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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日期:2010-09-03]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圓瑛大師著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戊二  四問答別明觀行中根修證

己一  二問答三觀修行

庚一  示三觀行相

辛一  威德啟請

於是威德自在菩薩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右繞三匝,長跪叉手而白佛言:

此二四問答,別明觀行。中根修證。言別明者,其有二意:一則由一類人,已依前門證入,不必修此,故名為別。一、則此門各各自別,如三觀,或單修、或複修、或交修、或全修,成二十五輪,各應一機,故名為別。其所離障,亦各不同。如四相四病,皆是別相,不同前通明觀行也。於是威德自在菩薩,起座啟請。經家敘儀,三業恭敬如前。

辛二  正陳請詞

壬一  慶前

「大悲世尊!廣為我等,分別如是隨順覺性令諸菩薩覺心光明,承佛圓音,不因修習而得善利。

大悲世尊,準如前釋。廣為三句:謂為我等廣開分別如是,而說次第隨順,圓頓隨順諸文,令諸現前菩薩圓覺妙心,慧照光明,照見次第則妄盡覺顯,照見圓頓則當下離言。承佛圓音者:佛音具足眾音,謂「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隨類各得解。」故不因修習而得善利,謂亡心頓證,識得自心,即是圓覺;不因修習觀行而得如斯善利。暫聞已得善利,況勤而行之。一慶前竟。

壬二  請後

癸一  問所修

「世尊譬如大城,外有四門,隨方來者非止一路;一切菩薩莊嚴佛國及成菩提,非一方便。

此問所修之行,由上但聞所證之差別,未聞所修之行門,故此請問。大城,王都也,王所依故。以喻圓覺妙心,為清淨法身所依故。外有四門者:從外來入王都,乃有四名,以喻菩薩欲證圓覺,修四法界行皆可入故。但隨彼四方所來入之人非止一條路徑,以喻菩薩欲證圓覺,依四法界修,隨彼根性,其發覺初心,乃有多種方便。一切菩薩者,謂欲證圓覺之人,合隨方來者。莊嚴成佛國土及成就無上菩提,隨其根性,非一種方便。如「楞嚴經」云:「方便有多門」,合非只一路也。

「惟願世尊廣為我等,宣說一切方便漸次,併修行人總有幾種?

古德云:「欲知山下路,須問過來人。」故云惟願世尊,以世尊乃過來人也。廣為我等,宣說最初發心之方便。所謂隨方取便,即下手之工夫也。漸次者,以初圓照二字為成佛之因地故。初云:知是空華,即無輪轉。又云:知幻即離,不作方便,離幻即覺,亦無漸次,此乃上上人圓修頓悟之行。今為中下之機,故請應用何等方便,漸次增進,併能修之人總有幾種?一問所修竟。

癸二  明所為

「令此會菩薩及末世眾生求大乘者,速得開悟,遊戲如來大寂滅海。」作是語已,五體投地;如是三請,終而復始。

令此現會菩薩以及未來末世眾生,一心求大乘之者,速得大開解悟,發覺初修方便,以及漸次增進之法。遊戲如來大寂滅海者:建水月之道場,作夢中之佛事,遊戲諸佛如來,大寂滅海之中。作是語已,如是三請。二正陳請詞竟。

辛三  如來讚許

爾時,世尊告威德自在菩薩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等乃能為諸菩薩及末世眾生,問於如來如是方便。汝今諦聽,當為汝說!」

世尊告威德自在菩薩,重言善哉者:乃讚其當場一問,利益今後也。汝等乃能為諸現前菩薩及末世眾生,問於如來如是方便者:指初修方便,准問詞還有漸次二字,今不言者,以初步定千里之程,趣向既定,漸次可知。誡以諦聽,許以

當說。三如來讚許竟。

辛四  承教靜聽

時,威德自在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四承教靜聽竟。

辛五  正答所問

壬一  長行

癸一  標本舉數

子一  約稱性之行以標本

「善男子!無上妙覺遍諸十方,出生如來與一切法,同體平等。於諸修行,實無有二。

此示法性圓滿,平等無二。體居萬象之先,故稱無上。本妙覺性,周遍十方一切處故,隨緣出生,一切諸佛及諸有情,與一切諸法,並及無情,同一體性。如前所云:種種幻化,皆生如來圓覺妙心,故得同體平等,即所謂「情與無情共一體,處處皆同真法界。」則佛性即是諸法之性,諸法之性即是佛性。如「金剛般若」云:「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是也。於諸修行實無有二者:謂於彼諸佛修行一切法,法法平等,悉皆無有二相。如前所云:無明真如,無異境界,諸戒定慧,及貪瞋癡,同是梵行。但契一真,實無有二。一約稱性之行以標本竟。

子二  約隨機之行以舉數

「方便隨順,其數無量。圓攝所歸,循性差別,當有三種。

此正入證之門。然覺性遍滿一切諸法,則法法皆為入證之門。如「楞嚴經」所云:「歸元無二路,方便有多門。」故方便隨順,其數無量。但圓攝所歸,循順根性差別,證入淺深,當有三種。然眾生根性雖復萬殊,而此三觀收無不盡。一標本舉數竟。

癸二  正示觀門

子一  泯相澄神觀

丑一  示立行之本

「善男子!若諸菩薩悟淨圓覺,

若諸菩薩發心修行,必以悟解為先。先要悟解本有真淨圓覺妙心,以為觀行之本,即成佛正因。依此不生不滅為因地心,然後淨治無明習氣,稱性而修耳。先修奢摩他。此三種梵名,同「楞嚴經直解」云:二經列三名,同一梵語。謂奢摩他、三摩缽提、禪那。古釋奢摩他,此翻云止,以寂靜為相,義當空觀。三摩缽提,此翻云等至,亦名等持,以幻化為相,義當假觀。禪那,此翻云靜慮,雙離靜幻,以寂滅為相,義當中觀。然修證必須三觀者,以如來藏心具三諦理,謂空藏、不空藏、空不空藏。空,即空觀,真諦也。不空,即假觀,俗諦也。空不空,即中觀,第一義諦也。三觀各照一諦,圓攝一心,故曰圓照。以一心圓照,則為頓;以次第各照,則為漸。此憨山依天台三觀義,略順於「楞嚴」。「正脈」不翻,但約義釋云:奢摩他,謂開解照了不生滅之自性,微密觀照。全取正因佛性,略兼了因為體,是為即定之慧。三摩缽提,謂躡解起行,但於一門深入,入一無妄,全取正因佛性,略兼緣因為體,是謂即慧之定。禪那,謂歷位修證,如是中中流入薩婆苦海。全取正因佛性,略兼緣了二因為體,是為定慧均等。此交光依「楞嚴經義」,似有揀於天台。惟我圭峰密祖疏,依本經另立三種觀名,冥符楞嚴;質之憨山、交光,亦不相違,今準用之。第一、奢摩他、為泯相澄神觀。自釋:泯相者,謂身心客塵永滅;澄神者,取靜澄念;觀者,心冥所觀之境也。第二、三摩缽提,為起幻銷塵觀。自釋:起幻者、謂起諸幻智,以除幻境,變化諸幻,而開幻眾。銷塵者、從此自覺,根塵無累,自他一體,幻相永離。幻相屬塵,永離謂銷,非但所觀是幻,能觀之智亦幻,故皆永離也。第三、禪那,為絕待靈心觀。自釋:非關真妄,不對有空,直照靈知,而為觀行。如文云:不取幻化,及諸靜相。又云:超過礙無礙境,又煩惱涅槃,不相留礙,皆絕待靈心義也。一示立行之本竟。

丑二  示觀行之相

「以淨覺心,取靜為行;由澄諸念,覺識煩動;

發覺初心,以靜為首。以未悟以前,一向妄想動亂,今既悟此心,即依所悟,真淨覺心,發起觀照,返觀不動之心體,以靜境安心,漸漸修行,故云:取靜為行。由以靜澄心,諸念不起,覺得識心,煩勞動擾。此覺非識,若自是識,則不能見識,如眼有見,不能自見其眼。「直解」云:「由此妄想消歇,則見阿賴耶中,習氣生滅之相。」二示觀行之相竟。

丑三  示入觀之效

「靜慧發生,身心客塵從此永滅,便能內發寂靜輕安。

此示入觀之效。由前念澄覺識,慧性開明,因靜生慧,故云:靜慧。迷時則隱,悟時乃顯,故云:發生。以心光發現,則頓見身心幻妄,本來不有,如客如塵。以客,喻身,往來不定;以塵,喻心,生滅不停。由身心所起之客塵,乃法喻並稱也。從此永滅者:如此則內脫身心,故云:永滅。此是最初工夫,一念頓契無生也。便能內發,寂靜輕安者:謂身心既脫,則無明重擔歇滅,便能於淨圓覺心內,任運發起,寂靜清虛,輕安調適之相。

「由寂靜故,十方世界諸如來心,於中顯現,如鏡中像。

由身心相盡,妄念不生,而得寂靜輕安之故。文不言輕安者:以寂靜自得輕安。工夫到此,則十方廓然,聖凡交徹,心佛一如,十方世界,諸如來心,於我心中顯現。我心如鏡,佛心如像。此約行人入觀,諸佛心、入行人觀心,如影像也。「直解」云:所謂「諸佛法身入我性,我心還共如來合。」乃妙契法身。此正「楞嚴」「返流全一,六用不行,十方國土,皎然清淨。譬如琉璃,內懸明月,乃至一切如來,密圓淨妙,皆現其中。」當圓教頓破無明之相。三示入觀生效竟。

丑四  結觀行之名

「此方便者,名奢摩他。

此菩薩依奢摩他觀力修行,行乃無過,故以方便稱之。名奢摩他者:依圭峰密祖泯相澄神觀,謂於染淨諸法,心不妄緣,而恆寂靜也。一泯相澄神觀竟。

子二  起幻銷塵觀

丑一  示立行之本

「善男子!若諸菩薩悟淨圓覺,

若諸菩薩發心修行,必以悟解為先。先要悟解本有真淨圓覺妙心,以為觀行之本,即是成佛之因。依此不生不滅為因地心,然後躡解起行,是為稱性而修耳。一示立行之本竟。

丑二  示觀行之相

「以淨覺心,知覺心性及與根塵,皆因幻化;即起諸幻,以除幻者,變化諸幻而開幻眾。

以者,依也。依本悟真淨圓覺妙心,發起智照。知覺,即智照也。照彼心識及與根塵,皆是無明,迷真而起。雖有而性常自空,故云:皆因幻化。然既已覺照識與根塵皆如幻化,則例觀一切諸法,無非如幻。即起諸幻,以除幻者:諸幻,指幻智;幻者,謂根本無明,彼是能幻之者。除幻者,依如幻始覺智力,頓破根本無明。以四相無明,既已除滅,自然而有三輪不思議業用現前,故云:變化諸幻而開幻眾。隨機應化,說法開示如幻眾生,廣作利生佛事,普現十界身雲。二示觀行之相竟。

丑三  示漸次增進

「由起幻故,便能內發大悲輕安。一切菩薩從此起行,漸次增進。

由起諸幻以除幻者,及變化諸幻而開幻眾之故,已證真如自體,從體便能起用,故云:內發大悲輕安。此同體大悲心,觀一切眾生,與我本來同體。我今已悟、已修,而眾生仍然不覺,廣設方便,普度眾生。終日度生,無問勞慮,當度眾生,不取度生之相,故云:大悲輕安。一切菩薩,從此起行:正示觀行漸次增進之相。一切菩薩,指信、住、行、向、地等。從此起修觀行,漸次增進者:約歷位,從淺至深:約斷惑,從麤至細。今依「起信論」,逆次發明。初、信位,寄息於滅相;二、賢位,寄息與異相;三、聖位,寄息於住相;四、果位,寄息於生相。文云:如菩薩地盡,滿足方便,一念相應,覺心初起,心無初相,以遠離微細念故,得見心性。

「彼觀幻者,非同幻故。非同幻觀,皆是幻故,幻相永離。

修行至此,返觀從前。觀幻者:觀,即能觀真智;幻者,即所觀之境。真智獨存,故不同彼幻之無實故。非同幻觀者:謂幻觀之智,對幻法而立,幻法既無,幻智何有,若存幻智,猶未離幻,故云:皆是幻故。自此能所雙亡,境智俱泯,唯一真心,故云:幻相永離。

「是諸菩薩所圓妙行,如土長苗。

謂菩薩所修圓妙之行,再以喻明:如世間種穀相似,依土長苗,至結實收成之時,則苗土俱棄。種子,喻覺心;土,喻幻法;苗,喻幻智。謂依幻法而起幻智,從幻智而亡心入覺。入覺則能所不立,前二皆袪矣。三示漸次增進竟。

丑四  結觀行之名

「此方便者,名三摩缽提。

此菩薩依三摩缽提觀力修行,即起諸幻以除幻者,故以方便稱之。名三摩缽提者:依圭峰密祖起幻銷塵觀,謂彼觀幻者,觀即能觀之智:幻者即所觀之境。所觀既亡,能觀亦泯。二起幻銷塵觀竟。

子三  絕待靈心觀

丑一  標立行之本

「善男子!若諸菩薩悟淨圓覺,

若諸菩薩發心修行,必以悟解為先。要悟解本有真淨圓覺妙心,以為觀行之本,即是成佛之因。依此不生不滅為因地心,然後躡解起行,是為稱性而修耳。一示觀行之本竟。

丑二  示觀行之相

「以淨覺心,不取幻化及諸靜相,了知身心皆為罣礙,無知覺明,不依諸礙,永得超過礙、無礙境,

以者,依也。依本悟真淨圓覺妙心,建立觀行,直觀中道一心,雙離二邊。離有邊,故不取幻化;離空邊,亦不取靜相,此顯雙離前二觀,直觀寂滅無二之真心。了知身心皆為罣礙者:了知,是能;身心,是所,託所起能,故二皆為罣礙。無知覺明,不依諸礙者:真知無知,此乃本覺妙明之真知。境智俱空,故云:不依諸礙。永得超過礙、無礙境者:謂對待既亡,能所不立,無明淨盡,得以離境,故云:超礙離智。故云:超過無礙,畢竟寂滅,是為永得超過也。

「受用世界及與身心,相在塵域,如器中鍠,聲出於外。煩惱涅槃不相留礙。

於此返觀自己,外之所受用世界,內之能受用身心,雖然相在塵勞區域,而不被塵勞之所局礙。喻如器之鍠,即洪鐘之聲,鍠鍠然聲出於外,以明礙處能達無礙之意。喻世界身心,不能局礙,靈明觀智,超出有為無為也。世界身心,喻器;靈明觀智,喻聲。器局本處,聲聞四達,以喻觀智,依身心修得,身心不能拘,觀智廓爾無邊,身心不離舊處。煩惱涅槃,不相留礙者:超出有為,則煩惱不能留,又超出無為,則涅槃不能礙也。煩惱涅槃,法合喻器;不相留礙,法合鍠鍠鐘聲。二示觀行之相竟。

丑三  示成就利益

「便能內發寂滅輕妄。妙覺隨順寂滅境界,自他身心所不能及,眾生壽命皆為浮想。

菩薩修觀至此,便能於此妙觀心內,發起寂滅輕安。前超出有為,煩惱不能留,故寂;超出無為,涅槃不能礙,故滅。輕安者不用更加修為,自覺身心寂滅,輕快安適,雖終日說法,不見有法可說;終日度生,不見有生可度,故云:寂滅。乃至種種難行之行,不見有繫累之相。故云:輕安。至此,方乃契合妙圓覺性,寂滅真境。自他身心所不能及者:在觀之時,用心同佛,唯獨自明了,餘人所不知,故他不及。自己心識之量,亦不能造,故自不及。現前自他虛妄身心,即是我相、人相,尚不能及。何況一切眾生及與壽命;又從我、人相上,虛浮妄想所立者哉!此正顯四相不空,不能契此。三示成就利益竟。

丑四  結觀行之名

「此方便者,名為禪那。

此菩薩依禪那觀力修行。不取幻化及諸靜相,故以方便稱之。名為禪那者:依圭峰密祖絕待靈心觀,謂不依身心能所,直造靈明覺心。三絕待靈心觀竟,併前二科正示三觀竟。

癸三  引例彰圓

「善男子!此三法門皆是圓覺親近隨順,十方如來因此成佛,十方菩薩種種方便,一切同異,皆依如是三種事業。若得圓證,即成圓覺。

此三法門總指前三觀。皆依悟淨圓覺而修,以此為因地心修行,趣入果地覺,始終不離,故云:親近隨順。十方如來因此成佛者:已成之佛皆依此三觀而得成佛。十方菩薩未成之佛,繁興萬行,常修種種方便。或順性通修曰同,或分門別行曰異。雖同異攸分,皆依如是三種觀法,即為菩薩所應作之事業。若得圓證,即成圓覺者:趣入雖從一門;功成即三皆圓證,妙契法身,而成圓覺之佛矣。三引例彰圓竟。

癸四  校量顯勝

「善男子!假使有人修於聖道,教化成就百千萬億阿羅漢、辟支佛果,不如有人聞此圓覺無礙法門,一剎那頃,隨順修習。」

此校量顯勝也。謂假若有人修於聖道者:謂從凡夫地,發小乘心,修出世道。而云聖道者:聖人所證無漏之道也。斷見思惑,出分段生死,以四諦、十二因緣之法教化眾生,令得成就百千萬億之多阿羅漢、辟支佛果,其功德可謂勝矣。設或不發大心,終成敗種,反不若有人從凡夫地,發大乘心,聞此圓覺之法,心生信解,即依解起修。修此無礙法門,即指三觀。通理法師云:如第一觀中,以淨覺心,取靜為行,則於理無礙。第二觀中,以淨覺心,起諸幻化,則於事無礙。第三觀中,永得超過礙無礙境,受用世界,及與身心,相在塵域,聲出於外,則兼理事無礙,與事事無礙。故總以無礙法門名之。聞此無礙法門:但是自聞,未及教化隨順,不過權修,尚闕深證。一剎那頃者:時之最短也。一念有九十剎那,一剎那有九百生滅。雖然如是之速,依然次第分明。如利錐一刺,九百張紙層次井然。如此少時,隨順修習,其功德尤勝教化成就,眾多二乘。以此圓覺無礙法門,乃成佛正因,一歷耳根,永為道種。聞即聞慧,纔經隨順即思慧,修習即修慧。然於大乘而發三慧,即是大根菩薩。譬如阿伽陀藥,壓倒醫方萬品,摩尼一顆,勝似海寶千般。一長行竟。

壬二  偈頌

癸一  標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癸二  正頌(前二科同長行,唯闕校量。)

「威德汝當知:無上大覺心,本際無二相,隨順諸方便,其數即無量。如來總開示,便有三種類:

有物先天地,故稱無上;豎窮三際,橫遍十方,故名為大;出生如來,故名覺心。與一切法,故名本際;同體平等,故無二相。隨順修習,起諸方便,其數即應無量。如來總為開示,便有三種品類。

「寂靜奢摩他,如鏡照諸像;如幻三摩提,如苗漸增長;禪那唯寂滅,如彼器中鍠。

寂靜,是義;奢摩他,是名。其起行也,一向以靜境安心,靜慧發生,便能內發寂靜輕安。由寂靜故,十方諸如來心,於行人靜覺心中顯現,故云:如鏡照諸像。如幻,是義;三摩提,是名。其起行也,覺知心性,及諸根塵,皆因幻化,即起諸幻,以除幻者。由起幻故,便能內發,同體大悲輕安,永離諸幻,如土長苗,故云:如苗漸增長。禪那,是名;寂滅,是義。其起行也,雙超前二,不取幻化,及諸靜相,由是得超,礙無礙境,便能內發,寂滅輕安。楞伽云:「寂滅者、名為一心。」此非對動之寂,生己而滅,故云內發。妙覺隨順,寂滅境界,如聲從器出,器不能為礙,故云:如彼器中鍠。

「三種妙法門,皆是覺隨順,十方諸如來,及諸大菩薩,因此得成道;三事圓證故,名究竟涅槃。」

如上三種微妙法門,皆是圓覺隨順修習之方便。十方諸如來是已成之佛,及諸大菩薩是未成之佛:因此得成無上佛道。三種事業若得圓證,故名無住處究竟大般涅槃。一示三觀行相竟。

庚二  明單複圓修

辛一  辯音啟請

於是辯音菩薩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右繞三匝,長跪叉手而白佛言:

三業恭敬,準如前釋。

辛二  正陳請詞

壬一  慶前

「大悲世尊!如是法門甚為希有!

大悲世尊如前。如是法門者:即前三種觀門。甚為希有者:悟淨圓覺為因地心,依悟起修,直至佛果,故為希有。

壬二  請後

癸一  問所修

「世尊!此諸方便,一切菩薩於圓覺門有幾修習?

此諸方便者:指前三觀。一切菩薩,指前所立行本。悟淨圓覺法門,雖三觀分明,未審所修,為復一人具三?為復三人各一?為前後;為同時;為依次;為超次也。

癸二  明所為

「願為大眾及末世眾生,方便開示,令悟實相。」

願為現前大眾以及未來末世眾生,曲垂方便,種種開示,令悟真修實相,不至徒尚虛名也。

作是語已,五體投地;如是三請,終而復始。

二正陳請詞竟。

辛三  如來讚許

爾時,世尊告辯音菩薩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等乃能為諸大眾及末世眾生,問於如來如是修習。汝今諦聽,當為汝說!」

辛四  承教靜聽

時,辯音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辛五  正答所問

壬一  長行

癸一  舉意標數

「善男子!一切如來圓覺清淨,本無修習及修習者;一切菩薩及末世眾生,依於未覺幻力修習,爾時便有二十五種清淨定輪。

善男子!一切如來,所證圓覺:即眾生本具圓覺。清淨本然,一真獨立,諸惑不染,不假修習。故云:本無修習,及修習者。一切菩薩:指現在初心。末世眾生:指未來新學。發心雖大,悟淨圓覺,而未證圓覺,依悟起修,乃以幻修幻,即同幻化,故云:幻力修習。當時隨機分門,便有二十五種不同。蓋三觀一心,元無別異,通稱清淨定輪者:皆依幻力修習,修即無修,故云:清淨。諸觀皆屬定故。輪有摧碾、運載之功。依此而修,能摧毀麤細煩惱,能運至無上菩提故。一舉意標數竟。

癸二  觀網交羅

子一  單修三觀

丑一  澄渾息用觀

「若諸菩薩唯取極靜,由靜力故,永斷煩惱,究竟成就,不起於座,便入涅槃。此菩薩者,名單修奢摩他。

若諸菩薩悟淨圓覺,以為起行所依。因前經文有,故略。唯取極靜:唯者,獨也。以一向唯取奢摩他極靜之行,方得成就。由靜力強勝之故,即能永斷煩惱。煩惱斷盡,方成佛道,顯是頓入,一斷一切斷,一證一切證,故云:不起於座,便入涅槃。證究竟斷果故,此菩薩者,名單修奢摩他。一澄渾息用觀竟。

丑二  庖丁恣刃觀

「若諸菩薩唯觀如幻,以佛力故,變化世界種種作用,備行菩薩清淨妙行,於陀羅尼不失寂念及諸靜慧。此菩薩者,名單修三摩缽提。

若諸菩薩悟淨圓覺,準如前釋,唯觀如幻者:唯修如幻之觀。以佛力故:謂依自性本具真如佛性,內熏之力,故發起種種,變化作用。以如幻之幻術變化如幻之世界,以及如幻之眾生,種種作用。即如變娑婆為極樂,化地獄作天宮等,隨機化導,各得成就。雖行如是變化作用,全同幻化,了無實性,故云:備修菩薩,清淨妙行。行以清淨妙稱者:以無染著故清淨,無滯礙故微妙也。於陀羅尼不失寂念及諸靜慧者:謂雖單修幻觀而圓該三觀也。陀羅尼,即是圓覺妙性。今幻觀成功,而圓覺妙性,全體顯露,雖不修奢摩他,而亦不失寂靜之念。雖然不修禪那,而亦不失靜慧。靜慧,即靜慮義。此菩薩者,名單修三摩缽提。此觀科為庖丁恣刃觀。庖丁:是晉時屠子,十九年中,以一刃解牛,鋒刃不損。喻菩薩利眾生,修萬行,應緣入假,自智無傷也。二庖丁恣刃觀竟。

丑三  呈音出礙觀

「若諸菩薩唯滅諸幻,不取作用,獨斷煩惱;煩惱斷盡,便證實相,此菩薩者,名單修禪那。

若諸菩薩悟淨圓覺,準如前釋。唯滅諸幻,不取作用者:唯,獨也;滅除諸幻,直云滅者,即絕念也。亦不取幻觀中,種種作用,彼為利生故,須變化作用。此為自利故,獨自斷煩惱,不取餘行,正是絕待之義。煩惱斷盡,便證實相者:煩惱斷除淨盡,妄窮真露,故云:便證實相。實相,即與靈心相應,不在內,不在外,不在中間,唯是寂滅無相也。此菩薩者,名單修禪那。一單修三觀竟。

子二  交絡三觀

丑一  運舟兼濟觀

「若諸菩薩先取至靜,以靜慧心照諸幻者,便於是中起菩薩行。此菩薩者,名先修奢摩他,後修三摩缽提。

此七輪,一一以靜為首,次兼餘二。今運舟兼濟觀,菩薩修定,以期出塵,即運舟義。發慧以化眾生,即兼濟義。若諸菩薩,應有悟淨圓覺一句,以為立行之本,躡解起行。雖悟動靜一如,然事非頓除,必須次第而盡,故先取至靜。以淨覺心,取靜為行,靜極生慧,故曰:靜慧。即以靜慧心,照諸如幻之眾生;此以靜心,兼修幻觀。便於是中,幻化眾生,起菩薩妙行,變化世界種種利生作用。此菩薩者,名先修奢摩他,後修三摩缽提。一運舟兼濟竟。

丑二  湛海澄空觀

「若諸菩薩以靜慧故,證至靜性,便斷煩惱,永出生死。此菩薩者,名先修奢摩他,後修禪那。

此湛海澄空觀。湛海則波瀾不動,先靜觀以反流。澄空則水性清明,後寂觀以顯性。若諸菩薩悟淨圓覺,以淨覺心先取至靜,故靜極生慧。以靜慧故,證至靜性,即真如性也。此兼修寂滅,便斷煩惱,永出生死。斷煩惱則因亡,出生死則果喪,圓證一心矣。此菩薩者,先修奢摩他,後修禪那。二湛海澄空觀竟。

丑三  首羅三目觀

「若諸菩薩以寂靜慧復現幻力,種種變化,度諸眾生,後斷煩惱而入寂滅。此菩薩者,名先修奢摩他,中修三摩缽提,後修禪那。

此首羅三目觀。三觀俱修,如摩醯首羅,面上三目。若諸菩薩悟淨圓覺,以淨覺心,先取寂靜;靜而曰寂,靜之極也。靜極方能生慧,故曰:以寂靜慧。復現幻力者:謂即以靜慧,照如幻之眾生,復於覺心中,現起如幻之力,變化諸幻,度諸眾生。以身在塵勞,仍恐為眾生所累,故於後分深修禪那,而斷煩惱。煩惱斷盡,入於寂滅真境,令其身如器,其聲四達,喻同大鐘,鍠鍠然聲出於外也。此菩薩者,名先修奢摩他,中修三摩缽提,後修禪那。三首羅三目觀竟。

丑四  三點齊修觀

「若諸菩薩以至靜力,斷煩惱已,後起菩薩清淨妙行,度諸眾生。此菩薩者,名先修奢摩他,中修禪那,後修三摩缽提。

此三點齊修觀。三點者,梵之伊字,愨師之意,一人具修三觀,即名為齊,非謂同時也。若諸菩薩悟淨圓覺,以淨覺心取靜為行。以至靜之力,起心斷煩惱,是中禪那。煩惱斷已,復起變化種種作用,度脫如幻之眾生。因煩惱既盡,愛見已無,故所起之行,無不淨妙,可解眾生之縛也。此菩薩者,名先修奢摩他,中修禪那,後修三摩缽提。四三點齊修觀竟。

丑五  品字單雙觀

 

「若諸菩薩以至靜力,心斷煩惱,復度眾生,建立世界。此菩薩者,名先修奢摩他,齊修三摩缽提,禪那。

此品字單雙觀。初單修靜觀,如一口,後雙明寂幻,如兩口,故云單雙。若諸菩薩悟淨圓覺,以淨覺心取靜為行。以至靜之功能力用,無始狂心,忽然頓歇,故云:心斷煩惱;此內而自利。復度眾生,建立世界,此外而利他。此菩薩者,名先修奢摩他,齊修三摩缽提、禪那。觀結名三摩、禪那。按文中,齊修禪那、三摩,文似顛倒。據析義云:若論齊修,則正修禪那時,即修三摩,正修三摩時,即修禪那,其義實無前後顛倒。總以佛語自在,無不可耳。五品字單雙觀竟。

丑六  獨足雙頭觀

「若諸菩薩以至靜力,資發變化,後斷煩惱。此菩薩者,名齊修奢摩他、三摩缽提,後修禪那。

此獨足雙頭觀。白澤圖中,有山精,頭如鼓,有兩面,前後俱見。此喻靜幻雙照,二利齊運,如雙頭也,後單寂觀,如獨足也。若諸菩薩悟淨圓覺,以淨覺心取靜為行。以至靜力,資助策發變化,種種作用,而度眾生;如不起滅盡定,而現諸威儀也。然奢摩自利,三摩利他,二利並行,尚恐未圓,故後修禪那。永斷煩惱,成就菩提,二利自無不圓矣!此菩薩者,名為齊修奢摩他,三摩缽提,後修禪那。六獨足雙頭觀竟。

丑七  果落華敷觀

「若諸菩薩以至靜力,用資寂滅,後起作用,變化世界。此菩薩者,名齊修奢摩他、禪那,後修三摩缽提。

此果落華敷觀,即以靜定之樹,結寂滅中道之果。後敷華者:復以幻觀,入有情界,度諸眾生,同令獲得涅槃之果。若諸菩薩悟淨圓覺,以淨覺心取靜為行。以至靜之力,資發寂滅之性。至靜屬定;資發寂滅屬慧。曰力、曰資者,謂正至靜定力時,而資發寂滅之慧,以成定慧雙修。後起作用,變化世界,廣度眾生,復成自他兩利矣。此菩薩者,名齊修奢摩他、禪那。後修三摩缽提。七果落華敷觀竟。

丑八  先武後文觀

「若諸菩薩以變化力,種種隨順而取至靜,此菩薩者,名先修三摩缽提,後修奢摩他。

此七輪,一一標幻為首,次兼餘二。今先武後文觀,武王伐紂後,鑄戈戟為農器。喻此菩薩,先變化種種已,後入靜觀。若諸菩薩,悟淨圓覺,以淨覺心,即起諸幻,以變化力,變化種種境界,隨順眾生根性,一一化度之。而取至靜者:謂雖度眾生,其心至靜,一念不生,了知如幻如化,我自如如。此菩薩者,名先修三摩缽提,後修奢摩他。八先武後文觀竟。

丑九  功成退職觀

「若諸菩薩以變化力,種種境界而取寂滅。此菩薩者,名先修三摩缽提,後修禪那。

此功成退職觀。菩薩發慧利物,即是功成;習寂內修,名為退職。若諸菩薩悟淨圓覺,以淨覺心即起諸幻,以變化力化現種種境界,以度如幻眾生。度生既畢而取寂滅,永斷煩惱,證大涅槃。此菩薩者,名為先修三摩缽提,後修禪那。九功成退職觀竟。

丑十  幻師解術觀

「若諸菩薩以變化力,而作佛事,安住寂靜,而斷煩惱。此菩薩者,名先修三摩缽提,中修奢摩他,後修禪那。

此幻解術觀。先起變化作術法,中歸靜體,後起寂滅故解術。若諸菩薩悟淨圓覺,以淨覺心即起諸幻,以變化力變化種種世界,廣作佛事,度脫有情。雖然萬行繁興,畢竟一心不動,故云:安住寂靜。而後永斷煩惱,成就無上菩提矣。此菩薩者,結名先修三摩缽提,中修奢摩他,後修禪那。十幻師解術觀竟。

丑十一  神龍隱海觀

「若諸菩薩以變化力,無礙作用,斷煩惱故,安住至靜。此菩薩者,名先修三摩缽提,中修禪那,後修奢摩他。

此神龍隱海觀。起幻利生,如神龍施雨,歸體入靜,如隱海也。若諸菩薩,悟淨圓覺,以淨覺心,起諸幻化,以變化力,變化種種境界,自在無礙,隨機方便,利生作用。既度眾生,不著度生之相,重起靜慮,進修禪那,任運斷盡一切煩惱,仍復安住至靜,其心如如不動。此菩薩者,名先修三摩缽提,中修禪那,後修奢摩他。十一神龍隱海觀竟。

丑十二  龍樹通真觀

「若諸菩薩以變化力,方便作用,至靜寂滅二俱隨順。此菩薩者,名先修三摩缽提,齊修奢摩他、禪那。

此龍樹通真觀。如龍樹初行幻術,廣化邪途,令歸正道,後齊修靜寂,自階聖果。若諸菩薩悟淨圓覺,以淨覺心即起諸幻,以變化力化種種世界,開種種方便,起種種作用,度如幻之眾生,然後齊修至靜寂滅,二俱隨順。此菩薩者,名先修三摩缽提,齊修奢摩他、禪那。十二龍樹通真觀竟。

丑十三  商那示相觀

「若諸菩薩以變化力,種種起用,資於至靜,後斷煩惱。此菩薩者,名齊修三摩缽提、奢摩他,後修禪那。

此商那示相觀。商那和修,即優婆掬多之師也。乃以神力示相,降伏掬多弟子慢心,資助至靜,後斷煩惱。若諸菩薩悟靜圓覺,以淨覺心起諸幻化,外以變化之力,發生種種作用,度如幻之眾生,而內則資於至靜,動中能靜,名為至靜。後斷除煩惱,而證菩提。此菩薩者,名齊修三摩缽提、奢摩他,後修禪那。十三商那示相觀竟。

丑十四  大通宴默觀

「若諸菩薩以變化力,資於寂滅,後住清淨,無作靜慮。此菩薩者,名齊修三摩缽提、禪那,後修奢摩他。

此大通宴默觀。大通如來,先化用利物,資於寂滅,後歸心寂靜。若諸菩薩悟淨圓覺,以淨覺心起諸幻化,以變化力變如幻之世界,度如幻之眾生,資於寂滅。以種種變化,悉同幻境,當體無實,唯一寂滅。後住清淨不動,無作靜慮。此菩薩者,名齊修三摩缽提、禪那,後修奢摩他。十四大通宴默觀竟。

丑十五  寶明空海觀

「若諸菩薩以寂滅力而取至靜,住於清淨。此菩薩者,名先修禪那,後修奢摩他。

此七輪,一一標寂為首,次兼餘二。今寶明空海觀。「楞嚴經」云:同入如來,寶明空海。今靈心觀,即本覺妙明,如寶明也,後靜觀,如空海也。若諸菩薩,悟淨圓覺,以淨覺心,不取幻化,及諸靜相。先以寂滅力,而斷煩惱,後起至靜,住於清淨,如如不動也。此菩薩者,名先修禪那,後修奢摩他。十五寶明空海觀竟。

丑十六  虛空妙用觀

「若諸菩薩以寂滅力而起作用,於一切境,寂用隨順。此菩薩者,名先修禪那,後修三摩缽提。

此虛空妙用觀。靈心之體如虛空;起化,即妙用。若諸菩薩悟淨圓覺,以淨覺心不取幻化及諸靜相。以寂滅力,不以證果為急,退修三摩,大開度生方便,故云:而起作用。於一切境,寂用隨順者:即指眾生,為菩薩所度之境,以寂滅而起作用,故云:寂用隨順。度脫眾生,滅諸度相。此菩薩者,名先修禪那,後修三摩缽提。十六虛空妙用觀竟。

丑十七  舜若呈神觀

「若諸菩薩以寂滅力,種種自性,安於靜慮而起變化。此菩薩者,名先修禪那,中修奢摩他,後修三摩缽提。

此舜若呈神觀。舜若,即虛空神,日光映之暫現。如此先寂、次靜、後幻。若諸菩薩悟淨圓覺,以淨覺心不先取幻化及諸靜相,以禪那功成,寂滅力用。種種自性,安於靜慮者:見眾生有種種自性,在所應度,必先以奢摩安定自心,然後依三摩而起變化作用,隨順自性,而度脫之。此菩薩者,名先修禪那,中修奢摩他,後修三摩缽提。十七舜若呈神觀竟。

丑十八  飲光歸定觀

「若諸菩薩以寂滅力,無作自性,起於作用,清淨境界,歸於靜慮。此菩薩者,名先修禪那,中修三摩缽提,後修奢摩他。

此飲光歸定觀。飲光即大迦葉,先證寂體,次起神通,後乃歸定。若諸菩薩,悟淨圓覺,以淨覺心,不先取幻化,及諸靜相。以禪那功成,寂滅力用。無作自性,起於作用者:謂自性本具,不假造作,故為無作。依三摩自性,起於變化作用,化彼塵勞,而成清淨境界。由此頓息一切妄念,歸於靜慮。此菩薩者,名先修禪那,中修三摩缽提,後修奢摩他。十八飲光歸定觀竟。

丑十九  多寶呈通觀

「若諸菩薩以寂滅力,種種清淨而住靜慮,起於變化。此菩薩者,名先修禪那,齊修奢摩他、三摩缽提。

此多寶呈通觀。多寶佛,先成道,證寂滅體,後於法華會上,寶塔湧現,乃見靜幻無礙。若諸菩薩悟淨圓覺,以淨覺心不先取幻化及諸靜相。以寂滅有力觀諸境界,唯是一心,平等無二,種種清淨。不以趣果為急,唯思度脫眾生,而齊修奢摩他、三摩;內則安住靜慮,如如不動,外則起諸變化,種種作用。此菩薩者,名先修禪那,齊修奢摩他、三摩缽提。十九多寶呈通觀竟。

丑二十  下方騰化觀

「若諸菩薩以寂滅力,資於至靜而起變化。此菩薩者,名齊修禪那、奢摩他,後修三摩缽提。

此下方騰化觀。即法華六萬恆沙菩薩,先以寂滅力資於至靜,後從下方騰化而現。若諸菩薩悟淨圓覺,以淨覺心不先取幻化及諸靜相。乃先以寂滅力,資發至靜,此自修之力也。然後起於變化,化作種種世界,度脫無量眾生,此利他之力也。上求佛道,下化眾生。此菩薩者,名齊修禪那、奢摩他,後修三摩缽提。二十下方騰化觀竟。

丑二十一  帝青含變觀

「若諸菩薩以寂滅力資於變化,而起至靜,清明境慧。此菩薩者,名齊修禪那、三摩缽提,後修奢摩他。

此帝青含變觀。此寶含諸佛像,對即變應,應而還空。如靈心觀成,包含德用,應緣起幻,而復安靜。若諸菩薩,悟淨圓覺,以淨覺心,不先取幻化,及諸靜相。以寂滅之力,斷諸煩惱,資助變化,以度眾生。雖度眾生,遠離度生之相,即動而靜,其心如如。此菩薩者,名齊修禪那、三摩缽提,後修奢摩他。二交絡三觀竟。

子三  圓修三觀

「若諸菩薩,以圓覺慧圓合一切,於諸性相,無離覺性。此菩薩者,名為圓修三種自性清淨隨順。

此一輪,名如意圓修觀。如意寶珠,四方俱照,大智頓覺,三觀齊修。若諸菩薩,以圓覺慧,圓合一切者:謂依圓覺所發之慧,為圓覺慧。此約圓頓大根菩薩,圓解大開,即依圓覺慧,圓合一切;即指二十四輪,而修習之:是為一修一切修也。於諸性相,無離覺性者:皆以悟淨圓覺,以淨覺心,而為其性。或單修、複修、齊修等,而為其相,相雖不一,究竟不離圓覺自性。此菩薩者,名為圓修,三種自性。清淨隨順者:即指大根菩薩,圓修、即一修一切修也。三種自性清淨,如修奢摩他時,即具三摩、禪那;修三摩時,即具奢摩他、禪那;修禪那時,具二亦然。如是則圓覺自性,清淨無礙,而二十四輪,皆隨順而具成矣。「直解」云:三觀一心,一念具足。即初云:圓照清淨覺相,圓覺圓合,即圓照。一切、則該十法界。於諸性相,無離覺性,即清淨覺相。諸佛本起因地,唯一心圓照法界,以為妙行故,二十五輪,究竟歸極於此。意顯此一觀,以為圓修,其二十四,皆隨根耳。二觀網交羅竟。

癸三  結成正因

「善男子!是名菩薩二十五輪一切菩薩修行如是。

善男子!是菩薩悟淨圓覺,以淨覺心為本修因,即是修行正因。二十五輪者,前舉意標數云:依於未覺,幻力修習,爾時便有二十五種,清淨定輪。今觀網交羅中,單修三觀,交絡三觀,圓修三觀,一一別明已竟。故結云:是名菩薩,二十五輪。一切菩薩,隨其自具根性,修行如是。三結成正因竟。

癸四  總示修習

「若諸菩薩及末世眾生,依此輪者,當持梵行,寂靜思惟,求哀懺梅,經三七日,

此總示修習之法。諸新學菩薩及末世初心眾生,設欲依此輪而修者,自當嚴持禁戒而修清淨梵行,以戒為無上菩提本也。尸羅不清淨,禪定不現前。寂靜,即定也;收攝身心,寂然不動。思惟,即正思惟,慧也;正慧觀察,思惟修習,具戒定慧,心在觀門。如是修行,必定成佛,然恐多生業障,障蔽淨心,必須禮敬三寶,求哀懺悔,發露先罪,洗滌瑕疵,經三七日,以求感應道交也。

「於二十五輪,各安標記,至心求哀,隨手取結。依結開示,便知頓漸;一念疑悔,即不成就。」

於二十五種輪觀,各安標記,書寫名字,做成鬮,供佛前,禮念虔誠,至心求哀,隨手取結,以卜應修。依結開示,便知頓漸者:即依所捻結,即鬮也。開取指示,何觀應修,便知自根是頓是漸,依示而修,自然可入。頓漸者,單修一觀名頓,以觀觀皆究竟故。漸乃頓中之漸,謂頓中略分前後,少時俱成也。一念疑悔,即不成就者:或起一念,疑而不修,或既修而復悔,則於圓覺,皆不成就,痛宜戒之。一長行竟。

壬二  偈頌

癸一  標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癸二  正頌(四科全同長行。)

「辯音汝當知:一切諸菩薩,無礙清淨慧,皆依禪定生,所謂奢摩他,三摩提禪那。三法頓漸修,有二十五輪;

圭峰大師云:今修觀之人,先以所依之體為本,而起觀行。長行云:圓覺清淨,無能無所,心冥此理,即禪定義。若冥此理,即悟淨圓覺,以淨覺心,為起行之本,此即因地法行,乃自性天然之本定,不動搖,不生滅。如來告辯音,汝應當以智而知。此借當機,以儆在會諸菩薩。無礙清淨慧,皆依禪定生者:謂理無礙,事無礙,理事無礙,與事事無礙,清淨妙慧,皆依自性,所具天然本定而生,依清淨覺心,修習而成。所謂奢摩他、三摩、禪那,三法頓漸修,如前解,共有二十五輪。

「十方諸如來,三世修行者,無不因此法,而得成菩提。惟除頓覺人,併法不隨順,

十方已成菩提之如來,無不因此而得成。三世修行者:此指未成菩提,而修觀行之者,亦無不因此法而得成菩提也。此如楞嚴所云,三世通修之法:「過去諸如來,斯門已成就,現在諸菩薩,今各入圓明;未來修學人,當依如是法。」惟除頓覺人,併法不隨順者:此兩句揀上根,惟除上根圓頓悟解之人,天資特別,慧性超然,併及於一切定相之法;不隨順者,不必具依二十五輪,及道場探結等。不隨順法者:不取相也,既不隨相,即隨真覺。此乃頓入圓明,觸目合道,不可加之繩索,傷平無瘡,是前知幻即離,不作方便,離幻即覺,亦無漸次,故除之矣。

「一切諸菩薩,及末世眾生,常當持此輪,隨順勤修習,依佛大悲力,不久證涅槃。」

初兩句指應修人。第三句指應修法。第四句謂隨順此法,精勤修習。後兩句依諸佛大悲願力,不久可證涅槃也。二明單複修習竟,併威德科,一二問答,三觀修行竟。

己二  二問答兩重除障

庚一  除我入覺

辛一  淨業啟請

於是,淨諸業障菩薩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右繞三匝,長跪叉手而白佛言:

此請佛之儀,如前釋。

辛二  正陳請詞

壬一  慶前

「大悲世尊!為我等輩廣說如是不思議事;一切如來,因地行相;令諸大眾得未曾有,觀見調御歷恆沙劫勤苦境界,一切功用猶如一念,我等菩薩深自慶慰。

大悲世尊,解見在前。為我等輩,總明觀行,依悟起修,略明三觀行相,猶可領解。又為我廣說,二十五輪,於一味法中,廣顯差別,而差別不乖一味,尤為難見,是誠不思議事。此從一心,建諸定輪,乃如來因地行相,令大眾同聞,故云:得未曾有。睹見調御歷恆沙劫,一切功用猶如一念者:睹見我佛調御師,經歷恆河沙劫數,難行能行,勤苦境界,一切功用。夫果德稱真,約理可照,今一念備知,炳然齊現於心,如琉璃之瓶,盛多芥子也。我等菩薩,其慶幸欣慰,為何如哉!一慶前竟。

壬二  問後

「世尊!若此覺心本性清淨,因何染污,使諸眾生迷悶不入?惟願如來廣為我等開悟法性,令此大眾及末世眾生,作將來眼。」

前云:一切如來,圓覺清淨,本無修習,及修習者,是顯自性,由來清淨,故當機躡此以為問端。又云:一切菩薩及末世眾生,依於未覺,幻力修習。未覺、即是不覺;不覺、必有染污。故當機躡此,以為致疑之由。問曰:聖凡比較,天地懸隔,覺心本淨,悟即應同,更因何法染污,使諸眾生,迷悶不入?迷,即不覺;悶,即不通。不入者,不能證入。惟願如來廣為我等開悟法性者:惟願如來不捨大悲,廣為我等開示令悟法性。法性者,諸法之實性也。「大疏」云:若直談本體,則名覺性,若推窮諸法,皆無自體,同於一性,即名法性。今推破四相,豁融諸法,全同覺性,故云:開悟法性。從前經文,但云覺性,惟此段云法性,意在此矣。令此大眾及末世眾生,作將來眼者:令此現前大眾以及末世眾生,輾轉相傳,永不迷悶,作將來眾生之正法眼矣!

說是語已,五體投地;如是三請,終而復始。

二正陳請詞竟。

辛三  如來讚許

爾時,世尊告淨諸業障菩薩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等乃能為諸大眾及末世眾生,諮問如來如是方便。汝今諦聽,當為汝說!」

重言讚善,為利今後。諮是謀義,謂有所謀而問也。方便者,入覺之權巧方便法也。告以諦聽當說。

辛四  承教靜聽

時,淨諸業障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辛五  正答所問

壬一  長行

癸一  開示障道四相

子一  開示迷識四相

丑一 迷識執相

「善男子!一切眾生從無始來,妄想執有我、人、眾生及與壽命,認四顛倒為實我體。

此正答染污所以。一切眾生,指六凡以及二乘,以唯知有六識故。從無始來者:遠指晦昧真心而來;究其無有始相可得,故云:無始。迷真起妄,妄上加妄,故有第六意識,已屬至妄;此妄想乃從意識中所起虛妄想念。妄認四大為自身相,六塵緣影為自心相。因執五蘊幻妄身心,取為自體,為我相;計我輾轉,趣於餘趣,為人相(謂我是人趣,非餘趣);計我盛、衰、苦、樂,變異相續,為眾生相;計我一報命根,不斷而住,為壽者相。此四相,雖隨境轉計,究竟惟一我相也。認四顛倒為實我體者:真我本有,迷而不知,妄我本空,執之為實,故曰:顛倒。為我真實之自體,名為迷識境也。一迷識執相竟。

丑二  別成凡小

「由此便生憎愛二境。於虛妄體重執虛妄,二妄相依,生妄業道。有妄業故,妄見流轉;厭流轉者,妄見涅槃——

由此認為實我之故,於違我之境,便生憎怨之心,於順我之境,便生愛著之心,故云:二境。於虛妄體重執虛妄者:於妄我體上,重執憎愛二種虛妄之心:此起惑也。二妄相依,生妄業道者:謂妄我之體,與違順之境,相依而住,造種種業,生虛妄之業道:此造業也。有妄業故,妄見流轉者:謂虛妄之業因,依因必定感果,故虛妄見有流轉生死之苦報:此受報也。惑、業、苦三,相續不斷,皆由我執,以取界內分段生死之苦。若二乘之人,厭離生死流轉,視三界如火宅,發心修道,息緣斷惑,於是沉空滯寂,虛妄見有偏真涅槃之果。此亦由我執,以取界外變易生死之苦也。此中十句,不出生滅四諦。前六句集諦,次二句苦諦,次一句道諦,後一句滅諦也。然此四相,有迷識、迷智,二種分別。迷識乃凡夫妄認五蘊為我,妄生四相,由此便生憎愛二境;即此經前文所說,亦即金剛經前半所明四相是也。迷智乃聖人妄有證得,妄分四相,能所未亡,有以取證,發於根本種子;即此經後文所說,亦即金剛經後半所說四相是也。是則四相,通於聖凡,故二經聖凡雙舉也。二別成凡小竟。

丑三  總斥迷悶

「由此不能,入清淨覺。非覺違拒諸能入者;有諸能入,非覺入故。是故,動念及與息念,皆歸迷悶。

此正答迷悶不入所以。由上所認妄我,染污真性,縱離六道,復墮二乘,是故不能入清淨覺。蓋非覺性違拒使之不入,故云:非覺違拒,諸能入者。下二句釋成非覺違拒之意。若云入時是覺入,不入即是覺拒,今覺性不惟不拒,亦復不順,覺性元無出入,入與不入,總無關於覺性也。故云:有能入者,非覺入故。以是之故,凡夫動念,起惑造業,即前苦集八句;二乘息念,沉空滯寂,即前道滅二句。俱屬染污真性,故云:皆歸迷悶。一開示迷識四相竟。

子二  開示迷智四相

丑一  承徵引說

「何以故?由有無始本起無明,為己主宰,一切眾生,生無慧目,身心等性,皆是無明。譬如有人,不自斷命。

此首句,徵釋迷悶之根本也。大疏云:動念既為背覺,息念,即合契真。何以故:動、息皆稱迷悶?下引起重說迷智四相義。「直解」云:本起無明,謂最初一念不覺,根本而起生相無明也。由一念無明,迷本有法身,成陀那識,為我相根本,自此皆是無明用事,故云:為己主宰。我者、主宰義。謂從無始至今,一向皆是無明主宰,是為我相。自等覺已還,未破生相無明,異熟未空,皆屬我相。然此我相,與諸教所說不同,後文自明。一切眾生,生無慧目者:此釋無明難斷之故。一切眾生,若中年失目,眼前雖不見物,說之即可明了,若胎中生盲,從未見過諸物,縱使為說,亦無所益。如「涅槃經」說:如盲人不識乳色,他人為說,輾轉譬喻:鵠、雪、貝、米,難明乳色之真。生無慧目者:謂從母胎,受生已來,無有智慧之目,不能照破無明。然此根本無明,非根本智照,決不能破。身心等性,皆是無明者:謂全體無明,變成五蘊身心,如妄認四大為自身相,六塵緣影為自心相。妄認即無明,四大、六塵即物,自即己也。由無始已來,認物為己,若不逢知識,開發慧眼照破,豈有能斷者哉,故云:皆是無明。「略疏」云:前得本起因地,則所修皆是佛因;此用本起無明,則一切皆是魔業。又前以覺圓明故,根塵普淨,結云:一切是覺。今以無明為本,故云皆是無明。譬如有人,不自斷命者:此喻顯無明,不能斷於無明。故喻顯有人,身縱卑陋病苦,還自保命,終不肯斷。認我亦爾,斷除一切猶易,欲令斷我誠難。何以故?我終不能還斷於我,故云:不自斷其命也。

「是故當知,有愛我者,我與隨順;非隨順者,便生憎怨。為憎愛心,養無明故,相續求道,皆不成就。

是無明相續長劫之故,不僅凡小,動念息念,皆歸迷悶。即從此發大乘心,修菩薩道,難望成佛。故告以當知者,當以智而知。凡有可愛於我者,我與之隨順,非隨順而違我者,便生憎怨。憎怨亦是愛,以違我所愛故生憎耳。為憎愛心,養無明故者:為憎愛心,枝末無明,資熏無始,根本無明。由種子復發起現行,而現行復還熏種子,相續不斷,將此求道,皆不成就。故「寶積經」云:「於身生寶愛,不離於我人,彼作是修行,由斯墮惡趣。」一承徵引說竟。

丑二  次第別明

寅一  徵釋我相

「善男子!云何我相?謂諸眾生心所證者。

此正示迷智我相之體。體即生相無明,為觀照研窮,對待未亡,輾轉而分四相,皆以生相無明為體。前云:由有無始本起無明,為己主宰故也。即第八識,生滅、不生滅和合,最初一念妄動,迷本有法身,成為業識,以為我相根本。謂諸眾生,心所證者:言我相隱微,根之於心,所有證取,其體方現。

「善男子!譬如有人,百骸調適,忽忘我身;四肢弦緩,攝養乖方微加針艾,即知有我;是故證取方現我體。

此引事證釋我相。謂眾生向以無明用事,不知有我,故曰:譬如有人,百骸調適,忽忘我身。百骸者人之身分,調謂調和,適為順適。如百骸調適,忽忘有我之身;或宴居靜室,或幽隱深山,心絕經營,習閒成性,忽得忘其有身。四肢弦緩,攝養乖方者:四肢、即兩手兩足。直而不能屈曰弦;柔而不能伸曰緩。此皆攝衛養護,失其方法。乖,即失也。微加針艾,即知有我者:微加即少加。針刺、艾炙,調治之法,即知有我。此為外境所逼,宛爾心生;心既未平,方知我在,故云:有所證取,方現我體。前佛明言,無始無明,為己主宰,乃的指根本無明為我。因觀照研窮,方顯無明之體,此證取是無明,非覺性也。

「善男子!其心乃至證於如來,畢竟了知清淨涅槃、皆是我相。

此結指我相根本也。謂其心非但了知,二乘涅槃為我相。乃至,超略詞。超三賢、十聖,即使證於如來,畢竟了知,清淨涅槃,若一念證性未亡,乃生相無明未破,皆是我相根本。然涅槃是覺體,清淨本然,無能無所,非別有可證故。「直解」引雲門云:法身亦有兩般病,得到法身邊,若法執不亡,己見猶存,亦是病。問曰:三乘教中,說俱生我執,七地已破,其八地後,乃俱生法執,破此法執,即入妙覺。今經等覺後心,猶未破我相,何懸殊若此耶?答曰:然我法二執,總屬一我,謂我之我,及我之法。然俱生法執,正是我所執之法,故法亦名我。以異熟未空故,但約證取為我耳。此經不同諸說,以四相總屬一我,故云皆是我相。一徵釋我相竟。

寅二  徵釋人相

「善男子!云何人相?謂諸眾生心悟證者。

此正示迷智人相。首句徵,下釋。謂諸眾生,心悟證者:悟從心發,悟得彼之所證是我,此覺前非也。存我能悟不亡,即為迷智人相;以約對我,即說為人,非他人也。

「善男子!悟有我者,不復認我;所悟非我,悟亦如是。悟已超過一切證者,悉為人相。

此躡前詳釋,悟得上來所證,以為有我者,即不復認彼為我。已覺前非,所悟之境,既非是我,而此能悟之心,亦復如是,應當亡情,方為合理。設或轉計,能悟之智,已為超過一切能證之者,是依然為智所迷,悉為人相。「析義疏」云:證者、而云一切,人相、而曰悉為者,正顯凡有所證,不亡能證之智,皆名我相。凡有所悟,不亡能悟之智,皆名人相。

「善男子!其心乃至圓悟涅槃,俱是我者,心存少悟,備殫證理,皆名人相。

此結指人相。謂不惟悟彼證者是我,乃為人相,其心乃至圓悟彼所證涅槃,俱是我者,亦為人相。心存少悟,備殫證理者:少悟、對圓悟說,漫云圓悟涅槃,此能悟心,名為人相,即使心存少悟,備盡所證之理,若存絲毫悟心未亡,皆名人相。二徵釋人相竟。

寅三  徵釋眾生

「善男子!云何眾生相?謂諸眾生心自證悟所不及者。

此正示迷智眾生相。首句徵,下釋。謂諸眾生,自心發起照了,了前證悟之非。悟是所了,了又名能,能所對待,故離前前非。心自證悟,所不及者:超出我人之相,所不能及,以見有證悟之可離,故名眾生相。

「善男子!譬如有人作如是言:『我是眾生』,則知彼人說眾生者,非我非彼。云何非我?我是眾生,則非是我。云何非彼?我是眾生,非彼我故。

此借世人語辭,例明眾生相。譬如有人,例彼自心。作如是言:我是眾生,例彼心中了智獨存。則知彼人,說眾生者,非我、非彼,例彼心中,了智獨存,自然非我能證,及與非彼能悟。設難之曰:云何非我?答曰:我是眾生,則非是我,例了智獨存,則非是能證之我。設又難曰:云何非彼?答曰:是我眾生,非彼我故,例了智獨存,則非是能悟之人,非彼之我人故也。此借世人語辭,以為義勢,顯第三了智獨存,非證悟所能及也。

「善男子!但諸眾生了證了悟,皆為我人,而我人相所不及者,存有所了,名眾生相。

此結指眾生相。但諸眾生,了彼心有所證者,為我相。了彼心所悟者,為人相。皆我人句對下,以辨眾生相。而我人相,所不及者:了證者空,則我不及;了悟者空,則人不及。雖然我人不及,而了智獨存,存有所了,只此了心不亡,名眾生相耳。三徵釋眾生竟。

寅四  徵釋壽者

「善男子!云何壽命相?謂諸眾生心照清淨,覺所了者,一切業智所不自見,猶如命根。

此正示迷智壽者相。謂諸眾生心照清淨,覺所了者:眾生自心體上,發起智照,故曰心照。由觀智增明,照此所以能了心,亦不可得,唯一清淨覺體,此自覺也。覺他證、悟、了,三相皆空,覺心源故,以即心之智,還照寂滅之體,即此一念照心,便是一切業智,是第八識上,微細分別也。不言業識,而曰業智者,此屬修證邊事,轉有漏之業識,成無漏之業智也。所不自見,猶如命根者:謂此業智,雖能除妄,不能自除,故不自見。此微細分別,原從八識上起,八識不能自見八識,如人有眼,雖然遍見諸物,不能自見其眼。雖不自見,常在其中潛續,猶如命根,而人不自知也。「直解」云:以返妄歸真,至法身極則處,但守住寂滅,不能轉位迴機;所謂抱守竿頭,靜沉死水,宗門名為尊貴墮處,不能超越,故猶如命根,為壽命相。語云:「百尺竿頭坐的人,雖然得入未為真;百尺竿頭重進步,大千沙界現全身。」故以坐守玄微,命根不斷。前云:不住生死,不住涅槃,此正住涅槃耳。

「善男子!若心照見一切覺者,皆為塵垢;覺、所覺者,不離塵故。

此直示妄源也。謂若心起智照見,此是壽命相。一切覺者,此是前三相。皆為塵垢者:無論能覺與所覺,皆為清淨心中之塵垢耳。因能覺與所覺之四相俱屬迷智之境,即能覺之心,亦不離塵。何以故?當有能覺未亡故。

「如湯銷冰,無別有冰,知冰銷者;存我覺我,亦復如是。

此下以喻反明。水喻真性;冰喻四相;湯喻智慧。燒水名湯,猶悟心、名智;迷心成我,猶結水成冰。水既成冰,還燒水以治之;心迷成我,還悟心以銷之。湯到冰銷,冰銷湯盡,同成一水,更無有冰,知冰銷者。復本心源,究竟清淨,無能無所,塵垢銷滅,唯一淨心;如湯冰互融,障礙全銷,唯一清水矣。存我覺我,亦復如是者:此為正合。若以反合,無別有我,知我盡者。今翻喻勢,順前正合。存有能覺之我,覺彼所覺是我者,則我見猶存;猶如命根,潛伏身中不斷,亦復如是。二次第別明竟。

丑三  總以結示

寅一  不斷不成聖果

「善男子!末世眾生不了四相,雖經多劫勤苦修道,但名有為,終不能成一切聖果,是故名為正法末世。

此明我相為障道之本。末世眾生,指釋迦如來佛法有三時差別。正法一千年,教、理、行、果,四法皆全。像法一千年,有教、理、行,而證果者少。末法一萬年,但有教、理,而無行、證。末世,謂末法之世。眾生不了四相者:即不了達,迷識與迷智,二種四相。既不了達,則不斷除。若不斷除,則我相全在。而我相為障道之本。雖經多劫,勤苦修道,但名有為者:有所作為,是世間因,必得世間果,六道輪轉,生死不休。終不能成,一切聖果者:若不了迷識四相而修,則終不能成,小乘無漏聖果。若不了迷智四相而修,則終不能成,大乘妙覺聖果。是故名為正法末世者:夫正法之時,修則皆證,今帶我相修行,而無證果,則正法亦同末世矣。一不斷不成聖果竟。

寅二  輾轉徵釋其故

卯一  一向錯認

「何以故?認一切我為涅槃故;有證有悟名成就故。譬如有人,認賊為子,其家財寶終不成就。

首句徵,何故久修不成聖果:下釋。認一切我為涅槃者:認,即不了妄認也。四相皆我,故云一切我。凡所修行,皆依我見,將此我見,以為涅槃故。如前有證有悟,我人二相,名成就故,即其相也。雖云證悟,意該了覺。「略疏」云:良由認我,以為涅槃故,雖多劫勤修,終無所益。如認夢身,以為自己,勤為家業,種種疲勞,終無一事,益於資產。譬如有人,以賊為子者:喻明不成聖果之所以。四相皆我,障道之本,故喻如賊。而乃妄計為自所成果,故以認賊為子喻之。大疏云:賊若在外,猶可提防,養之為兒,如何檢慎?又知賊是賊,賊無能為,養之為兒,寧無損敗?如六根取境,猶可制御,藏識妄我,離以辨明?因致如來藏中功德之寶,念念衰耗,故以其家財寶,終不成就喻之。所謂久修,不成聖果者以此。一一向錯認竟。

卯二  我不解脫

「何以故?有我愛者,亦愛涅槃,伏我愛根為涅槃相。有憎我者,亦憎生死;不知愛者,真生死故;別憎生死,名不解脫。

首句徵,何故認我,便妨於道。下釋,所以認我妨道者:以我為憎愛之本故也。有我愛者,亦愛涅槃:我愛為四惑之一,按相宗以第七識,隨緣執我,與四惑相應。一者、我癡:謂愚於我相,迷無我故。二者、我見:謂非我法中,妄見我故。三者、我慢:謂恃所執我,心高舉故。四者、我愛:謂於順我者,深耽著故。以不斷我愛,亦應愛涅槃。今以我愛而求涅槃,則涅槃但資愛根,非真涅槃,謂之錯認者以此。伏我愛根為涅槃相者:將此愛根伏之不起,不起之相似涅槃相,以似為真,故非真也。凡有順我者,既已取愛於我,有違我者則必取憎於我。以有憎我者,亦憎生死。然此憎心因生死而起。既憎生死,必愛涅槃,不知愛者,真生死故;今修行不知斷己愛根而別憎生死,名不解脫。本愛涅槃,擬除生死,愛心既在,即生死根未除,愛根憎苗。豈名解脫?二我不解脫竟。

卯三  法不解脫

「云何當知法不解脫?善男子!彼末世眾生習菩提者,以己微證為自清淨,猶未能盡我相根本——

首兩句徵,云何當知,愛涅槃者,本是解脫之法,今何以返不解脫耶?善男子下釋。末世眾生習菩提者:謂修習菩提,求成聖果之人。以己微證為自清淨者:即是涅槃法相,四相未空。稱之曰微者,謂證、悟、了、覺,分分而證故。然證,則自計蘊(身心)淨;悟,則自計我淨;了,則自計人淨;覺,則自計生淨,故云:為自清淨。惟餘一覺,覺所了者:即是一切業智,猶如命根,常在身中潛續,故曰:猶未能盡,我相根本。我相根本,即是法相。謂是我之法故。法不解脫竟。併上二科,二輾轉徵釋其故竟。

寅三  驗知我根未盡

「若復有人讚歎彼法,即生歡喜,便欲濟度;若復誹謗彼所得者,便生瞋恨——則知我相堅固執持續,潛伏藏識,遊戲諸根,曾不間斷。

此以違順二境,驗知我根未盡,實借此以證法未解脫也。言修行人,自謂已得涅槃之法,但就世境違順,一驗便知。設若有人,讚歎彼法,隨即生喜,便欲濟度。設若有人,誹謗彼所得者,便生瞋怒,懷恨在心。因對外境讚誹,驗得內心喜怒,則知我相、堅固執持,法執全在。以此種子潛伏藏識;藏識,即第八識,微細分別。前云一切業智,所不自見。如魚潛於淵,似鼠伏於穴,遇境便發。遊戲諸根門頭,曾無間斷者:謂恆審思量我相隨也。一開示障道四相竟。

癸二  斥迷無功勸修

子一  分類為斥

丑一  斥有我無功

「善男子!彼修道者,不除我相,是故不能入清淨覺。

此承前正明,彼末世修道之者,必要斷除我相,設若不除我相,有損於道。如前所云:認賊為子,所有功德法財,終不成就,以是之故,不能入清淨覺。

「善男子!若知我空,無毀我者,有我說法,我未斷故。眾生壽命,亦復如是。

此躡前不除我相,不能入清淨覺。故重呼善男子!設若欲入清淨覺性,當知人、法,二我皆空,既得二我空故,則讚毀亦空,自然不見有毀我者,亦不見有讚我者。若有我為其說法,便欲濟度於他,此正是我相未斷。若我相未斷則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四相全在,故云:亦復如是。一斥有我無功竟。

丑二  說病無功

「善男子!末世眾生說病為法;是故名為可憐愍者。雖勤精進,增益諸病,是故不能入清淨覺。

末世眾生,不了四相,四相若存,總名為病。聞讚生喜,而為說法。說自所證,正是我相;說自所悟,正是人相;說自所了、所覺,正是眾生、壽命。以病為法,是故名可憐愍。雖歷劫精勤精進,而帶病修行,但增益諸病。如稱實修行,唯增益實德,如藥草等,種有甘苦,水土所滋,各唯增益。苦,喻我相為本;甘,喻淨覺為本;水、土,則喻萬行。此我相為本,是故不能入清淨覺。二斥說病無功竟。

丑三  斥竊德無功

「善男子!末世眾生不了四相,以如來解及所行處,為自修行,終不成就。

末世眾生,未盡我相根本,不能了達四相皆空,以如來解行,迴為己有。依佛所說之理而解,及佛所行之行而修,是謂竊取如來之德為己德,非己親證,故終不成就。三斥竊德無功竟。

丑四  斥增慢無功

「或有眾生,未得謂得,未證謂證。見勝進者,心生嫉妒,由彼眾生,未斷我愛,是故不能入清淨覺。

或有增上慢眾生,未得涅槃之理便自謂已得,未證菩提之智便自謂已證:得少為足,故為增上慢人。見勝進者,心生嫉妒:夫聖人用心,物我一如,見有勝於己,更希前進者,應生歡喜,而今不然,心生嫉妒,謂嫉我不能,妒彼勝我。然嫉妒之心,發於我愛,故知由眾生,未斷我愛,是故不能入清淨覺。一分類為斥竟。

子二  警策真修

「善男子!末世眾生希望成道,無令求悟,唯益多聞,增長我見。

末世眾生發心修道,希望成就道果,須先悟圓覺真心,依此心修習。此是成佛正因,自然克成道果,切勿將心待悟。苟有待悟之心,則必廣求經教,執相似語,迴為己解,謂己發明。但唯增益多聞,增長我見,非真修也。

「但當精勤,降伏煩惱,起大勇猛!未得令得,未斷令斷;貪、瞋、愛、慢,諂、曲、嫉妒,對境不生;彼我恩愛,一切寂滅——佛說是人,漸次成就。

此勸真修也。真修之士,不必將心待悟,亦不要廣求多聞。但當一心精進而無異緣,念念勤勞而無懈怠。降伏煩惱者;先斷迷識四相,略顯空無我理,得相似涅槃。更勸起大勇猛:進修不退為大勇;冒難不屈為大猛。未得清淨涅槃者令得,未斷迷智四相者令斷。貪、瞋、愛、慢,諂、曲、嫉、妒,對境不生者:此對境驗心,果然貪、瞋、愛、慢等煩惱,對境不生。彼我恩愛,一切寂滅者:生死根本,最難拔除。念盡則自他俱寂,如此自驗其心。如古德云:「學道不必將心求悟,但於一切煩惱境界透得過,便是悟處。」故佛說此人,漸次可以成就。先斷迷識四相,進斷迷智四相,是為漸次成就也。

「求善知識,不墮邪見。若於所求別生憎愛,則不能入清淨覺海。」

此承上,雖然漸次可以成就,還要更求善知識,決擇邪正分明,令依正修,不墮邪見,如此方得相應,是為真修。若於所求別生憎、愛、取、捨之心,是則我根未盡,畢竟不能入清淨覺海。以海為眾流所歸,出生諸寶。喻彼大圓覺心,流出一切真如、菩提、涅槃及波羅密。教授菩薩,取喻如海,良有以也。一長行竟。

壬二  偈頌

癸一  標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癸二  正頌(如次諷前,科同長行。)

「淨業汝當知:一切諸眾生,皆由執我愛,無始妄流轉,未除四種相,不得成菩提。

淨業汝應當了知,一切眾生迷識四我,不可不斷,迷智四我,不可不除!何以故?謂凡夫眾生皆由執迷識之我愛,無始至今,起惑造業,虛妄流轉於分段生死;二乘眾生皆由執迷智之四相,證、悟、了、覺,能所不亡,虛妄流轉於變易生死。而未除我、人、眾生、壽者之四相,所謂涅槃生死等空華,而所證涅槃非真,豈得成菩提耶?

「愛憎生於心,諂曲存諸念,是故多迷悶,不能入覺城。

長行分類為斥有四:一、有我,二、說病,三、竊德,四、增慢。此中首句義頌第一有我:以順我者愛,違我者憎。二句義頌後三。以說病為法,有諂媚聽者義;竊德、增慢,有曲護己短義。皆有礙勝進,是故多迷悶,不能入覺城。有念無念,同歸迷悶,故不能入覺城。城喻涅槃。「直解」云:此涅槃,魔外不能侵,萬德之所聚,眾聖之所歸,萬行之所入,故喻如城。

「若能歸悟剎,先去貪瞋癡,法愛不存心,漸次可成就。我身本不有,憎愛何由生?此人求善友,終不墮邪見。所求別生心,究竟非成就。」

此警策真修也。若能歸心悟剎;剎,乃世界之都稱。喻圓覺妙心,為所悟之境,依圓覺妙心為正因,自可成就淨覺也。先除去貪、瞋、癡,此勸斷迷識四相。貪,謂順我者生貪;瞋,謂違我者生瞋。此二皆屬我愛,同依我起故。癡,即我癡,謂愚於我相,迷無我理。此皆迷識而有我、人、眾生、壽者,故勸斷之。法愛不存心者:此勸斷迷智四相,然證、悟、了、覺、四相,執之生愛,故為法愛。於此四相,不生愛心,是謂法愛不存心,則迷智四相破矣。漸次可成就者:若惟執頓悟,不假漸修,未必即能成就。如「楞嚴」所云:「理則頓悟,乘悟併銷;事非頓除,因次第盡。」今即悟淨圓覺心,又能斷除迷識、迷智,二種四相,故漸次可入清淨覺矣!故云:成就。我身本不有,憎愛何由生者:淨覺成就,了達無我理。我既無我,身將安在?身既叵得,則憎愛自空,故云:何由生。此人求善友,必不墮邪見者:此人還須求得正知正見之善友,時聞開導,終不至墮落於邪外也。所求別生心,究竟非成就者:若於所求善友,自當依法不依人,倘若別生一種種性高下之分,而起憎愛之心,縱有所得,究竟非真成就淨覺矣。以彼既有憎愛,則是我相根本猶未盡故。一除我入覺竟。

【書籍目錄】
第1頁:圓覺經講義序 第2頁:自序
第3頁:覺經講義卷第一 第4頁:圓覺經講義卷第二
第5頁:圓覺經講義卷第三 第6頁: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第7頁:圓覺經講義卷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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