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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中國佛教人物 呂徵等著

中國佛教人物 呂徵等著

四七 李通玄(635—730)

[日期:2010-08-12] 來源:轉載  作者:呂徵等著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四七 李通玄(635—730)

李通玄,世稱李長者,又稱棗柏大士,是唐代的華嚴學者,滄州(今河北省滄縣東南)人。青年時鑽研易理,到四十餘歲時,專攻佛典,潛心《華嚴》。當時正值八十《華嚴》譯成。於開元七年(719)春,他攜帶新譯《華嚴經》到太原孟縣西南同穎鄉大賢村高山(一作仙)奴家,造論闡明經義。三年足不出戶,據說每天早晨只食棗十顆、柏葉餅一枚,由此世稱棗柏大士。他後來攜帶論稿移居神福山原下的土龕(即太原壽陽方山土龕)繼續撰述,經過五年告成,這就是《新華嚴經論》四十卷。繼而又作《略釋新華嚴經修行次第決疑論》四卷。開元十八年(730,一說開元二十八年,740)三月二十八日圓寂,壽九十六歲。

他的著述除上述兩種而外,還有《會釋》七卷(後附論文)、《略釋》(即《華嚴經中卷大意略敘》)一卷、《解迷顯智成悲十明論》一卷均現存。此外還著有《十玄六相》、《百門義海》、《普賢行門》、《華嚴觀》,又《十門玄義排科釋略》一卷、《眼目論》一卷等及諸詩賦均散佚。《新華嚴經論》在李通玄死後四、五年,才由僧人廣超等傳寫弘通,到了宣宗大中年(847~859)中,福州開元寺比丘志寧又將論文會入經文之下,成一百二十卷,後又經思研整理,稱為《華嚴經合論》,就流傳得更普遍了。宋戒環的《大方廣佛華嚴經要解》一卷,便是依據李通玄的學說而輔以澄觀的學說而作。又有關於他的合論提要之書,有明李贄作的《華嚴經合論簡要》四卷。明方澤作的《華嚴經合論纂要》三卷。

他在智儼、法藏一系以外,別樹一幟,於華嚴一宗傳統的學說,有不少的變更,如志甯在《華嚴經合論序》中說:「其論所明,與諸家疏義稍有差別。」通玄自己也說他的分宗立教,和先德所立有少分不同。但大體仍不出法界圓融的義旨。他在《新華嚴經論》的卷首,立十門解釋《華嚴》一經的義旨:一、明依教分宗,二、明依宗教別,三、明教義差別,四、明成佛同別,五、明見佛差別,六、明說教時分,七、明淨土權實,八、明攝化境界,九、明因果延促,十、明會教始終。這十門都是自出機杼,特別是所立十宗、十教的教判,和法藏一系的五教十宗說迥不相同。十宗是:一、小乘戒經,以情有為宗;二、《梵網》菩薩戒經,以情有及真俱示為宗;三、《般若經》,以說空彰實為宗;四、《解深密經》,以不空不有為宗;五、《楞伽經》,以五法、三自性、八識、二無我為宗;六、《維摩經》,以會融染淨二見現不思議為宗;七、《法華經》,以會權就實為宗;八、《大集經》,以守護正法為宗;九、《涅槃經》,以明佛性為宗;十、《大方廣佛華嚴經》,以此經名根本佛乘為宗,又以因圓果滿,法界理事自在緣起無礙為宗。十教是:第一時說小乘純有教;第二時說《般若經》破有明空教;第三時說《解深密經》和會空有明不空不有教;第四時說《楞伽經》明說假即真教;第五時說《維摩經》明即俗恒真教;第六時說《法華經》明引權歸實起信教;第七時說《涅槃經》令諸三乘捨權向實教;第八時說《華嚴經》於剎那之際通攝三世及十世圓融無始終前後通該教;第九共不共教,即聞共同法領解獲益不共教;第十不共共教,即不共機聞共同法獲益教。

他把八十《華嚴》一經的組織分作十段:第一明(毗盧遮那)始成正覺,即《世主妙嚴品》。第二明舉果勸修,即《如來現相品》以下五品。第三明信心成備(又作以果成信),即《佛名號品》以下六品。第四明入真實證,即《昇須彌山頂品》以下六品。第五明發心修行,即《昇夜摩天宮品》以下四品。第六明理事(又作智悲)相入,即《昇兜率天宮品》以下三品。第七明蘊修成德,即《十地品》。第八明隨緣(又作利生)無礙,即《十地品》以下到《普賢行品》等十一品。第九明諸賢寄位,即以上三十七品諸菩薩並佛,是《如來出現》、《離世間》二品寄位成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及等覺位十一地。第十明令凡實證,即《入法界品》。他在第一「明始成正覺」中,不同意於法藏一系的佛七處八會或七處九會說《華嚴經》,而立十處十會說。他認為《華嚴經》是重重無盡圓滿無礙的法門,所以它的說處,也應當用十來作為它的次數,以表無盡之意。但晉譯《華嚴‧十地品》次、《十明品》前,唐譯《十地品》次、《十定品》前,都缺少說第十一地等覺位的一品一會。而《菩薩瓔珞本業經》卻說了第十一地。因此他把《瓔珞經》看做《華嚴經》的一品,加在九會三十九品,而成立十處十會四十品。十處十會是:第一普提場會,第二普光明殿會,第三昇須彌山頂會,第四昇夜摩天會,第五昇兜率天會,第六昇他化自在天會,第七昇三禪天會,第八給孤獨園會,第九覺城東大塔廟處會,第十於一切國剎及塵中一切虛空法界會。此中第二會是把九會中普光明殿三會合作一時一處一會。第七會是依據《瓔珞經》所增加。第八、第九兩會是把九會中《入法界品》的說處分作兩處。第十會是把諸會和十方剎海法界虛空界總為一會。通玄在闡明第十「令凡實證」之後,更因法藏一系的五周因果說,而說《華嚴》一經總有五種因果遍周義:一、示成正覺因果遍周,即《世主妙嚴品》,通下五品。二、信位及進修因果遍周,從《佛名號品》以下六品,通《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共十品。三、定體遍周,即《十定》、《十通》、《十忍》等品。四、行海遍周,即《普賢行》、《離世間》二品。五、法界不思議大圓明智海遍周,即《入法界品》。

他又將《華嚴》一經科為序、正、流通三分:《世主妙嚴品》,總括全經,作為序分。《入法界》一品,總通前後四十品,作為正宗,而以餘品為伴。《如來出現品》,具說付囑、流通,作為流通分。又品品之中、會會之內,都有序、正、流通三分。

又解釋《入法界品》中,法藏在《華嚴經探玄記》卷十八內,說文殊當般若門,是能入。普賢當法界門,是所入。非般若無以入法界,非入法界無以顯般若。李通玄於此則在《新華嚴經論》卷八、三十一、三十二及《華嚴經決疑論》卷一之上中,倡導他獨創的三聖圓融說,他說文殊、普賢、佛(毗盧遮那)等三德,體用主伴無礙。又說文殊以理會行,普賢以行會理,體用相徹,成一真法界。又說文殊為法身的妙慧,普賢為萬行的盛德,二聖合體,體用自在,即名為佛。又說文殊為法界體,普賢為法界用,或互為體用。文殊為因,普賢為果,或互為因果。進而說一一位次(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等)、法門,旨在互相成就;如帝釋網,互相徹入;一中無量,無量中一;諸佛菩薩,體用相成,因果相入,同時無二。更進而說十方諸佛心不動智與眾生自心(即無明)與十方諸佛心無異,無明本空,所以信自心所有無始無明能分別心,即是信自心的根本不動智佛,從而用自心根本無明的體用,觀不動智與諸佛及眾生同一體性、同一境界、同一智海,即是發心;才發心時即於十方世界現身成佛。他還在《解迷顯智成悲十明論》中,說十二緣生是一切眾生逐妄迷直隨生死流轉的大苦海,也是諸佛及眾聖賢的寶莊嚴大城,又是文殊、普賢常遊止的華林園苑。這個一切諸佛功德海,重重無盡,與一切眾生,猶如光影,無有障礙。只由迷之則為眾生;悟之即是諸佛,所以眾生及十二有支皆無自性,隨無明等而有生死流轉。用戒、定、慧觀照的方便力,照見自身心境體相皆自性空,即眾生心就是全佛智海。

李通玄關於十玄六相的專著,已經逸失不傳,只在《新華嚴經論》卷八、二十三、二十四及《華嚴經決疑論》卷一下中有些簡單的陳述。六相圓融義,本來源出六十《華嚴》初歡喜地十大願中第四修行願,所以他也在《決疑論》中就十地立說。他先說初地一地中,總攝十地及如來義,六相圓融,如天帝釋寶網,自在無礙。次說地與地的關係,有六相。如十地修行,其智用地地逐步殊勝,為別相。一一地中智用都不離根本智,為總相。心從事修行,一切境界自體無作,為同相(原文缺異相)。一一位次能淨除業障,智用增明,為成相。一一地中修行,不見修,不見行,不見成,不見菩提,涅槃等事,為壞相。後說一切諸法皆具足六相。

李通玄的《新華嚴經論》中有不少獨創的見解,所以能於賢首、清涼等華嚴宗師的著述外別樹一幟。而論中應用《易經》的思想來解釋《華嚴》,也是引起學者注意並促使此論推廣、流行的一個因素。(黃懺華)

【書籍目錄】
第1頁:一 安世高(約二世紀) 第2頁:二 支婁迦讖(約二世紀)
第3頁:三 支謙(約三世紀) 第4頁:四 朱士行(約三世紀)
第5頁:五 竺法護(約三、四世紀間) 第6頁:六 竺佛圖澄(232—348)
第7頁:七 道安(312,一說314—385) 第8頁:八 支遁(314—366)
第9頁:九 僧伽提婆(約四世紀) 第10頁:一○ 慧遠(334—416)
第11頁:一一 鳩摩羅什(343—413) 第12頁:一二 法顯(?—約422)
第13頁:一三 道生(355—434) 第14頁:一四 僧肇(384,一說374—414)
第15頁:一五 曇無讖(385—433) 第16頁:一六 求那跋陀羅(394—468)
第17頁:一七 佛馱跋陀羅(359—429) 第18頁:一八 菩提達摩(?—536,一說528)
第19頁:一九 僧祐(445—518) 第20頁:二○ 慧光(約六世紀)
第21頁:二一 曇鸞(476—542) 第22頁:二二 菩提留支(約五、六世紀間)
第23頁:二三 慧可(487—593) 第24頁:二四 慧皎(497—554)
第25頁:二五 真諦(499—569) 第26頁:二六 慧文(約六世紀)
第27頁:二七 慧思(515—577) 第28頁:二八 智顗(538—597)
第29頁:二九 信行(540—594) 第30頁:三○ 吉藏(549—623)
第31頁:三一 法順(557—640) 第32頁:三二 道綽(562—645)
第33頁:三三 法琳(572—640) 第34頁:三四 法融(594—657)
第35頁:三五 道宣(596—667) 第36頁:三六 玄奘(600—664)
第37頁:三七 智儼(602—668) 第38頁:三八 弘忍(601—674)
第39頁:三九 神秀(606—706) 第40頁:四○ 善導(613—681)
第41頁:四一 圓測(613—696) 第42頁:四二 阿地瞿多(約七世紀)
第43頁:四三 懷素(625—698) 第44頁:四四 窺基(632—682)
第45頁:四五 普光(約七世紀) 第46頁:四六 義淨(635—713)
第47頁:四七 李通玄(635—730) 第48頁:四八 善無畏(637—735)
第49頁:四九 慧能(638—713) 第50頁:五○ 法藏(643—712)
第51頁:五一 慧苑(約七、八世紀間) 第52頁:五二 慧沼(650—714)
第53頁:五三 實叉難陀(652—710) 第54頁:五四 智周(668—723)
第55頁:五五 菩提流志(?—727) 第56頁:五六 神會(668,一說686—760)
第57頁:五七 慧日(680—748) 第58頁:五八 一行(683,一說673—727)
第59頁:五九 鑒真(688—763) 第60頁:六○ 希遷(700—790)
第61頁:六一 蓮華生(約八世紀) 第62頁:六二 不空(705—774)
第63頁:六三 道一(709—788) 第64頁:六四 湛然(711—782)
第65頁:六五 懷海(720—814) 第66頁:六六 澄觀(737—838,一說738—839)
第67頁:六七 宗密(780—841) 第68頁:六八 希運(約八、九世紀間)
第69頁:六九 天息災(?—1000)、法天(?—1001)、施護(?—1017) 第70頁:七○ 延壽(904—975)
第71頁:七一 知禮(960—1028) 第72頁:七二 智圓(976—1022)
第73頁:七三 阿底峽(982—1051,一說980—1052) 第74頁:七四 淨源(1011—1088)
第75頁:七五 元照(1048—1116) 第76頁:七六 膽巴(1230—1303)
第77頁:七七 帕思巴(1235—1280) 第78頁:七八 布敦(1290—1364)
第79頁:七九 宗喀巴(1357—1419) 第80頁:八○ 嘉曹傑(1364-1432)
第81頁:八一 克主傑(1385—1438) 第82頁:八二 僧成(1391—1474)
第83頁:八三 袾宏(1535—1615) 第84頁:八四 真可(1543-1603)
第85頁:八五 德清(1546-1623) 第86頁:八六 善慧法幢(四世班禪,1570—1662)
第87頁:八七 智旭(1599—1655) 第88頁:八八 讀體(1601—1679)
第89頁:八九 善慧海(1617—1682) 第90頁:九○ 彭際清(1740—1796)
第91頁:九一 楊文會(1837—1911) 第92頁:九二 敬安(1851—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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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楼
匿名 发表于 2015-1-12 11:34:14
智交法師那—段,於各個高僧名之間若加上頓號,有助於閱讀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