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師語錄
南懷瑾說:只是人有人心,以人心自我的私識,認為天地有好生之德,因此發出天心仁愛的贊譽。如果天地有知,豈不大笑我輩癡兒癡女的癡言癡語嗎?明白了這個原理,便可了知真正有道的聖人,心如天地,明比日月,一切的所做所為,自視為理所當為,義所當為的事,便自然而然地做了。並不一定因為我要仁愛於世人,或我要愛護於你,才肯去做。
經典回放
選自《道德經》
【原文】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聖人不仁,以百姓為芻狗。天地之間,其猶橐龠乎?虛而不屈,動而愈出。多言數窮,不如守中。
【譯文】天地沒有仁愛之心,把萬物當成芻狗,既不珍惜也不輕視;聖人沒有仁愛之心,把百姓當成芻狗,既不親近也不歧視。天地之間,不正像一個大風箱嗎?不去拉它,什么事也沒有。一拉就有風了,越拉風就越大。世事也是如此,說得越多,麻煩越多。不如順其自然。
大師釋疑
芻狗:草紮的狗,用於祭祀,用了就丟棄。用時不是因為珍惜它,丟棄不是因為輕視它,皆無心而作。
橐龠:風箱,一拉就有風。
屈:竭盡,窮盡。
學道一得:把好心收起,按制度辦事
《道德經》和孔子的《論語》一樣,都是寫給統治者看的,或者說,是培養優秀領導的教材。在古代,統治者一“說話”,就是法律、政策,會對國計民生產生影響。所以該怎么“說話”,自然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
孔子講仁道,“仁者愛人”,巴不得當官的將心掏給百姓才好。老子正好相反,“聖人不仁,以百姓為芻狗”,建議當權者將好心揣進自己肚子裏,不要隨便掏出來。老子認為,讓百姓自然生活,他們的日子會過得很好;若是有人跟他們講什么仁啊義啊,他們反而要倒黴了。春秋之間,戰亂不絕,伏屍遺野,每一場戰爭,無不以 “仁義”作為旗號,可是最後審視,卻是“春秋無義戰”。
“芻狗”是一種比較便宜的東西,祭祀時用真狗比較破費,人們就變通一下,用草紮的狗擺上去,哄祖宗們高興。“以百姓為芻狗”,好像輕視百姓似的,所以老子這句話曆來頗引人爭議。其實老子的意思是,當權者要公平,對百姓心態放平,既不重視也不輕視,讓他們自然生活。
無論哪朝哪代,無論明主昏君,都高喊“公平公正”,做法卻大相徑庭,有的造福天下,有的欺世盜名。但不管哪種做法,都不是老子提倡的公平。老子所說的公平,有兩個要點:
第一,順從自然之道,引導“無為”的公平。
老子對道德意義上的公平不感興趣,他提倡合乎自然之道的公平。道德意義上的公平是:“非患貧,而患不均”——大家都是爹媽生的,有的人真窮,有的人真富,太不公平了!你手裏端著一碗肉湯,我手裏端著一碗白菜湯,沒餓死我先氣死了!所以,有些人的政治理想是“等富貴,均貧賤”。有的人幹脆打出“替天行道”的旗號,劫富濟貧。其實,強行把富人的錢搶過來分給窮人,並不符合天道。
政府過於講仁義,對百姓生活幹預過多,也很有問題。即使在一戶人口較多的家庭,也很難一碗水端平,國家這么大,所謂講仁義,肯定會傾向於少部分人——從曆史事實看,主要傾向自己親近的人,這就造成了人為的不公平。人們為了在統治者的“仁義”中分一杯羹,會想方設法向統治者身邊靠攏,於是,各種烏煙瘴氣的事情就發生了。
合乎自然之道的公平是:你勤快一點、能力強一點,生活就富裕一點;相反,你沒有能力又不愛幹活,那就多吃白菜少吃肉——反正不幹活的人用不著那么多營養!
老子的“以百姓為芻狗”,絕非對百姓漠然視之、不理不睬、不聞不問,而是讓百姓自己調節生存狀態,不要過多幹預。這樣做,統治者似乎沒有為老百姓做多少事,所以,百姓富足了,也不認為是靠當權者幫忙,“功成事遂,百姓皆謂我自然”——我是靠自己努力致富的,跟你當官的沒有關系。
有趣的是,西方國家搞自由競爭,政府不過多幹預民間事務,人們也不認為自己致富是靠政府幫忙,這跟老子“以百姓為芻狗”的政治理念倒有一點相似呢!
第二,讓人們自由選擇他們想過的生活。
如何實現“以百姓為芻狗”的公平理論呢?老子沒有說。毫無疑問需要借助法令制度。但不必“多言”,政令越簡單、明確、穩定,越有可能如實兌現。在公平而穩定的制度下,讓百姓各求所需、各盡所能,過他們想過的生活。這比在有限范圍內施行仁義要優越得多。
戰國時的秦襄王,在管理國家方面,頗有一點“以百姓為芻狗”的味道。他不偏愛百姓,一視同仁;百姓偏愛他,他也很反感。有一次,秦國郎中閻遏、公孫衍外出辦事,在一座廟前看見一些人正在殺牛。他們感到十分奇怪,心想:現在不是祭祖的時節,他們為什么殺牛呢?於是,兩人上前詢問原因。他們回答說:“殺牛祭祀老天爺,是為了還願。”
“還什么願?”
“前些日子,聽說襄王病了,我們就買了這頭牛,來廟裏向老天爺許願:如果襄王病好了,我們就殺這頭牛祭天。現在大王的病幸而已經痊愈,我們就來向老天爺還願了。”
兩位郎中聽了,心裏很高興,回宮後,興沖沖地向襄王道賀:“大王的功德已經超過堯、舜了!”
秦襄王吃驚地問:“這是怎么回事呀?”
兩位郎中回答:“堯、舜雖是聖人,他們的百姓還不至於為他們祈禱。現在,大王病了,百姓自動買牛為您祈禱;您的病好了,百姓就殺牛還願。所以,我們私下認為,大王的功德已經超過堯、舜了!”
秦襄王忙派人調查,發現果有此事,就罰當地的裏正和伍老各出兩副銷甲。閻遏、公孫衍驚訝地問襄王:“沒有獎勵也就算了,大王為什么反倒懲罰他們呢?”
襄王解釋說:“老百姓之所以為我所用,不是因為我愛他們,而是因為我有權勢,他們才為我所用。現在,老百姓沒有接到命令,就擅自為我祈禱,這是他們熱愛我的表現。他們熱愛我,我該如何回報呢?如果我偏愛他們,就不能嚴格執法了。不能嚴格執法,就做不到令行禁止,這是亡國之道。所以,我懲罰裏正與伍老,使百姓不能偏愛我,我也不必示愛於他們。這樣,才能嚴明治國啊!”
秦襄王不偏愛百姓也不讓百姓偏愛自己,實行的是法家的“霸道”,跟老子的“自然之道”還是有所不同。霸道實行嚴刑峻法,而老子提倡法令簡明。但兩者“以百姓為芻狗”的宗旨卻是相通的。
不偏愛百姓,是否對社會上的弱勢群體或遭受災變的人們不需要救濟呢?當然不是。真正的救濟是用法令規定哪些人、哪些情況屬於救濟范圍,然後一切按制度辦事,沒有任何偏心,也用不著一對一的慈善之舉。令人奇怪的是,中國是一個講了兩千多年仁義道德的國家,慈善法規卻從來沒有完善過,需要救濟的人經常得不到救濟;反而是不講仁義道德的西方國家,他們卻在這方面做得很優秀。這豈非具有諷刺意味?
無論古今中外,無數曆史事實證明,當權者的仁愛對國家、對百姓帶來的好處遠遠沒有弊端多,要想國家富強、百姓安樂,最好的辦法是制訂公平的法令,然後一視同仁地執行;要想國家混亂、百姓怨聲載道,最簡便的方法就是今天出一條善政、明天搞一項利民措施。因為所謂善政、利民,說明當權者還是在為老百姓辦事,而不是幹自己的本職工作。說明法令還沒有把當權者的職責規定清楚,他們還處於特權階級,有權進行管理,無須接受監督,辦事就有功,敗事也無過,遠未達到公平的境地。這樣哪能不混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