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殺害自己的子女,甚至殺害曾經與自己山誓海盟,相親相愛的人。最令人痛心疾首的,是有人利用宗教名義,強逼無知教徒,殘殺異己的同胞,或集體自殺,使自己失去做人的資格,變為食人的羅剎,今生固然是自毀前途,來生必失人身,報在三塗,受苦無量。
不偷盜,即是重義輕利,不貪非份之財,不謀非份之利,不貪贓枉法,不沽名釣譽,不邪知邪見爭取名聞利養,不利用職位令人餽贈,做到正其義而不謀其利,明其道而不計其功,以建立完美人格,以保持人身不失。可惜在此物質極端文明的世紀,人每為滿足自己的私慾與佔有,不惜欺騙奸詐,強奪巧取,或侵犯他人權益,或強取他人財物,致使社會禍患日益增,罪惡日益盛,這種惡人,今生固然要接受法律懲罰,死必墮落惡道,酬還宿債,喪失人身。
不邪淫,即是尚節守禮,亦能尊重他人名節。清心寡欲,潔身自愛,不邪思,不亂倫,不涉足舞場妓館,不強暴非禮,所謂非禮勿視,非禮勿言,非禮勿聽。可惜目前社會,黃潮泛濫,非禮強姦、亂倫邪行,時有所聞;未婚媽媽,無父孤兒,舉目皆然。此皆因人心不正,邪淫墮落所致。這種喪德敗行之人,何異衣冠禽獸?死必墮落惡道,人身不保。
不妄語,即是據理實說,不乖曲事實,不花言巧語,不挑撥離間,不惡口漫罵,不妒害饞謗,以維護彼此權益,以保持人格尊嚴。可惜世人每因利慾薰心,口出狂言,或妄言綺誇,或挑撥離間,破壞人際正常關係,障礙社會正常發展,製造人間糾紛,增加社會罪惡,使人類世界,變為魑魅魍魎的鬼域。特別是貪圖名聞利養,妄言證聖的人,自稱真佛,愚惑無知,自害害人,大妄語成,殃墮無間,喪失人身,萬劫不復。
不飲酒,即是提高理智,不吸食麻醉刺激的毒品。保持頭腦清醒,維持正常作業,不致醉酒闖禍,導致身敗名裂;不致借酒行兇,奸淫邪盜;不致醉酒駕駛,導致意外;不致損害健康,喪身失命。所以,佛制凡是佛弟子,不得飲酒,免招苦果,喪失人身。
綜上可知,殺、盜、淫、妄、酒,都是罪惡的媒介,是喪失人身的主因,而貪瞋痴,又是導致殺盜淫妄的罪魁禍首。因為人心自從無始時來,便蘊藏著貪等毒素,加以外界物質誘惑,色情迷惑,環境蠱惑,遂形成人性的弱點,最易侵犯他人,滿足自己,不是因貪、因瞋而殺、而盜,便是因愚痴錯覺,而妄語、而飲酒。是以佛制五戒,令人克制自己,保障他人。
如果人皆不殺生,一定可以保障他人生命安全,人間怎會發生兇殺,殘殺,謀殺,暗殺,姦殺,自殺等罪惡行為,世界又怎會弱肉強食,發動戰爭?如果人皆不偷盜,自然可以保障他人財產安全,社會何來強盜與小偷?人與人間怎會有互相欺騙、奸詐等邪惡行為發生?如果人皆不邪淫,在家居士可保障婚姻安全,出家人可保障人格安全,梵行清淨;社會何來非禮、強姦、通姦,以及桃色糾紛?如果人皆不妄語,必然保障彼此權益,促進人間親善、和諧、合作,何來是非口舌?以及人為的災害與禍患?如果人皆不飲酒,一定保障健康,繁榮社會,不致荒廢正業,及招致種種意外的損失與不幸。所以佛制五戒,直接可以規範人的身心,改善自己,提升自己,間接可以杜絕社會罪惡,淨化人間。
過去印度偏僻的農村,有一對夫婦,丈夫名樂修,妻子叫欣見。因為仰慕佛法,為求善知識,遷移到舍衛城居住。同時皈依三寶,求受五戒,自此夫婦二人,精勤修學佛法,嚴持五戒,且樂善好施,人皆讚美,尤其欣見美麗賢慧,更為人喜愛。
當時國王名自在,好色,聞欣見貌美,欲想一見,無奈欣見嚴持五戒,除供養有道比丘外,不與外人或男性接觸。於是國王假扮比丘應供,自此念念不忘欣見美色,欲佔為己有,求計於大臣。奸臣獻計,命樂修往千里外取五色蓮華,必為三災所害(盜賊,惡獸,毒蛇)一去不返,就可收迎娶欣見云云。
樂修奉命前往,果遇強盜,幸喜盜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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