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我們雖然討論了很多有關布施的意義,但實際上尚未談到佛陀在金剛經中所教的「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中的布施。換句話說,我只講了布施,但還不是布施波羅蜜多,以上我所講的還是著相或住相的布施。
現在讓我來舉一個例子:譬如我現在在紐約 僑聲廣播電台講「金剛經的研究」,雖然也可以說是法施或布施,但是我心中有一個我在講,有聽眾在聽,有我是在講「金剛經的研究」的念頭,我某個時候開始 講,十五分鐘之後要停止,這就著了我、人、眾生、壽者四相。有時我還會生起我的國語口音準不準?或者會不會講得太深了?甚至會想到底有多少人在聽?諸如此 類都叫住於相或者著相。所以我講金剛經雖然是布施,但並不是金剛經中的「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中的布施波羅蜜多。
波羅蜜多簡而言之是到達彼岸,也就是已渡 過了生死苦海而到達彼岸。而著相的布施所得的果,自然是著相的果。什麼是著相的果呢?就是還在六道輪迴中的果,可能是昇天,可能是下世富貴如意,這種布施 所得到的果是生死果,尚未解脫,還有墮落的可能,這並非佛陀教導我們的究竟目的。因此佛在金剛經中強調「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也就是所謂的不住 色聲香昧觸法而行布施的布施。色聲香味觸法都是相,所以概括地講,佛陀所強調的是要我們學不住相布施。那麼要如何才算是不住相布施呢?
第一,我們要弄清楚,不住相布施並不是說沒有相,或者不行布施,你還是要努力的行於布施,行布施就一定有相,這個關鍵在不著或者不住。要對相不著,對相不住。什麼叫著或住呢?你只要記得一個簡單的原則,凡是有分別、有相對的觀念,就是有住有著。
舉目望去,到處都是相,如果你覺得這個相 好看,那個相不好看,那麼一有了分別就是著了相。如果你覺得這個比那個值錢,一有了相對的比較也是著相。因此,如果你說你所做的任何好事都是為了子孫好, 讓子孫有福報,這不但有人我之分,而且有好壞相對的比較,所以也是著相。還有一點我要強調的,如果你說我心中空空如也,什麼都沒有,這樣你也著了相,著了 空相啊!這個著有和著空雖然很難懂,但非常重要。
普通我們講著相,大都指著「有」而講,譬 如善惡、好壞、多少、都指著「有」。著「有」還有辦法補救,如果著了「空」就麻煩了。現在我們來談談什麼是空:有的人一講到空,就認為什麼都沒有,都是空 的,既然什麼都沒有,就不必在乎,變成消極或隨心所欲的做起壞事來,殺人放火等。可是他忘了,雖然說是什麼都沒有,他這個我還存在,因果還是控制著他呀! 所以六祖說:「這等人不足與語。」佛經中也說:「寧可著有如須彌山,不可著空如芥子許。」所以我們研究佛法,特別是研究般若,一定要先明白佛經裡所說的 空,並不是什麼都沒有,而是我們所感覺到的相,都是因緣和合而生,剎那在變,非永恆存在的,是不可捉摸,因而給它一個名詞,中文譯成「空」。
金剛經中佛陀說的不住相布施,不是空無所有,不是沒有相,不是叫你不要行布施,而是要你更積極的行不著相的布施,不要對布施時的相起分別心或計較心。
第二,我們不可否認,既然得生為人,不可 避免的帶來以往無數世的習氣和業緣,這種習氣不可能一下子會改變,多世的業緣,深深地影響著我們今世的遭遇,這些都不是讀幾本經、燒多少香、拜多少佛、打 多少坐所能一下子改變或消除的。所以要立刻能不住不著,或者對事對境不起分別心,或不起相對的比較觀念,這些都是不切實際的想法。禪宗裡所謂的頓悟,也是 修了多少世而得,並非有一位超人,他可以運用他的神通,將你點石成金,凡事都得靠自己努力才行。佛陀在金剛經中所教的「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也不 是一下子就能做到,是要腳踏實地,痛下功夫。在此願將個人的兩點淺見提供諸位參考,請各位指教:
一、學佛修行要有正確的方向。依佛陀在 金剛經中所指示「當生如是心,我應滅度一切眾生」,這是以廣大心發大願。如何滅度一切眾生呢?「布施」,盡一切可能在日常生活中,念念不忘布施,行布施, 將布施和你的日常生活打成一片,如此以久遠心行大行,金剛經中所講的大願六行,實在是大悲世尊給我們最明確的指示。所以能依此方向行之,你就不會走錯方 向。
二、要有耐心。要存久遠心,不要急於求有所得,或求一切順利。逆境有時是不可避免的,逆境來時不要怨天尤人或怨佛菩薩不保佑,要多念金剛經、藥師經、地藏經等,而將功德迴向給過去世及現在世的怨家親友,以一切眾生為對象,將「我」的觀念逐漸淡去。
講到這裡,有人會問:「你所講的全都是著 相的行為!」是的,現在我舉一個例子,假如你是年輕力壯健步如飛的人,在你家裡客廳散步,請問,你有沒有想過這樣走會不會跌倒?應不應該扶桌邊或者扶牆 走?我能不能將背伸得直?我想你的答案是一定不會的,你根本不會去想它。在這同時,客廳裡還有一位二歲的孩子,半爬半走的正在學走路,他一會兒扶桌子,一 會兒扶椅子,轉眼間又在地上爬。看到這種情形,你自會想,唉!我兩歲的時候不也是這樣走的嗎?這就是於法有住和無所住的區別。如何方能學「於法應無所住而 行於布施」,相信各位已經得到答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