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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護生痛言 李圓淨居士著

護生痛言 李圓淨居士著

第三部份

[日期:2010-08-13] 來源:轉載  作者:李圓淨居士著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仁義禮智信,是做人必備的條件,能守五常的,纔不愧為堂堂地一個人。我們可要曉得人生天地之間,這藐爾七尺之軀,卻能和那廣大高厚莫測的天地,並立為三,稱為三才者,究竟仗的什麼呢?人為萬物之靈,又恃的什麼呢?因為人具有五常的美德,所以不愧和天地並稱為三才,不愧號為萬物之靈啊!但是,一犯了殺戒,就把人之所以為人的美德,統都毀掉啦!屠戮他身,甘肥自己,便是不仁;離他眷屬,延我親朋,便是不義;將他肉體,供獻神人,便是不禮;稱言祿命,應食腥羶,便是不智;設餌裝媒,引入陷阱,便是不信。唉!人居塵世,全藉五常;人之所以為人的條件已失,人和畜類比較起來,其賢不肖相去之間,就真不能以寸別的了!周安士說:『仁列五常首,慈居萬德先。』我們倘若要恢復自己做人的資格,便先要把我們的仁恕之心喊醒過來。什麼叫做仁恕之心呢?就是只將此心,推及物類。如果能夠處處替物類設想,即使窮兇極惡的人,也不由得不動心的了。既能不忍於物,則更當不忍於人:所以古今能仁民者必定愛物,能愛物者必定仁民。我所以不惜煩瑣,縷縷為物說者,正欲推此不忍之心,以同胞視人民,而消除殺劫,同享太平啊!

且請大家當那殺生的時候,回心想想:想那眾生驚飛駭走,恨天不賜梯,恨地沒縫鑽的當兒,和我們畏怖追拿,魂飛魄震之時,有什麼分別沒有?想那眾生同類相憐,因殺一雞而群雞驚怖,因殺一豬而群豬不食的當兒,和我們被賊所綁,合家恐懼,或當死別,六親痛哭,難分難捨之時,有什麼分別沒有?想那眾生臨殺悲鳴,望或見赦,血瀝命斷,聲猶汶汶的當兒,和我們臨刑無措,或望神佛救護,神識分離,猶冀片刻生存之時,有什麼分別沒有?如果吃肉的人,說禽獸是不會說話的,那啞子也該殺了麼?說禽獸是不知禮義的,那孩子也該殺了麼?說禽獸是無恩義的,那癲醉的人也該殺了麼?說禽獸是惡業墮落,應還此債的,那貧賤的人也該殺了麼?唉!世人每責異類以弱肉強食,卻不知異類又將怎樣的責人呢?吃他的時候,固然是我強他弱,可要知道還他的時候,卻是他直我曲呢!須知貪生畏死,人與物同;愛戀親屬,人與物同;當殺戮而知痛苦,人與物同。所不同的,不過人有智物則無智,人能言物則不能言,人力強物之力則微弱罷了。人以其無智不能自衛,以其無言不能告訴,以其力之微弱不能勝我,就此硬說彼此輕重不同等,便該殺來吞食了!這種絕無天理的說話,也難為人們說得出口呢!

世人每當災難臨頭,無不呼號爭命,目不瞑不休;倘受刀鎗、遇盜賊,無不渾身發抖,毛豎齒震;如見其人意色稍改,不禁又驚又喜;更有人從旁解救的,即感極生悲,銘刻至死。卻是一旦捕得生物,此情便都忘卻了!什麼哀鳴悲痛,也似不聞不見的了!可嘆一般人,每由蚊蟻咬膚便會生煩,卻是砧刀加物而不稍恤!暫時頭昏眼痛便要延醫買藥了,偶傷湯火刀針就要呼號求救了?......愛惜自己到這個樣子,為什麼對於禽獸便不稍生憐憫,任意殘害起來了,且莫道天理明有報應,且莫道佛法明有戒諭,卻是這種但知愛己不知愛物的心理,這種不仁不恕自私自利的行徑,就不是稍知自重的君子所該有的了!大抵世人處在愚者弱者地位之時心中無不渴望著他人憐愍的;雖盜賊那般兇忍,虎狼那般冥頑,也還希望他會發發慈悲呢!但是自己一旦處在優勝地位的時候,可就不對啦!再也不肯為愚者弱者憐愍啦!可笑世人對於別人的欺善怕惡,心中便很容易感覺到,一定不稍遲疑地鄙視他;獨是自己一生在欺善怕惡之中,便毫無所覺了!那惡者無法制伏他,就選擇那易制的欺負他!這種以強凌弱,以眾暴寡的惡劣卑鄙心理,實在是天地間一切罪惡人所從出!在這一點來觀察人類,簡直和禽獸沒有分別!也許有時還不及他們!這,真是人類的奇恥大辱啊!所以聖人立教,最重在仁恕一著。仁恕,就是推己及人,仁民愛物之心啦!

近年發現戒殺文中最動人的一篇淤溪戒殺會公言,這篇文章的主旨,就是這『只將此心推及物類』八個大字。世人的良心,被殘酷的鐵門緊緊的關閉住了,關閉得麻木不仁了。這位無名英雄,發出十問來叩這關閉良心的鐵門。他的力量真大啊,他把人們的良心驚醒了罷!他的十問是:

往年兵亂,我等逃避,邀天之幸,竟得生全。假若爾時,為賊追迫,步步逼近,知必不免,此心如何,不慌慞否?

又若爾時,竟被擄去,如牽羊豕,知必見殺,此心如何,不惱亂否?

又若爾時,見我伴侶,已被屠割,血肉狼藉,此心如何,不驚怖否?

又若爾時,見我眷屬,綁縛就刃,號救無路,此心如何,不慘痛否?

又若爾時,殺及我身,肢節殘墮,痛急聲嘶,命尚未絕,不是速死,此心如何,不冤苦否?

又若爾時,本當即殺,忽遇一賊,放我令去,此心如何,不喜幸否?

又有一賊,無怨無仇,勸阻勿放,必欲殺我,此心如何,不讎恨否?

又若爾時,賊忽大赦,凡我被虜,皆可望生,忽又一賊,言我諸人,生當劫數,理合盡殺,此心如何,不瞋憤否?

又若爾時,我伴侶中,多半病廢,本擬放去,乃有一賊,大不謂然,云此廢物,本無生理,不如殺之,了卻殘命,此心如何,不忿怒否?

又若爾時,我眷屬中,多半嬰孩,本擬放去,乃有一賊,更大不然,云此小命,不殺亦死,不如蒸食,尤嫩可口,此心如何,不怨毒否?

他再叫我們捫心自思:如是種種,捫心自思,我為口腹,烹宰禽畜,乃至魚蝦,蛤蚌之類;彼諸物等,當捕得後,刀俎之側,鑊湯之前,自念此身,及其眷屬,並諸伴侶,頃刻畢命,受痛無量,口不能言,宛轉就死;與我遇賊,種種景象,種種心念,是同是異?將心比心,與我所說,忽然遇賊,九死一生,幸蒙憐赦,而被他賊,無端勸阻,終歸慘戮,種種景象,種種心念,是同是異?

最後說:

故我同人,誓願戒殺!非為求福,非為免禍;但為己身,知痛畏死。此心難昧!因代彼物,設身處地,反覆思量,實大不忍!

此心,真難昧啊!我們的良心,該被他驚醒了罷?

【書籍目錄】
第1頁:第一部份 第2頁:第二部份
第3頁:第三部份 第4頁:第四部份
第5頁:第五部份 第6頁:附:放生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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