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站: 七葉佛教中心  支持書舍的建設: 請點這裡  書本報錯: 留言板
你好,各位佛友 登錄 註冊 搜索
背景:
閱讀書籍 - 向受過現代教育的人介紹佛教 李恒鉞居士講述

向受過現代教育的人介紹佛教 李恒鉞居士講述

一、一般人為什麼不研究佛學—佛理

[日期:2010-07-28] 來源:轉載  作者:李恒鉞居士講述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一、一般人為什麼不研究佛學—佛理

不接受佛理的原因很多,要而言之,不外不信和誤釋。分述於次:

一、一  不信—知道的不深切

一、一、一  表面上一切迷信的行為不可解

佛教之特點,是尚理論而不迷信。然為了修習上的方便,也有表面「似乎極迷信」的行為,如密宗持咒等。其真正意義在用咒力(他力)引起自己的定力,而發揮妙用。倘不研究其內在的原因,自然不能了解其真意。

一、一、二  說佛法的人,不用現代的治學方法與用語,因而不易接受,致認為迷信。

很多的人,對佛理不明白,或對所謂「迷信」行為有所懷疑,就詢於僧侶或教徒;他們裏面,或有不通達近代治學方法的人,其對佛理的解釋,自亦難以現代語言思想來作表達的工具。其結果將引起「迷信」,與「不了解」的結果以致不易使人接受。

一、一、三  經文難解

曾受現代教育而虛心求解的人,對佛理既懷疑,又不能從一般僧侶或居士(在家學佛的人)處獲得滿意解答,不得不求諸佛經。豈知經文深奧難懂,非深通古文者,不易求解。又因佛經是記載釋尊昔日四十九年內,在不同的環境下,對不同的人,所解釋關於佛理的意義與事實,因人而教,因時而教,因地而教;加以佛經展轉印傳,文字的錯誤日久可能發生,為求永久保持佛的真理計,不得不多說不同的經,多寫不同的論。但此並非有不同的真理。真理只一個,而說法不同,入手不同,觀點不同。設有失傳者或錯誤者,由其他經典不難對證,因此或可不失真理。故經論至今凡數千卷,各種經典的說法有時不同,用意也不同,若不總覽多卷,勢不能得其真意。如此數千卷,究應先由何卷入手,選閱那幾卷,即或已選出,真意能否領悟,也成問題。使有心人徒呼奈何。蓋有知識的人,無法盲目接受一種理論。

一、二  一般人對佛教的誤解

一、二、一  某種宗派僅流傳佛法的一部份

經典既如上述為記載某一定環境一定對象的文章,著重點不同,理解者自難免有感到不完全之處。但佛說:「我所說法,如爪上塵;所未說法,如大地土。」又說:「世間一切微妙善語,皆是佛法。」是則世間的真理本來如是,也永遠如是,與佛的說法與否,或與人的是否接受佛法,根本無關。釋尊不過啟發說明世間有真理和如何能達到求真理的途徑。以各人環境不同,觀點不同,理解能力不同,資質不同,雖真理則一,而勢不能不「殊途」,方能使各樣的人「同歸」。蓋佛願任何人均能趨向真理,不願有一部份人,因受求真理之方法的限制而失此良機。各宗各派的成立,乃基於此理。各種宗派,因對象的不同,內容懸殊,衝突自屬意料中的事。而本意原理—真理,固不變異。於是一部份人誤解佛法的表面自相矛盾,甚至不知究何所云,究何所事。實則因其自身觀點不對,而致誤解佛法;又或所遇見的宗派,只能代表佛法的某一面。如目前衝突最烈的重自力重他力兩派,就是一例:

一、二、一、一  重自力派

重自力派如禪宗,輕外表而重內心,曰:「修證在一心」,謂學佛不艱難,人人皆可成就,「只用此心。直了成佛」。一念覺即佛,一念迷即凡夫。

一、二、一、二  重他力派

重他力派如淨土宗,不但信仰釋尊,而且信仰佛所說的經,推行佛法的人,及佛所口述的其他境界佛國。對神奇之事亦所深信,如西方極樂世界及無量壽佛等,因而有許多形式的修持,希望獲得彌陀的攝受而往生。

以上兩法雖異,而最終目的則相同,只可說其方法及出發點不同。茲舉一例譬喻之:

設在苗栗有一鄉人駕牛車而問我如何方能去臺北。答曰:「駕車沿公路北駛,經三日可達。」另一火車司機問時,則答:「開足馬力向前,三小時即達。」另一飛機師來問,則答:「必需持羅盤定向正北,飛二十分鐘即達。」另一步行者來問,則必答:「由此沿公路北上,遇小路莫入,遇來人則問,不可懈怠,恆心精進,終有達到的時候。」

以上例言,去臺北則一,為使人人可去臺北,不得不說不同的答語。飛機師不得笑牛車的走法不對,火車司機亦不得笑步行的為非法,是因為各人處境不同,工具不同的緣故。從此點看來,不可誤解佛教各宗派的片面說法為不合理,也不可窺某一宗的理論而誤解之為佛法全貌。

一、二、二  以其他迷信附會佛法

一、二、二、一  保佑說

中國自古來即有神教,信神控制人生一切,故求其保佑。其實即使真有神來主宰一切,則此「神」決不能因某人的求佑與否而決定它主宰的方針;換言之,大問題決於既定因緣,求也無益。又有人以「神」既有求必應,則偶爾或永遠作些壞事,一求以了之;則「神」豈不非徒無益而反有害。如此幼稚而迷信的保佑說,硬附會而加之於佛,很容易使人對佛誤解。

一、二、二、二  求福說

有信神者以佛為神而向之求福,致被人誤認為迷信;實則真正佛教徒決不向佛求福,而是明佛法的真理之一—因緣法。因是前因,緣是助緣,因緣成熟,就有果報。認清世上任何事都依因果律發展,所謂種瓜得瓜,種豆得豆,作善事造善因,自可能逢善報得善果,(須知種子沒有順緣,不發芽的也有。)這是極合乎科學邏輯的事,眼光放遠即能推見而深信無疑。反之若作惡事造惡業,雖每日念佛求福,其結果必積為惡果無疑,與求佛無關。故以求福為佛教的「迷信」行為,實是附會之誤。佛徒只造善因而自然可得善果。不必「求佛」而望「福」。然而佛教也有祈禱,那是造內心因緣的一種,與持戒行善相輔而行的。

一、二、三  人的問題

一般誤以宏法或學佛的人即代表完善而無可批評之佛,又以為只要是學佛者,即可無過,亦即幾等於佛。殊不知和尚與學佛者的程度深淺,各人不同,譬如幼稚園兒童叫學生,家庭私塾的人叫學生,中學大學的人也叫學生,研究終身的人亦未始不能稱學生,其程度何能一概而論。因而由於宏法者或學佛者自身學識和修養的不同,亦可能招致誤會。分述於次:

一、二、三、一  學識

宏揚佛法者,有時未能因人施教,所講道理,未能以現代思想語句表示,或不能為人所贊同,致使人對佛教發生誤解。

一、二、三、二  修養

宏揚佛法的僧侶居士們,有時其行為不足以為一般人的表率,或言行不能一致,或修持工夫不夠,人遂誤會佛法為不足崇信,實則我們應「依法不依人」。所謂人的行為和表現,都是因緣關係的表現。往日造何因,目前現何果;今日種何因,他日現何果。佛門弟子,目前所表現於諸君眼前的行為,實為其過去因(宿業,環境,訓練,教育等)的表現(果)。我們只能於明瞭佛理後,努力種好因,以避未來的惡果。過去的惡因,終應顯現,只能造逆緣使他緩成熟或不成熟。彼佛門弟子一心向佛,雖努力求善,只能斷言其未來可能好;過去因所表現之果的好否,殊不足以判斷其為信佛的結果;更不能誤會學佛者個人的好壞即代表整個佛法。

一、二、四  太艱深不能研究

以為佛學深奧,大智者始能問津,我們不敢過問。—有一部份人謂大智者大學者尚不敢過問佛學,何況「我」。殊不知此也是極大誤解的一種。蓋常人一看佛經多至數千卷,自起畏難之意。實則佛理不多,任讀幾種,就可以通達,在乎人有無深究的心。佛經之所以達數千卷,即在使任何人均有學習的機會,任何人都可選出幾種合他口味的。俗言佛法八萬四千法門,門門皆可成佛,最純樸的鄉嫗,最敏慧的學者各有其門而入,絕非難事。以一鄉嫗而需閱讀數千卷則難,用其誠心與恆心體證則易。以一敏慧學者,閱覽數千卷則易,然欲其先不求理而作種種儀式專心體證則難。換言之,所謂難者,是因為選擇的方法不對,非佛法本身的難易。再試想富貴如歷代君王,多學如哲人碩士,淺學如不識字的六祖(禪宗第六代祖,生于唐,名惠能),學佛而能精通者不乏其例,近代中外學佛者更何啻億萬;可見學佛決不會太難。

一、二、五  誤認為消極的,不適於我們的環境

誤認佛教是消極厭世的,故不屑於研究或信行。—又有一部份人認為學佛的最後目標為逃避現實,遁入深山,不理世事,悲觀厭世,幾等於無業遊民,寄生於社會,於世無補,有為者不屑於問津。豈知這也是極大錯誤之點。相反的,真正的佛教徒為利益大眾,扶危救困,豈止是盡力而為,乃至犧牲應得的利益,放棄應享的權利,甚至犧牲一己的性命而不惜;忍人之所不能忍,行人之所不能行的,比比皆是。然佛徒的救世救人捨己利人的行為,並不也決不以之宣傳示人。世人未之深察,豈能因少數和尚入深山作其學佛的功課之一種,或誤以其他宗教的行為(或有消極的思想與行為)為佛教,而硬說佛教是消極的。

佛教中心思想為大乘學說,簡要說來即追求佛理,而發最大同情心(大悲),使同胞同類亦自迷津中覺悟,追求真理;發最大犧牲心(無我),以服務同種同類。其結果達到個人體證真理,全人類體證真理的目的。並且佛教徒持戒的真義就是不損害他人,且利益他人,這還不算積極嗎?

一、二、六  神異問題不能解釋

有些人誤解,是因為佛教裏有些神通表現,不能解釋,而認為無稽。其實是他們對這些神通現象,沒有深切的認識而已。後當論之。

【書籍目錄】
第1頁:序(初版) 第2頁:序(第四版)
第3頁:前言 第4頁:一、一般人為什麼不研究佛學—佛理
第5頁:二、我們為什麼要研究佛學 第6頁:三、一般哲學對各種問題之解釋和我們認為解釋的不滿意
第7頁:四、佛的解釋—一元二面論—唯識論—和我們對它的評判 第8頁:五、佛教是甚麼
第9頁:六、怎樣研究與實行 第10頁:後記
第11頁:李恒鉞居士小傳
推薦 打印 | 錄入:admin | 閱讀:
相關書籍      
本書評論   查看全部評論 (0)
表情: 表情 姓名: 字數
點評:
       
評論聲明
  • 評論要尊重該書籍的作者
  • 請遵守佛陀的教誨 - 五戒十善,不要謾罵
  • 本站管理人員有權保留或刪除其管轄留言中的任意內容
  • 本站有權在網站內轉載或引用您的評論
  • 參與本評論即表明您已經閱讀並接受上述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