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大本云:「若不往昔修福慧,於此正法不能聞,已曾欽奉諸如來,故有因緣聞此義。」華嚴偈云:「寧受地獄苦,願得聞佛名,不願生天中,而不聞佛名。」
皆為一切諸佛之所護念:本經的功德不可思議,聞者受持者,皆是有大因緣,宿具善根。所以能得著諸佛之所護念也。
問:「受持念佛法門,能得諸佛護念,是必須念到一心不亂才能得護念,或是凡有心稱念,就得護念?」答:「彌陀聖號俱一切功德,凡有心稱念者,無論何等的眾生,悉得諸佛的護念,但因受持的功力差殊,所受的護念,也就自然而然的異而分別深淺:若只聞佛名,信而不稱念,為『理即護念』;若聞後稱念不專,是為善種未來解脫的勝因,為『名字即護念』;若聞而能解,更能持誦,為『觀行即護念』;若得事一心不亂,見思斷盡,證真諦理,為『相似即護念』;若得理一心不亂,分破一品無明,得分證真如實性,為『分證即護念』;若念至四十二品無明惑盡,證清淨法性,為『究竟即護念』。」由斯觀之,欲蒙諸佛護念,必須行者的自誠可知矣!
復次:能聞是經受持得到一心不亂,則行俱足(般若德);所持名號,萬德全彰(法身德);念念滅除生死重罪(解脫德);有如是功德,故受持人能得如來護念,其所護念亦在於斯。
皆得不退轉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說聞是經及佛聖號者,悉能得到不退轉於佛果菩提。
阿譯為無,耨多羅譯為上,三譯為正,藐譯為等,菩提譯為正覺,合攏來為「無上,正等,正覺。」茲為便利上,從下正覺二字解釋上去。
「正覺」(正者不邪,覺者不迷),謂正確的覺悟—離顛倒戲論的一種正智:此為揀別凡夫之不覺,和外道之邪覺。因為眾生自無始來,妄想執著將本覺真心埋沒於五蘊之中,迷而不覺,謂之不覺眾生;外道是向心外求法,所覺之道非妄即邪,所以他們均沒有稱為正覺的資格。
「正等」(正者不偏,等是平等),自覺之後,毫不自私地,能真「正」平「等」,力行利他工作;此為揀別二乘之獨覺。二乘雖有正覺,但求自利,不能利他,乃偏而不正,沒有平等普遍心,不能稱為正等。
「無上」,三覺圓滿,萬德具備,沒有能過其上者—其自證方面,則智慧圓滿無上,其利他方面則功德(福)圓滿無上;此為揀別菩薩之分證。菩薩雖真俗等觀,能夠自覺、覺他,唯其自證的智慧未圓,尚有微細無明未破,利他的功德未滿,還有上位佛果可求。因此,僅可稱為正等正覺,不夠稱為無上。唯佛一人福慧兩足,究竟圓滿,才夠得上「無上正等正覺」之稱(正覺即自覺,正等即覺他,無上即覺滿)。此阿耨等九字,何故不直譯為無上正等正覺而仍存梵音呢?因為它是佛陀三覺圓滿之德號,為了表示尊重,所以不翻。此為四例翻經的翻字不翻音,及五不翻中的尊重不翻。
【顯理】得不退轉於阿……提表自性俱足無上菩提聖德。
丁四正勸大眾信受
是故舍利弗!汝等皆當信受我語,及諸佛所說。
【消文】世尊又叫舍利弗說:「以上所說的緣故,你們大眾都應該相信、領受我所說,以及六方諸佛的話,虔誠受持,切勿生起懷疑,失去菩提大道成佛的大利。」
【釋義】此段文是世尊再三勉勵垂囑之詞。
是故二字是承上語,即指諸佛護念,得不退轉佛果之謂。汝等:則不獨指舍利弗一人,是說在座的大眾,以及未來的一切眾生。
皆當信受:信是諦信不疑,受則堅持不忘之謂。是說凡是在座的大眾以及未來的一切眾生,應當悉皆信受我的話。
我語…我是釋迦世尊自稱之詞,語即指上文正宗分中所陳,依正莊嚴,特勸求生,執持名號的三科文之語。
及諸佛所說:及是併也。是說一切眾生,應當信受我釋迦世尊的話,併當信十方無量諸佛所說讚歎念佛法門,生起信心而發願,願生彼國為最上之目的。
丙二勸願流通
舍利弗!若有人已發願,今發願,當發願,欲生阿彌陀佛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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