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站: 七葉佛教中心  支持書舍的建設: 請點這裡  書本報錯: 留言板
你好,各位佛友 登錄 註冊 搜索
背景:
閱讀書籍 - 楞嚴經七處破妄十番顯見 文珠法師講述

楞嚴經七處破妄十番顯見 文珠法師講述

四、十番顯見—3.約觀河顯見性無遷

[日期:2010-08-28]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文珠法師講述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3.約觀河顯見性無遷

阿難聞佛開示,手有開合,見無舒卷,頭自搖動,見性不動,已經明白,識心虛妄,如客如塵,見性常住不動,如主如空,不再執四大為身,執分別前塵影事的妄想為心,自此身心無礙,故得身心泰然,如失乳兒,忽如慈母,合掌禮佛,以謝法乳之恩。但仍未明身心之中,何者是妄?何者是真?內心非常渴望,密請佛進一步作明確的指出,現前身心之間,真妄虛實,何者是生滅法?何者是不生滅法?

當時在座聽法的波斯匿王,即離座起立對佛說:我未見佛聞法之前,曾見有些外道,都說人死如燈滅,名為涅槃,現在我雖然遇佛聞法,但心中仍然有點懷疑,請佛慈悲開示,如何證明此如主如空,沒有動搖的見性,就是不生不滅的真性呢?關於這問題,不止是我想知道,就是法會大眾,未証聖果的有漏凡夫,都願意樂聞!仁王經說:匿王與釋尊,過去同在龍光佛處行菩薩道,當時釋尊位在八住,匿王位在四住,可知匿王是內秘菩薩行,外現國王身,助佛教化的大菩薩。

佛即問波斯匿王:汝此四大組合的色身,究竟是如同金剛一般堅固不壞?抑或是無常變壞的呢?王答;我今此身,終從變壞。佛言:大王!汝現在不是仍然生存在世間嗎?你怎麼知道此身體終於會變壞?王言:世尊呀!我此無常變壞的身體,雖然未曾死亡,但現在已經念念遷變,新陳代謝,好像香火成灰,灰落火新,火又成灰,如是消磨不息,所以我「決知此身,當從滅盡。」

佛言:是的,大王!你現在已經老大了,面貌亦不像童年一樣了,你有何感想呢?波斯匿王非常傷感的說:我童年時,膚色潤澤,面貌可愛,漸漸長大,血氣充沛,精神飽滿,非常強壯;而今接近衰老,容顏憔悴,精力不繼,髮白面皺,將不久於人世囉!佛言:大王!你不是忽然間變成這個樣子吧?王言:當然不是突然衰老,而是變化密移,漸漸由少年、而青年、而壯年,再由壯年而老年。其實,二十歲時,雖是少年,但容貌已經不同十歲,三十歲時雖說壯年,但容貌又衰老於二十歲時,乃至現在六十有二了,回顧五十歲時,體力仍然很強壯,顯然六十歲,又衰老過五十歲。唉!寒暑遷流,何止十年一變,實則年年在變,何止年年在變,而且月月日日都在變,再詳細觀察,念念之間都在變,時時刻刻都在變,剎那剎那不停的變。佛告大王:你因為身體不斷的變,知道你終會滅盡,但你又是否知道,在變滅的身體之中,有不變滅的個性呢?王合掌言:我實在不知道。佛言:讓我現在告訴你,在不斷變滅的身體中,就有不生滅性。

雖然,但仍須借助無常變壞的色身,以顯內在不滅的見性;所以佛問大王:汝幾歲時曾經見過恒河水呢?梵語恒河,又名殑伽河,譯名福生河,或吉祥河。其沙細如粉,位在祇園精舍之前,佛說法往往喜歡舉恒河沙以喻數目之多。當年印度風俗,人民大都敬奉天神;俗人生子,三四歲時,必須攜同前往天神廟拜祭,求神保祐;匿王生於印度,當然亦不例外。所以答言:「我生三歲,慈毋攜我,謁耆婆(長壽)天,經過此河,爾時即知,是恒河水。」佛言:大王!你的身體念念變異,漸漸衰老,但你三歲時見此恒河水的見性,與十三歲時見恒河水的見性,有何分別?王答:實無分別,直至現在六十多歲了,見恒河水的見性,亦與當年無異。顯然能見恒河水的見性,未因年齡的增長而改變。佛進一步追問:大王!你現在傷感自己,己經髮白面皺,你的面部一定皺過年青時代,但你觀河的見性,有沒有童年與老年的分別呢?王言;沒有!佛言:對了,你因面皺,知其有變,因其有變,知有生滅;但你見恒河水的見性,并未曾因時而異,沒有變皺,當然是沒有生滅。佛的意思是說:大王!你應該明白,人由四大組合的身體,雖然有生滅,但人見聞覺知之性,即第八阿賴耶識,并不因色身的生滅而有生滅。因此,當人一期壽盡,捨生趣生之時,可以去後來先作主翁;它雖然不能把你今生所積蓄有形的財物帶走,但卻可以將你今生所作無形的善業或惡業帶走,作為你來生果報體幸福與不幸福的主要因素。為甚麼你要相信斷見外道的話:「都說此身,死後全滅」?當時波斯匿王與在座大眾,聞佛開示,得知見性常住不滅,可以捨生趣生,繼續修行,終有一天圓成佛道,頓除心中積疑,所以非常歡喜踴躍,得未曾有!可是在阿難聽來,卻滿懷疑惑,因此引起下面另一番的辨見。

推薦 打印 | 錄入:admin | 閱讀:
相關書籍      
本書評論   查看全部評論 (0)
表情: 表情 姓名: 字數
點評:
       
評論聲明
  • 評論要尊重該書籍的作者
  • 請遵守佛陀的教誨 - 五戒十善,不要謾罵
  • 本站管理人員有權保留或刪除其管轄留言中的任意內容
  • 本站有權在網站內轉載或引用您的評論
  • 參與本評論即表明您已經閱讀並接受上述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