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芝有多「靈」?
在美國,靈芝就像維生素、礦物質(比如鈣、鎂、鐵等)、天然動植物提取物一樣,作為「膳食補充劑」銷售。
但凡是個中國人,大概就知道《白蛇傳》。白蛇嚇死了許仙,於是去盜取仙草來救活。那個仙草,據說名曰靈芝。從「靈芝」這兩個字,就可以看出中國古人對它
的推崇。可能從中國有醫學記載起,它就被當做了「神物」,不僅益壽延年,對大病小病都有「奇效」,甚至能起死回生。不僅中國人,日本人和韓國人也對靈芝推
崇備至。在這個信息傳播高度發達的年代,靈芝在東亞之外又是什麼待遇呢?它的歷史和傳說吸引了很多科學家的目光,他們又幹了什麼呢?為什麼它還只能停留在
替代療法裡,而進不了現代醫學的大雅之堂呢?
在美國的「遭遇」
在美國,靈芝就像維生素、礦物質(比如鈣、鎂、鐵等)、天然動植物提取物一樣,作為「膳食補充劑」銷售。對於這一類產品,美國FDA並不要求生產者提供產品有效和安全的證據,而由生產者自己把握。只有在該產品造成有害後果的情況下,美國FDA才會禁止其銷售。
相應地,美國FDA不允許這一類產品宣稱任何療效--這與是否「真的有效」無關,而是說如果你不能提供可靠的證據證明它有效,就不能說有。按照美國
FDA的政策,當任何食品或者「膳食補充劑」宣稱有任何療效的時候,它就是「藥物」了。而藥物在被認可上市之前,需要有效性和安全性的科學驗證。因為靈芝
這樣的天然產物或者由它而來的天然提取物缺乏這樣的驗證,所以只能當做「膳食補充劑」銷售。如果有廠家宣稱他們的靈芝產品「通過美國FDA認證而在美國上
市」,就是完全的忽悠。
在美國銷售靈芝或者靈芝產品的公司並不少。很多人直接把中文的宣傳廣告翻譯成英文,用於在美國推銷。在中
國,這類產品的宣傳中幾乎都有神奇的治療效果。在美國,它們就毫無疑問地會受到追究。比如,2002年,有個公司向美國FDA咨詢他們將用於靈芝產品上的
標注是否合法,美國FDA認為他們所說的「加速疾病恢復」和「增強放療與化療後的體質」屬於「療效」,最後該公司同意刪去這兩個在中國基本上不會被質疑的
「功能」。2004年,美國FDA對一個銷售靈芝產品的公司發出了一封措辭嚴厲的信,指出他們網站上的宣傳嚴重違法,其中主要證據是宣稱他們的靈芝產品能
夠「發現隱藏疾病」、「清除多餘的膽固醇」、「清除體內毒素」,以及找了一些使用者來宣稱其能夠治病。美國FDA要求他們在15天之內採取行動糾正,並且
通知美國FDA。2008年,一個賣「××散」的公司在網站上宣稱產品能治癌,也收到了美國FDA的警告信,信中指出這個「××散」沒有經過安全性和有效
性的認證,嚴重違法,要求立刻去掉相關的宣稱,否則美國FDA將不再發信警告,而是直接採取行動。比前一個公司高明一些的是,這個公司引用了許多科學文獻
來支持他們的「療效」。不過,美國FDA指出:當他們把這些科學文獻用於商業推銷的時候,意味著文獻中的結論就是他們的主張(即「靈芝能夠抗癌」)。當有
這種主張的時候,「××散」就成了「藥物」而不是「膳食補充劑」,必須進行新藥申請。後來這個公司在網站上刪除了以上內容,改成宣傳這個產品在中國是如何
如何成功。
一探究竟
關於靈芝的神奇傳說太多了,科學家們自然難以抵擋這些傳說的誘惑,希望證明它們的存
在。在學術刊物上發表的關於靈芝的研究非常多,尤其是中國、日本、韓國和美國的研究者對這方面的研究相當熱衷。在生物醫學文獻數據庫PubMed裡輸入靈
芝的漢語拼音「lingzhi」,就能找到80多篇文獻,其中有八篇綜述;如果輸入靈芝的英文「GanodermaLucidum」(靈芝沒有真正的英文
名,通常把它的拉丁名當做英文名來用,但是它與中韓日等國所指的東西並不完全對應),則有500多條記錄,其中30篇綜述。這樣的文獻量不算巨大,但是也
不算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