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站: 七葉佛教中心  支持書舍的建設: 請點這裡  書本報錯: 留言板
你好,各位佛友 登錄 註冊 搜索
背景:
閱讀書籍 - 佛法與生活 于凌波居士講述

佛法與生活 于凌波居士講述

無常與無我

[日期:2010-12-20]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于凌波居士講述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無常與無我

我們上一次講「五蘊世間」,曾引用過《八大人覺經》的經文:「世間無常,國土危脆」。《八大人覺經》有八段經文,第一段經文是:「第一覺知、世間無常,國土危脆,四大苦空,五陰無我,生滅變異,虛偽無主,心是惡源,形為罪藪,如是觀察,漸離生死。」現在我們就繼續在「五蘊世間」之後,來探討世間何以無常,五蘊何以無我。

佛陀六年苦行,他在菩提樹下證悟的真理就是「緣起」。緣起的定義,是「現象界的生命與世間、彼此互相關涉的所由之道」。更明白一點說,宇宙之間,沒有孤立存在的事物,都是彼此關涉、對待而生起、存在的。所以《雜阿含‧二九三》上說:

「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

佛陀以為,世間的一切事物,包括精神作用的心識、與物質構成的外境,都是由相對的因素條件(因緣),亙相關涉對待而生起的。生起是如此,存在、變異、與壞滅也是如此。由於諸法沒有固定不變的自性,不能決定自已的存在,要由相對的因素條件決定,所以諸法本性是空,就是佛經中常說的「緣起即性空」。

緣起法關涉、對待的依存關係有兩種,一種是同時的依存關係,一種是異時的依存關係。異時的依存關係,即所謂「此生故彼生」,此為因而彼為果。同時的依存關係,即所謂「此有故彼有」,此為主而彼為從。而此因果主從之間,也不是絕對的,換一個觀點來看,因果主從又可以倒置過來。所以《雜阿含》二八八經中說:

「譬如三蘆立於空地,輾轉相依,而得豎立,若去其一,二亦不立,若去其二,一亦不立,輾轉相依,而得豎立。識緣名色,名色緣識,亦復如是。」

經文中的「識緣名色,名色緣識。」名色又稱五蘊,是構成有情世間和器世間的五種因素。有情又稱眾生,一般以「人」為代表。有情是五蘊和合而有的生命體,而此生命體的生死流轉,就是佛陀所證悟的「十二緣起」。佛陀說:「我坐道場,但通達十二因緣法。」這十二緣起法,為佛陀所証悟,而不是佛陀所創造或制定,所以《大智度論》上引用佛陀的話:「我不作十二因緣,餘人亦不作,有佛無佛,生因緣老死,是法常定住。」

因緣和合之法,是許多因素條件組合而生起的,任何一個因素條件發生變化,這一法本身即發生變化,不能恆常的存在,所以無常是必然的理則。再者,任何事物,都是關涉對待而存在,其中當然沒有一個主體的自我。例如五蘊和合的人,既然是五蘊和合,到底那一蘊是我呢?那一蘊中都沒有「我」。因此,無常與無我,在作為緣起架構的三法印中,就是「諸行無常印」和「諸法無我」印。我們此處先來探討諸行無常。

《大智度論》中說:「一切有為法,念念生滅皆無常」。無常有兩種,一是「剎那無常」,一是「一期無常」。剎那無常就是念念生滅的無常,一期無常則是有情一期壽命的無常,事實上,一期無常就是由剎那無常累積而來的。諸行無常的行,狹義的說、是念念生滅的心行,廣義的說、是五蘊中行蘊的行——萬法生滅變異的行。凡事於極短時間內發生變化者,莫如我人的心念,正如《寶雨經》所說:「此妄心如流水,生滅不暫滯。如電,剎那不停」。

其實,萬法遷流不息,不僅心識為然,我們生理的色身不也是如此嗎?毛髮爪甲的代謝,血液淋巴的循環,是片刻不停的。時時刻刻有新細胞的產生,時時刻刻也有老細胞的死亡。十歲時的我,全然不是五歲時的我,三十歲的我,也全然不是二十歲的我。所以佛陀在經中說:「一見不再見」;莊子云:「交臂非故」;孔子曰:「逝者如斯夫,不捨畫夜」;禪宗語稱:「嬰兒垂髮白如絲」,這都是無常的註腳。

在詩人的筆下,無常的句子更是不勝枚舉。例如曹孟德的〈短歌行〉稱:「對酒當歌,生幾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去日苦多,是生命無常;杜子美的〈離亂詩〉說:「時難年飢世業空,兄弟羈旅各西東,田園寥落干戈後,骨肉流離道路中。」骨肉流離,是聚散無常;李太白的〈越中覽古〉詩云:「越王句踐破吳歸,滿朝文武盡錦衣,宮女如花春滿殿,只今惟有鷓鴣飛。」由宮女如花到鷓鴣飛舞是盛衰無常;劉禹錫〈烏衣巷〉曰:「朱雀橋邊野草花,烏衣巷口夕陽斜,舊時王謝堂前燕,飛入尋常百姓家。」王謝燕子,入百姓家,是世事無常。

無常,不僅指有情心識的生滅,或社會人事的變遷,在物質世界也是如此。譬如我們講堂中使用的桌椅,去年在使用,今年在使用,明年仍可使用,看起來似乎是常住的。事實上,它們正在剎那剎那在變化與損耗。肉眼可見的如木料的虫蛀、腐朽,肉眼不可見的,構成木料的原子中,原子核外面的電子,正以光速繞著原子核在旋轉;原子是如此,天體的運轉又何嘗不是如此;四時運行,功成者退,這不也是遷流代謝?

由以上種種事實看來,有情的生老病死,萬法的生住異滅,世界的成住壞空,全是剎那剎那的遷流變化,何嘗有常住之法?蘇東坡〈赤壁賦〉中的名句:「自其變者而觀之,,則天地萬物曾不能以一瞬;自其不變者而觀之,則萬物與我,皆無盡也。」。《金剛經》末尾的〈六如偈〉稱:「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宇宙間的一切——人與萬事萬物,生滅變異,如夢、如幻、如泡、如影、如露、如電,這就就是宇宙人生的真像。

說到無常,使我們感到頹喪、悲觀,事實不然,由存在到壞滅,由生長到老死,由盛至衰,由聚至散,固然是無常;但是反過來說,由空無到生起,由幼小到壯大,由衰至盛,由離至合,又何嘗不是無常?語云:「不有所廢,何有所興」;「四時運行,功成者退」。自人事來說,富有者以奢侈而淪為貧賤,顯貴者以驕橫而失去權勢,固然是無常,但貧困者刻苦向上而成為富有,微賤者發奮立志而至於顯貴,又何嘗不是無常?如果萬法常住,則富者永富,貧者常貧;貴者永貴,賤者常賤。如果是這樣的話,則貧困的人,微賤的人,人生還有什麼希望呢?萬法必須受因緣法則的支配,因緣和合,則有生起、因緣相續,則有存在,因緣發生變化,生起存在之法或變異、或壞滅。這樣才有生死流轉,遷流變異,也必須如此,所以纔有寒來暑往、陰睛圓缺的天象;所以纔有生老病死、悲歡離合的人生;所以纔有花開花落,盛衰無常的事相,所以纔有成住壞空,周而復始的世間。

無常,是宇宙間普遍的、必然的理則,沒有特權者可以規避,所以沒有任何例外。

與無常同列為佛教的三法印之一的,是「諸法無我印」。要明白諸法何以無我,先要明白「我」是什麼。佛陀出世之前,印度的傳統宗教婆羅門教,主張有一個常、一、主、宰的自我——個人內在本元的我 Atman。奧義書哲學即強調這種意義的自我。這個我與宇宙靈魂大我的梵,有著同一的本質,即所謂「梵我一如」。這個我,是永遠不滅的本體的自我。當時的許多外道,亦以這個我是靈魂、是實體的自我。佛陀以緣起的立場,否定這種永恆的、形而上的自我。所以說:「諸法無我」。

佛陀所說「無我」的我,是指五蘊和合的假我之中,並沒有一個常、一、主宰的「神我」。如《雜阿含》一二零二經說:

汝謂有眾生,此則惡魔見,唯有空陰聚,無是眾生者。

如和合眾材,世名之為車,諸陰因緣和,假名為眾生。

經文的意思是說: 集合了木材車輪等,組成了車;由諸陰(五蘊)的因緣和合而有了眾生,其中何嘗有車或我的自體存在?這在一二零三經中也有相似的解說:

此形不自造,亦非他所作,因緣會而生,緣散即磨滅。

如世諸種子,因大地而生,因地水火風,陰界入亦然。

因緣和合生,緣離則磨滅。

經中「此形」二字,指的是有情;「陰、界、入」三字,陰是五陰——即色、受、想、行、識的五蘊;入是十二入——即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加色、聲、香、味、觸、法六塵的十二處;界是十八界——即十二處再加上眼、耳、鼻、舌、身、意六識,合稱十八界。五蘊已如前述,十二處、十八界是由五蘊開展而來的。這些全是因緣和合之法,所以「緣盡則磨滅」。緣盡則滅,此中何嘗有一個常一主宰的自我?《雜阿含‧三十四經》中說:「爾時世尊告餘五比丘:色非有我,若色有我者,於色不應病苦生,亦不得於色欲令如是、不令如是。以色無我故,於色有病有苦生,亦得於色欲令如是、不令如是......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由此可見,這裡所說的我,指的是婆羅門教的神我 Atman,因為神能主宰一切、支配一切,所以「我」也被當作具有此種自由意志的存在;因此,如色是自由自在的自我,應該能使自己免於疾苦。色既然沒有這種主宰的能力,那麼色畢竟非我,色中亦畢竟無我。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所以五蘊無我。

佛陀說諸行無常,一切皆苦,諸法無我,使人感到消極、頹喪。事實上,三法印另有其積極、正面的意義,而為人所忽略。所謂無常,並不僅是由好變壞,反過來說,由壞變好也是無常。如由貧而富,由賤而貴,由愚而智,由迷而悟,又何嘗不是無常?唯其無常,才予苦難眾生以光明和希望。諸法無我,說的是五蘊和合中,沒有一個作為常、一、主宰的神我,而緣生之我畢竟存在。我人有自由意志,我人藉勤奮努力,進德修業,可以改善自己的環境,可以增進社會的文明。我若一心向道,精進不懈,我可以轉迷成悟,可以証得涅槃。

佛陀也常常說苦,苦是人生的真相,是佛陀深入觀察抉擇證得的真理。但這不是沉迷在五欲六塵中的人所能了解,而僅為有智慧者所能體會。唯其諸行無常,唯其諸法無我,也唯其一切皆苦,才促使我們有向道之心,自苦、空、無常、無我的世間,去追求常、樂、我、淨的涅槃境界。

【書籍目錄】
第1頁:佛法就在日常生活中 第2頁:認識我們的心
第3頁:五蘊世間 第4頁:無常與無我
第5頁:生自何來 死往何去 第6頁:倫理——人際間相對待的關係
第7頁:人生苦樂的探討 第8頁:隨緣——隨的什麼緣
第9頁:到底有沒有因果報應 第10頁:如何使我們的感情與理智平衡
第11頁:福、惜福、如何惜福 第12頁:戒殺與吃素
第13頁:付印後記
推薦 打印 | 錄入:jason | 閱讀:
相關書籍      
本書評論   查看全部評論 (0)
表情: 表情 姓名: 字數
點評:
       
評論聲明
  • 評論要尊重該書籍的作者
  • 請遵守佛陀的教誨 - 五戒十善,不要謾罵
  • 本站管理人員有權保留或刪除其管轄留言中的任意內容
  • 本站有權在網站內轉載或引用您的評論
  • 參與本評論即表明您已經閱讀並接受上述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