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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阿含經菁華節錄 佛陀教育基金會整理

阿含經菁華節錄 佛陀教育基金會整理

七、醫心智慧

[日期:2011-01-04]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佛陀教育基金會整理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柒、醫心智慧[1]

一、極盛欲心,要當觀不淨[2]之想,然後乃除。若瞋恚盛者,以慈心[3]除之。愚癡之闇,以十二緣法,然後除盡。(增.二六六)

[1]醫心智慧:法華經所說七種譬喻之一,又作醫子喻。有一良醫因事外出,其子誤飲毒藥,等到醫師歸來,取出良藥救他們,諸子中尚未失去本心的,服藥後即刻痊癒;那失去本心的,卻不願意服藥。於是良醫便前往他國,詐言已死,諸子聽聞噩耗,悲痛之餘,終於醒悟而服藥,悉除病毒,父乃歸來相見。這則譬喻是說如來用善巧方便的智慧,為眾生說種種法,令他們能速離苦惱,成就佛道。事見法華經如來壽量品。「智慧」是智與慧。明白一切事相叫做智;瞭解一切事理叫做慧。

[2]不淨:觀禪中的不淨觀。一、新死想,即觀初死的人,身硬肉冷,面目可怖,形狀堪哀。二、青瘀想,即觀數日未歛,瘀紫發臭,目不忍睹,手不敢觸。三、膿血想,即觀死屍潰爛,肉腐成膿,腸胃融化,膏血欲滴。四、絳汁想,即觀腐膿再化,成為血水,處處流出,臭不可聞。五、蟲噉想,即觀腐屍日久,遍體生蛆,穿筋囓骨,身如蜂窠。六、筋纏想,即觀皮肉鑽盡,筋骨猶存,如繩束薪,得以不散。七、骨散想,即觀筋亦爛壞,骨節縱橫,零落骷髏,不成人狀。八、白骨想,即觀骨骼日久,白如珂雪,雨淋日曝,暴露原野。九、燒灰想,即觀白骨被焚,成為灰燼,如沙如土,還歸大地。「不淨行」又名非梵行,梵是清淨的意思,非梵行是指淫事,因愛染污心,故名不淨行。「八不淨」八種比丘不可積蓄的不淨物,即金、銀、奴婢、牛羊、倉庫、販毒、耕種。

[3]慈心:(術語)四無量心之一。與人以樂之心也。詳見第108頁四無量心條。

二、譬如小火,欲令其燃,增以焦炭,云何,非為增炭令火滅耶?如是,微劣猶豫[1],若修猗覺分[2]、定覺分、捨覺分者,此則非時,增懈怠故。

譬如熾火,欲令其滅,足其乾薪,於意云何?豈不令火增熾燃耶?如是,掉心猶豫[3],修擇法覺分、精進覺分、喜覺分,增其掉心。(雜.七二六)

[1]微劣猶豫:指心處於昏沈的狀態。

[2]猗覺分:又稱輕安覺支,指身心輕快安穩,為七覺支之一。猗,音依。

[3]掉心猶豫:指胡思亂想,心處於高舉亢奮的狀態。

三、此鹿子母堂空,無象、馬、牛、羊、財物、穀米、奴婢,然有不空,唯比丘眾。若此中無者,以此故我見[1]是空,若此有餘者,我見真實有。是謂行真實[2]、空[3]、不顛倒也。若欲多行空者:

莫念村想、人想,當數念一無事想。彼如是知:空於村想、人想,然有不空,唯一無事想。唯有疲勞,因一無事想故。

莫念人想、無事想,當數念一地想。唯有疲勞,因一地想故。

莫念無事想、地想,當數念一無量空處想。唯有疲勞,因一無量空處想故。

莫念地想、無量空處想,當數念一無量識[4]處想。唯有疲勞,因一無量識處想故。

莫念無量空處想、無量識處想,當數念一無所有處想。唯有疲勞,因一無所有處想。莫念無量識處想、無所有處想,當數念一無想心定。唯有疲勞,因一無想心定。

彼作是念:我本無想心定,本所行、本所思。若本所行、本所思者,我不樂彼(無想心定),不求彼,不應住彼。如是知、如是見,欲漏心解脫,有漏、無明漏心解脫。空欲漏、有漏、無明漏[5],然有不空,唯此我身六處命存。唯有疲勞,因此我身六處[6]命存故。(中.一九0)(小空經)

[1]我見:(術語)指五蘊假和合之心身,視為常一之義,謂之我見,又云身見。梵語曰沒曳達利瑟致,譯曰我見。唯識論四曰:「我見者,謂我執。於非我法妄計為我,故名我見。」起信論曰:「一切邪執,皆依我見。若離於我,則無邪執。」

[2]真實:(術語)指五蘊假和合之心身,視為常一之義,謂之我見,又云身見。梵語曰沒曳達利瑟致,譯曰我見。唯識論四曰:「我見者,謂我執。於非我法妄計為我,故名我見。」起信論曰:「一切邪執,皆依我見。若離於我,則無邪執。」

[3]空:因緣和合而生的一切事物,究竟而無實體,叫做空,也是假和不實的意思。

[4]無量識:(術語)無量識者,開上之一切一心識,即無量識也,以攝一切之心數。見秘藏記末。顯教亦存此義。法華經一曰:「諸佛智慧甚深無量。」文句九解之曰:「境既無量無邊常住不滅,智亦如是。」是既明經中智智無邊之義,釋家亦述理理無邊智智無邊之義。又華嚴經三十六說:「此菩薩摩訶薩知心意識,非即如來,知如來智無量,故心亦無量。」五教章下說十心,以顯無盡。是亦經釋同曰無量無盡也。

[5]三漏:欲漏、有漏、無明漏。欲漏,欲界中除無明,其餘一切之煩惱名之。有漏,色無色界中除無明,其餘一切之煩惱名之。無明漏,三界中之無明名之。成實論十曰:「欲界中除無明,餘一切煩惱名為欲漏。色無色界有漏亦如是,三界無明名無明漏。」智度論三曰:「三界中三種漏已盡無餘,故言漏盡也。」涅槃經三十七曰:「善男子!煩惱三種:所謂欲漏有漏無明漏,智者應當觀是三漏所有罪過。」

[6]六處:(雜語)十二因緣之一。在母胎內具足眼等六根而出母胎之位也。處乃十二處之處,為六根六境之通稱。根境為生識之依處,故名處。六處即六根,為六根具足將出胎之位也。其中無明與行二者,即惑業之二,屬過去世之因,識名色六處觸受五者,屬緣於過去惑業之因,而受之現在果,是過現一重之因果也。又愛取二者為現在之惑,有則為現在之業也,緣於此惑業現在之因而感未來之生與老死之果,是現未一重之因果也。此為三世兩重之因果。依此兩重之因果,而知輪迴之無極。蓋既見現在之惑(愛取)、業(有),由現在之苦果(識乃至受)而生,則知過去之惑(無明)、業行亦從過去之苦果而生,既見現在之苦果(識乃至受)生現在之業(有),則亦知未來之苦果(生老死),生未來之業。上溯之,則過去之惑業,更從過去之苦果而來,下趁之則未來之苦果更生未來之惑業,過去無始,未來無終,此為無始無終之生死輪迴。辟支佛觀之,一以厭生死,一以知無常實之我體,遂斷惑業而證涅槃也。其中分別因與緣,則行與有之二支是因,無明與愛取之三支是緣。餘七支總是果,但果為還起惑業因緣之緣。故攝之於緣中,不別存果名,是曰因緣觀。

四、若不欲嘩說、不樂嘩說、不合會嘩[1]說,不欲於眾、不樂於眾、不合會於眾,欲離眾,常樂獨住遠離處者,得時愛樂心解脫,及不時不移動心解脫者,必有是處。所以者何?我不見有一色令我欲樂,彼色敗壞變易,異時生愁慼啼哭,憂苦懊惱。以是故,我此異住處正覺盡覺[2],謂度一切色想,行於外空。

我行此住處(度一切色想,行於外空)已,生歡悅,一切身覺[3]正念[4]正智[5],生喜、生止、生樂、生定。如我此定,一切身覺正念正智。若欲多行空者,彼當持內心,住止令一定:此身離生喜、樂,漬、盡潤漬,普遍充滿,無處不遍。彼當持內心,住止令一定已,當念內空。

彼念內空已,其心移動,不得清澄,不住不解於內空者,當念外空。

彼念外空已,其心移動,不得清澄,不住不解於外空者,當念內外空。

彼念內外空已,其心移動,不得清澄,不住不解於內外空者,當念不移動。

彼念不移動已,其心移動,不得清澄,不住不解於不移動者,彼彼心於彼彼定,御復御[6],習復習,軟復軟,善快柔和,攝樂遠離已,當以內空、外空、內外空、不移動成就遊。(中.一九一)(大空經)

[1]嘩:同譁,諠鬧之意,音華。

[2]正盡覺:(術語)新譯之正等覺,舊曰正盡覺。等者就所證之理而言。盡者,就所斷之惑而言。中阿含經五十九曰:「如來無所著正盡覺。」

[3]身覺,畢陵伽婆蹉之圓通,即身根也。

[4]正念:以真智憶念正道而無邪念也。以無漏之念為體。

[5]正智:(術語)與聖智同。正了法之如何之智也。往生論註下曰:「正者聖智也,如法相而知,故稱為正智。」大乘義章三曰:「言正智者,了法緣起無有自性,離妄分別契如照真,名為正智。」

[6]御復御:指反覆練習控制自己的心念。

五、以知以見故,諸漏得盡。云何?正思惟。

有七斷漏、煩惱、憂慼法:(1)有漏從見斷、(2)有漏從護斷、(3)有漏從離斷、(4)有漏從用斷、(5)有漏從忍斷、(6)有漏從除斷、(7)有漏從思惟斷。(中.一0)(漏盡經)

※正確的見解、思惟(正見)、守護六根(護)、樂遠離寂靜(離)、能維持修行的生活資源(用);忍辱精進的安忍力(忍);斷除惡念、惡習(除)、常當思惟靜慮(思惟)此乃經中所說的七個對治煩惱(漏)的方法。

六、若比丘欲得增上心者,當以數數念[1]於五相[2]:(1)念相善相應、(2)觀念惡患、(3)不念此念、(4)以思行漸減念、(5)以心修心,受持降伏[3]。(中.一0一)(增上心經)

[1]念:1.思念。2.諷誦。「念持」是憶念和受持。

[2]五相:「五相成身」是五相具備而成就佛身的觀法。菩提心論說:「一是通達心,二是菩提心,三是金剛心,四是金剛身,五是證得無上菩提獲金剛堅固身也。」

[3]降伏:以威力降伏他人。「降伏法」是以威力降伏怨敵或是惡魔之法,如修五大明王之法是。「降伏坐」又名降魔坐,即先以右足置於左股上,再以左足置於右股上的一種坐法,反之者則叫做吉祥坐。「降魔」是降伏惡魔。

七、當為說自通之法:若有欲殺我者,我所不喜;我若所不喜,他亦如是,云何殺彼?作是覺已,受不殺生,不樂殺生,如上說。

我若不喜人盜於我、侵我妻、為人所欺、離我親友、加麤言、作綺語,他亦如是。

是故,持不盜戒、不他淫戒、不妄語戒,不行兩舌、惡口、綺飾。(雜.一0三二)

※「十惡」謂一殺生。二偷盜。新云不與取。三邪婬,非自之妻妾而行欲者。四妄語,新云虛誑語。五兩舌,新云離間語。六惡口,新云麤惡語。七綺語,新云雜穢語。語含婬意者。八貪欲。九瞋恚。十邪見,撥正因果,求僻信福者。此十者,並乖理而起,故名惡。又此十惡為苦報之業因,故名曰十惡業。又云十不善業。又此十業能通苦報,故又名十不善道。又曰十惡業道。「十善」者,不殺生乃至不邪見也。此十者能順理,故名善,名十善業,又名十善道,十善業道。準上可知。見法界次第上之下。俱舍論十六。此中受持十善曰十善戒,是為大乘之在家戒,以感欲界之樂果者。

八、尊者舍利子告諸比丘:我今為汝說五除惱(瞋恨)法:

(1)或有身不淨行,口淨行,莫念彼身不淨行,但當念其口淨行;

(2)或有口不淨行,身淨行,莫念彼口不淨行,但當念彼身淨行;

(3)或有身、口不淨行,心少有淨行,莫念彼身、口不淨行,但當念彼心少有淨;

(4)或有身、口、意不淨行,哀愍慈念於此病人,莫令此賢因身、口、意不淨,身壞命終,趣至惡處,生地獄中;

(5)或有身、口、意淨行,常當念彼身、口、意淨行;若慧者見,設生恚惱,應如是除。(中.二五水喻經)

九、不惡語言者,便不瞋恚,亦不憎嫉,不憂纏住,不憎瞋恚,不發露惡。

有五言道:(1)或時或非時、(2)或真或非真、(3)或軟或堅、(4)或慈或恚、(5)或有義或無義。

汝等當學,若他說時,心不變易,口無惡言。猶如唾溺汙之,不能令大地作非地;草炬不能令恆伽水熱作沸湯;畫師不能於虛空畫作形像,以彩莊染;貓皮囊,柔治極軟,以手拳扠[1]、石擲[2]、杖打,或以刀斫[3],或撲著地於,除甄甄聲[4],無復有甄甄聲。

汝等若為他人拳扠石擲,杖打刀斫,以利鋸刀節節解截,心不變易,口無惡言,心與慈俱,無結無怨,無恚無諍,極其廣大,無量善修,遍滿一切世間成就遊。如是悲、喜心與捨俱,遍滿一切世間成就遊,當學如是。(中.一九三)(牟犁破群那經)

[1]拳扠:用拳頭擊打,扠,音叉。

[2]石擲:以石頭丟擲。

[3]刀斫:用刀斧砍劈。斫,音濁。

[4]甄甄聲:本義為鳥振翅而飛所發的聲音。甄,音真。

※和悅地說話,不傷人意,就不會起瞋心了。不起瞋心,也就不會有憎恨嫉妒、憂愁煩惱,也不用常常懺悔(發露惡)了。無論別人如何對自己的指責、時機合不合適、真實性如何、態度好不好、慈悲或瞋恚、對自己有沒有益處,都不要起瞋心而口出惡言。如同大地,不會因為人們唾溺的污染,就成不了大地;恆河的水,也不會被草把的火燒沸;畫師不能於虛空作畫;而摔打柔軟的貓皮,除了噗噗的聲響外,再也不會有其它的折損了。慈悲是那柔軟的心,以作為對治瞋心為主的修行方法。

十、猶如縛作椑筏[1],乘之而度,安穩至彼。彼便以筏著右肩上,或頭戴去。於意云何?彼作如是竟,能為筏有所益耶?如是,我為汝等長夜說筏喻法,欲令棄捨,不欲令受。若汝等知我長夜說筏喻法者:當以捨是法,況非法耶?(中.二00)(阿梨吒經)

[1]椑筏:編製竹木以作為渡河的工具。裨筏,音必伐。

※不捨扛在肩上的筏,不能渡河;不捨所執取的法,不能度至生命的彼岸。

十一、念欲惡;惡念欲亦惡。彼斷念欲,亦斷惡念欲。

如是,恚、怨結、慳[1]嫉、欺誑、諛諂[2]、無慚、無愧、慢[3]、最上慢、貢高、放逸、豪貴、憎諍,貪亦惡,著亦惡,彼斷貪,亦斷著。(中.八八)(求法經)

[1]慳:貪吝之意。慳,音千。

[2]諛諂:阿諛諂媚,用言語逢迎取悅別人。諛諂,音餘產。

[3]慢:(名數)恃己高舉之煩惱。

※貪欲、瞋恚、怨恨、慳嫉、欺誑、諛諂、無慚、無愧、慢‧‧‧等,都是造成煩惱的障礙,心中如果升起這些惡念,當然是不好的,應當設法平息。如果發現自己,或是別人,起了這些惡念,自己也跟著起了情緒,對這些惡念,感到厭惡懊惱,那麼,這也是另一種執著,同樣的是不好。貪,製造了煩惱,是不好的。執著,也製造了煩惱,同樣是不好的。貪,應當斷除,執著,也應當斷除。

十二、若以諍止諍,至竟不見止。唯忍[1]能止諍,是法可尊貴。(中.七二)(長壽王本起經)

[1]忍:忍耐也。忍耐違逆之境而不起瞋心也;又安忍也,安住於道理而不動心也。瑜伽論曰:「云何名忍,自無憤勃,不報他怨,故名忍。」唯識論九曰:「忍,以無瞋精進審慧及彼所起三業處性。」大乘義章九曰:「慧心安法名之為忍。」同十一曰:「於法實相安住為忍。」三藏法數五曰:「忍,即忍耐,亦安忍也。」

※能平息紛爭的最可貴的方法,只有忍耐了。

十三、莫見長,莫見短,怨怨不休息,自古有此法;無怨能勝怨,此法終不朽。無鬥無有諍,慈心愍一切;無患於一切,諸佛所嘆譽。

是故,當修行忍辱[1]。(增.二一二)

[1]羼提:譯曰忍辱,忍受一切有情罵辱擊打等,及非情寒熱飢渴等之大行也。羼,音顫。

※怨怨相報,累積愈來愈多的新仇與舊恨,這樣,哪有停止的時候?

十四、戰勝增怨敵,敗苦臥不安,勝敗二俱捨,臥覺寂靜[1]樂。(雜.一一二三)

[1]寂靜:「二種寂靜」(名數)一身寂靜,捨家棄欲,息眾緣務,閑居靜處,遠離情鬧,身之惡行一切不作,是云身寂靜。二心寂靜,於貪瞋痴等悉皆遠離,修習禪定而不散亂,意之諸惡行一切不作,是云心寂靜。

※「勝」、「敗」、「爭執」中,是不會有贏家的。敗者固然受打擊,然勝者,也難免於被報復的心理壓力。

十五、五法得舉他罪:(1)實[1];非不實、(2)時;不非時[2]、(3)義饒益[3];非非義饒益、(4)柔軟;、不麤澀、(5)慈心;不瞋恚。(雜.四九六)

[1]實有:實在的有。世人不了知一切諸法都是緣生的,無有實性,因而妄執它為實有。

[2]非時:晨朝至日中為時,日中至後夜為非時。「非時食」指責不應該食的時候食,即過午之食。

[3]饒益:給人豐富的利益。

※修行人應當以(1)「真實」、(2)「應時機」(3)「對善法有助益的」、(4)「態度溫和的」、(5)「慈心不帶瞋恨的」等五個原則,彼此協助,無爭地相互糾正缺失,發掘缺點,以求進步。

十六、譬如一器,有一處人,名為揵茨[1],有名缽[2],有名匕匕羅。如彼所知,我亦如是說。所以者何?莫令我異於世人故。如是,有世間法,我自知自覺,為人分別、演說、顯示,知見[3]而說。世間盲無目者,不知不見,我其如何?(雜.八四)

[1]揵茨:音前次。

[2]缽:僧侶所用的食器。缽,音波。

[3]知見:1.知識與見解。2.真知灼見。「如實知」(術語)如實相之知見也。法華經壽量品曰:「如來如實知見三界之相。」「如實」(術語)如實相,如實性也。又,如者平等之義,3實者不虛之義,又真如實相之義。皆以名理體。法華經安樂行品曰:「觀諸法如實相。」參見第30頁如實知條。

十七、若使此賢者:一向論不一向(決定)答者、分別論不分別答者、詰論[1]不詰答者、止論不止答(不必回答)者、處非處(理、非理)不住(確立)者、所知不住者、說諭不住者、道跡(行)不住者,如是,此賢者不可共說,亦不可共論。(中.一一九)(說處經)

[1]詰論:問難論辯。詰,音結,責難、詢問。

十八、我不說一切諸比丘得究竟智,亦復不說一切諸比丘初得究竟智。然漸漸習學趣跡,受教受訶,然後諸比丘得究竟智:或有信者,便往詣、奉習、一心聽法、持法、思惟、評量、觀察、身諦作證、慧增上[1]觀。彼做是念:此諦[2]我未曾身作證,亦非慧增上觀,此諦令身作證[3],以慧增上觀。

如是漸漸習學趣跡,受教受訶,然後諸比丘得究竟智。(中.一九五)(阿濕貝經)

[1]增上:增強其向上之勢。「增上心」1.強盛的心。2.定心的別名,因定心的勢力很強盛。

[2]諦:(術語)真實不虛之義,言真實之道理不虛妄也。如俗事虛妄之道理,名為俗諦,涅槃寂靜之道理,名為真諦。見此諦理者為聖者,不然為凡夫。大日經疏八曰:「諦者,即是如來真實句。」義林章二末曰:「諦者實義,有如實有,無如實無,有無不虛,名之為諦。」又曰:「事如實事,理如實理,事理不謬,名之為諦。」二諦義上曰:「諦是實義,有於凡實,空於聖實,是二皆實。」

[3]證:(術語)無漏之正智,能契合於所緣之真理,謂之證。勝鬘寶窟中末曰:「緣起相應,名之為證。」大乘義章一曰:「己情契實,名之為證。」同九曰:「證者是知得之別名也。」俱舍論二十五曰:「如實覺知四聖諦理,故名為證。」

※明察適不適合共同討論、切磋的對象,可以減少不必要的論辯與爭執。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諭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修行,必然是依著善知識的指引,漸漸的學習,接受教導與指正,才能獲得究竟智慧的。

十九、譬如以四階道,昇於殿堂,要由初階,然後次登第二、第三、第四階,得昇殿堂。

如是,若言:於苦聖諦無間等已,然後次第於苦集聖諦、苦滅聖諦、苦滅道跡聖諦無間等者,應作是說。(雜.四三五)

二十、於色、受、想、行、識,向厭、離欲、滅盡,是名法、次法向。(雜.二七)

※苦(現象)、集(原因)、滅(消除息滅)、道(方法);向厭、離欲、滅盡,都有其因緣上,前後相關的次第性,也就是所謂的「法、次(下一個)法,向(趣向)」了。無間等,就是現證;澈底完成的意思。厭於欲、離於欲,這是每一個解脫(滅盡)聖者的來時路。

二十一、持戒者不應思:令我不悔。但法自然[1],持戒者便得不悔。

有不悔者不應思:令我歡悅。但法自然,不悔者便得歡悅。

有歡悅者不應思:令我喜。但法自然,有歡悅者便得喜。

有喜者不應思:令我止。但法自然,有喜者便得止身。

有止者不應思:令我樂。但法自然,有止者便得覺樂。

有樂者不應思:令我定心。但法自然,有樂者便得定心。

有定者不應思:令我見如實、知如真。但法自然,有定者便得見如實、知如真。

有見如實、知如真者不應思:令我厭。但法自然,有見如實、知如真者便得厭。

有厭者不應思:令我無欲。但法自然,有厭者便得無欲。

有無欲不應思:令我解脫。但法自然,有無欲便得解脫一切淫(貪)、怒、癡。(中.四三)(傷歌邏經)

[1]自然:「自然智」(術語)不借功用,自然而生之佛之一切種智也。法華經譬喻品曰:「自然智,無師智。」同義疏六曰:「自然智者,無功用智也。」大日經疏五曰:「自然智者,是如來自覺自證之智。昔所未聞未知之法,現前無所罣礙,故以為名。」同六曰:「若法依師智得,從於眾因緣而生,即是戲論生滅之相,非法性佛自然之慧。若是自然之慧,則非修學可得,亦不可授人。」

※從持戒→不悔→歡悅→喜→止→覺樂→定心→知如真→厭→無欲,最後解脫貪、瞋、癡的過程。在修行時,避免想,讓我得取什麼樣的境界,那是如理如法的精進用功自然水到渠成之事。

二十二、若以戒淨、心淨、見淨、疑蓋淨、道非道知見淨、道跡知見淨、道跡斷智淨故,世尊沙門瞿曇[1]施設無餘涅槃[2]者,則以有餘稱說無餘。

若離此法世尊施設無餘涅槃者,則凡夫亦當般涅槃,以凡夫亦離此法故。但以戒淨故,得心淨;以心淨故,得見淨;以見淨故,得疑蓋淨;以疑蓋淨故,得道、非道知見淨;以道、非道知見淨故,得道跡知見淨;以道跡知見淨故,得道跡斷智淨;以道跡斷智淨故,世尊沙門瞿曇施設無餘涅槃也。

昔拘薩羅王波斯匿,在舍衛國,於婆雞帝有事,彼作是念:以何方便,令一日行,從舍衛國至婆雞帝?復作是念:我今寧可從舍衛國至婆雞帝,於其中間布置七車。從舍衛國出,乘初車至第二車,捨初車,乘第二車至第三車,乘第三、四、五、六車,捨第六車,乘第七車,於一日中至婆羅帝。(中.九)(七車經)

[1]瞿曇:釋尊俗家的古代族姓,華譯為日,或甘蔗。

[2]無餘涅槃:「有餘涅槃、無餘涅槃」。1.依小乘的說法,阿羅漢惑業已盡,生死已了,而身體尚在,名有餘涅槃,或有餘依涅槃,言其生死之因雖盡,但還餘有漏的依身在,待到依身亦亡,則名無餘涅槃,或無餘依涅槃。2.依大乘的說法,菩薩變易生死之因盡,叫做有餘涅槃,要到變易生死之果盡,獲得佛之常身後,才叫做無餘涅槃。3.就大小相對說,小乘的無餘涅槃,因尚有惑業苦之殘餘,故叫做有餘;至於大乘的無餘涅槃,因究竟而無殘餘,故叫做無餘。

※解脫修行的境界,是循(1).戒淨、(2).心淨、(3).見淨、(4).疑蓋淨、(5).道非道知見淨、(6).道跡知見淨、(7).道跡斷智淨等次第,一步一步的完成,好比循置乘七車。

二十三、當以二法,專精思惟:所謂止、觀[1]。

修習於止,終成於觀;修習觀已,亦成於止。止觀俱修,得諸解脫界。(雜.四六三)

[1]止觀:(術語)梵名奢摩他?amatha、毘缽舍那Vipa?yana,譯言止觀,定慧,寂照,明靜。止者停止之義,停止於諦理不動也。此就能止而得名。又止息之義,止息妄念也。此就所觀而得名。觀者觀達之義,觀智通達,契會真如也。此就能觀而得名。又貫穿之義,智慧之利用,穿鑿煩惱而殄滅之也。若就所修之方便而言。則止屬于空門,真如門,緣無為之真如而遠離諸相也。觀者屬於有門,生滅門,緣有為之事相而發達智解也。若就所修之次第而言,則止在前,先伏煩惱,觀在後,斷煩惱,正證真如。蓋止伏妄念,譬如磨鏡。磨已,則鏡體離諸垢(是斷惑),能現萬像(是證理),是即觀也。若真止真觀必為不二,以法性寂然是止,法性常照是觀也。然則真觀必寂然,故觀即止,真止必明淨,故止即觀也。

二十四、佛告須深:不問汝知不知,且自先知法住[1],後知涅槃。(雜.三四六)

[1]法住:諸法住於其位,如如不動。

二十五、何等為正見[1]?謂說有施[2]、有說、有齋[3],有善行、有惡行,有善惡行果報,有此世、有他世,有父母、有眾生生,有阿羅漢善到、善向,有此世、他世自知作證具足住: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何等為正志?謂出要志、無恚志、不害志。何等為正語?謂離妄語、離兩舌、離惡口、離綺語。何等為正業?謂離殺、盜、淫。何者為正命?謂如法求衣服、飲食、臥具、湯藥,非不如法。何等為正方便?謂欲、精進、方便、出離、勤競、堪能常行不退。何等為正念?為念隨順,念不妄、不虛。何等為正定?謂住心不亂、堅固、攝持、寂止、三昧[4]、一心[5]。 (雜‧七九六(七八四))

[1]正見:正確的見解,亦即離諸邪痴顛倒的如實知見,是八正道之一。

[2]施:把自己的東西送給人家。施有三種,即財施、法施、無畏施。「施主」是實行布施的主人。「施行」指布施的行法,亦即把自己的東西送給人家。「施食」1.布施食物給餓鬼。2.供養齋食給僧人。「施食會」謂布施食物給鬼神等的法會。「施無畏」1.又名施無畏者,或施無畏菩提薩埵,即觀世音菩薩的別名。2.消除眾生的危難和恐怖。

[3]齋:1.正午以前的飯食。2.蔬食。「齋七」是人死後七七日的齋會。「齋月」是正月、五月、九月等三個月,諸天下降巡視人間,是最宜持齋及小心惡事的月份,謂之三長齋月。「齋主」布施齋食的施主。「齋戒」謂清除心的不淨叫做齋,禁身的過非叫做戒,齋戒就是守戒以屏絕一切嗜欲的意思。「齋法」即過午不食的行法。「齋時」齋食之時,即清晨至正午之間。「齋非時」午前之食叫做時,午後之食叫做非時。

[4]三昧:定。參見第99頁三昧條。

[5]一心:1.指真如的理體獨一無二。2.專心。「一心不亂」心專一而不散。「一心三智」謂人如果在一心之中同時修習空假中三觀,就可以在一心之中同時證得一切智、道種智和一切種智等三種智。「一心三惑」謂三惑融鎔於我們的一心之中。三惑是見思惑,塵沙惑和無明惑。

二十六、聖弟子…出世[1]間,無漏[2]、不取、正盡苦,轉向苦邊。(雜‧七九七(七八五))

[1]出世:見第151頁出世條。

[2]無漏:清淨沒有煩惱。詳見第110頁無漏條。

二十七、諸比丘!有五種下分結[1]。以何為五耶?有身見、疑惑、戒禁取、欲貪、瞋恚是。諸比丘!有五種上分結。以何為五耶?色貪、無色貪、慢、掉舉、無明是。(相應部五‧第一‧道相應)

[1]結:煩惱。詳見第85頁結條。

【書籍目錄】
第1頁:◎示看經法 第2頁:◎凡例
第3頁:◎序言 第4頁:一、貪愛
第5頁:二、無常 第6頁:三、護心
第7頁:四、慈善不放逸 第8頁:五、四諦四念處
第9頁:六、因緣果報 第10頁:七、醫心智慧
第11頁:八、憶念佛語 第12頁:九、佛陀為阿那律穿針
第13頁:附錄:佛說當來變經 第14頁:附錄:生活銘記要點
第15頁:附錄:印光大師開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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