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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關全集 陳由斌居士編著

(祖師開示篇):二、戒邪淫

[日期:2010-08-12]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陳由斌居士編著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二、戒邪淫

印光大師(淨土宗第十三代祖師)

★ 行邪淫者,是以人身行畜生事。報終命盡,先墮地獄餓鬼,後生畜生道中。千萬億劫,不能出離。一切眾生,從淫欲生。所以此戒難持易犯。縱是賢達,或時失足,何況愚人?若立志修持,須先明利害,及對治方法。則如見毒蛇,如遇怨賊。恐畏怖懼,欲心自息矣。對治方法,廣載佛經,俗人無緣觀覽。當看安士先生《欲海回狂》,可以知其梗概矣。

——《印光大師信願念佛》頁208(附:周安士著《欲海回狂》臺北眾生文化出版社印)

★ 凡非自己妻室,無論良賤,均不可與彼行淫。行邪淫者,是壞亂人倫,即是以人身行畜生事。現生已成畜生,來生便做畜生了。世人以女子偷人為恥,不知男子邪淫,也與女子一樣。邪淫之人,必生不貞潔之兒女,誰願自己兒女不貞潔?自己既以此事行之於前,兒女稟自己之氣分,決難正而不邪。不但外色不可淫,即夫妻正淫,亦當有限制。否則不是夭折,就是殘廢。貪房事者,兒女反不易生。即生,亦難成人。即成人,亦孱弱無所成就。世人以行淫為樂,不知樂只在一刻,苦直到終身與子女及孫輩也。此三不行,則為身業善,行則為身業惡。二、口業。有四:妄言、綺語、惡口、兩舌。妄言者,說話不真實。話既不真實,心亦不真實,其失人格也大矣。綺語者,說風流邪僻之話,令人心念淫蕩。無知少年聽久,必至邪淫,以喪人格,或「手淫」以戕身命。此人縱不邪淫,亦當墮大地獄。從地獄出,或作母豬母狗。若生人中,當作娼妓。初則貌美年青,尚無大苦。久則梅毒一發,則苦不堪言。幸有此口,何苦為自他招禍殃,不為自他作幸福耶?

——《印光大師文鈔菁華錄》頁165

★ 世間聰明子弟,於情竇開時,其父母兄師不為詳示利害,以致由手淫與邪淫送命者居大半。能不即死,也成殘廢,無可成立。汝既深受其害,當常存嚴恭寅畏之心。不令一念念及女色,努力修淨土法門,久則或可強健。汝娶妻否?未娶則且待幾年再娶。已娶則與妻說明,為養身體,另室以居,相視如賓,決不可以夫妻視之。彼此互相勉勖,切勿一念及乎房事。待其身體大健後,或年一相交,季一相交。若常行房事,則又將重復舊患矣,宜與一切少年說此禍害,以培己福。(知識未開者,勿與說,已開者,當極力為說其禍害)……凡見一切女人,均作母姊妹女想,即自妻亦作此想,則淫欲魔無如汝何矣!(復孫藝民居士書)

——《印光法師文鈔三編卷一》頁169-170

★ 汝二人年紀尚輕,必須恪守舊道德。孝、弟、忠、信、禮、義、廉、恥,八個字,乃做人之規矩準繩。人若不在此八者上致力,即謂之「亡八字」。「八字」既亡,便是衣冠禽獸矣。人之少年,最難制者為情欲。今之世道專以導欲誨淫為目的。汝等雖有祖上陰德,不至大有逾越,然須戰兢自守,庶可無愧先人。倘不著力立品,受淫欲之戕賊,後來決定無所成就,或致短命而死。……《壽康寶鑒》青年保身等,看之,則不至隨情欲而「冶遊」,或「手淫」也。今之少年,多半犯手淫病,此真殺身之一大利刃也,宜痛戒之(復寧德恒德復居士書)

——《印光法師文鈔續編卷上》頁60

★ 今之學堂,直是一個陷人坑,不陷於黨派中,便陷於自由愛戀,任意「冶遊」。須知人只五六尺一動物耳,而與天、地,並稱三才,則人之名尊無與等。名既尊貴,必有可尊貴之實,方可名之為人。否則,便是衣冠禽獸,以其無有人之氣分故也。才者,能也。天能生物,地能載物,人能繼往聖開來學,補天地化育之不及,故與天、地,並稱之為三才也。若只知飲食、男女,不知孝、弟、忠、信、禮、義、廉、恥,則較禽獸為惡劣。

是人也,空得一世人身,絕無一點人氣,則一氣不來,當墮地獄,經百千劫,了無出期。欲為禽獸,尚不可得,況又得為人乎哉?汝最初不知此義,聞惡友之誘即「冶遊」。及惡毒已受,疼痛不堪,好後又行,又發又犯,亦太不知好歹,太無志節矣。須知男子「冶遊」,與女子「偷人」,了無高下。世人每以女子「偷人」為賤,而於男子「冶遊」則不以為怪,此皆不知人之名義,所以有此惡劣知見也。幸汝以屢次受苦,始知回頭,亦是宿世善根所使。

而光又詳說所以者,恐汝此心未死,後來或復蹈此覆轍。故欲使知人名尊貴,而不致自暴自棄。並以此勸諭一切青年男女,同凜人之尊貴名稱。實行敦倫盡分,閑邪存誠,諸惡莫作,眾善奉行之世善。(復宗誠居士書)

——《印光法師文鈔續編卷上》頁147

★ 當為彼說葆精保身之恞。若知好歹,自不至以手淫為樂,以致或送性命,或成殘廢,並永貽弱種等諸禍。未省人事不可說,已省人事,若不說,則十有九犯此病,可怕之至。孟武伯問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憂。他疾,均無甚關係,「冶遊」、「手淫」、「貪房事」,實最關緊要之事,故孔子以此告之。而註者不肯說明其大厲害處,致孔子之話,亦無實效,可歎也。(復念佛居士書)

——《印光法師文鈔續編卷上》頁246

★ 不邪淫者,陰陽相感,萬物以生,男女居室,人之大倫,生男育女,教養成人,上關風化,下關宗祧,故所不制。若非己配,苟合交通,是為邪淫。此乃逆乎天理,亂乎人倫,生為衣冠禽獸,死墮三途惡道,千萬億劫,不能出離。然人從淫欲而生,故淫心最難制伏。如來令貪欲重者,作不淨觀,觀之久久,則見色生厭矣!又若將所見一切女人,作母女姊妹想,生孝順心,恭敬心,則淫欲惡念,無由而生矣。此乃斷除生死輪迴之根本,超凡入聖之階基,宜常儆惕。至如夫婦相交,原非所禁,然須相敬如賓,為承宗祀,極當撙節,不可徒貪快樂,致喪身命。雖是己偶,貪樂亦犯,不過其罪較輕爾。故須並重戒淫。(上海護國息災法會法語)

——《印光法師文鈔三編卷四》頁1106-1107

宣化上人(禪宗溈仰第九代祖師)

★ 邪淫:在因果律上,犯邪淫者最嚴重,其懲罰尤為淩厲。尤其夫婦間,若彼此離了婚,又再去結婚,根據因果律,臨命終時,身體會被截割成兩份。因為生時曾有兩邊的關係,故死後業報呈現,有一把大鋸,把人從頭頂鋸到腳尖。生前曾邪淫多少次,死後就割開多少份,生前曾結婚一百次,死後便分開一百份。乃至每人分得一點點。那麼,分開有什麼不好呢?分得零零碎碎,再想把靈性聚一起,就不容易了,千百億劫恐怕也不能復得人身。這時性化靈殘,與草木同朽,變成無情的植物。本性分散了,便不容易做為眾生。縱使能做眾生,譬如一個人身,能化為八萬四千蚊蟲,但若要把那八萬四千蚊蟲重聚在一塊,則不容易。蚊蟲多數重新做蚊蟲,頭出頭沒,生死輪迴,總不知道背塵合覺,捨迷歸正的。所謂「一失人身,萬劫不復。」諸位若能深明其義,可不懼哉!

——《宣化上人法語開示錄》頁240-241

李炳南老居士(近代淨宗大居士)

★問:談戀愛是否算邪淫?

答:未訂婚者,專對一人,以禮貌求偶,而不及亂,世法所許,自不曰邪淫。反以上所舉四端即是邪淫。

——《李炳南居士全集》頁875

★問:佛教徒可以當月老嗎。

答:在家眾不妨為人作媒,但指受其父母之托,或其婚姻已定,結婚典禮中臨時作介可也。若拉攏男女,進行戀愛,是作邪淫之媒介,大不可也。

——《李炳南居士全集》頁912

戒淫格言

★ 邪淫者。凡屬他人之妻女,我以邪心犯之者皆是。即己之妻室,而犯之「非其時」(指經期、孕月、產後、乳哺時、疾病中、齋戒日),「非其地」(指非交合之處所),或於其身有生死之關係,或於其日犯人神之禁忌,或於其體失交合之正理,或於其日屬神聖之誕期,皆邪淫也。

至於娼妓,以宿世惡業,致墮此中,宜生憐憫。乃反幸其下賤,恣行淫穢,其損德招報,誠堪畏懼。若犯幼童,姦處女,亂寡婦,汙尼僧,是乃禽獸所不為,人神所同嫉,天律所不容者,尤為罪大惡極。所當惕然省,悚然畏,戒慎自持,戰兢勿犯者也。

又或交及禽獸,亂至倫常,此為口之所不忍言,乃成事之所竟或有。磋乎!人心之壞,至於此極,豈止淪於禽獸,殃及子孫耶?《感應篇》以見他色美,起心私之為有罪。起心猶不可,況見諸實事,習為故常者乎?

夫古人有獻女不納者,而我乃百計以圖之。古人有昏夜拒奔者,而我乃強逼以汙之。古人有捨金還妾者,而我乃多方以挑之。古人有措資嫁婢者,而我乃恃勢以姦之。古人有贖賤為良者,而我乃乘危以脅之。古人有捐金完人夫婦者,而我乃離間以奪之。古人有出財助人嫁娶者,而我乃陰險以破之。隱之為閨閣之羞,顯之係全家之辱。小之亦終身之恨,大之成性命之憂。生則負疚於神明,而無以對其丈夫父母兒女;死則沈淪於惡道,而相連以入於地獄餓鬼畜生。我之罪誠不可逃,而彼之怨未能解。馴至生生世世,久為業緣,子子孫孫,受其慘報。頃刻之歡娛有限,多生之罪累無窮。總由妄認空花,遂沈欲海。風流孽債,何忍結之?須是識得破,忍得過。若是忍不過,仍是識不破爾。

故見人妻女,當作自家眷屬想、其長者視如母、壯者視如姊、少者視如妹如女,則淫心便無由而起矣。《華嚴經》曰:「菩薩於自妻常自知足」。自己之閨房,淫欲過度,猶不可,而敢亂他人妻女乎?《速報錄》云:「我不淫人婦,人不淫我妻」。《冥律》云:「姦人女者,得絕嗣報;姦人妻者,得子孫淫泆報」。古今罪案,見於《戒淫寶訓》、《感應》、《陰騭》諸書註案者多矣,可不畏乎?須知色相本空,嬌姿如幻。畫瓶盛糞,錦袋藏刀。每當暗室閒居,莫生妄想。即使邪緣湊合,勿喪良心。惟以慧力照之,正念持之。當念自小之良知,炯炯然其在我也。虛空之鬼神,森森然其鑒我也。頭上之三台北斗,赫赫然其臨我也。家中之灶神,身上之三尸,凜凜然其伺我也。天堂之福樂,一轉瞬而可登;地獄之苦輪,一失足而將入。臨崖勒馬,苦海回頭。於萬難自持之時,存一萬不可犯之想。《文昌帝君遏欲文》、《鍾離祖師戒淫歌》,當熟讀而力守之。勿造隱昧之業,勿為敗德之行,勿以娼優為賤人,而弗加憐憫,勿以仆婢為卑下,而不與保全。勿以淫奔為自來,而失身蹈火。勿以妻妾為家飯,而縱欲傷生。勿忘長幼之名分,而紊綱常。勿汙尼僧之淨行,而觸神怒。勿紊人禽之界,而與毛羽為緣。勿於仇怨之家,而以閨門泄忿。勿看淫詞豔曲,以啟邪心;勿談美色淫聲,以惑人意。除自犯外,凡引誘良家子弟淫蕩,及好談閨閫,編作淫書,摹寫淫畫,以啟人情竇者,為教人邪淫。見聞人欲犯淫,而歡喜贊成者,與自犯同。

《楞嚴經》曰:「十方如來,色目行淫,同名欲火。菩薩見欲,如避火坑。若不斷淫,修禪定者,如蒸沙石,欲其成飯,經百千劫,只名熱沙。」若刻實論之,即不必實有其事。而苟有一念之私,已犯萬惡之首。蓋恒性降自維皇,元命賦自父母。見美色而起淫心,則客感奪其恒性之主。維皇所降者,便褻瀆一次,即大不忠也。(忠從中心,不欺之謂,自欺欺天,故為不忠)外誘搖其元命之根,父母所賦者,即虧損一次,即大不孝也。蓋以命不離命,命不離性,動一次淫欲,便耗一次理氣,即丟一次性命,即犯一次首惡矣。

噫!紅顏之白圭未玷,而青年之黑籍已增。故君子先以正心清其源,次以寡欲養其德。何敢恣情縱欲,悖天蔑理,馴至折福減祿,短壽貽殃也乎?《華嚴經》曰:「邪淫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妻不貞良,二者得不隨意眷屬。」

語曰:世上無如人欲險,幾人能不誤平生?可哀也夫!

——黃書雲(節錄《壽康寶鑒》)頁31-35

邪淫十二害

一、害人天倫──男女各有配偶,這是一定的倫常。如果好淫而亂了他人夫妻之倫,致使人夫妻反目,情義破裂,這是披毛帶尾的禽獸行為,生為萬物之靈的人,豈可有此罪行呢?

二、害人名節——婦女一生大事,最重名節,如被人淫亂,必失節敗名,而遺羞後世,永受人恥笑。

三、害名聲──男女偷情,不管做得如何機密,總有被人發覺的一天,一被傳開,必臭名遠播,受人談笑辱罵。

四、害門風──婦女和人有私情,若被人發覺,不但自己受人恥笑,連父母公婆,丈夫及兄弟姊妹,甚至子女孫媳等一門同感羞辱,永難抬頭。

五、害生命──或婦女受騙以致失節,羞愧氣鬱而死。或是丈夫因妻與人有染,氣憤致死。或婦人戀姦而謀殺其夫。或姦情被丈夫或父母所知,因而怒殺其妻或其女。或姦夫為其追殺,或被不幸之眾打死。或貧女被淫,被妒婦發覺,百般用計折磨,致被置於死地。為貪片刻之歡而帶來殺身之厄,思之令人驚懼!

六、害風俗──鄰里中有廉恥喪盡,人面獸心的淫徒,愚人看了引為榜樣,而朋比為姦。故邪淫一事,最足傷風敗俗。這種惡習若不能轉移,天災人禍必定隨時降臨,好淫之徒定難逃劫數。

七、害心術──淫念一生,種種惡念都生。以致惡行昭彰身受惡報。

八、害陰騭──騭是定說,上帝冥冥中有安定人的道理,那就是本善的性,和做人的根源。如淫亂了倫常之道,敗德喪行,傷天地、滅良心,截斷了陰騭之理,便會使一生福分盡被天削,子夭孫絕,潦倒終生。

九、害名利──天地諸神,無時不隨身察人善惡。若犯邪淫,天地必不能容。即是命該富貴也要被削奪,何況那沒有福分而犯淫亂的人,恐將事發而禍隨至。

十、害壽命──鬼神剝奪人壽命,以淫惡為最。況因好淫而欲火焚燒,精神耗損,骨髓枯竭。又或淫亂被發覺,致驚恐死,或淫欲過度致患勞瘵死,或生毒瘡而致死。故犯邪淫者,必不能壽終正寢,而是死於意外的。

十一、害祖先——祖先相傳的血脈,因有不孝子孫的淫惡,致使福分削盡。從此敗家聲,甚或絕後嗣,斷了祖先的香煙,致讓陰間的祖先當作餓鬼。因犯淫行而累及祖先,豈能令祖先不恨呢!

十二、害妻子——佛經說:「無有子息,亂人妻故。妻女淫亂,亂人女故」。因此冥冥中,上天總是安排邪淫之徒的妻女去還債,並且又絕其後嗣。

【書籍目錄】
第1頁:(祖師開示篇):自序 第2頁:(祖師開示篇):緣起
第3頁:(祖師開示篇):內容大綱 第4頁:(祖師開示篇):一、戒淫欲
第5頁:(祖師開示篇):二、戒邪淫 第6頁:(祖師開示篇):三、戒殺胎
第7頁:(祖師開示篇):四、對治法 第8頁:(經典闡釋篇):一、戒淫欲
第9頁:(經典闡釋篇):二、戒邪淫 第10頁:(經典闡釋篇):三、戒殺胎
第11頁:(經典闡釋篇):四、戒女色 第12頁:(勸修讚頌篇):一、不淨觀五絕頌
第13頁:(勸修讚頌篇):二、四覺觀 第14頁:(勸修讚頌篇):三、九想觀
第15頁:(勸修讚頌篇):四、省庵大師不淨觀頌 第16頁:(勸修讚頌篇):五、省庵大師四念處頌
第17頁:(勸修讚頌篇):六、如如居士顏丙勸修行文 第18頁:(勸修讚頌篇):七、戒淫文
第19頁:(勸修讚頌篇):八、黃庭堅戒淫發願文 第20頁:(勸修讚頌篇):九、戒之在色賦文
第21頁:(勸修讚頌篇):十、戒淫寶訓文 第22頁:(勸修讚頌篇):十一、鍾離祖師戒淫歌
第23頁:(勸修讚頌篇):十二、紫柏大師龍蛇戒淫歌 第24頁:(勸修讚頌篇):十三、趙令衿之戒欲文
第25頁:(勸修讚頌篇):十四、戒淫短文 第26頁:(勸修讚頌篇):十五、戒淫詩集
第27頁:(轉女成男篇):全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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