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菩薩,見諸眾生有親屬難、財物難,以嫌恨心,不為開解,除其憂惱,是名為犯眾多犯。是犯染污起。若懶惰懈怠,犯非染污起。
菩薩亦包含在家出家。若見眾生親朋眷屬,在人事或其他方面發生困難,需要幫助排解乃至「財物難」需要資助,菩薩皆應隨分隨力幫助。排解其苦惱。若不如此。而「以嫌恨心,不為開解,除其憂惱」,這樣,「是名為犯眾多犯,是犯染污起」。
如果不是因嫌恨心而不為開解,而是因為「懶惰懈怠」,則是「犯非染污起」。
此戒與前之「同事」有相似處。前之「同事」是凡能幫助眾生的就幫助他。此是眾生有憂惱時,為其排解安慰,使其除去愁煩,心地安寧。下明開緣。
不犯者:如前不同事說。
開緣與「不同事」戒完全相同,共十一條。「若病」,「若無力」,「若彼自能辦」,自己能解決煩惱,「若彼自有多伴」,自己有同伴能解決問題,「若彼所作事非法、非義」,若其所作非法而引起煩惱,正在憂愁時,正是勸導他改過的好機會,菩薩亦要勸勸他,而其所做事非法,故不幫助亦不違犯。「若以方便令彼調伏,如前說」。若不為開解,卻能使此眾生捨離不善,修習善法,則不為開解不違犯。「若先許他」,開解安慰眾生,只須幾句話,不能說先已答應人家,而不能再開解他人。所以「若先許他」在此是無開緣的。此與前「不同事」戒有多處相同,亦有不同處,須以智慧明辨。「若彼有怨」,菩薩與之是怨家,勸之亦無用,故不開解亦不違犯。「若自修善業不欲暫廢」,比方在打七修行,沒時間勸解亦不違犯。「若性闇鈍」,此亦同上。「若護多人意」,此是說憂惱者不受歡迎,若勸解他或致引人非議,則須看情形,能開解則開解,否則亦不違犯。「若護僧制」,此指出家人若犯僧團規矩會起煩惱,為護僧制不為開解亦不違犯。總之,不同事戒是「不與同者,皆不犯」。此可視成「不與開解,皆不犯」。不慰憂惱戒第三十五條講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