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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勸發菩提心文講義 圓瑛大師著

勸發菩提心文講義 圓瑛大師著

甲一 序分

[日期:2011-02-03]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圓瑛大師著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十  別解文義

將本文全篇,仿照諸經,分為三分。

甲一  序分  自開篇至方得名為真正發菩提心也止。

二  正宗分  自此菩提心,諸善中王,至是為發菩提心第十因緣也止。

三  流通分  自十緣備識,至文終。

甲一  序文  (敘述發起之意)

 

乙一  先敘修行心願為本

不肖、愚下、凡夫、僧、實賢,泣血稽顙,哀告現前大眾及當世淨信男女等!唯願慈悲,少加聽察!

首句自謙之詞。不肖表其非賢;愚下謂非上智;凡夫愧非聖人。因對涅槃法會,眾前說話,未敢自高。眾中僧俗老幼,根機不等,或有諸佛菩薩,影響當時,或有祖師聖僧,乘願再來。肉眼不識,故發言必宜謙遜也。

僧,實賢,梵語僧伽,簡稱僧,譯云,和合眾,乃出家脩行者之通稱。和合有二:一理和,謂十方同聚會,個個學無為,同證無為之理也。二事和,有六:身和同住,口和無諍,意和同悅,戒和同修,見和同解,利和同均。出家人,故稱六和僧。實賢,法師之法諱。字思齊,其師為取如是名字,意望見賢思齊。法師出家後,參學具足,宗教兼通,解行相應,智悲雙運,發大乘願,行菩薩道,歸心淨土。臨終往生,上品上生,實預聖賢之列,誠不負師之所望也。

泣血稽顙,哀告現前大眾及當世淨信男女等;此同體大悲心之所感發,懇切告眾也。念一切眾生,與佛本來同體;何以諸佛已成正覺,我等尚在沉淪?由是熏動大悲心,不覺悲傷涕泣,血淚交流。稽顙即禮拜也,以頭稽留於地,以表誠懇恭敬,較常不輕菩薩,逢人禮拜受記,更有甚焉。

告而曰哀者,悲哀發言,冀以感動眾心。現前大眾:謂非過去未來,乃現前涅槃會上之大眾。及當世,及者併及。當世有二釋:一、當今之世,由此會而普及當今世界,由近及遠也。二、當來之世,由此會而流傳當來世界,自今而後也。男女而稱淨信,謂夙植善根,信心具足,不雜疑念,故曰淨信。信為五根之首,十一善法之先,有信則諸善可生,故「華嚴經」云:「信為道源功德母,長養一切諸善法。」

惟願慈悲,少加聽察者:願即法師心願,亦即菩薩弘願,願度無邊之眾生。故惟願大眾,發慈悲心,勿以人廢言,對我所言,少加聽察。若但聽而不察,聽同不聽,未能得益。聽者聽聞,是聞慧;察者思察,是思慧。既能從聞而思,必能從思而修,故願加思察,定能發菩提心,而修菩提行也。

嘗聞入道要門,發心為首。修行急務,立願居先。願立,則眾生可度;心發,則佛道堪成。苟不發廣大心,立堅固願,則縱經塵劫,依然還在輪迴。雖有修行,總是徒勞辛苦。

此即敘修行心願為本也。嘗聞者:表文中之言,非出己見,乃嘗聞大乘經中,有如是說,今者代佛宣揚。入道要門:即欲入菩提道之要門,又入佛知見道之要門,不在他處,首在發菩提心。此心既發,即開佛知見,方能修行。而修行緊急之務(事也),立願居先,行無願不成,必至退轉故。

願立,則眾生可度:度生之願,乃菩薩四弘誓願之第一願。菩薩對三界眾生,如「金剛經」云: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欲界),若有色(四禪色界天),若無色(空無邊處天),若有想(識無邊處天),若無想(無所有處天),若非有想非無想(非想非非想處天),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則三界眾生度盡,故曰:願立則眾生可度。

心發,則佛道堪成:心即菩提心,此心為正因佛性。正因理心既發,則了因慧心,緣因善心,自可相繼而生。正因佛性本具,眾生多皆埋沒於五蘊山中。今承開示,既發菩提心,則正因理顯。再加了因佛性,緣因佛性,悟修之力,則本覺正因佛性出纏,成等正覺。故曰:心發則佛道堪成。

苟不發廣大心,立堅固願:此反顯發心立願,為修行之根本,本立而道生。苟不發廣大心:如發心持五戒,修十善,求人天福報。如發心斷見思惑,出三界獄,求聲聞乘。如發心樂獨善寂,得自然慧,求緣覺乘。此皆非廣大心,都是祇求自利之心。

廣大心者:即平等慈悲心是也。慈心能與樂,悲心能拔苦。如世間父母之於子女,皆有慈悲心,要令子女得安樂,離痛苦。但此心不平等,何以故?如對他人子女,任從飢寒交迫,疾病縈纏,漠不關懷,故非廣大心。若能視大地眾生如一子,平等慈悲,乃名廣大心也。

堅固願者:即堅固不退。如云:假使熱鐵輪,於我頂上旋,終不為此苦,退失菩提心。又虛空可碎,滄海可填,我願不易。如地藏菩薩發願,眾生度盡,方證菩提,地獄未空,誓不成佛。又如阿彌陀佛所發四十八願,願願皆云:若不爾者,終不成正覺。是之謂堅固願。

末四句,承上若不發廣大心,立堅固願。則縱使經歷塵點劫數,不能了脫生死,依然還在輪迴。雖有種種脩行,如「楞嚴經」所云:諸修行人,不能得成無上菩提。乃至別成聲聞緣覺,諸天魔王,及魔眷屬。皆由不知二種根本,錯亂修習。猶如煮沙,欲成嘉饌,縱經塵劫,終不能得。二本:一妄本,依識心所脩。二真本,依菩提心所脩。不發菩提心,不成菩提道,豈非徒勞辛苦耶。

故「華嚴經」云:忘失菩提心修諸善法,是名魔業。忘失尚爾,況未發乎?故知欲學如來乘必先具發菩薩願,不可緩也。

此引經作證。「華嚴經」,是釋迦如來初成正覺,如日初出,先照高山。為大根眾生,轉無上根本法輪。說心佛眾生,三無差別之理,圓融無礙,舉一即三,全三即一。如舉一心字,佛及眾生,皆悉在內。迷此心者,乃為眾生。悟此心者,當下成佛。如舉一佛字,心及眾生,亦皆在內。佛即是心,佛原從眾生修成。如舉一眾生,心佛亦皆在內。眾生莫不有心,凡有心者,皆當作佛。即是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

經中有云:忘失菩提心,修諸善法,是名魔業。有一菩薩,往昔遇佛,已發菩提心。後在世間脩行,將前所發菩提心忘失,並不記憶。如是,則所修無論世間善,出世間善,皆名魔業。

問:出世善法,何名魔業?答:「楞嚴經」中,聲聞緣覺,皆列五十種陰魔之內,據此可知。又波旬魔王,因中亦脩十善,及未到地定。此定亦云未至定,未至初禪離生喜樂地之根本定,但修近分定(祇能伏惑),故名未到地定。因不發菩提心,故報生欲界頂天,而為魔王。

忘失尚爾,況未發乎?此以輕況重。意以修行必要發真正菩提心,否則,因地不真,果招紆曲。

故知欲學如來乘,必先具發菩薩願,不可緩也;此結心願為本。故字承上轉結之詞。乘字去聲,佛教共有五乘:一人天乘,說五戒十善之法。二聲聞乘,說四諦法。三緣覺乘,說十二因緣法。四菩薩乘,說六度萬行法。五最上一佛乘,惟說一心法。如來乘,即最上一佛乘。眾生欲學此乘,必先具發菩薩四弘誓願。具發者,完全而發,不可或闕,即上求下度智悲並運者也。過現諸佛,並無不發菩薩願,而得菩提道。故發願,為修行不可緩之事。如普賢發十大願王,觀音發十二大願,彌陀因中發四十八願,可為修行之模範也。先敘修行心願為本竟。

乙二  敘發心去取須明

 

丙一  舉數標名

然心願差別,其相乃多。若不指陳,如何趣向?今為大眾略而言之。相有其八,所謂:邪、正、真、偽、大、小、偏、圓是也。

然字承上轉下之詞。上文但云必先發願,未明當發何願,故此須當指明,令知去取。當知發心立願,損益利害所關。若不得明眼師家指示,不脩正道,危殆孰甚。省庵法師,為宗教大善知識,其所開導,必可依從。若遇邪師邪教,令發邪心邪願,必致墮落。古德云:一盲引眾盲,相率墮深坑;豈不悲哉!

然心願差別,其相乃多:此二句廣指一切心願。若不得明師指示陳述,則茫茫無據,如何能得趣向?趣向即歸向也。一切眾生,迷真起妄,認妄為真,都是向妄。若有明師指示,返妄歸真,返本還源,方得歸向正途,而登正覺。今為大眾略而言之,因發心立願之相既多,不能廣指,祇得略言。相有其八下三句,即舉其數,而標其名。所謂邪、正、真、偽、大、小、偏、圓,是也。一舉數標名竟。

丙二  依名辨相

 

丁一  牒名

云何名為:邪、正、真、偽、大、小、偏、圓耶?

此牒定,邪正等八種名。用云何二字而徵起之,以為下辨相之張本。邪正等,皆從發心上分別。如發心是邪心,立願必定是邪願,以願從心起故。餘可例推。當知發心立願之人,邪偽者多,真正者少。

現在末法之世,法弱魔強,許多左道旁門,如空心教、無為教等,名是佛經內部極好之名詞。但竊取其名,而所修之行,不依名中義理。如空心教,不觀心性本空,仍執心在身內;又隨心分別六塵境界。如無為教,不學六種無為之法,仍念念著有,不修淨行,更有許多非法說法。此等名為附佛法之外道。以為人師,廣收徒眾。其傳法只許兩人私相授受,不許第三人觀聽。有云三眼不傳道。又以欺詐手段,誘騙愚夫愚婦。凡欲受其法者,先要一誓詞不得將教中密語,告知於人,如違願遭重譴(或願被雷擊、或願遭火燒、或願被水溺)。即夫妻之間,亦不許說。此以惡咒束縛於人。如有智識之人,一聞傳法,不許第三人觀聽,及教中密語不許告知他人,即知其非正法。何以故?如果正法,必可公開,振法螺,鳴法鼓,堂堂皇皇,那有怕人見聞之事乎?

此中八種,前四種,乃為凡夫修行開正眼。以凡夫之人,每多邪正不分,真偽不別,盲從邪教,依照偽修。後四種,兼為二乘權教示指歸。以三乘聖人,抑或囿於小道,不發大心;抑或偏於事行,不明圓理;故須徵釋。一牒名竟。

丁二  辨相

世有行人,一向修行不究自心,但知外務。或求利養,或好名聞,或貪現世欲樂,或望未來果報。如是發心,名之為邪。

此下辨明八種相,原文分定,即為八段。此段辨邪之相。世間有一種修行之人,一向以來,發心修行,不究自心。自心,即真如自性,本有真心;不從父母所生,非同世人所認現在身內之肉團心也。

肉團心,是假非真,但假名為心,並無功能力用。我如是說,難免許多人不承認,要與我諍辯。謂此心能種種思量分別,何以說並無功能力用?答曰:思量,是第七末那識。分別,是第六意識,實非肉團心之功用。如謂此心實能思量分別,世間初死之人,肉心仍在身中,何以不思量不分別也?即此可驗證肉心無用。

本有真心,不在內,不在外,不在中間,俱無所在(此約真諦談空)。雖然無在,無所不在(此約俗諦說有)。猶如虛空,不在內外中間,無有何處,沒有虛空。即地中尚有虛空,出土一尺,則有一尺虛空,出土一丈,還得一丈虛空,色空無礙。真心則空有無礙,二諦圓融,亦復如是。不究自心:即不肯參究此心。參既不參,安得明了?既不明了,不知依之為因地心也。

但知外務:下列利養、名聞、欲樂果報,皆外務也。或求利養,即求財利滋養;或好名聞(去聲),即好虛假名譽;或貪現世欲樂,即五欲樂境。五欲有二:一財色名食睡,二色聲香味觸,此二種皆世人之所欲,故名五欲。或望未來果報,即望轉生人間,或生天上,受福樂之果報。為如是四種發心,名之為邪。因不依正理,不修正道,貪求世間名、利、欲樂果報故也。

既不求利養名聞,又不貪欲樂果報;唯為生死,為菩提。如是發心,名之為正。

此段辨正之相,恰與上科相反。既不求利養名聞,則澹泊明志,安貧守道。又不貪欲樂果報,則少欲知足,樂出塵勞。

唯為生死:唯者獨也,獨為生死大事,發心修行。將生死二字,貼在額頭,刻在心頭,無時或忘。念無量劫來,生死死生,生生死死,如旋火輪,無有休息,實是大苦。有生則有身,有身則眾苦所集,一定要把此身度了。古德云:此身不向今生度,更向何生度此身?此身得度,生死方了。欲了生死,須有至悲至切之心方可。又古德云:此心未明,如喪考妣,此心既明,更如喪考妣。此即生死心切。此心是真心,未明即未悟。欲求悟明真心,其心悲切,如死父死母一樣。迨此心既明,何以更如喪考妣?因既悟之後,了知本來是佛,墮落輪迴。悟雖已悟,證猶未證,生死未了,故更如死父死母一樣。如此乃是唯為生死。

為菩提者:為求證無上菩提也。求得實智菩提,使真性菩提,不致埋沒,而方便菩提,得以成就。至於利養名聞,果報欲樂,皆非所求也。如是發心,方名為正。

念念上求佛道,心心下化眾生。聞佛道長遠,不生退怯。觀眾生難度,不生厭倦。如登萬仞之山必窮其頂,如上九層之塔必造其巔。如是發心,名之為真。

此段辨真之相。念念上求佛道者:已發上求佛道之心,念念在懷,無時或忘,不忍半途而廢。心心下化眾生者:亦即已發度生之願,心心相續,要把一切眾生,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

聞說佛道長遠:如「法華經」所云:五百由旬,方是寶所(喻佛地)。有一導師,引導諸人,前趨寶所。因其路難行,多人半途欲退。導師不忍是輩,而失大利。乃為勸勉,前行固難,已經行至半途,退後亦難。同是一難,何如前進?無奈是輩,無志進求。導師為憫是輩,方便設一化城,勸令前進少許,即有大城,可以於中休憩。化城喻小乘方便涅槃,為小根怯弱之輩而設。今云不生退怯,即精進上求,無怯弱心也。

觀眾生難度:以眾生根行不等,惑業深重,不肯受化者多。即有一時受化,遇境逢緣,而退道心者亦多,故曰難度。不生厭倦者:如「寶積經」所述:常精進菩薩為一眾生,經無量劫,隨逐不捨,猶不受化,曾無一念棄捨之心。對此眾生不厭,常隨教化不倦。若此菩薩,可謂觀眾生難度,不生厭倦也。

如登萬仞之山,必窮其頂,如上九層之塔,必造其巔:此四句即是志在菩提,不肯中止化城。如是發心,名之為真。

有罪不懺,有過不除,內濁外清,始勤終怠。雖有好心,多為名利之所夾雜。雖有善法,復為罪業之所染污。如是發心,名之為偽。

此段辨偽之相。偽者,虛也,假也。有心而造曰罪,無心而造曰過。凡有罪過,理宜懺悔除滅。今日不懺不除,則無慚愧心,甘居下流也。內濁,即具足貪瞋癡,渾濁自性。外清,即矯現戒定慧,清淨之行。始則精勤修習,終則懈怠廢弛,虛度時光矣。

雖有好心,行諸好事,如卹孤濟貧,賑災救難,施棺給藥,修橋鋪路等;多為貪名圖利之心而為之,是謂夾雜(好心與貪圖名利之壞念相參)。雖有善法,修諸法門,如持戒修身,參禪習定,澄心慧觀,念佛持咒等;復為貪瞋未斷,愚癡所誤,造諸罪業,染污所修清淨之行。如是發心,名之為偽。

眾生界盡,我願方盡。菩提道成,我願方成。如是發心,名之為大。

此段辨大之相,乃言心願廣大。眾生界,即有情眾生之界。「楞嚴經」云:世界,眾生,業果,三種相續不斷,無有窮盡(眾生業不盡,而依業受報,故眾生界不盡)。設言眾生界有盡,我願方盡,以無眾生可度,故度生願畢。

菩提道成:即圓滿菩提,佛道成就。福足慧足,已成兩足之尊。自覺覺他,已得究竟滿覺。佛道既成,我願方成。如是發心,名之為大。

觀三界如牢獄,視生死如冤家。但期自度,不欲度人。如是發心,名之為小。

此段辨小之相。觀三界如牢獄,觀者以智觀察。三界:一欲界。六欲以下,五趣眾生,有男女雌雄,皆以淫欲而正性命。未曾離欲,故稱欲界。二色界。六天以上,四禪天中,初禪(梵眾、梵輔、大梵)三天,二禪(少光、無量光、光音)三天,三禪(少淨、無量淨、遍淨)三天,四禪(福生、福愛、廣果)三天,此天復有無益外道天,及五不還天(無煩、無熱、善現、善見、色究竟),即三果阿那含,寄居其中。彼諸四禪,四位天王,徒有欽聞,不能知見。以上十八天,皆名色界。此色非是欲色,但是仍有形色而已。第四禪凡夫天,有欲滅色歸空,故有四空天。三無色界,即四空天。不特無欲,而且無色,惟餘識神、故稱無色界。三界是六道眾生依止之處,惑業未空,輪迴未出,要在三界內,受果報身,無自由分,故曰如牢獄。五陰色身,是小牢獄。三界,是大牢獄。

視生死如冤家:生死逼迫,是為大苦,喻如冤家,能令受苦,必欲離之。欲離生死苦,故修諸道品,斷界內煩惱。但期自度,無廣大心,不能度人。如是發心,名之為小。

苦於心外,見有眾生,及以佛道,願度願成。功勛不忘,知見不泯。如是發心,名之為偏。

此一段辨偏之相。偏者偏於二邊,不歸中道。或善於有,或著於空,皆謂之偏。若於心外,見有眾生,及以佛道,此著於有,有凡有聖。於眾生則願度,於佛道則願成。與上真心文中所說:念念上求佛道,心心下度眾生,同一大乘菩薩道,智悲雙運之作略。何以說其為偏?祇因未明中道實理。

菩薩有權教菩薩,實教菩薩。權實攸分,即在若相離相而已。如願度願成,有能度能成之功勛不忘,眾生佛道之知見不泯(亡也),即是著相:是為權教菩薩。實教菩薩,所修離相,終日度生,不著度生之相。圓滿菩提,歸無所得。不度而度,度而不度,無成而成,成無所成。空有雙離,全歸中道。稱真實理而修,是為實教菩薩。若雖發大心真心而修,未明圓理,執有眾生可度,認有佛道可成。如是發心,名之為偏。

若知自性是眾生,故願度脫。自性是佛道,故願成就。不見一法,離心別有。以虛空之心,發虛空之願,行虛空之行,證虛空之果;亦無虛空之相可得。如是發心,名之為圓。

此一段辨圓之相。若知知字,是智照現前,纔能了知。自性,是當人自心本性。此性迷時則為眾生,悟時則成佛道。因知自性是眾生,故願度脫。自性是佛道,故願成就。眾生佛道,皆不離自己心性,故不見更有一法,離心別有。若見心外有法,即非正見。

以虛空之心,發虛空之願,行虛空之行,證虛空之果:此虛空二字,莫作虛空相解,若作相解,何為空願空行空果?縱有所說,總是不當(去聲)。當以義解,以字依也。虛空者,廣大義,即是依廣大心,發廣大願(眾生無邊誓願度、佛道無上誓願成),行廣大行(六波羅密行),證廣大果(大覺極果)。上即無修而修,無證而證。亦無虛空之相可得,即是修即無修,證亦無證。如是發心,名之為圓。

二依名辨相竟。

丙三  指示去取

知此八種差別,則知審察。知審察,則知去取。知去取,則可發心。

知此邪正、真偽、大小、偏圓,八種心之行相,差別不同,則知自己審度思察:邪偽小偏,四種不好;真正大圓,四種是好。既知審察好醜,則知去取。不依曰去,依之曰取。既知應去應取,則可以發心,自不至有所錯誤。

云何審察?謂我所發心,於此八中為邪?為正?為真?為偽?為大?為小?為偏?為圓?

此徵釋上文則知審察一句。云何句徵起,謂下釋成審察之意。

云何去取?所謂去邪,去偽,去小,去偏;取正,取真,取大,取圓。如此發心,方得名為真正發菩提心也。

此徵釋上文則知去取一句。云何徵起,所謂下釋成去取之法。邪偽小偏,四種應去。正真大圓,四種應取。如是發心者:如是二字,指法之詞,即指應去者去之,應取者取之。如是所發之心,方得名為真正發菩提心也。菩提心,是成佛種子。此心既發,成佛有分。故省庵法師,撰文勸人發菩提心也。一序分竟。

【書籍目錄】
第1頁: 第2頁:勸發菩提心文講義
第3頁:甲一 序分 第4頁:甲二 正宗分
第5頁:甲三 流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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