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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佛學淺釋 蘇行三博士編釋

佛學淺釋 蘇行三博士編釋

第五章 佛學的學理

[日期:2010-07-18] 來源:轉載  作者:蘇行三博士編釋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第五章  佛學的學理

(甲)因緣生萬法

「因緣生萬法」這句話,是佛學裡的一條中心學理,也叫「因果律」。萬法,是指一切生物及無生物,牠們都是從因緣會合而生的。「因」是出生出某一物的原動力。「緣」是幫助生成某一物的眾多要素。我們現在拿種豆子來作例,可以容易了解。一粒豆子,是荳科植物的種子。這粒種子,就是將來發生那棵荳類植物的「因」。種子播入泥土裡,加上柔和的陽光,流通的空氣,適宜的溫度,及充足的水分;這粒種子,就慢慢的生根、長芽、展綠葉,而成一棵植物了。這些泥土、陽光、空氣、溫度,及水分等,就是幫助那粒種子生長,為植物的增上「緣」。「因」、「緣」會合的時候,就生起植物,這是萬物生成的普通現象。但是還有一種事情,也是重要的:那就是農夫的依照適當的時候加工、灌溉、除草、施肥,那麼那一粒好種子,就會結成好多的「果」實。相反的,種子播入泥土中,那些眾「緣」缺少了,或是農夫不施工,那麼那棵植物,不但不會發展,甚至會死亡。俗語所謂「有緣千里來相會」,就是緣會則合。「無緣咫尺不相逢」,就是緣離則散。植物是這樣,我們人類也是這樣。我們現在大家拿研究佛學為「因」,再加上時間、講堂、椅、桌、講師、學員等等為「緣」。一個月後,學業結束時,對佛學多少是會懂一些的,那就是「果」。其他的人生聚散,若父子、兄弟、夫婦、朋友等的悲、歡、離、合,都含著複雜的「因」、「緣」。

(乙)業:善業、惡業、轉業

我們剛才講過,萬物是由「因」「緣」會合所生,「因」好像植物的種子,那麼,我們再進一步問一問:植物的種子是從那裡來的?我們知道:一朵完全的花有雌蕊雄蕊。雌蕊的子房裡,有個胚珠,裡面有個雌細胞,叫卵。雄蕊的花藥,有四粉囊,裡面各藏著很多的雄細胞,叫花粉。若花粉有機會被風吹,或昆蟲如蜜蜂,帶到雌蕊的頭上,就發展成為花粉管;雄細胞跟花粉管下去,和卵配合,後來就發展成為果實裏的種子。

我們已經懂了:萬法是由「因」「緣」會合而生起的。「因」好比植物的種子。種子是由花的雌蕊、雄蕊的雌雄生殖細胞會合成的。那麼「因」是什麼造成的?佛學說.:「因」是「業」(Karma)造成的。那麼什麼是「業」?「業」就是l.人的身有所作為,而表現的動力;2.口所說的話;及3.意有所感發的思想。這些「業」,在人的一生中,時時刻刻的繼續進行,以造成種種的「因」。在人事上,普通有十種「善業」。如:一、個人不殺生命;二、不偷竊人家的財物;三、不犯邪婬;這三種是「身業」。四、不講誑話;五、不對甲乙兩人說兩種相反的話;六、不講壞話罵人使人家生氣;七、不講下流的話使人起邪念;這四種是「口業」。八、不要貪求過分而收集日用所不必需之物。九、人家有傷到我們情感的時候,要多多的原諒他,不要怨他、恨他。十、不要胡思亂想無根據的,或無理性而偏邪的事情。這三種是「意業」。一個人如能天天造出這麼多的「善業」,他的一生裏就充滿了一切的真、善、美。他是不是一個標準的好人?況且他的前一生,本來積聚有好多的「善業」,再加上這一生所造的「善業」,這一世完了以後,他的「善業」與「緣」會合,來世就轉生為帝、王、天或仙;這種自作自受的因果律,是萬物一般的現象;但是懂得的人很少,所以好人也就少了。

在相反的一面,如果一個人每天的身造出:殺、盜、邪婬,口造出:妄語、兩舌、惡口、綺語,意造出:貪、瞋、癡等「惡業」,它們就構成惡「因」,在今世,或來世與「緣」會合時,依因果律來講,這個人遲早總會受著種種痛苦的惡報。俗語說:「善惡到頭終有報,只爭來早與來遲」。這兩句話是不錯的。但是諸位記得,一粒種子得到日光、空氣、溫度、水分,就長養起來;可是農夫的灌溉、除草、施肥等工作,是大大的會影響到那棵植物的發育及收穫的。「業」力也是這樣。我們可以用自己的力量,來轉變我們現生的遭遇,如貧、富、榮、辱等,雖然是從前生所造成的「業」力發展來的,但我們若了悟「轉業」的道理,一面懺悔過去無知所造的「惡業」,另一面日日檢討自己的思想、語言、行動,努力向「善」的道路去行;那麼這個人過去所造的重「惡業」,叫「定業」,本來是要受惡果報的,這時就被轉成為「輕業」、「不定業」;再加上持戒,學定,修慧,這樣一來,這個人即身可以入聖,是很有可能的。所以一個人,大可不必為過去無知所造的「惡業」而焦心;只要現在努力的造「善業」去轉變它,「人力勝天」的,就可以把「善惡到頭終有報,只爭來早與來遲」的這句話,大大的改良了。袁了凡先生的「轉業」就是好的證據(見袁了凡四訓立命篇)。像這樣佛學的真理,在人生的前途,才是照出無限的光明。有一段小故事,諸位或者有聽過:唐朝大詩人白居易,問佛法於鳥窠禪師。師曰:「諸惡莫作,眾善奉行。」白曰:「三歲孩童也曉得。」師曰:「八十老翁行不得」。諸位雖也曉得這句話,但也不曾作到,所以,諸位要勉力的去學行試行呀!

(丙)三法印

三法印包含三條佛法的重要學理。他們是:l. 諸行無常。2.諸法無我。3.涅槃寂靜。三法印,這句話:「三」是數目。「法」是使學者、聞者,能了悟而得解脫的道理。「印」是證實這一條道理是正確的。所以,三法印是用來評斷某一道理是否有研究的真實性?如有道理,與三法印符合,入佛的法相,雖然不是佛說,而是後來的菩薩說的,也可以認為是佛法。反之,即認為是非佛法。一個人能了解這三條道理,就能將自己從生死流轉裏解脫出來了。現在將三條道理分別的淺釋出來。

l. 諸行無常:「諸」字的意思是一切。「行」作名辭用,意思是能動、能作、能遷移的由造作而成的東西。「常」是永恆不變的。相反的一面,是「無常」,無常是言其剎那間不停的變異。三界裏,凡是有體積形態,而經由造作而成的物,平常都要經過生、住、異、滅的四相。生時不論是在這個五濁惡世,或三界裏的什麼地方,都要有構造它的物質。這些物質,因緣和合的時候,就組織起來,成為一個個體,這叫做「生」。這個個體,存在一個地方,不論它存在的時間是長是短,叫做「住」。當這個個體正在「住」的時候,它的體積及形態,是不斷地變異,不是增加,便是減少。這一點非常重要,我們無妨講清楚一點。就以我們的身體做例來講罷:我們由小孩,慢慢長大變成少年,往後中年,老年,這樣每年都在轉變。實在說起來,是每月,每日,每時,都在轉變。因為人體各部,是細胞組成的。細胞平均約每二小時就分生新的,以代替老的。所以一個人身體裏的細胞,今天已經有好多新的出生,代替了昨天的舊的。這樣一來,今天的一個人,已經有部分不是昨天的人了。不過變得很少,又是漸漸變的,所以我們不能覺察。等到有一天這個人老了,四大過分的不調和就死了。死了以後,他的身體便腐化而成為液體,以後就什麼也不存在(滅)了。這一段是說明物之有生者,便有死。從有到無的繼續變異,這就叫「無常」。這是要叫我們明白,我們的肉體,終歸有一天會滅的,不要夢想求長生。就是釋迦牟尼佛的肉身,到了最後,也要在天人悲痛中,以圓寂示人呢!

2. 諸法無我:一個胎兒在母體裡,是由臍帶的微血管,吸收母親的微血管滲透出來的養料。這樣,雖然胎兒的血管,沒有直接和母親的血管相接,但是母親喫的東西,是直接影響胎兒,胎兒從來是沒有用口喫東西的。胎兒出生了,他表現的第一種本能,就是哭。母親用一點蜜水給他喫,他就再表現第二種本能,吮吸。此後,他求食的衝動一起,他就哭;母親給他奶,他就安安靜靜的喫;身體也就天天的長大。等到他會講話,會走路的時候,也同時會覓棗,抓梨,饜足他的求食衝動。這種求食以養生的衝動,一天一天的發展起來;到五、七歲時,因為維持身體生活的心強盛起來,發展成為佔據的衝動;其目的也只是為了維持他個人的生命。慢慢這佔據的衝動,會發展到滿足其肉體的享受。為了使個人的享受滿足,他個人是最重要,別人是不重要。別人及一切物,好像只為了他才存在的。換句話說,他的腦子裏是這樣想:「我」,才是最主要的。我所看到的你或他及一切物,只是為著要供給我的存在而存在的。這個為小我的生存,個人的享受主義,發展成為我的家,我的親友,我的國家......這些集團的大我主義,起先是佔據,以後不擇手段而搶奪。乃至大家為了利害的衝突,演成為國際的大戰。這一段話,是說明一個人有自我的私心,所以要排斥非我異己,利用非我以滿足自己。若有非我,不為我用,所以才發生種種的衝突。

三法印的第二條道理:「諸法無我」,就是要破除這種執著有我的不正確的思想。「諸」字的意思,亦是一切。「法」字是指一切有生命的萬物。「無我」,是說這個肉體,沒有一部份是「我」,全部肉體亦不是「我」。現在我先給你一根當頭棒:我們眼前看到的一切東西,連你和這個說話的「我」都算在內,現在都生存;但是這些生物,壽命的長短不相同,總有一天會死,會壞,會滅去的。那時候不但沒有一個你我,也沒有一切生物。你或許趕快要搶著說:「不對」。「有一天」是將來的,將來的,我們沒經驗著,不知道。但是,現在此地明明有一個「我」。那麼我也趕快替你解說:「我」這個字,實在是一個代名詞,用來當這個身體的代表,所以方便對別人講話。譬如下面這句話:「我坐在椅子上」,這句話裏將「我」字拿去,換上「你」字,意思是相同的。可見「我」只是一個名,用來代替我的全身體。再進一步說,譬喻有土匪請你喫飯,後來割了你的一隻耳朵當證據,叫你寫信回家拿錢來贖身。你寫的信說:「我的耳朵被他們割去一個了」。可見這個「我」字並不是指身體,是指另外一種東西。那個東西,只用一「我」字代表。土匪拿不到你家裡送來的贖命錢,就再割去你的手;再進一步,割去你的足。你用口說:「我的手、足都被割去了」。沒有良心的土匪,再將你腰斬,你就說:「我的身體被斬去一半了」。最少現在你可明白,「我」不是這個身體,是另外有一個看不見的東西。最後土匪割去你的頭。口也不再講話了,那時這個「我」,才離開這身體而去了。所以人的身體,只是代表「我」,卻不是「我」。「我」無外觀的體相,所以「無我相」。一般人以為這個身體是「我」;佛學對你說:這肉體不是「我」,只是四大和合的假相,無一部分是「我」。肉體是肉體,我是我;所以說諸法無我。更進一步說,代表肉體的那個「我」,自己本是一個抽象的名詞,也並沒有什麼樣子可以讓人解說的。所以那個「我」,自身也是無一物可說。「我」既是無一物可指陳,所以名為「無我」。這是小乘聖人的極果。

3. 涅槃寂靜:涅槃二字,是梵文(Nirvana)的譯音,又譯泥洹,意義是擇滅。小乘學人,以為世間一切物,都是身口意三業之動力,造出為因,與緣會合,而有種種假相。這個假相,經過生、住、異的流轉變遷,到最後無所存在而滅。所以我們存在的時候,萬物只是借給我們一用,我們儘可不必追求,或留戀它們,因為我們自己也會死亡。況且我們的肉體,也不是可以永遠存在的;最重要的,只有將那個住在我們肉體裡的那個「我」,淨化起來。怎樣淨化他?淨化的方法很多,先提一兩種為例子:淨化方法就是將我們讀佛典所得到的智識,先造十善業;次擇出見思二惑而斷之。見惑,是以一己之偏見或邪見,推度事理之迷情。思惑,是凡夫貪、瞋、癡等之思念,對事物所起之迷情。將六種基本煩惱滅除:一、貪煩惱—取不必多取之物。二、瞋恚—怨恨人家,生氣人家,叫人家不安。三、癡—對事理看不清,糊塗造作。四、慢—自己驕傲,以為聰明,任性辦事。五、疑—不能深信真理。六、惡見—1.顛倒是非;2.我執;3.撥無因果;4.固執自己的惡見; 5.固執無理之禁戒。若是一個人,能夠將他肉體裏的「我」淨化起來,不再有見思二惑六煩惱的造業,這個人還在生活的時候,心就已經是安樂自在出離三界了,這叫有餘涅槃。等到他的世壽盡,肉體死,他那個淨化的「我」就離開這五濁惡世,不再入娑婆世界受生死輪迴諸苦了,他此時證入聖位的阿羅漢果,而寂靜地長住在最快樂的佛淨土,這種叫無餘涅槃。

以上所說的三法印,為佛學之重要基本學理;不論是學聲聞、緣覺或學菩薩,諸行人所必需要懂的;所以三法印是三乘共學。

(丁)一實相印

「實相」又稱「真如」、「法性」,是指那個實實在在住在動物肉體裏面的本體,就是我們普通指那個將來成佛的「佛性」,不過是用不相同的名。學者須用他從佛學裏所得到的「般若」,梵文(Prajnia)的譯音,意思是智慧,是一個人內在的了解力,細心靜慮,就眾生本來之真實性,體會其無相之相。這一門的學理,是菩薩行人必要懂的。因為菩薩行人,一面修持佛法以自度,另一面以佛法度人,所以不但要懂自己的「佛性」,還須懂得別人的。為要證明眾生的本體,所以叫「一實相印」。因為唯是菩薩所必要學的,故謂大乘不共學。一實相印也可略分三節:l.諸法自性空。2.諸法唯識現(空之中有物—識—中道)。3.圓寂。

l. 諸法自性空:諸法,是指一切動物。自性可以粗略的譯為生命。空,是本來沒有一個實體的東西。我們現在都懂得,一切的動物及人類的肉體,是因緣和合所生的假相。這假相經過生住異滅四相以後,就沒有一點實有的體質存在。這假相只是一種幻象,是空的,沒有什麼。我們拿科學用鈾製造原子彈當例子:鈾,是一種固體的礦物,它用許多鈾的化學原素造成的。每一鈾的原素,是許多鈾分子造成的。鈾分子,用精造的顯微鏡還可以看到它的固體形。但是,鈾分子是許多鈾原子造成的。原子太小了,人類還沒有看過它的體形。鈾原子造成炸彈,爆炸時,每一原子分裂成為陰陽二電子。電子這名字,是沒有實在的體質了。你看:這從有變成無,是不是空了?同例,人的肉體到死後滅盡,不也是空的嗎!人的生命,或叫自性,本來是沒有實體的。在一個人生活的時候,它還有一個假相可以寄托。一旦假相滅後,變成空無一物,則那個自性,就失掉了它的寄托物,更加自己本來是無一物,我們只好替它起一個名字,叫它為「空中的空」。所以諸法的實相,也是像它們所寄托的假相一樣,也是空的。這就叫做諸法自性空。我們懂得這一道理,則一切分別、較計、妄執都消除了。一切心念皆息,則清淨的正知,可以見到本性。

2. 諸法唯識現:前一節「諸法自性空」,是從有物變為無物;本節「諸法唯識現」,是要相反的說,從無物現為有物,及無中之有。這一小題的「諸法」二字,是指一切萬物,包括無生命的礦植物,及有生命的動物。『唯』字義是只有這個。『識』字含義有:(1)認得一切物的力。(2)使物能夠生活的力。(3)動物的根本實相—真如。現字義是顯出一種有形的外相。

存在世界上的萬物,都是化學原素所構成的。不相同的原素,配合著不相同的外緣,自己就自然的結合成為種種的化合物,或混合物;如氣體的氫和氧,平常是沒有體積的,在化學條件適合的時候,就結成為水—一種實在有體積的物。其他固體的礦物質,不論是簡單的,或是複雜的,為化學原素所構成的,亦如此。這一段是說明從無形相的氣體,變為有形相的物體。

有的元素在空氣裡、水裡或泥土裡,配合著適宜的外緣,就自然的構造成為一個物體,如單細胞植物。此時過去的業力,貯藏在一種天然的衝動力裏(Natural Impulse),叫做「識」;以為這一個物體,可以做他們生活的外緣,所以就會合起來,而成為一有生命的單細胞植物了;如細菌、複球藻。這些菌、藻的原形質分裂時,成為兩個個體,和它們相同樣的「識」,就來和那個新個體會合,而成為兩個生活的細胞。如果分裂的細胞,不互相分離,都住在一起,就成為一個多細胞的物體。那麼這個物體,只有起初來的「識」在指揮全體。如果多細胞的個體,分離成兩個個體,這樣另外有一個「識」就來和它會合。這是說明從無生命的物體,變成為有生命的生物,以解釋「識」的第一義,「使物能夠生活的力」。單細胞生物,被生物學家新發現,就是這一理論的註腳(Stagrospora Sacchari 臺南車路墘糖廠,新發現的小麻葉的葉燒病菌,治法尚不知)。生物進化論,也是說我們這個地球,由氣體進化為液體,再進化為固體。到一時期,地上的天然條件:如陽光,溫度,水分,空氣等適合時,生物就發生了。起初發生的是植物,往後才有動物。起初是簡單的,往後因天然力及環境,經長時期的變遷,才漸漸的變成複雜的,以適應生存的條件。現在地球上的生物,還是在進化的路程上走,所以才有這麼多形形色色的動植物。

一個動物的身體裏,就是有一個「識」存在,所以這個動物,才會認得他自己以外的一切萬物,這就是「識」字的第二義。

諸位已經懂了我們的肉體,是由四大藉因緣和合而成的假相。同時,我們又曉得,每人有一條生命,住在這肉體裏,它繼續的住著,等到這肉體死亡,才離開去。所以,它住在我們的肉體裡,我們是活人;它離開我們的肉體去,我們是死人。它是無形無狀,好像沒有什麼似的,但是它到底還是一個無形的活力。所以它在我們的身體內,我們才會活;因此我們的俗語叫它為「生命根」。人的肉體死,它又不跟肉體死滅;所以它又是一種不生不滅而永存在的東西。它在我們身體裏的時候,叫我們會認識我們以外的一切萬物;叫我們有情意,有思想,有判斷力,有心理學上的一切工作。在佛學,總稱它為「識」或「實相」、「真如」、「佛性」等等。所以你看世界上的一切萬物,在毀滅時,是沒有物質的存在,是空的。「識」是無形、無狀,好像也是空的。但是它是不生不滅,永遠存在,豈不是「空」裏的「有」麼?佛學說「空」,說「有」;但「識」不是「空」也不是「有」;好像「空」,也好像「有」;結局是「空」中之「有」,所以有時稱這真理,叫做中道論。它能夠叫一物,認得他物;它能夠叫一物變現成為生物,或顯現於世界上,而又是生物的「實相」;所以萬法是唯識現。

3. 圓寂:圓寂二字,為梵文波暱利縛喃(Parinirvana)簡略的意譯。波利,意思是圓,各種的德行無不圓滿的意思。暱縛又作泥洹,意思是寂,有各種惑障都滅盡的意思。喃或作那,意思是息,有究竟解脫息化歸真的意思。本來(Parinirvana)是指成佛者之滅度,現在卻是普通指行大乘之菩薩行者之滅度。實在說起來,大乘的菩薩行人,在生活時,已經是時時在做圓寂的工作。因為菩薩行人,時時不忘四宏誓願:一、眾生無邊誓願度,二、煩惱無盡誓願斷,三、法門無量誓願學,四、佛道無上誓願成。單單履行第一願,就差不多眾德俱備;況且他們的腦子裏,早就沒有見思二惑,我法二執。既然一方面無我執,那麼他們的身心,在生活時,已經不為煩惱所縛,也就不在三界、五趣(天、人、畜、鬼、地獄,留在下面世間法中講)裏輪轉生死。另一方面無法執,就能了知諸法的實相,不為眼前所知的境界顛倒而障蔽其菩提妙智。並且他們在生活時,是時時的行持六度(留在下面出世法中講),所以不要等二乘的無餘涅槃,早就身心圓寂了;到有一日肉體死滅時,就更加大寂而特寂了。

【書籍目錄】
第1頁:小引 第2頁:第一章 「佛」義及佛陀略史
第3頁:第二章 佛學 第4頁:第三章 佛學與其他學說
第5頁:第四章 佛學的目的 第6頁:第五章 佛學的學理
第7頁:第六章 世間法 第8頁:第七章 出世間法
第9頁:第八章 宗派 第10頁:第九章 三皈依
第11頁:第十章 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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