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實踐七條而已。
  
  既然如此,我們姑且僅就摩觸異性、與女人麤語、作媒人的三戒,略為介紹如下:
  
  第四節摩觸異性戒
  
  摩觸女人是比丘所戒,受男人摩觸是比丘尼所戒。摩觸異性的危險性特別大,由於摩觸的感受,能使情緒興奮,能夠觸發生理的不良反應。據研究:人體最敏感的部位是嘴部、乳部、腋部、腰部、陰部;遲鈍的部位是背部;毛、髮、爪、齒,乃是最遲鈍的部位;其他如腿部、臀部、腹部、臂部、臉部等,則屬於次敏感的部位,如果是感情脆弱的女人,最敏感的部位,一旦受到異性的撫摩時,往往會興奮得失去一切反抗的能力。因為凡夫未能離欲,對於異性,總有一種與生俱來的渴慕欲,一旦彼此的肉體接觸在一起時,就有一種異樣的感受。顯然,這是屬於心理的分別作用,女人與女人相觸,感受是平常的,男人與男人相觸,感受也是平常的。如將眼睛矇起時,或在無意之中時,受到異性的摩觸而又不知是受異性摩觸之際,感受也是平常的。如果我是男人而明知對方是一個我所日夜愛慕的美女,摩觸之時的心理反應,便會特別的強烈,乃至僅僅摩觸一隻衣角,也會產生遐思綺想的;同樣的,如果我是女人而遇到私心戀慕的一個美男子,接受摩觸之時的心理反應,也會特別的強烈。
  
  出家人禁止淫欲,禁止淫欲的目的,是為了解脫此一由於淫欲而來的長夜(久遠)生死的束縛,禁止淫欲是斷欲離欲的訓練工作,從禁止淫欲,漸漸與淫事疏遠,進一步再漸漸與淫念疏遠,最後便可遠離淫欲所構成的生死迷惘了。同時,出家人與異性相觸,縱然心無邪念,也是最易招受外人譏謗的事。
  
  一個正在戒鴉片的人,不能讓他聞到鴉片味;一個正在戒酒的人,不能讓他嗅到酒味;一個正在戒賭的人,不能讓他進入賭場,否則是很難戒除的。同樣的,一個正在戒淫中的出家人,也是不能使他摩觸異性或受異性摩觸的,否則戒淫的工夫就可能因此而受到猛烈的考驗了;禁不起考驗的人,就可能因此而遭到破犯根本淫戒的威脅。所以,出家人的肉體與異性相摩觸的行為,雖不即是淫欲的事實,但卻由於摩觸的反應,很可能促成淫欲的事實,出家人不得摩觸異性的原因即在於此。由於女人的心志危脆,體力薄弱,不易抗拒外力的威逼與利誘,故對摩觸一戒,從嚴制定。比丘摩觸女人犯僧殘,比丘尼與男子相摩觸犯波羅夷,這不是袒護比丘而欺侮比丘尼,乃在於保護比丘尼的戒體安全,所以防止從嚴。但是,摩觸的部位,比丘尼與比丘是有出入的:比丘尼自膝以上、目以下、腕以後裸受男子觸,犯波羅夷。因為膝以上、目以下、腕以後,正是次敏感而又包括了最敏感的部位!這一部位的指定,是我參合了各種律本而組成的。因為《四分律》是自膝以上、腋以下、腕以後;《有部律》則是目以下、膝以上。《十誦律》乃說:「髮際以下、至腕、膝以上,[古*頁]衣順摩逆摩,……波羅夷。」(《大正藏》二三.三○三頁上)《四分律》自腋以下,那就沒有包括臉部與口部,《十誦律》自髮以下,那就從額部起了,《有部律》自目以下,是比較適中的。在《善見律》卷七中對比丘的規定:「若欲心,以口與口,此不成婬相,得突吉羅罪。」但是又說:「樂受細滑,以口與口,僧伽婆尸沙。」(《大正藏》二四.七二三頁中)若準比丘尼戒,男女兩嘴,相接相吻,至少也是初篇(波羅夷)偷蘭遮(未遂)罪了。
  
  《十誦律》卷四二,對於比丘尼受摩觸,有如下的四項說明:1.髮以上、腕以前、膝以下,卻衣受男子觸,偷蘭遮;有衣受男子觸樂者,突吉羅。2.髮以下、腕以後、膝以上,卻衣受摩觸,波羅夷;有衣受摩觸,偷蘭遮。3.比丘尼漏(淫染)心,聽漏心男子摩、抱、捺、按、拖,均犯(波羅夷)。4.面、咽、胸、脇、脊、腹、臍、大小便處、髀,乃至膝,卻衣受摩觸者,波羅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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