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對我們說︰「人人都有佛的智慧德相,因為人被欲念所蒙蔽,不能證得,所以長受諸苦,無從解脫。」又說︰「一切眾生皆有佛性。」「一切眾生,本來是
佛。」就是說不僅人與人之間平等,佛與佛之間平等,就是人與動物,也是平等。而且「是法平等,無有高下」。不僅有情平等,心法與色法,因法與果法,無不平
等。眾生所以有差別相者,因為迷失了本性,實則各各本性,依然平等,未嘗改變。萬事萬物,皆從
「因緣和合,虛妄有生,因緣別離,虛妄名滅」。其體本無自性,所謂︰「唯心所現,唯識所變。」
何謂科學?簡單的說,科學是分科的學問,是對每一種事物的相互關係,作
有系統的研究,經過實驗,造成公式,從公式得來的結論,就不是主觀的臆測。科學的研究方法,不外乎探討和歸納二種。探討則是從已知的公理,或已證實的規
律,再推求未知的理論。歸納是從種種事物的變化,求得共同遵守的規律。
佛教的因明,認為事物的真相,必須遠離煩惱與所知二障,方能顯現。所
以,因明學的三支式與科學的三段論法,雖然次序相反,結果則是相同。三段論法是從「大前提」,「小前提」,最後得到「結論」。因明是先出「宗」,次出
「因」,最後出「喻」。三段論法的「結論」,即因明的「宗」,小前提即「因」,大前提即「喻」。因明的喻,分為同喻及異喻二種,比大前提周到,喻中用「現
見」二字,亦較大前提靈活。可見佛教所用的研究方法,比科學方法更為完善。
科學的立場是客觀的;佛教的立場,也是排除主觀的「我執」。科學是理智
的產物,破除人類對物理上的謬見;佛法是理智的徹證,破除人類心理上的迷執。科學家研究對象,是物質的構造,物質的變化,及變化中所發生的各種數量關係,
這僅僅研究到《百法明門論》所說的「色」、「時」、「方」及「次第」等幾個不相應行法,並未研究到「心王」及「心所」等心法。色法與心法比較,色法較心法
呆滯,心法較色法靈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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