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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放生功德甘露妙雨 索達吉堪布著

放生功德甘露妙雨 索達吉堪布著

肉食與素食

[日期:2010-08-13] 來源:轉載  作者:索達吉堪布著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肉食與素食

在《楞嚴經》等大乘經典中,佛陀著重宣說了戒殺斷肉以及素食的功德。如《楞伽經》中云:「得生梵志種,及諸修行處,智慧富貴家,斯由不食肉。」《佛說十善戒經》云:「啖肉者多病,當行大慈心,奉持不殺戒。」因此在歷史上梁武帝也根據《涅經》等佛經教義,出於慈悲心腸,反對吃葷,著《斷酒肉文》四篇,主張僧尼一律斷魚肉,他又召集三律師入宮會議,使僧尼斷肉食素,從此在漢地佛教徒中吃素成為良好的定制。直到如今在漢地絕大多數寺院的法師居士都是在堅持吃素,獲得佛經所說的無量斷肉功德。

但在食肉的問題上,藏地及奉行上座部的東南亞地區與漢地有著不同的傳統習慣,又均有教證依據,欲解釋此現象、推知佛經的深奧意義,應根據具德上師的教言、清淨的傳承、以及廣大的智慧,以此方能了知各種經論的不同破立之處。

有人以為藏地食肉是密宗風行所致,事實並非如此。確實基於密宗最高的見地,吃肉與雙運、降伏等一樣皆屬於密宗的最高行為,但這僅對於證悟很高的瑜珈師而言,非一般凡夫所能企及。如大成就者帝洛巴常吃生魚,那洛巴對此未生起邪見,如理依止後,也獲得了究竟成就。又如漢地濟公和尚一生吃肉喝酒,然人們依然推崇其為聖者的權巧示現,而未敢譏侮或效仿一樣。藏地佛教徒食肉的習俗,即是基於高原地理不長莊稼的客觀現實,以本師釋迦佛在別解脫戒中的方便開許為根據而形成的。

如印度律宗祖師功德光和釋迦光在各自所著的《律經根本律》與《毗奈耶三百頌》中都開許食用三淨肉。又《毗奈耶經‧藥事品》中云:「世尊告,不得食用非清淨之肉。」《律儀經》云:「觀察缽中之魚肉等,若非人肉等,則可食用。」印度阿梨巴西在《中觀精華論》中云:「聲聞乘論中,開許三淨肉,食亦無過失,已成精等故,如乞食無過……。食肉非有過,時眾無害故。」《中觀精華論釋》中亦云:「大悲怙主釋尊者,於大乘經典不僅未開許食肉,且云遮止。小乘經中食用三淨肉亦說無過失。」此三不淨肉,多數智者根據《律儀頌》中「利眾如來云:故意宰殺肉,或見或聞疑,其肉不得食。」一偈解釋為或見或聞或疑為我殺者,但也有些論典說凡是為食肉而宰殺者,全為不淨肉,如釋迦光論師所著的《毗奈耶具光論》云:「不食故意宰殺之魚肉等,若殺或勸殺、及隨喜殺者,雖是三淨肉,但故意宰殺乃無慈悲心故,亦非合理,不得食用,餘肉乃無遮也。」

但大乘經論對食肉作了嚴格的遮止。如《大象力經》、《大雲經》、《涅槃經》、《指經》、《楞伽經》、《善臂請問經》以及中觀等論中廣說了食肉的過患。在《楞伽經》中佛告大慧菩薩:「大慧,我有時說,遮五種肉,或制十種。今於此時,一切種,一切時,開除方便,一切悉斷。」又如經云:「何人食用肉,先墮餓鬼眾,後墮號叫獄。」寂天菩薩在《集學論》中說聲聞乘開許三淨肉亦是不了義的抉擇,因要引食肉者漸次入佛門故,並引《楞伽經》說明。薩迦班智達的《辯三戒論》云:「聲聞可食三淨肉,若彼淨肉不食者,是乃提婆之禁行,大乘經論遮食肉。」藏地全知果仁巴在《辯三戒論釋善解佛意疏》中亦作如是宣說。

但是,有些寡聞無智的人,認為吃肉的全是外道,或因此而戒律不清淨,這卻是一種偏見。難道佛陀在小乘經典中開許食用三淨肉,於是這些經典也成了外道書籍嗎?如今佛教信徒占人口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泰國、不丹、斯里蘭卡、緬甸等佛國的教徒們,不僅是居士食肉,出家人中也少見素食者,那這些國家的所有僧俗,全是戒律不淨者嗎?這是否僅是一個坐井觀天的精彩故事呀!

又有人認為只有漢地顯宗崇尚素食,藏地學密者則全是食肉的,其實不然,除食用三淨肉者外,藏地還有相當一部分僧眾與居士倡導並奉行素食。五明佛學院每當打齋供僧時,總要準備一大鍋素飯,以方便藏漢兩族吃素的僧眾。在四川省紅原縣,有一活佛,在他第一世時,發願七世中不進肉食,現在是第二世,從小見肉就哭泣不已,至今已成年,戒肉茹素依然如故。

若有人想:「漢地《梵網經菩薩戒本》中說:『夫食肉者,斷大慈悲佛性種子,一切眾生見而捨去。』食肉教徒對此經作何解釋?」殊不知在藏地所傳的兩種菩薩戒,均有別於漢地,為屬於由龍樹、無著二大菩薩所傳的瑜珈部。龍樹菩薩的甚深見派中有十九條重罪,八十輕罪;無著菩薩的廣大行派中有四重罪,四十六輕罪,在其戒條中,雖未見開許處,但也未見遮破食肉。另外,《梵網經》中此不食肉戒列為四十八輕垢罪之一,非犯根本重罪,與「別請僧」、「不行救贖」、「懈怠不聽法」等輕垢罪並列,此後三條均極易犯,並未見重視,獨重視此不食肉戒似亦非應理。若想:食肉過患既墮惡趣,則應非輕罪耶?答:這也不一定,因此食肉過失雖墮地獄,然仍較易懺悔清淨。又如《宣說輕重罪經》說:「比丘犯一白衣輕罪,亦需在復活地獄受八萬年苦。」

依據錯那‧西繞桑波的《毗奈耶根本論日光疏》所述,在末法時代,能保持根本戒不犯,即為戒律清淨。法王如意寶的《教誨甘露明點》也云:「根本墮罪與自續,常非並存為淨戒。」於食淨肉者來說,別解脫戒未犯,菩薩戒中依《梵網經》也只犯輕垢罪,且此輕垢罪通過懺悔也即可清淨。如漢地共稱的清淨比丘中,也有午後食飯或懈怠不聽法者。是故,無論守持何戒,應以戒體之輕重為主,不能僅看表面形象。如今見他人犯根本重罪,不覺有過,對犯輕罪者,卻極為見怪,並立為破戒,如是判斷,是否應理,尚請三思!

綜上所述,戒肉茹素有無量的功德,食肉則有極大過患,但在藏地,佛教徒食用三清淨肉於菩薩戒與別解脫戒均不為破,更不等同於殺生與外道的行為。所以,以藏漢為主的所有佛教徒,應該團結和合,互相尊重,不得誹謗,應知都為釋尊所傳下的清淨教派,都有解脫道。廣學實證的人,由此可證藏漢互通,顯密不違,各派圓融矣。吉慶佳日宜戒殺放生

放生有許多的功德,能使諸事呈吉祥,蓮池大師云:「戒殺之家,善神守護,災橫消除,壽算綿長,子孫賢孝,吉祥種種,難可俱陳。」殺生則廣積怨業,並使宿世所累積的福壽逐漸消減毀滅,故每當逢年過節、慶賀生日、或喜慶婚禮、生意開業、宴請賓客等吉慶佳日,皆應廣行放生,而不應於此時宰殺生靈、暴殄天物,廣行殺業。

原本是喜慶吉日,親朋好友歡聚一堂。逢年過節則希望來年五穀豐登、人事興隆、諸事吉祥,為何反而於此時廣殺生靈,埋種禍根?世人肆意宰殺生物,殘忍成風,致使冤孽重重,天也不喜,故有水火饑饉以及刀兵,普庵祖師《戒殺文》云:「三荒二旱,為人豈不思量?」

生日慶賀則希望父母以及自己福壽綿長、離苦得樂,正應當為己為父母放生持齋,增福延壽,為何反而於此時頓忘父母養育之恩,而殺害生靈,徒增罪業?上貽累於雙親,下不利於己,本欲求生,反倒傷生,本欲長命,反倒喪命。以前有一位大官的太太,她的生日來臨時準備大宴賓客,買了大批的雞鴨豬羊魚蝦水產等,但當殺雞宰羊時,她的魂魄附在了這些被殺動物的身上,痛得她大聲叫喊,在床上滾來滾去,比死還難受,這時候她突然覺悟到禽獸被殺時的痛苦和內心的怨恨,只是不會講話,不會用言語表達而已。最後她覺悟到,今後一定要戒殺放生,不再屠殺禽獸以滿足自己的享受。後來,這位夫人享壽高年,這都是因為她一念慈心改惡遷善的緣故。

婚慶之日,原本希望來日能夠家庭和睦,得生貴子,為何反而與理相悖,於生兒育女之始而廣行殺生,致使婚後多爭鬥煩惱,甚或關糸破裂,其後所生之子也多凶煞疾病,或至夭折,試問其婚禮是否吉祥?慈壽禪師戒殺放生偈云:「世上多殺生,遂有刀兵劫,負命殺汝身,欠財焚汝宅,離散汝妻子,曾破他巢穴,報應各相當,洗耳聽佛說。」

生意人則期望開業大吉,往後財源茂盛,為何反而於此時屠殺生靈,使怨聲載於道,生財之日而廣行滅殺之業,試想開業是吉抑或是凶也?所為是得利抑或是失利乎?《楞伽經》中云:「為利殺眾生,因財網諸肉,二俱是惡業,死墮叫喚獄。」古人云:「持齋一日,天下殺生無我分;債有誰知,披毛戴角古今還。」又《大智度論》云:「令不殺生,得何等利?答曰:得無所畏,安樂無怖。我以無害於彼故,彼亦無害於我。好殺之人,雖重定極人王,亦不自安。又不殺之人,單行獨遊無所畏難,好殺之人。有情動物皆不喜見之。若不好殺,一切眾生皆樂依附。復次不殺之人,命欲終時,其心安樂,無疑無悔。若生天上,若在人中,常得長壽,是為得道因緣,乃至得佛住壽無量。復次殺生之人,今世後世受種種身心苦痛,不殺之人無此眾難,是為大利。」

同樣,超度亡靈、喪禮或消災免難皆應戒殺放生以祈福,而不應背道而馳,徒增亡人之業障,《地藏經》云:「閻浮提人,命終之後,慎勿殺害,拜祭鬼神,無絲毫之力,利益亡人。但結罪緣,轉增深重。假使亡人,在生修善,應得超升,遇此陽眷殺生,反落惡道,何況不修之人?譬如有人,從遠地來,絕糧三日,所負擔物,強過百斤,忽遇鄰人更附少物。以是之故,轉復困重。」如是祈禱上師住世也應廣行戒殺放生,以增眾生善業,消減惡業,以期感上師長久住世,廣利群生!

【書籍目錄】
第1頁:殺生報應 第2頁:聖者亦受殺生之報
第3頁:殺生毀戒不得成就 第4頁:懺悔殺業
第5頁:大悲為要 第6頁:肉食與素食
第7頁:放生增福延壽命 第8頁:吉慶佳日宜戒殺放生
第9頁:放生增福延壽命 第10頁:結語
第11頁:放生儀軌甘露妙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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