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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講記 玅境老和尚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講記 玅境老和尚

四、前輯.正釋經文.二十六

[日期:2011-02-20]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玅境老和尚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庚二、福德具足

須菩提!於意云何?若有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是人以是因緣,得福多不?」
「如是!世尊!此人以是因緣,得福甚多。」
「須菩提!若福德有實,如來不說得福德多;以福德無故,如來說得福德多。

前面說佛得無上菩提以後,知見圓明,五眼都具足了,有大智慧光明;最難知道的一切眾生的心念,佛都知道了,所以能夠善巧方便的度化眾生。下面這一段,說佛具足無量無邊的福德。

「須菩提!於意云何?若有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是人以是因緣,得福多不」:佛招呼須菩提,若有人以滿三千大千世界這麼多的珍寶,布施給眾生,這個人將來得的果報是不是很多呢?「如是!世尊!此人以是因緣,得福甚多」:須菩提回答,以小小的寶布施,可能得的功德不多,用這麼多的寶救護眾生的苦難,將來得到可愛的果報是很多的。

這下面,用佛法的立場來評論這件事。「須菩提!若福德有實,如來不說得福德多」:佛招呼須菩提,若是修福德的這個人,執著有真實的福德可得、執著我能作福德、我能用三千大千世界的七寶布施;這樣執著的話,佛就不會說:你得到的福德很多。因為再多的福德,從時間上逐漸地逐漸地結束,就無常了。

「以福德無故,如來說得福德多」:如果有慈悲心、又有般若智慧,能做功德利益眾生,不執著有真實的福德、也不執著有我能做功德,我空、法也空──有三輪體空的智慧做功德;佛說,這個人得的福德是特別多的。

這一段文的意思是什麼呢?不管哪一位佛,在因地的時候,都有般若智慧、大悲心做功德;所以,成佛時能得無量無邊大自在的福德。我們說佛有智慧,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翻作無上正等正覺,就是指智慧;其實佛不只是有智慧,還有大福德的境界。

庚三、身相具足 辛一、具足色身

須菩提!於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見不?」
「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具足色身見。何以故?如來說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

這是第三段,說佛成佛的時候,身相具足。又分二段,這一段,是具足色身;下一段,是具足諸相。從原則上說,這兩段,道理是一樣的;但是又有一點差別:這一段是說成佛以後,現出來具足無量功德莊嚴的身相,是指佛的圓滿報身;下面具足諸相,就是佛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的化身。

「佛可以具足色身見不」:佛,是指佛的法身,法身就是諸法如,諸法如是佛的法身。可以從圓滿報身來看佛的法身嗎?「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具足色身見」:說不可以的。

「何以故?如來說具足色身」:佛說為法身菩薩所見的圓滿報身;「即非具足色身」:因為佛的法身是離一切相的,諸法如也是離一切相的,所以說不是具足一切相的圓滿報身。

「是名具足色身」:佛在因地時修行無量無邊的善法,成佛時所成就圓滿報身的果報,是因緣所生,所以是名具足色身。若是在佛的本身來看,佛觀察具足色身都是寂滅相,那就是指法身了。

辛二、具足諸相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可以具足諸相見不?」
「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具足諸相見。何以故?如來說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諸相具足。」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可以具足諸相見不」:佛那離一切相的法身,可以用三十二相身來看嗎?看見三十二相,就是佛的法身嗎?「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具足諸相見,何以故?如來說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諸相具足」。

這兩段文的意思:佛成佛的時候,為法身菩薩示現的圓滿報身相是具足無量功德莊嚴;為凡夫眾生,或者得初果、二果、三果、阿羅漢,或是沒得聖道的菩薩示現八相成道的應化身也是圓滿莊嚴;雖然具足這些身相,而佛的心無所得,不執著,還是寂滅相。凡夫如果相好莊嚴,就生高慢心瞧不起別人,聖人不是這樣的。

庚四、法音遍滿

「須菩提!汝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有所說法。』莫作是念!何以故?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為謗佛,不能解我所說故。須菩提!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

第四段法音遍滿,是說佛說法的音聲,遍滿十方世界。佛在法身菩薩無漏的聖人世界,法音遍滿;在凡夫的世界,就不一定,要有因緣才能到人間示現成佛。佛在佛世界法音遍滿一切處,但是三界的凡夫眾生都不得聽聞。

「須菩提!汝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有所說法」:佛告訴須菩提,你不要以為佛要為眾生說法的時候,心裡先要分別:我要為眾生說法。「莫作是念」:佛這又重複說一句,不要作是念!

「何以故」:為什麼不要這樣說?佛為眾生說法之先,心不動念、不想一想、準備準備嗎?

「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為謗佛,不能解我所說故」:假設有人說佛為眾生說法時,要先分別分別、觀察觀察:我要為眾生說什麼法?這樣子,不但不是讚歎佛,反倒是毀謗佛了;因為這個人還不懂佛為眾生說法的道理。是怎麼回事呢?

「須菩提!說法者,無法可說」:佛為眾生說法,是無法可說的。

這有二個意思:第一、佛為眾生說法時,不用分別就能隨眾生之所應,宣說一切佛法,但是佛心裡還是沒分別;佛有這種境界,所以佛的心裡沒有這些法。用語言文字表達佛所證悟的真理,有能詮、所詮,這名為法。但佛沒有這種分別心,所以叫做無法可說。

第二、學習佛所說的法,當然聽佛說法是音聲,或是記錄出來的文字;音聲也好、文字也好,就是有能詮、所詮的道理;我們從這裡學習,思惟觀察,然後這樣修行;到證悟第一義諦的時候,原來沒有語言文字!都是離名言相的,是沒有名言可得的!也就是「法尚應捨,何況非法」的道理,所以說是無法可說。

這地方要注意一件事。譬如說:諸法皆空、諸法是無我的。我們依據這話思惟觀察,證悟到無我畢竟空時,那裡並沒有無我、畢竟空、無常這種分別。從這地方來說,佛是無法可說,佛就是沒有說。

這件事可以這樣說:佛所覺悟的第一義諦,是離名言相的,是無法可說,沒有能詮所詮可以為眾生分別。但這樣子,眾生沒有辦法覺悟佛法,佛不得已,只好在離名言相上,善巧方便安立名言:這是苦集滅道、這是十二因緣、這是六波羅蜜、三世因果、這是三惡道,乃至那是佛;有六道輪迴、有三乘聖人。這樣用名言來表達,這是不得已而為之啊!我們從這裡才能明白,從有文字相到無文字相,到了無文字,這才真實是佛法;有文字還是佛法的方便境界,說「一切法都是真如、諸法實相」,這還是名字相,若真實證悟到那個境界,是沒有這句話的。

所以學習佛法的時候,不要太執著、去爭論「有我和無我、常和無常」這件事。這種種分別,其實都是相對的。在世俗諦的境界,由種種差別可以安立種種名言:這是燈、這是書、這是房子、這是人、這是花、這是草。在第一義諦上沒有這些差別相,沒有名言可安立,所以證悟諸法實相的智慧是無分別的,但是,是智慧!

未證悟的人,沒有這無分別智,不能證悟第一義諦。這智慧從哪來呢?從佛為我們說的語言文字佛法去學習!學習到一個程度的時候,一方面修毘缽舍那、一方面修奢摩他,初開始修奢摩他,心要安住在所緣境,其實這所緣境也都是虛妄的;用出入息作所緣境,息也是虛妄的境界;或者用臍輪、丹田、蓮花,或一個圓光作所緣境,不管是青黃赤白,地水火風,都是虛妄的境界。但是若長時期觀諸法實相,就不以世俗諦,而以第一義諦為所緣境,能止在第一義諦,這是離一切分別相的。到那時候,就會知道:說法者無法可說!而為我們說的種種文字,是方便善巧安立的。就像過河,非要有一座橋、或一條船才可以,不然不能過這個河啊!所以,學習的時候,不得不這麼學習,真是證悟到第一義諦,是離一切名言相的境界。

「是名說法」:若從佛為我們宣說的語言文字上來通達無語言文字,是名說法。

【書籍目錄】
第1頁:一、金剛般若波羅密經冠科 第2頁:一、前輯.前言
第3頁:一、金剛經講記‧釋經題 第4頁:一、金剛經講記‧敘傳譯
第5頁:二、前輯.正釋經文.一 第6頁:二、前輯.正釋經文.二
第7頁:二、前輯.正釋經文.三 第8頁:二、前輯.正釋經文.四
第9頁:二、前輯.正釋經文.五 第10頁:二、前輯.正釋經文.六
第11頁:二、前輯.正釋經文.七 第12頁:二、前輯.正釋經文.八
第13頁:二、前輯.正釋經文.九 第14頁:二、前輯.正釋經文.十
第15頁:三、前輯.正釋經文.十一 第16頁:三、前輯.正釋經文.十二
第17頁:三、前輯.正釋經文.十三 第18頁:三、前輯.正釋經文.十四
第19頁:三、前輯.正釋經文.十五 第20頁:三、前輯.正釋經文.十六
第21頁:三、前輯.正釋經文.十七 第22頁:三、前輯.正釋經文.十八
第23頁:三、前輯.正釋經文.十九 第24頁:三、前輯.正釋經文.二十
第25頁:四、前輯.正釋經文.二十一 第26頁:四、前輯.正釋經文.二十二
第27頁:四、前輯.正釋經文.二十三 第28頁:四、前輯.正釋經文.二十四
第29頁:四、前輯.正釋經文.二十五 第30頁:四、前輯.正釋經文.二十六
第31頁:四、前輯.正釋經文.二十七 第32頁:四、前輯.正釋經文.二十八
第33頁:四、前輯.正釋經文.二十九 第34頁:四、前輯.正釋經文.三十
第35頁:五、前輯.問答.一 第36頁:五、前輯.問答.二
第37頁:五、前輯.問答.三 第38頁:五、前輯.問答.四
第39頁:五、前輯.問答.五 第40頁:六、金剛般若波羅密經冠科
第41頁:六、後輯.前言 第42頁:六、解釋經題
第43頁:七、後輯.入正文.一 第44頁:七、後輯.入正文.二
第45頁:七、後輯.入正文.三 第46頁:七、後輯.入正文.四
第47頁:七、後輯.入正文.五 第48頁:七、後輯.入正文.六
第49頁:七、後輯.入正文.七 第50頁:七、後輯.入正文.八
第51頁:七、後輯.入正文.九 第52頁:七、後輯.入正文.十
第53頁:八、後輯.入正文.十一 第54頁:八、後輯.入正文.十二
第55頁:八、後輯.入正文.十三 第56頁:八、後輯.入正文.十四
第57頁:八、後輯.入正文.十五 第58頁:八、後輯.入正文.十六
第59頁:八、後輯.入正文.十七 第60頁:九、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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