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沙門、居士,入大眾中同住同行,不得爭坐位。眾中有失儀者,當隱惡揚善,不得昧他人之勞,顯己之功。凡睡不得在人前,起不得在人後。
凡洗面,不得多用水。擦牙吐水,須低頭引水下,不得噴水濺人。不得高聲鼻涕嘔吐。不得於殿塔、淨地、淨水中涕吐,當於僻處。手中有物,不得隻手作合掌式揖人。不得多笑,若大笑及呵欠,當以袖掩口。不得急行。不得將佛燈私就己用。若燃燈,當以玻璃或紙覆罩,勿令飛蟲投入。不得聞呼不應,凡呼俱宜以念佛應之,不得云[口*頁]、云啊。
自身衣服,不得異彩特色,須青、灰、木蘭。著長掛短衫,須雙手垂下。著方袍,須兩手合於胸下。不得扛腰行立,不得扣背合手行立。凡行住坐,皆不得倚靠。不得以缽挂杖頭,置肩上行。不得攜手在道行。須當束縛褲襪,不得放意自便。不得閑走,不得多言。不得拖鞋有聲。木蘭:木蘭樹皮所染色,赤多黑少也。
不得私取三寶常住物自用。不得談非佛法事。不得因小事爭執,若大事難忍者,須心平氣和與之論辯,不依,則他行。動氣發麤,非佛子矣。凡見他人禮佛,不得向彼頭前經過。人看經,不得向彼案前經行。
凡聽講,宜早至。整理衣服,兩手捧經,平視直進,坐必端嚴。不得大咳嗽,咳嗽須以衣袖掩口。聞法,須聞而思,思而修,不得專記名言,以資談柄。不應入耳出口,若有疑問,須於講畢後,捧經至法臺上案邊,向上問訊,然後方申疑問。問答畢,又問訊而下。
凡圍爐,不得彈垢膩入火中,不得烘焙鞋襪。凡息燈,須問他人更用否,不用,須撥息之,不得口吹。房中有人睡,不得打物作響,及高聲語笑。
凡入浴,脫衣著衣,須安詳自在。須先小解。不得以湯水濺鄰人。不得受人擦背。不得共人語笑。不得恣意久洗,防礙後人。浴時當恒默念偈云:「洗浴身體,當願眾生,身心無垢,內外光潔。唵‧跋折囉惱迦吒‧莎訶。三遍」
凡入廁,欲大小便當即行,莫待內逼倉卒。須換鞋,不得著淨鞋入廁。入廁當三彈指,使內人知,不得促迫內人出。已上須默念偈云:「大小便時,當願眾生,棄貪瞋癡,蠲除罪法。唵‧很魯陀耶‧莎訶。三遍」
不得持草畫地。不得低頭視下。不得努氣作聲。不得隔壁共人語。不得唾壁。出入逢人,不得作禮,宜側身避之。不得沿路行繫衣帶。若小解,須撩起衣服,不得著方袍小解。小解亦須默偈便畢,當澡手,未澡手不得持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