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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阿含經菁華節錄 佛陀教育基金會整理

阿含經菁華節錄 佛陀教育基金會整理

附錄:佛說當來變經

[日期:2011-01-04]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佛陀教育基金會整理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附錄:佛說當來變經

西晉月氏國三藏竺法護譯 

聞如是。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與大比丘眾俱。比丘五百及諸菩薩。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將來之世當有比丘。因有一法不從法化。令法毀滅不得長益。何謂為一。不護禁戒。不能守心。不修智慧。放逸其意。唯求善名不順道教。不肯勤慕度世之業。是為一事。令法毀滅。

佛告比丘。復有二事令法毀滅。何謂為二。一不護禁戒。不攝其心不修智慧。畜妻養子放心恣意。賈作治生。以共相活。二伴黨相著。憎奉法者。欲令陷墮。故為言義。謂之諛諂。內犯惡行。外佯清白。是為二事。令法毀滅。

佛告諸比丘。復有三事。令法毀滅。何謂為三。一既不護禁戒。不能攝心。不修智慧。二自讀文字。不識句逗。以上著下。以下著上。頭尾顛倒。不能解了義之所歸。自以為是。三明者呵之。不從其教。反懷瞋恨。謂相嫉妒。識義者少。多不別理。咸云為是。是為三事。令法毀滅。

佛告諸比丘。復有四事。令法毀滅。何謂為四。一將來比丘已捨家業。在空閑處不修道業。二喜遊人間憒鬧之中。行來談言。求好袈裟五色之服。三高聽遠視以為綺雅。自以高德無能及者。以雜碎智比日月之明畜已。四不攝三事。不護根門。行婦女間。宣文飾辭。多言合偶。以動人心。使清變濁。身行荒亂。正法廢遲。是為四事。令法毀滅。

佛告比丘。復有五事。令法毀滅。何謂為五。一或有比丘。本以法故出家修道。廢深經教十二因緣三十七品。方等深妙玄虛之慧。智度無極。善權方便。空無相願至化之節。二反習雜句淺末小經。世俗行故。王者經典亂道之原。好講此業。易解世事。趣得人心令其歡喜。因致名聞。三新聞法人。淺解之士意用妙快。深達之士不用為佳。四天龍鬼神不以為喜。心懷悒慼口發斯言。大法欲滅故使其然。捨妙法化反宣雜句。諸天流淚速逝而去。五由是正法稍稍見捨無精修者。是為五事。令法毀滅。

佛告比丘。吾滅度後。有此邪事十五之亂。令法毀滅。一何痛哉。若有比丘欲諦學道。棄捐綺飾。不求名聞。質朴守真。宣傳正經。佛之雅典深法之化。不用多言。案本說經。不捨正句。希言屢中。不失佛意。麤衣趣食。得美不甘。得麤不惡。衣食好醜。隨施者意不以瞋喜。攝身口意。守諸根門。不違佛教。念命甚矩恍惚以過。如夢所見。覺不知處。三塗之難不可稱計。勤修佛法。猶救頭然。五戒十善六度無極。四等四恩智慧善權。咸可精行。雖不值佛世。出家為道。學不唐捐。平其本心。愍念一切。十方蒙恩。佛說如是。諸比丘悲喜前自歸佛。作禮而去。

【書籍目錄】
第1頁:◎示看經法 第2頁:◎凡例
第3頁:◎序言 第4頁:一、貪愛
第5頁:二、無常 第6頁:三、護心
第7頁:四、慈善不放逸 第8頁:五、四諦四念處
第9頁:六、因緣果報 第10頁:七、醫心智慧
第11頁:八、憶念佛語 第12頁:九、佛陀為阿那律穿針
第13頁:附錄:佛說當來變經 第14頁:附錄:生活銘記要點
第15頁:附錄:印光大師開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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