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本來應該是任何人都可以放心食用的東西,可是在實際生活中,幾乎找不到讓人完全放心的食物。蔬菜、水果上擔心殘留有農藥;豬肉、雞肉、牛肉以及養殖的水產中可能含有抗生素類物質或荷爾蒙添加劑;在加工食品和飲料中更是百分之百含有添加劑。
  
  在《買不得》一書的「食品」和「飲料」兩節中,我列舉了「山崎制栗子饅頭」、「橙汁」、「日清王醬油」、「7-11連鎖店飯團」、陽光「雞尾酒」、「可口可樂」等19種商品,介紹了它們中一般含有的化學物質,探討了食品添加劑的安全性問題。
  
  食品衛生法將食品添加劑定義為:「在食品的製作、加工過程中,或者為了保存食品而添加、混合、溶解的物質」(第二條)。由此可以明確地將食品添加劑與食品區別開來。
  
   本來,非食品是不應該與食品混同在一起的。在食品衛生法第六條中有這樣的規定:不允許販賣、製造、進口、加工、使用、儲藏、陳列用作食品添加劑的化學製 品以及含有這些化學製品的食品。但是,在此條中還有例外規定,那就是在「對人體無害以及厚生省在聽取食品衛生調查委員會意見報告後,表示認可的條件下」, 可以在食品中使用添加劑。可見,我們應該盡可能不使用食品添加劑。但是實際上許多企業以厚生省許可為由在隨意使用添加劑。
  
  目前,厚生省認定352種化學合成物質為「安全」的食品添加劑,這些添加劑被允許在食品中使用。可以把它們大致歸為以下幾類:
  
  1、自然界中不存在的化學合成物質
  
  2、模仿自然界存在的物質進行人工合成的化學物質
  
  第1類中包括防止霉變的OPP(正苯基酚)、TBZ(溶劑用戊醇混合物)、紅色二號、黃色四號等焦油色素、防止酸化的BHA(丁基羥基苯甲醚)等。
  
  由於這些化學物質在自然界中並不存在,所以人食用後很難消化,有些就會積留在人體內。因此,會影響到人體細胞及遺傳因子等,癌變、畸形、慢性中毒、生育障礙等的發病率也很高。並且,有些物質還可能轉化成為環境荷爾蒙。
  
  在合成添加劑中,危險性較高的有防霉變劑、染色劑(焦油色素)、保鮮劑、除菌劑、漂白劑、防酸化劑、甜味劑等,它們中的大多數都屬於上面所說的第1類的化學物質。
  
  1防霉變劑:防止柑桔、香蕉等水果發霉腐爛變質。1991年發現有問題的有聯苯,接著又發現了OPP(正苯基酚)、TBZ(丁基羥基苯甲醚),92年Imazaril也被揭露。
  
  2保鮮劑:抑制細菌、酶等微生物的繁殖,防止食品腐爛變質。魚、肉製品、鹹菜等裡面使用的山梨酸、山梨酸鈉,清涼飲料、魚子醬中使用的安息香酸、安息香酸鈉,果汁醬油中使用的安息香酸脂類等等是這類化學劑的代表。
  
  3漂白劑:用來漂白蔬菜、水果、加工食品的原料等。包括亞硫酸鈉、二酸化硫等亞硫酸類物質,以及亞鹽酸鈉、過酸化水等,這些物質都帶有毒性。
  
  4保鮮劑:防止魚、肉、蛋等變黑、腐爛的化學劑。包括火腿中經常使用的亞硝酸鈉、肉類、鯨肉中使用的硝酸鉀、硝酸鈉、以及蔬菜、醃菜中使用的硫酸鐵等。
  
  5染色劑:為了使食品看上去新鮮美觀,用來給食品染色的化學劑。這種合成染色劑大多使用的是焦油色素,特別常用的有紅色一二號、黃色四號等。另外,胡蘿蔔素、水溶性酸鈣也經常使用。
  
  6防酸化劑:防止食品酸化變質、變味、變色的化學劑。包括BHT(丁基羥基)和BHA(丁基羥基苯甲醚)、維生素E、維生素C等。最近,安全性相對較高的維生素E和C被廣泛使用。
  
  7甜味劑:用來給食品增加甜味。主要包括糖精、糖精鈉、山梨糖醇等。1983年,阿斯巴特也被允許使用。
  
   上文中的第2類添加劑還可以按照「食品中天然含有的物質」與「食品中不含有的物質」這兩種標準再分成兩類。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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