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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論地藏經是佛對在家弟子的遺教 朱鏡宙居士著

論地藏經是佛對在家弟子的遺教 朱鏡宙居士著

第四節 救拔三惡道罪苦的修法

[日期:2010-08-23]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朱鏡宙居士著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第四節  救拔三惡道罪苦的修法

三惡道是指:畜生、餓鬼、地獄說的。欲出三惡道苦,依地藏經所指示,其修行方法,有下列各事:

甲、新死四十九日內,為作功德。——忉利天官神通品:

「無毒答曰:(無毒鬼王答婆羅門女)「此是閻浮提造惡眾生,新死之者,經四十九日後,無人繼嗣,為作功德,救拔苦難,生時又無善因。當據本業所感地獄,自然先渡此海。」反過來說:如果新死亡四十九日內,有人代作功德,自然可免地獄之苦了。」」

乙、設供修福,布施如來塔寺——。同上品:

「無毒合掌啟菩薩曰:「願聖者卻返本處,無至憂憶悲戀。悅帝利罪女,生天以來,經今三日。云承孝順之子,為母設供修福,布施覺華定自在王如來塔寺。非唯菩薩之母,得脫地獄,應是無間罪人,此日悉得受樂,俱同生訖。」」

丙、對佛像前,發願救拔三惡道眾生。——閻浮眾生業感品:

「十 方諸佛慈哀愍我,聽我為母所發廣大誓願。若得我母永離三途及斯下賤,乃至女人之身永劫不受者。願我自今日後,對清淨蓮華目如來像前,卻後百千萬億劫中,應 有世界,所有地獄及三惡道諸罪苦眾生,誓願救拔,令離地獄惡趣,畜生餓鬼等,如是罪報等人,盡成佛竟,我然後方成正等正覺。」發誓願已,俱問清淨蓮華目如 來而告之曰:「光目,汝大慈愍,善能為母發如是大願。吾觀汝母十三歲畢,捨此報已,生為梵志,壽年百歲。過是報後,當生無憂國土,壽命不可計劫。後成佛 果,廣度人天,數如恆河沙。」」

丁、歸依地藏菩薩。——同上品:

「未來世中,若有男子女人,不行善者行惡者,乃至不信因果者,邪淫妄語者,兩舌惡口者,毀謗大乘者,如是諸業眾生,必墮惡趣。若遇善知識,勸令一彈指間,皈依地藏菩薩,是諸眾生,即得解脫三惡道報。」

戊、作地藏菩薩像,志心瞻禮。——如來讚歎品:

「普廣,若有善男子、善女人,或彩畫行像,或土石膠漆,金銀銅鐵、作此菩薩,一瞻一禮者,是人百返生於三十三天,永不墮於惡道。」

己、稱佛名號。——稱佛名號品:

「又於過去有佛出世,號毘羅尸。若有男子女人聞是佛名,永不墮惡道,常生人天,受勝妙樂。又於過去無量無數恆河沙劫,有佛出世,號寶勝如來。若有男子女人聞是佛名,畢竟不墮惡道,常在天上受勝妙樂。」

庚、布施老病。——校量布施功德緣品:

「復次,地藏!未來世中,有諸國王及婆羅門等,見諸老病及生產婦女,若一念間,具大慈心,布施醫藥飲食臥具,使令安樂。如是福利最不思議,一百劫中常為淨居天主,二百劫中常為六欲天主,畢竟成佛,永不墮惡道」

古德有言:「一念善,則天堂現前,一念 惡,則地獄現前,」天堂地獄之分,在當人一念善惡之間而已。惟「閻浮眾生,舉心動念,無非是罪;脫獲善利,多退初心;若遇惡緣,念念增益。」(利益存亡 品)是以地藏經對於地獄苦報,苦口婆心,一再陳說,其所以警策世人者,可謂無微不至!無非期望世人改惡遷善,免受劇苦耳。經中時及業感之言,如:忉利天宮 神通品:「當據本業所感地獄,自然先渡此海。」「三業惡因之所招感,共號業海,其處是也。」觀眾生業緣品:「眾業所感,獲報如是。」「萬死千生,業感如 是。」閻浮眾生業感品:「如是等閻浮提眾生業感差別,地藏菩薩,百千方便而教化之。」地獄名號品:「仁者!此者,皆是南閻浮提行惡眾生,業感如是。」「仁 者!如是等報,各各獄中,有百千種業道之器,無非是銅、是鐵、是石、是火,此四種物,眾業行感。」等等,不勝枚舉。地獄既是眾生惡業所感,那末,只要眾生 不造地獄之業,自然無地獄之感,更不會招地獄之報了。因此,我們對於地獄,可以得到下列的解釋。

子、地獄本無處所。所言:「大鐵圍山」, 所言:「各各獄中,有百千種業道之器,無非是銅、是鐵、是石、是火。」銅、鐵、石、山,是世間最堅硬之器,火是世間最兇猛之物,以形容造大惡業之人,如殺 人罪犯等,其心之堅硬,如鐵圍所造之山;銅、鐵、石所成之器;其兇猛如熾烈之火;故死後能感招銅、鐵、石、火、山之報。

丑、三業何以稱海?海是以深廣為體的。三業是指身、口、意、說。人們自出娘胎一直到老死,其間日積月累所做的身、口、意、無量無邊惡業,其深廣有如大海一般。故稱為業海。是以世尊嘗說:

「莫輕小罪,以為無殃;水滴雖微,漸成大器。」

世間的大器,自然莫過於海。即以吾國長江 大河來說:最初原起於點滴;所積既多,遂成江河,沛然莫之能禦矣。「海水涌沸,」是指所造之業之烈「當據本業所感地獄,自然先渡此海。」「先渡,」是指生 時所先作的意思。譬如生時所做惡業,係身所造者,就是先渡身惡業所積成之海;然後據此身本業海,而感地獄之苦。如係口所造者,就是先渡口惡業所積成之海; 然後據此意本業海,而感地獄之苦。「海東,」為什麼不言南、西、北,而言東?「東」是「東作。」書堯典:「平秩東作。」孔傳:「歲起於東,而始就耕,謂之 「東作。」其實人們每當東方既白,即出勞作,故吾國又稱工作為「東作」。是指每日自晨至夕所造的惡業而言。故經云:「三業惡因之所招感,共號業海,其處是 也。」三惡業是因,日積月累,招感成海是果;海既如是,山自可知。海非真海,業深成海。海無處所,三惡業即其處所;故曰:「其處是也。」其,是指三惡業說 的。是經文已說得夠明顯了。

或謂夜間作夢,也可打人、殺人、或罵人,何以只說白天(東作)?此在善見律:「夢中以心業羸弱故,不感報。」是一最好的答覆。

寅、「業海」。銅、鐵、石、火,皆是「喻 辭」。世尊說法,善用「喻辭」。故曰:「我之說法,如筏喻然,法尚應捨,何況非法。」「眾生以譬得解。」是世尊說法時一貫的態度。如明此義,則三藏十二部 經,易於通達。否則,觸途成滯,無異自鑽牛角尖。例如說地獄苦處,沒有人去過地獄,無法了解;只好用「喻辭」,使眾生「以譬得解」。忉利天宮神通品:「如 非威神,即須業力,非此二事,終不能到。」地獄如果真有處所,該人人可去參觀,為什麼還憑威神與業力?

我在這裏,舉個威神與業力,能到地獄的有力故事:

民國四年,袁世凱想做皇帝,深怕章太炎先生反對,先期誘至北京,幽於龍泉寺;先生憂憤之餘,夢做閻羅王。當時有報宗仰和尚書云:

「仰上人侍者:快接復書,神氣為開。所問 幻夢事狀,今試筆述,願上人評之。去歲十二月初,夜夢有人持刺,請喫午餐,閱其主名,則王鏊也。(王,震澤人。明武宗時賢相。)走及門外,已有馬車;至其 宅中,主人以大餐相餉;旁有陪客,印度人、歐洲人、漢人皆與。各出名刺,漢人有夏侯玄、梅堯臣。余問王公:「讀史知先生名德,而素無杯酒之歡,今茲召飲, 情有所惑。王曰:『與君共理簿書事耳!梅君則總檢察,吾輩皆裁判官,以九人分主五洲刑事;而我與君,則主亞東事件者也。』余問王曰:『生死為壽量所限,輪 迴則業力所牽;大自在天尚不能為其主宰,而況吾儕?』梅氏答曰:「生死輪轉,本無主者,此地唯受控訴,得有傳訊逮捕事耳。傳訊者不皆死,逮捕則死矣。既判 決處分後,至彼期滿釋放後,又趣生諸道,則示非此所主也』。余念此論,頗合佛法,與世俗傳言燄摩主輪迴生死者不同。因復問言:「鐵狀銅柱,慘酷至極,誰制 此法者?』皆答曰:「此處本無制法之人;吾輩受任,亦是閻浮提人公舉,無有任命之者。法律,則參用漢、唐、明、清及遠西日本諸法,本無鐵床銅柱事也。受罪 重者,禁錮一劫;短則有百年。而笞杖之與死刑,皆所不用。吾輩尚疑獄卒私刑,以鐵床銅柱,困苦獄囚,因曾遺人微往視之,皆云無有。而據受罪期滿者言,則云 確受此痛。』余曰:「獄卒私刑,非覘察所能得,吾此來當與諸公力除此敝何如?』王答曰:『固吾心也。』遂返。明日復夢到署視事。自後夕夕夢之,所判亦無重 大案件,唯械鬥謀殺,詐欺取財為多。如此幻夢不已,而日曜(星期日)之夜,則無此夢。余甚厭之。去歲夢此二十餘日;一日,自書請假信條焚之,夜亦無夢。一 夕,盡換獄卒,往詢囚徒,云:『仍有鐵床銅柱諸苦。』因問此具何在?囚徒皆指目所在,余則不見,歸而大悟。佛典本說此為化現,初無有人逼迫之者,實罪人業 力所現耳。余之夢此,是亦業感也。今春以人參能安五藏,買得服之,並於晚飯後宴坐觀心一小時頃,思欲去此幻夢,終不可得。來示謂不作聖解,此義鄙人本自了 然。但比量上知其幻妄,而現量上不能除此翳垢,自思此由瞋心所現故耳。吾輩處世,本多見不平事狀。三歲以來,身遭患苦;而京師故人,除學生七、八人外,其 餘皆俛仰炎涼,無有足音過我者。更值去歲國體變更問題,心之瞋恚,益復熾然,以此業感,而得燄摩地位,固其所宜。息嗔唯有慈觀,恐一行三昧,亦用不著。慈 觀見涅槃經,雖說其義,而無其法;亦如竟無從下手耳。想上人必有以教我也。(所瞋之事,有何體性?能瞋之心,作何形象?未嘗不隨念觀察,而終不能破壞。) 來示欲編楞伽為教科書,此書譯本,宋譯文義難調。憨山註亦似未了。唐譯七卷,語調文鬯,似當改用唐譯為宜。宗門多信宋譯者,以達摩傳授故耳。然達摩時,唐 譯未出,自不得不用宋譯;況心印密傳,不在文字,其語可解與否?亦非達摩之所注意。今欲以此教授,則不得離絕文字為之。鄙意尚謂楞伽是佛法中無上寶典,一 切經論,皆不能及。禪宗既以此經傳授,而智者、杜順,各立三觀,皆依仿楞伽三自性為之。(天臺空觀,華嚴真空觀,即翻妄訐自性也。天臺假觀,華嚴理事無礙 觀,即隨順緣起自性也。天臺中觀,華嚴周遍含容觀,即正念圓成自性也。然若以此質問二宗,彼必不肯謂其出於楞伽;蓋各宗皆欲自立門戶,以其初祖為無師自證 耳。)是楞伽者,正如阿耨達池,四大河水,皆從此出,豈可汛作教科書觀邪?鄙人研究起信唯識二論,皆已通達。二論即是楞伽注釋;而反觀本經,則猶有未能了 者。(依唐譯本,文義可知,其理終有數處未解。)今世居士談佛法者,每趣入神秘一流,實於佛道,相去懸遠。京師亦有二、三質厚之士,來從問訊;祇以法華、 涅槃二經,起信、唯識、佛性三論語之。思與上人對談,竟無其會。去春,因政府窺伺無已,上書請繳還勳位,直往金山披鬁,亦不見許。然審思講解楞伽之事,鄙 人終優於其他居士耳。楞伽卷首書四偈,昔張樂全以此自悟。今作八尺紙幅篆書,並以奉上。

近居憂患,頗讀老子、周易二書,初讀不 悟;久習,乃知微文妙義,竟有契當佛法者,前此緇素高材,皆所未悟,乃自鄙人發之,心為之快。莊子中亦尚有多義,足與佛法相證,近刊筆記一冊,一月後,當 可印畢也。究竟向上一關,千聖不異;而又非妄人所說三教同源者所可附會。唯中庸等書,實是天魔外道;所論不誠無物,誠即根本無明癡相;至誠可與天地參,則 成就梵天王耳。此種書,實與基督教伯仲,必不容其妄附佛法也。章炳麟和南三月三十日」

章先生書中所言:可得三點啟示:

一、章先生奔走革命,九死一生,鼎鑊在前,奮不顧身。其磅礡無前之氣概,足以薄日月而撼山河,即經中所謂威神是。故能獨到獄所。

二、先生不見炮烙等刑,而罪犯能見,以先生無此業,故亦不招此感。而地獄惟業所顯,亦可得一確證。

三、「來示(指宗仰上人來信)謂不作聖解,此義鄙人本自了然。但比量上知其幻妄,而現量上不能除此翳垢,自思此由瞋心所現故耳。」此即經中所謂「業力不可思議。」亦即「習氣難除」之證。經言:「阿羅漢習氣未淨,惟佛方能除盡。」故成佛須三大阿僧祇劫也。

總之,業性本空。因「眾生執有,業亦勿失。」毘舍浮佛偈云:「假借四大以為身,心本無生因境有;前境若無心亦無,罪福如幻起亦滅。」是以三藏十二部,皆為執有眾生而說。如在賢聖,心境兩忘,更何天堂地獄之有。

【書籍目錄】
第1頁: 第2頁:序說
第3頁:囑累 第4頁:比丘與菩薩的不同處
第5頁:菩薩初發心,勝過二乘 第6頁:為什麼獨將眾生付囑地藏菩薩
第7頁:依經修行略說 第8頁:第一節 發大誓願
第9頁:第二節 顯示地獄真相 第10頁:第三節 怎樣會墮地獄?
第11頁:第四節 救拔三惡道罪苦的修法 第12頁:第五節 布施功德的修法
第13頁:第六節 明業果報應 第14頁:第七節 產前產後的修法
第15頁:第八節 臨命終時的修法 第16頁:第九節 營齋的修法
第17頁:第十節 十齋日的修法 第18頁:第十一節 欲救度多生骨肉的修法
第19頁:第十二節 欲見少失亡親的修法 第20頁:第十三節 久處床枕的修法
第21頁:第十四節 不受女身的修法 第22頁:第十五節 女人醜陋多病的修法
第23頁:第十六節 下賤不自由等人的修法 第24頁:第十七節 不受諸橫的修法
第25頁:第十八節 過渡山海險道的修法 第26頁:第十九節 欲求讀誦不忘的修法
第27頁:第二十節 欲求衣食豐溢家宅平安等的修法 第28頁:第二十一節 欲得住處利益的修法
第29頁:第二十二節 欲求所願速成的修法 第30頁:第二十三節 聞名見像讀誦等的修法
第31頁:第二十四節 稱佛名號的修法及其功德 第32頁: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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