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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禪的智慧 聖嚴法師著

禪的智慧 聖嚴法師著

第一篇 佛法 - 因緣

[日期:2010-07-19] 來源:網絡轉載  作者:聖嚴法師著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4、因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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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請您說明佛教的因緣觀,以及因緣與緣起、因果、自我與幻覺等之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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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師:因緣的原則以及附帶的因果觀念是佛教的基礎,使它有別於其他的哲學和靈修。這些原則解釋了不同時間、不同空間所發生的事件彼此之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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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進一步說明之前,讓我先解釋一下「法」。法可以指任何事件、現象或意識到的東西。所有的法,不管是世間法或出世間法,都是因緣的一部分,也都受到因緣和影響。英文裡大寫的「法」(Dharma)指的是佛法或佛陀的教誨、修行的方法以及修行的原則。小寫的「法」(dharma)指的是任何的現象。當然,在梵文中並沒有大小寫的區別。甚至佛陀教誨的修行方法本身都是現象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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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簡單的說,某件事在某個時刻發生,隨後又發生了另一件事,如果前者不發生,後者也不會發生,這便是因緣在作用。這兩個事件之間的關係和互動,我們稱為「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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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緣和因果容易混淆不清。其實,這兩個原則關係密切,很難只談其中一個而不談另一個。從因緣的觀點來看,我們說過,有一件事現在發生,而另一件相關的事後來發生。從因果的觀點來看,我們可以說前一件事是因,後一件事是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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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反的,此刻沒有事情發生,下一刻也就沒有事情發生。比方說,父母生子女,父母是因,子女是果。有子女,就必然有父母,但沒有父母,就沒有子女。換句話說,先有父母是生出小孩的必要條件——至少就傳統的方式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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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因不可能單獨導致果或轉變成果,必須發生其他事,和其他的因結合,才可能產生果。這些事件和因素的聚合,就稱作因緣。男女在一起不會自動生下子女,必須有其他因素來使因(父母)導致果(子女)。父母、子女、其他相關因素,全被視為因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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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設有一個因單獨存在,而沒有其他緣與它互動,就不會有果。如果因固定不變,而不產生果,這甚至不能稱作因,因為「因」意謂著往前發展成另一件事。在這種情況下,因與緣之間沒有關係。因此,我們可以說因果有賴因緣的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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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進一步說,緣(一種法)與因(另一種法)互動,本身必然已由其他事所造成,就這樣在時空上向十方三世無限發展。所有的現象之所以產生,是由於因緣。任何生起的現象本身都是前一個因的結果,它之所以生起是由於因緣的聚合。這導致了緣起的觀念,也就是所有的現象或法都來自因緣。法不孤起,有賴因緣。究竟地說,所有的法不管在何時何地發生,都彼此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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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於所有的法都是因緣的結果,它們的產生就是緣起。這不只包括生起和出現,也包括消失和破滅。人出生是一個現象,死亡是另一個現象;泡沫產生是一個現象,泡沫破滅是另一個現象;念頭產生是一個現象,念頭消失是另一個現象。所有的法都因為因緣而生,也因為因緣而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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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包括了所有的現象,不管是生理的、心理的,讓會的、內在的或外在的。有些人也許認為,法只包括外在和生理的現象,並不包括心理的現象,如思想,而佛教認為所有的現象,不管是生理的或心理的,都是法。六種感官和六種感官的對象互動:眼見色、耳聞聲等,這些都是法。第六個感官也就是意識,以思想為對象。意識的對象也包括了象徵、文字、語言,人們以這些來思考、推理、記憶、溝通。所有這些象徵和思想,從佛法的觀點來看都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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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唯識宗把法分為三種。第一種包括所有物理界的客體,有時稱為色法。第二種稱為心法,例如思想、情緒、感情。也有一種法既不是色法,也不是心法,而是我們用來思索的象徵,包括了名字、數字以及像是時空這類的抽像觀念。雖然在思考和記憶時,這些象徵是絕對必要的,但它們並不是思想本身,因此不能視為心法。像以上三種法稱為有漏法,也就是說,來自於執著的法。佛教認為一般有情眾生世界的所有現象都是有漏法,與開悟者有關的所有現象則是無漏法,包括了涅盤、真如、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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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緣和緣起的原則當然和有漏法有關,但無漏法呢?這裡必須作個精微的區別。例如涅盤,從眾生的角度來看,涅盤的確來自因緣。如果修行的因緣好,結果就是涅盤。然而,解脫者並不區別涅盤和輪迴。開悟者即使依然在世上發揮功用,但認為世界和現象都不是真正的存在。就這個意義而言,無漏法並不是來自因緣的法,也沒有所謂的因緣和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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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面所說的似乎與佛教的無常觀衝突,因為無常觀說一切都會改變。然而,無常觀是從眾生的角度而來,解脫者並不認為有生起和消失的世界、眾生或法。對解脫者來說,沒有什麼變遷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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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眾生並未開悟,他們把自身當成實在的自我,而與外在環境及心理現象互動。這個自我是什麼?我們先前說過,所有的生理、心理現象都是因為因緣而產生。眾生把這些現象的聚合視為「自我」。即使我們在知性上接受「自我是虛幻的」這個說法,卻依然緊緊抓住幻覺,認為這個自我是真實的。然而,如果我們接受「自我是虛幻的」這個前提,並且認清自己有許多的執著,那麼至少就能以這個堅實的基礎來進行修行、體驗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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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我的存在是由於因緣的結果,具有時間的意義(過去、現在、未來的連續),也具有空間的意義。「因」如果沒有和「緣」互動,就不能變成「果」,這些因緣在空間上互動。因此,我們必須在知性上瞭解自我就是因緣的結果;而我們必須修行,才能體驗自我其實來自時間、空間中因緣的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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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說「自我是虛幻」,並不是說自我是幻想。自我並不是海市蜃樓,我們說自我是虛幻的,是因為它一直隨著因緣、因果而改變,不是固定不變的。同理,所有的現象也都是虛幻的,萬事萬物時時改變、發展、轉化。因此,自我是虛幻的存在,不停地在虛幻的環境中互動,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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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只是知性的瞭解還不夠,必須直接去體驗。這很困難,因為我們在感情上執著於對自我的觀感,這就是煩惱。要解除執著和煩惱的束縛,唯一之道就是修行。透過修行,人們可以用不同的層次體驗到時間、空間並不存在,自我是虛幻的;也可能體驗到時間過得很快,或覺得身體和宇宙合而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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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代有位禪師傅大士寫過這麼一首詩:「空手把鋤頭,步行騎水牛,人站橋頭上,橋流水不流。」這位禪師用眾生的觀念來描述自己的感受。對他來說,空手和拿鋤頭是沒有區別的,步行和騎水牛是沒有區別的,橋和水是沒有區別的。他所用的描述都是平常人的行動和現象,這些都是動的東西,但這位禪師用現象界的動來描寫不動的體驗。所謂不動的體驗,就是不受因緣限制。禪師體驗到的是真相,不是幻覺,感受到幻覺的其實是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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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因果與業是否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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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師:業意謂著力量或行動。業必然與因果有關,因為行動有力量,可以造成結果。其實,十二因緣有時被稱為來自業力的十二因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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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那麼物理現象呢?純粹的物理現象,如白雲飄過天空,是因緣和因果所生,但似乎與業力沒有任何關係。業力似乎指的是與眾生有關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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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師:這個世界的存在,或者說我們認為這個世界存在,這個事實本身是因為眾生的業力。一切事情的發生都是因為眾生的業力,世間沒有純粹的物理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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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這使我想到相對論,我所謂的相對論,一方面是愛因斯坦的觀念,一方面是一般的觀念;換句話說,此之為此是因為彼之為彼。沒有任何東西是單獨存在或由自己形成的,所有的現象都依賴因緣、因果以及眾生的業力。這種說法正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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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師:正確。因緣是在時間、空間上的作用。愛因斯坦的相對論說,萬物之所以動作,是相對於其他的事物。對於這個說法,佛教並沒有什麼問題。如果某件事在轉變,作用,那是因為在時間上、空間上受其他現象的影響。而這件事也會在時間上、空間上影響其他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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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我記得聽您說過「因緣是空,但因果不空」,這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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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師:所有因緣的產生是由於其他的因緣,它們是無常的,一直在改變,因此我們說因緣是空。就因果來說,這就是前後的關係。對眾生來說有因果,對諸佛來說沒有因果。之所以不再有因果,是因為諸佛沒有自我中心,不以自我的角度來看待任何事情。事情依然會發生在諸佛身上,但諸佛並不把它們視為發生在自己身上,而把所有事情都看作是空的。相反的,眾生無法以這種方式來看世界,因此依然把發生在身上的事當成是自己以往的業力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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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釋迦牟尼佛曾活在這個娑婆世界,和人、環境互動。眾生以他們的方式來看這件事,而說佛陀作了善事、傳授佛法、濟度眾生。但佛陀並不以這種方式來看,而只是很自然的做。佛陀的出發點是智慧,而不是自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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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陀成道後,依然體驗到身體的疼痛。眾生會認為佛陀之所以受苦,是由於因緣和以往的業;但是對佛陀而言,由於他不再感受到自我,在心理上並不會受苦,只有在肉體上體驗到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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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因緣能否控制?能否藉著操縱因緣而直接控制自己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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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師:《華嚴經》說:「萬法唯心造。」如果我們的心改變,因緣也會隨著改變。不管心往何處轉變,因緣也會隨著轉變;態度改變,感受也會改變。如果不努力改變生命和心靈,就會被自己以往造作的行為、意念所影響。如果我們採用佛法來看世界,那麼因緣就會轉變方向,生命中的事物也會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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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但是在生命中,有時感受到自己的惡業很強,以致無法減輕痛苦。我們能否減輕惡業,以改變我們人生的因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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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師:的確,有時業力強大,個人無法控制自己,也無法擺脫已陷入的煩惱。這可能是由於以往許多的行為累積而成,而現在因緣成熟,所以這些累積的業力一次現前。這也可能意謂一時造下很深重的惡業,而現在因緣成熟,惡果現前。這種情況發生時,就像洪水汜濫,除了隨波逐流,別無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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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避免、減輕這種惡業的唯一方法,就是在惡果現前,因緣完全成熟之前,先採取行動。用先前的比喻來說,看到洪水來了,就走避高地,那麼洪水的影響就不致那麼大。要避免惡業現前,可以藉著精進修行,懺悔往昔的惡行,多多行善——供養、佈施、行善。從做這些善事所累積的功德以及修行的力量,有助於減輕或消除惡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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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然,如果你是真正的禪修者,就能明確知道煩惱就是煩惱,真正的修行者會努力在任何順境、逆境中都維持泰然自若。然而,受過洪水之困的人都知道,在那個時候要維持個人的修行和泰然自若,是很大的挑戰。
【書籍目錄】
第1頁:中文版序 第2頁:譯者志
第3頁:英文版第一版序 第4頁:英文版第二版序
第5頁:第一篇 佛法 - 身為佛教徒是什麼意思 第6頁:第一篇 佛法 - 有情眾生
第7頁:第一篇 佛法 - 自我 第8頁:第一篇 佛法 - 因緣
第9頁:第一篇 佛法 - 五蘊與意識 第10頁:第一篇 佛法 - 業
第11頁:第一篇 佛法 - 五戒 第12頁:第一篇 佛法 - 戒律與業
第13頁:第一篇 佛法 - 禪是宗教嗎? 第14頁:第一篇 佛法 - 修習佛教與其他宗教
第15頁:第一篇 佛法 - 佛像 第16頁:第一篇 佛法 - 佛教的功德觀
第17頁:第一篇 佛法 - 菩薩與阿羅漢 第18頁:第一篇 佛法 - 佛教與死亡
第19頁:第一篇 佛法 - 末法時代 第20頁:第二篇 日常生活中的修行 - 老師的重要
第21頁:第二篇 日常生活中的修行 - 單獨修行.集體修行.隨師修行 第22頁:第二篇 日常生活中的修行 - 每日打坐之道
第23頁:第二篇 日常生活中的修行 - 日常生活中的修行 第24頁:第二篇 日常生活中的修行 - 修行的見解比修行本身更重要嗎?
第25頁:第二篇 日常生活中的修行 - 知識障礙修行? 第26頁:第二篇 日常生活中的修行 - 中國禪與日本禪
第27頁:第二篇 日常生活中的修行 - 禪與荒誕不經 第28頁:第二篇 日常生活中的修行 - 禪病
第29頁:第二篇 日常生活中的修行 - 禪與心理治療 第30頁:第二篇 日常生活中的修行 - 為什麼要讀經?
第31頁:第二篇 日常生活中的修行 - 禪與民族文化 第32頁:第二篇 日常生活中的修行 - 佛教的娛樂觀
第33頁:第二篇 日常生活中的修行 - 詩歌與王維 第34頁:第二篇 日常生活中的修行 - 責任與修行維持平衡
第35頁:第二篇 日常生活中的修行 - 在非佛教的社會中培育佛教的子女 第36頁:第二篇 日常生活中的修行 - 禪修與老年人
第37頁:第二篇 日常生活中的修行 - 佛教與財富 第38頁:第二篇 日常生活中的修行 - 開悟持久嗎?
第39頁:附錄一 - 禮佛 第40頁:附錄二 - 夢
第41頁:附錄三 - 佛教與墮胎 第42頁:附錄四 - 安樂死與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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