例亦可準知,凡是讀經而不解經義者,僅稱讀文法師,必得會解經義而讀之者,始名讀經法師。出聲口唸為讀誦,若不出聲而僅用目讀者,名為閱經。通常的人,如果為了窮通三藏聖典而竟年累月地檢閱藏經,名為閱藏;那一定不僅閱讀經文,須會理解經義。故在《法華經》的五種法師,不論是受持、讀、誦、解說、書寫的那一種,必能理解所受、所讀、所誦、所解說、所寫的經文內容是什麼。

佛教徒非常重視對於經典的受持讀誦。受持是表示已對這部經典所說的法義有了信心,所以願意接受而憶持不忘。讀經猶如照鏡,面對經義,檢束身心,以助受持更加得力。誦經是將經文熟背,銘記在心,隨時隨地舉心動念處,均可及時運用經義的法門,與日常生活的行住坐臥合而為一,同時也能朗誦傳持給其他的人。

例如古代自西方東來的梵僧,不一定隨身帶了多少梵筴佛經,卻能在漢地譯出若干部聖典,那就是因為他們已將經典牢記在心,往往一口氣就能誦出一部經來。這在古代的印度,今日的南傳及藏傳佛教大師,也都有背誦許多部經論的本領。所以我也鼓勵漢傳佛教的僧俗四眾,養成誦經的習慣。

「解說」是把佛經的道理說給人聽,可有三類:1.用語言向他人演說經中的法義,那就是講經的說法師,所謂辯才無礙,舌燦蓮花之士。2.用文字疏解經典,綜理三藏者,稱為論師。依智旭大師《閱藏知津》謂,所撰論書又分為釋經論及宗經論。釋經論者如《十住毘婆沙論》,以及古德高賢的各種經疏;宗經論者如《瑜伽師地論》等印度諸大論師、諸大菩薩依經撰述的各種論書,乃至包括中、印各地先賢所遺的諸種大小乘經律的論疏、論釋、論述等,均可歸於此類。3.用音樂、舞蹈、形像等各種表演及繪畫、雕塑作品來表達法義,宣揚佛教。

現代人則可通過科技工具,運用電視、電台、網絡,及報紙、雜誌、看板、燈箱,以及語言、音響、影像及圖畫等宣說經義,也可名為解說。

「書寫」佛經的目的有二:

(一)為了流通傳布佛經,分享更多的人,傳承更久的時間。由於古代的印刷術未發達,佛經的流布,都以手抄寫。印度以及南傳地區,有以貝頁寫經或律者;中國古代的佛經,多用手抄於紙卷之上,故爾留下了敦煌寶藏中的大量佛經手抄本。在北京的房山,則藏有大量的石刻藏經,也是為了能將佛經保留在石窟以及地宮中,傳之於後世,以免遇到毀佛滅釋的法難之後,佛經還不致在這世間失傳。

(二)為了加強記憶印象。抄寫佛經,比讀誦佛經的功效更大,一遍又一遍的抄寫之後,縱然不能舌燦蓮華,也能漸漸地跟所抄的經義身心相應,化合為一。在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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