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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分段注解 黃昆山居士著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分段注解 黃昆山居士著

無得無說分第七

[日期:2010-08-26]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黃昆山居士著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無得無說分第七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得阿褥多羅三藐三菩提耶。如來有所說法耶。須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說義。無有定法。名阿褥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所以者何。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第七段解真空妙理,本無形相,自然無得亦無可說之義。

上言佛非相見法,不可取,何以如來現在說法,故破此疑。

佛告須菩提說:你要知道,如來雖然是已經 覺智圓滿,宇宙之真理,無所不知,然而如來有一定之法可得嗎?有確定之法可說嗎?須菩提回答說:我瞭解佛所說的意思,正等正覺全在性靈中,無定法可名,而 無上菩提,更深妙難名,正覺之用,應機而酬,亦無可說。所以如來所說的法,其真理無可名,亦無可說。因為無上菩提法是要性修,而不能以色相取,如以相取, 就不能深造到性理之妙。

這個道理,只可用心傳,而不能以口說,若 是可以說,又如何能超出言思之表呢?許多法,是佛給眾生說法時所用的方式,並不是真實不移,永久遵循的法。所以說非法。但是佛假此理開悟眾生,不能否定它 的真理,所以又不能說是非法。所謂無為,是自然覺性,不借人為,以心悟性,以性印心,微妙圓通,既不著於有,亦不淪於無,所以無定(為)者何,此法本無事 作為,如四果三賢十聖,皆用此無為法以自修,但根有利鈍,悟有淺深,則所證有差別耳。

聲聞悟心無為,緣覺悟法無為,十地菩薩悟法空無為,妙覺菩薩悟真無為,而無不為。無為法者,常清常淨,無實無虛,不與天地相終始,解者應不作斷滅相。

【書籍目錄】
第1頁:前言 第2頁:法會因由分第一
第3頁:善現啟請分第二 第4頁:大乘正宗分第三
第5頁:妙行無住分第四 第6頁:如理實見分第五
第7頁:正信稀有分第六 第8頁:無得無說分第七
第9頁:依法出生分第八 第10頁:一相無相分第九
第11頁:莊嚴淨土分第十 第12頁:無為福勝分第十一
第13頁:尊重正教分第十二 第14頁:如法受持分第十三
第15頁:離相寂滅分第十四 第16頁:持經功德分第十五
第17頁:能淨業障分第十六 第18頁:究竟無我分第十七
第19頁:一體同觀分第十八 第20頁:法界通化分第十九
第21頁:離色離相分第二十 第22頁:非說所說分第二十一
第23頁:無法可得分第二十二 第24頁:淨心行善分第二十三
第25頁:福智無比分第二十四 第26頁:化無所化分第二十五
第27頁:法身非相分第二十六 第28頁:無斷無滅分第二十七
第29頁:不受不貪分第二十八 第30頁:威儀寂靜分第二十九
第31頁:一合理相分第三十 第32頁:知見不生分第三十一
第33頁:應化非真分第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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