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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般若波羅密多心經講義 倓虛大師著

般若波羅密多心經講義 倓虛大師著

般若波羅密多心經講義(一)

[日期:2010-09-08]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倓虛大師著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湛山倓虛大師述

般若波羅密多心經講義

文分為二。初顯分。次密分。初又二。初標實教。人行理益。次破但空、示蘊含中。初又四。初標實教人。二標實修行。三標實證理。四標實利益。今初。

觀自在菩薩。

釋迦如來一代時教。時分有五。教判成八。然時雖有五。專重法華一時。開權顯實。教判雖八。不離權實二教。為實施權。今般若會上。乃第四時。帶二權。說一實。故標實教果人。轉教權位菩薩。觀自在者。謂以觀照般若功能。解脫塵勞拘縛。已證實相般若。諸法隨緣自在也。菩薩者。即菩提薩埵之略名。翻覺有情也。

二標實修行。

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

標菩薩妙智實行。離苦得樂之時。引導小乘。深入妙智。轉教菩薩。悲智雙運。

三標實證理。

照見五蘊皆空。

標觀自在菩薩。依五蘊而證妙有真空之理。不與小乘滅三蘊而證析法偏真但空之理相同也。照見者。謂以覺照親自證見也。五蘊者。謂色受想行識也。皆空者。謂以妙智觀五蘊皆成妙有真空也。小乘聖人。觀五蘊為實有之障礙。故修滅受想等定。以除滅之。然只可除色受想前三蘊之粗相。而餘者之行識後二蘊。終不能除。何以故。除者即是行。除盡亦屬識。復何能除之。若非大菩薩。照了五蘊雖有。而蘊蘊皆不可思議。則又何足為妙有真空。所謂覺照五蘊。無須除滅。方能皆成妙有真空也。

蓋空義。略言有五。曰頑虛空。斷滅空。析法真空。體法真法。妙有真空。頑虛空者。謂世人所承認的。眼前虛空之相。無覺知者是也。斷滅空者。謂外道邪見學說。人死後完全斷絕消滅。毫無所有轉生等事。故曰空也。析法真空者。謂藏教聖人。分析生滅垢淨增減等外。另有真空心理者是也。體法真空者。謂通教聖人。觀諸法當體皆空。了不可得。無須屏除諸法後。始成真空心理也。此通教根性。與彼圓教根性。所悟真空不同者。病在了不可得。不知妙有。果若悟妙有真空者。乃無得無不得也。故通教與圓教有相似之處。乃判為圓教之初門耳。妙有真空者。謂圓教聖人。觀五蘊等法皆妙。非心可思到之相。非口可議出之名。乃非有相。非無相。非亦有亦無相。非非有非無相。如是四句皆離。展轉百非皆絕。猶不可說無。乃強名曰妙有真空也。向來除去頑虛斷滅二空。下餘三空。如何配均藏通別圓之四教。然別教登地後。為妙有真空。登地前。由十向乃至第八住。為體法真空。由七住至初住。為析法真空。此別教前後不同。所謂次第法門也。

四標實利益。

度一切苦厄。

度者。謂脫離義。一切苦者。謂九法界。五住煩惱。二種生死也。厄者。謂拘縛逼迫。不得自由也。

次破但空示蘊含中。又二。初拂權乘分別法執。二、示蘊空二諦含中。今初

舍利子。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舍利子者。乃佛弟子之名。此名華梵並舉。舍利含義甚廣。略譯華言。曰鶖鷺。子、翻梵語曰弗。通以梵語。曰舍利弗。通以華言。曰鶖鷺子。乃帶其母名而命名。其母名鶖鷺。所生之見。名鶖鷺子也。在聲聞眾中。智慧第一。可作當機受教之人。故佛呼之。以作代表法會受益。莫錯機教相扣之時也。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者。謂色蘊與真空心理本同。真空與色蘊豈二。佛之意義。在拂去舍利子等。分別法執也。論舍利子。雖破分別我執見思二惑。證阿羅漢果。超出六道輪迴。然仍屬權教小乘偏真耳。何以故。以其執五蘊為心理外之有法。而屏除後乃證真空。故理證片面為偏。而所餘之不為然者。即是分別法執。故佛先標觀自在菩薩。照見五蘊皆空。證明不可以空外有蘊為不空。故曰。色蘊與真空不異。而真空心理。豈異於色蘊。又恐錯會。以兩獗而作一木。故又緊上一扣曰。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謂色蘊當體即是真空心理。若會心理。離色蘊而何求。乃曰不異。何以故。理雖幽邃難明。推淺顯者可知。而人盡曉色蘊無知。然不了一切知源。本於色蘊。若無色蘊。知無所寄。而亦無能生知者。若純色非知。而又無知色者。唸、粗淺之義。尚且難分。而況妙有真空者乎。楞嚴經云。性色真空。性空真色者是也。受想行識亦復如是者。謂五蘊全無實體。乃五種妄想執著之所成也。色蘊是堅固妄執所成。受蘊是虛明妄執所成。想蘊是融通妄執所成。行蘊是幽隱妄執所成。識蘊是顛倒妄執所成。若不執心外有色。而色蘊即是妙有真空。不但色蘊如是。而餘之受蘊、想蘊、行蘊、識蘊、亦無不如是也。此掃除權乘知見。以五蘊與真空心理為不同。故說不異。又恐錯解。作兩邊和合會。故又說即。若非因病施藥。何可說即。與不異耶。

二示蘊空二諦合中。又二。初示蘊空絕待。二表法含圓中。初又二。初示蘊空。二明絕待。今初。

舍利子。是諸法空相。

諸法者。是別稱五蘊。五蘊者。是總稱諸法。空相者。謂真空之相。將諸法而名。非諸法外。別有真空之相也。其意義。承上照見五蘊皆空而言。意在引當機了真俗二諦。俗諦者。即諸法是。真諦者。即空相是。諦者。即審實義之理是。或曰。何謂實義之理。曰。世間諸法是。而世之諸法。無自性。無他性。無共性。無不共性。何以故。若諸法有自性。當不用因緣和合而成。觀世間現在諸法不然。若有他性。應先成就自性。以自而後對他。既無自性。他依何立。若有共性。應用自他。而自他已不成立。則共從何起。若有不共性。亦當無因緣。而今尤不然。審此諸法之實義。了不可得。而後方入妙理。所謂是諸法空相也。

二明絕待。

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

般若之旨歸。超倫絕待。離過絕非。不落言詮。不可思議也。此不生滅。六支三對法。代表世界所有一切諸法之對待。今言不者。謂絕待也。世人執諸法有生滅等。是其惑也。何以故。在名義、了無所得。在體質。亦了無所得。如名義上果有生滅。必有先後之義。如先有生。必先無生。若先無生。當先有滅。如先有滅。必先無滅。若先無滅。當先有生。然先後生滅莫定。而說生滅者。非惑而何。如體質上果有生滅。必有已生未生及正生之體。如已生者。則生過已。既已生過。應曰無生。如未生者。未見新有。既無新有。亦曰無生。然離此已生未生之質。本無正生之體。是乃剎那不住耳。而生時即無生也。故中觀論云。已生無有生。未生亦無生。離已生未生。生時即無生。其餘垢淨增減。以及萬法。類此可推也。

二表法含圓中。又二。初表五蘊總法。含圓中理。二表凡聖別法、含圓中理。今初。

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

此義承上。是諸法空相而言。諸法者。謂廣別五蘊之所攝。皆不可思議。竟成妙有。而法法一無所執。故曰真空之相。然此妙有真空之相。則大不同有外之空。俗外之真。是乃以因緣即空之中。則無五蘊之假名。而因緣即假之中。實有空相之真性。而真空中無假名。假冬中有真性。所謂因緣即空之中無假。因緣即假之中有真。噫。因緣耶。空耶。假耶。有耶。無耶。切莫偏執。一具一切。一切即一。審實中諦圓理。豈非含於二諦。中觀論云。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亦名為假名。亦名中道義者是也。或曰。如是之解。何所取義。曰。非敢妄解。佛一大藏教義。無不如是。並無實法與人。無非破執之具。因眾生展轉執著。故展轉而破。若一法不執。而法法無礙。乃令窮諸法之本原。究固有之心理。窮至諸法本原。性空而不無。究至固有心理。貫事而不遺。知法性任運。事理融通。性無所執。法法如是。理無所蔽。事事無礙。向來解義。無非以法破執。照理融礙。解經若取文華義美。以文釋文。以義解義。則永無入理之時也。

二表凡聖別法含圓中理。又四。初凡夫法含中。二緣覺法含中。三聲聞法含中。四菩薩法含中。今初。

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

眼耳鼻舌身意者。六根也。色聲香味觸法者。六塵也。眼界乃至意識界者。六識共前十二處。名十八界也。此表凡夫結業所成之法。亦同前表五蘊總法含圓中理。皆承是諸法空相而言。由此乃至無智亦無得。皆同。若既諸法空相。而十八界在諸法之內。亦無不空。故曰無有。凡夫執十八界為實有。乃妄想執著結業堅固。各有界限。互不相融。今標觀自在菩薩。照見五蘊皆空。雖凡夫十八界法。亦攝五蘊之內。故同屬含圓中二諦也。何以故。十八界之眼根。乃至意識界者。皆是因緣和合而有。知有皆無自性乃空。知空亦是假名不無。因審知是理。不執因緣之有。亦不執無性之空。亦不執假名不無。既法法不執。則無思議之處。故成二諦含中。若此不思議心。久觀不思議境。則堅固妄執結業自解。而十八界之色蘊當體皆空。若堅固妄執既破。而虛名妄執無依。則十八界之受蘊當體皆空。若虛名妄執既破。而融通妄執無用。則十八界之想蘊當體皆空。若融通妄執既破。而幽隱妄執無行。則十八界之行蘊當體皆空。若幽隱妄執既破。而顛倒妄執不生。則十八界之識蘊當體皆空。若顛倒妄執既破。而堅固妄執不織。則無根本顛倒。而五蘊皆成妙有。其顛倒者。乃妄計分別。故首用不思議心。觀不思議境。破此堅固色蘊。必借融通妄想。以助不思議心。惺惺寂寂。寂寂惺惺。行至深般若波羅蜜多時。堅固妄執破盡。一切內色。全轉成如來清淨妙色法身也。一切外色。全轉成常寂光土。虛名妄執破盡。一切受蘊。隨前五識。全轉成成所作智。融通妄執破盡。一切想蘊。皆隨第六意識。全轉成妙觀察智。幽隱妄執破盡。一切行蘊。皆隨第七摩那識。全轉成平等性智。顛倒妄執破盡。一切所知分別種子。皆隨第八阿賴耶識。全轉成大圓鏡智。如是轉成。由於破執。而破執由於觀照。而觀照由於不思議。而不思議由於固有心理。而心理由於悟透眾生十八界。全屬因緣和合。本無實體。故曰。無眼耳鼻舌身意等云云。

二緣覺法含中

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

無明者。謂不明了也。由不明了而成惑。總言曰無明惑。而無明之稱有多種。今但言緣覺法中。只有枝末無明。猶分為兩種。一發業無明。二迷理無明。發業者。乃過去之無明。迷理者。乃現在之無明。緣覺法者。謂由十二支因緣覺悟。證中乘聖人之法也。十二支因緣者。謂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憂悲苦惱。緣覺梵音辟支迦羅。譯華言。有二義。一曰獨覺。出無佛世。由獨自觀察生滅因緣覺悟者。二曰緣覺。出有佛世。聞佛說十二因緣還滅門覺悟者。謂欲隨老死憂悲苦惱。最痛切者。莫過於死。溯死之根。多由於老。老之根由生。生之根由有。(謂前世有業)有之根由取。取之根由愛。愛之根由受。受之根由觸。觸之根由六入。六入之根由名色。(謂胞胎之始)名色之根由識。識之根由行。(前前世之業)行之根由無明。無明者。謂不明了義。諺云糊塗。此乃前世發業無明。已竟過去。則無須除。而應除者。現在迷理無明。迷理者。即求取之心也。欲免老死憂悲苦惱。先要滅此迷理無明。然無明滅。則行滅。識滅。乃至老死憂悲苦惱滅盡。此是緣覺所修。無明滅盡。乃至老死滅盡也。今表觀自在菩薩之信解修證。較此天淵之別。以諸法性空。本無此無明。以何為盡。故曰。亦無此無明之盡。或曰。十二支因緣。如何為無。答曰。此十二支因緣。本無實體。由現前一念不覺(是根本無明)妄動。不延剎那時間。具足一切。知此一念妄動者。即是枝末無明。(為發業)動即行動。謂無明緣行。了別是動。謂行緣識。從動有名有色。謂識緣名色。入於動中。謂名色緣六入。動即觸動。謂六入緣觸。自動自受。謂觸緣受。愛動方動。謂受緣愛。動必有求。謂愛緣取。動時有動。謂取緣有。動相發生。謂有緣生。動相變異無常。謂生緣老死。此謂一相獨起。不落時間。十二因緣。只在一念妄動。而由此緣起也。又此十二支。隨舉一支。皆可緣起。類此可推。本屬無定相之假名。豈有假名之體耶。故曰。無無明云云。遵天台智者大師。以四教判為四種十二因緣。一思議生滅十二因緣。二思議不生滅十二因緣。三不思議生滅十二因緣。四不思議不生滅十二因緣。一者。思議生滅十二因緣。如前已說還滅門。今再略說順生門。無明者。謂過去世之發業迷情為因。遇緣助而舉行造業。故曰。無明緣行。(此行明過去世之業)凡所行之事為因。熏染緣助。了別不忘。故曰行緣識。(含識中陰、諺名靈魂、由此識以下共五支、皆為現在之苦果)。了別最熟慣者(男女情慾)為因。遇交感緣助。投情納想而凝滑。故曰識緣名色。(將作胎形)名相為因。托母腹緣助。而長成六根之位。故曰名色緣六入。六入為因。得母氣血滋生緣助。胎足降生感觸(冷氣擊刺)痛苦。故曰六入緣觸。感觸為因。賴母乳緣助。領納以得享受。故曰觸緣受。(由識至受、共五支、為現在苦果。)受用為因。六塵緣助、而貪戀。故曰受緣愛。(及取共二支、為現世無明)情愛為因。誘引緣助。而營求。故曰愛緣取。求取為因。介紹緣助而有得。故曰取緣有。(現世業)有業為因。醞釀吸引緣助而受生。故曰有緣生。(及老死共二支、為未來世苦果)生活為因。氣質遷流新陳代謝緣助。而變異消滅。故曰生緣老死。此十二支。連帶而起。生住異滅。屬藏教所攝。向上一支獨起。不落時間者。謂思議不生滅十二因緣。屬通教所攝。以此藏通二教。生滅不生滅十二因緣。開出無量無邊十二因緣。階級不可思議。故曰不思議生滅十二因緣。屬別教所攝。再將此三教十二因緣。觀之究竟平等。離分別相。各住本位。謂不思議不生滅十二因緣。屬圓教所攝。此般若中之因緣法。機教相扣者。以第二種十二因緣。屬通教義。能融藏別入圓教義。故曰緣覺法含中也。此般若教相。帶通別二權。說一圓實是。

三聲聞法含中。

無苦集滅道。

此四諦法門。乃聲聞眾專修之法也。由佛在菩提樹下悟道。即說佛因佛果大法。(第一時說華嚴)聲聞根性聞之。機教不能相扣。多生疑謗。佛不得已。至波羅奈國。鹿野苑中。轉四諦法輪。(第二時說阿含)謂苦諦、集諦、滅諦、道諦、是也。此四諦分為二種因果。苦諦謂世間果。集諦謂世間因。滅諦謂出世果。道諦謂出世因。苦諦者。謂諦審三界內。無安隱處。全是生老病死之逼迫。五蘊熾盛之逼迫。及營求不得。戀愛離別。怨憎相會。種種逼迫也。集諦者。謂諦審三界內之種種逼迫。非誰所與。乃自招感而來。全是貪瞋癡慢疑心之招感。及身見(以撥弄身中竅穴、精神氣血、為修道)。邊見(斷見外道、謂人等、死後斷滅、常見外道、謂人等、常生不死)。邪見(撥無因果)。見取(非果計果外道、修有小效、預知禍福等事、計為聖果)。戒禁取(非因計因外道、自擬不盡情理邪戒、計為聖因)。種種招感也。滅諦者。謂諦審三界內。招感如是集因。逼迫如是苦果。必須消滅之後。乃有涅槃之可證(略釋、不生不滅)。此藏教義。須滅世間因果外。而證涅槃(藏教人、以世間因滅果存、為有餘涅槃、灰身泯智、為無餘涅槃)。故藏為生滅法門。道諦者。謂諦審超出三界集因苦果。以有可修之道。廣則三十七道品(教乘法數詳)。略則戒定慧三學。戒學滅貪心等。定學滅瞋心等。慧學滅癡慢疑。及一切邪見等。此三學成就。乃證無學阿羅漢。以出世果。而酬出世因也。佛說此法。令聲聞弟子。知苦斷集。慕滅修道。破三界內之迷網。今表觀自在菩薩之信解修證。令弟子等。再破世外之迷網。轉教菩薩。以方便權智。觀九界(三乘六道)諸法。當體皆空。復何有世間之逼迫性。招感性。出世之可證性。可修性。或捨方便以實智觀。九界諸法。皆是不可思議之妙有真空。復何有生滅四諦。無生四諦。無量四諦。故曰無苦集滅道。以大菩薩之實智。觀有苦集滅道之名為俗。而俗不可思議。無名為真。而真不可思議。一切法趣不思議。則中含其中矣。

四菩薩法含中。又四。初破偏執事理一異。二以無得依慧破障。三菩薩證中諦斷德。四諸佛證圓中智德。今初。

無智亦無得。

此節示權位菩薩法含中諦理也。菩薩以智慧攝六度(佈施度慳貪、戒度污染、忍辱度瞋、精進度懈怠、禪度散亂、智慧度癡)萬行。自覺覺他。覺行圓滿。而得佛果。今言無者。謂切莫執著六度名相為有。亦莫執取佛果有位可得。何以故。以六度有事理。絲毫不可偏執。佛果本三身。若有得只得一身。事理不可偏執者。謂偏事則成俗。偏理則成真。不得中道。未融兩邊。難證登地菩薩。然不偏執理者。謂度眾生不見眾生相。亦不見行度菩薩相。而中道含在其中矣。三身(法身、報身、應身)。若得。只得一身。非得者。謂單得應身。屬於羅漢。單得報身。屬於菩薩。法身無有定位。如何能得。故曰無智亦無得也。

二以無得依謂除障。又三。初破報障。二破業障。三破煩惱障。今初。

以無所得故。菩提薩多。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心無罣礙。

此節乘上無智無得。菩薩依法。破除三障。心無罣礙者。謂破報障也。佛之果報。有三身四智。何以說無。乃對機而言也。其三賢菩薩之心理。以為上有佛道可成。可冀三身四智。竟不知希冀心在。致本有之四智。完全成識。故誡說無智。又以為下有眾生可度。可能以因招果。竟不知能所未泯。致本有之三身。完全隔礙。故誡言無得。若以無智無得。心智現前而無罣。三身隨遇而無礙。故曰。以無所得故。心無罣礙。則報障除矣。菩提薩埵者。譯覺有情。即菩薩之廣稱。

二破業障。

無罣礙故。無有恐怖。

此節繼上而破業障也。若有身心罣礙。當生恐怖。若果無礙。恐怖何存。然權教凡聖菩薩。未悟究竟正理。所行(指業而言)六度(為大業繁興)。不免有五種憂恐畏怖。五怖畏者。一生活畏。二死畏。三地獄畏。四惡名畏。五大眾威儀畏。一生活畏者。雖行六度(指事度言)。難免衣食之累。(指藏教外凡菩薩)。二死畏者。行六度似有相應。難免因死廢修(指藏教內凡菩薩)。三地獄(帶表鬼、畜生)畏者。行六度。雖悟諸法性空。未至見地。亦有三惡道之危險(指通教內外凡位菩薩)。四惡名畏者。行六度。雖證聖果。未得隨意生身。倘有惡名。眾生遠離。不能度化(指通教離欲地、及以前聖位菩薩)。五大眾威儀畏者。行六度。合眾說法。凡聖相參。若未悟中道圓理。心不得底。難免生畏(指別教初地以前諸菩薩)。若悟圓理而未證。雖離大眾威儀畏。而前四畏不免。今言無罣礙者。顯示由通二諦。含圓中理。圓悟圓修圓證之菩薩。故無有恐怖也。

三破煩惱障。

遠離顛倒夢想。

此節承上連破煩惱障也。顛倒者。乃根本無明煩惱也。夢想者。乃造物大主宰也(心生法生、心滅法滅)。嗚呼。偏計大家。通以世界謂有能造之者。若果有能造者。其誰又能造能造者。若說無能造者。而世界從何而有。若說亦能造亦無能造。乃自相違背。若說非能造非無能造。乃有言無實。屬於戲論。設此四計。皆無正理之顛倒也。今說世界之有者。確從夢想而生。故說是造物大主宰也。何以故。當人作夢。所見宇宙山河。若夢中時。有人告曰。此宇宙山河。由夢而生。而作夢者。斷言不信。必夢醒時。方信是夢。若醒夢後。再聞宇宙由夢而生。則又不信也。然此不信。與前夢中之不信。較之何異。而夢中之宇宙。推無來源。離夢則無。而醒時之宇宙。窮無來源。豈非是夢。但人皆知合眼有夢。而多不知睜眼猶夢。然不信者。足知其未醒夢也。蓋夢由心想成顛。以心想夢尤倒。故曰顛倒夢想。言遠離者。謂再不受此迷悶煩惱也。

三菩薩證中諦斷德。

究竟涅槃。

承上破三障。而證究竟涅槃。是菩薩斷德也。究竟者。徹底之義。涅槃者。含義甚廣。譯華言曰滅度。曰圓寂。曰不生不滅。謂菩薩斷惑已盡。大夢頓然一醒。曰斷德也。

四諸佛證圓中智德。又二。初依般若證果。二讚般若功能。今初。

三世諸佛。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此節結示諸佛因功果德也。般若者。乃諸佛之妙智因源。菩提者。乃諸佛之妙覺果海。依妙智之因。而招智德之果。本自因該果海。以妙覺之果。而酬妙智之因。從來果徹因源。若智、若慧、若佛、若覺、若功德。若因果。旨在一心。毫無餘物。萬別千殊。隨情而立。因加果如。本不二相。故曰。過去現在未來諸佛。惟依無上智慧。而證無上、正等、正覺。般若。譯言妙智。對癡迷而立名。波羅蜜多。譯言到彼岸。對離此苦海而立名。阿耨多羅。譯言無上。對菩薩有上之心而立名。三藐。譯言正等。對偏真二乘而立名。三菩提。譯言正覺。對外道、邪知、邪見、而立名。離外道之邪知邪見。離二乘之偏真心。離菩薩之有上心。簡去以上諸心。下餘之心。無名無相。而無不名相者是也。

二讚般若功能。又二。初喻以功不唐捐。二讚以德不虛棄。今初。

故知般若波羅蜜多。是大神咒。是大明咒。是無上咒。是無等等咒。

咒者。真言義。謂依之必收效果也。大神咒者。謂此般若。即是大力神通之真言。邪見聞之歸正。大明咒者。謂說此般若。是放極大光明。照破眾生黑暗世界。無上咒者。謂理窮言極。無以復加。致菩薩證無上士。無等等咒者。謂不落言詮。轉二乘頓成正覺。

二讚以德不虛棄。

能除一切苦。真實不虛。

一切苦者。謂九法界眾生之苦因苦果也。苦因者。五住煩惱。一見愛住地。二欲愛住地。三色愛住地。四無色愛住地。五無明住地。苦果者。二種生死。一分段生死。二變異生死。五住究竟。二死永亡。故曰能除一切苦。因實。果實。故曰真實不虛。

二密分。

故說般若波羅蜜多咒。即說咒曰。揭諦揭諦。波羅揭諦。波羅僧揭諦。菩提薩婆訶。

密分者。乃諸佛之密印。顯宗、皆不翻、不講。其義在不可思議。若翻即落思議。而今亦見翻者。同於顯分。已失密分之正義。當不為然。此密分。全在諷誦行持。乃為合法。

世界無真是非者何。以其本無是非。而成世界也。然世人主持是非者何。以其原有固習。而不為習也。而世人決求真是真非者。無乃自塞也歟。想大聖救世。以了無是非之心。而以是撥非。亦無不就世人之習慣。以破趨往陷阱之習慣。夫釋迦如來。示現於世。立言救眾。完全教人破習。了無是非。故舉世界之現有。略簡是非本無。立教義之階級。比出習慣幽隱。破除習慣。三障烏有。了無是非。無明何存。佛說此般若心經。盡是說是說非。說離說即。豈非就習破習者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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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頁:般若波羅密多心經講義(一) 第2頁:般若波羅密多心經講義(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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