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財」,這是合法的財富,淨財愈多愈好,有淨財才能從事各種弘法事業,有淨財才能布施結緣,但有的人以不當的所得來布施,例如「劫貧濟 富」,雖然不好,但總比不救濟好,再說布施時當下的一念善心,雖然搶劫財富是不足效法,但布施的一念善念,或是一念慚愧之心,也不能說不可貴。

不過若要窮究以非法所得來布施的功過如何?只能說布施時依施者、受者、施物等「心田事不同,果報分勝劣」,問題十分複雜。一般正常而如法的布施,要衡量自 己的能力,在不自苦、不自惱的情況下量入而為。現在社會上有很多富有的人,他們不知道布施種福田;但也有一些貧窮困苦的人,為了面子而強作金錢布施,這些 都不是佛教所希望的。甚至有些人學佛,由於不合理的布施,導致家庭失和。譬如先生或妻子信佛以後,經常到寺院發心,布施做功德,卻不管家裡的生活,這樣很 容易造成家庭失去平衡、快樂,這都是不合理的處理錢財的方法。

其實布施也不一定要用金錢,只講金錢的布施也是不合理的。本省有些信徒的信仰方式很值得商榷,他們說起來的確很發心,跑這個寺院布施一點,跑那個寺院又布 施一點。有一天,金錢沒有了,那裡也不去了,因為「錢用完了,沒有錢不好意思到寺院去。」這種信佛的態度是不正確的。佛光山的所有道場,從臺灣北端到南 部,從國內到國外,很多信徒都是一信就幾十年,從來沒有聽說因為沒有錢不好意思到寺院來。因為信佛不一定要用金錢布施,比金錢更重要的,是心香一瓣,隨 心、隨力、隨喜的布施才是最重要的。信佛要真實,不必打腫臉充胖子;更不能為了信仰反而導致家庭分裂,這在佛法來講,都不是「正命」的生活。所以佛光山不 募「不樂之捐」,而且主張要「儲財於信徒」。

佛法講布施,其實就是物我一如,同體共生的宏觀,我的財物可以與人共享。布施,表面是「捨」,其實是「得」。沒有捨去我們內在的慳貪,怎麼得到無有恐懼的自在?無求的布施,令我們所行純淨,端嚴高貴;無悔的布施,令我們身心清淨,人格昇華。

布施結緣,就像深井汲水,你愈捨得提起桶水,給人灌溉,給人飲用,井裡的水就愈是源源不斷。所以人生不要只看到黃金白銀,比黃金白銀更寶貴的還有布施的溫 暖、結緣的感動。布施不是有錢人的專利,布施貴在發心的真偽。布施如播種,要有拔濟奉獻的精神。布施財富除了要不自苦、不自惱,而且要不勉強、不比較、不 計較,要能做到隨喜、隨緣、隨分布施,如此才不失布施的真義。              九、佛教的「八正道」裏,「正業」與「正命」都是強調合理經濟生活的重要。請問大師,放高利貸合乎「正業」嗎?佛教所認可的財富有那些?相反的,什麼情況下所獲得的錢財是非法所得呢?    答:人生世間,不能不工作賺錢;要工作賺錢,才能生活。有的人用勞力賺錢,有的人用時間計薪;有的人出賣身體謀取所需,有的人靠語言賺錢營生。不管從事什 麼樣的工作,無論以何種方法賺取生活所需,重要的是要合乎正當性。正當的財富,就是要將本求利,勤勞賺取,無論是農牧收成,或是經商貿易、企業經營、投資 生息所得等等,都是佛教所認可的經濟營生。

反之,非法所得的財富,例如:竊取他物、違法貪污、抵賴債物、吞沒寄存、欺罔共財、因便侵占、藉勢茍得、經營非法、詐騙投機、放高利貸等。此外,舉凡違背 國法,譬如販毒、走私、轉賣人口的職業,或者違反佛法的不當工作,例如屠宰、酒家、賭場等,都在禁止之列,也就是和佛教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 不吸毒等根本大戒觸逆的職業,都是佛教所不允許。

在《善生經》裏也提到取財有六種非道,不可為之,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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