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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佛教基本知識 正果法師著

佛教基本知識 正果法師著

第四章 菩薩行果 第三節 修斷

[日期:2010-07-22] 來源:轉載  作者:正果法師著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第三節 修斷

一、所修勝行—六波羅蜜多

菩薩於諸行位中,修習無量法門,若隨類攝,六種波羅蜜多可以攝盡;所以六波羅蜜多,是菩薩的正道,也是攝盡一切菩薩道的總行。如《解密經》經中佛告觀自在菩薩說:「善男子!菩薩學事,略有六種,所謂:布施、持戒、忍辱、精進、靜慮、智慧到彼岸。」六度的意義很多,諸大乘經論中廣有解說,這裏略說十二義如下:

一、辨列:1、布施,有財施、無畏施、法施三種。財施是布施一切財物,資益有情的根身。無畏施是幫助有情解脫水火野獸等和人為的逼迫等災害恐怖,資益有情的心意。法施是為有情宣說如理的正法,使有情知道止惡修菩,斷染證淨,資益有情的善報。2、持戒,有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三種。律儀戒,即菩薩所受的防非止惡的戒法,包括五戒、十戒等七眾所受的別解脫戒。攝善法戒,即菩薩所應修學的六波羅蜜多等善法學處。饒益有情戒,即菩薩應以善法資財神通等利樂有情等學處。 3、忍辱,有耐怨害忍、安受苦忍、諦察法忍三種。耐怨害忍,即菩薩能忍耐他有情對於自己所作的怨對損害。安受苦忍,即菩薩自己修行道法的時候,於所遭受的飢渴寒熱障礙等苦痛,能安然忍受,修道不退。諦察法忍,即菩薩對於甚深難解的法義,能以堅忍的意志審諦觀察思惟,以求悟入。4、精進,有被甲精進、攝善法精進、饒益有情精進三種。被甲精進,即於所修善行發起大譬意樂,勇悍不退,如古人入陣打仗,先行被陥鎧甲,即有威力,不生怯弱。攝善法精進,即正修行善法時進趣不息。饒益有情精進,即為利樂一切有情作諸事業,勇悍策進。5、靜慮,有安住靜慮、引發靜慮、辦事靜慮三種。安住靜慮,即遠離昏沈掉舉等障定法,引生輕安寂靜的等持現前,而能安住領受其樂,故名安住靜慮。引發靜慮,即由定力為依止,引發種種神通功德。辦事靜慮,即由定為依,消除有情的飢渴寒熱水火疾病等痛苦,成辦有情一切的利樂事情。6、智慧,有緣世俗諦慧、緣勝義諦慧、緣饒益有情慧三種。緣世俗慧,即通達聲明、因明、醫方明、工巧明、內明的五明智慧。緣勝義慧,即通達人法二種無我真實的智慧。緣饒益有情慧,即為有情作助伴等俱行的妙慧。

又《解深密經》等,說十種波羅蜜多,即從第六度中開出後四度。第七方便善巧波羅蜜多,此有兩種:一迥向方便善巧(般若),二拔濟方便善巧(大悲)。第八願波羅蜜多,此有兩種:一求菩提願,二利樂他願。第九力波羅蜜多,此有兩種:一思擇力(思慧),二修習力(修慧)。第十智波羅蜜多,此有兩種:一受用法樂智,二成熟有情智。就六開十來說,則第六度唯是無分別智,後四度皆是後得智攝,唯緣世俗故。

二、出體:施以無貪及相應思並彼所起三業為性,戒以受學菩薩時的三業為性,忍以無瞋、精進、審慧及彼所起三業為性,精進以勤及彼所起三業為性,靜慮但以等持為性,後五皆以擇法為性。此是約自性出體而說,若並眷屬來說,則每一度皆以一切俱行的功德為體。

三、釋名:波羅蜜多得名,有總有別。總名者,波羅蜜多是梵語,波羅是彼岸義,蜜多是到義,隨順中國的語法,譯言到彼岸。彼岸指佛果位的菩提涅槃,乃至一切的所知境界;由六波羅蜜多可以覺了一切事理性相諸所知境,達到佛果位的菩提涅槃,所以名波羅蜜多。《解深密經》說,由五因緣故,說名波羅蜜多:一、無染著故,即不染著波羅蜜多諸相違事。二、無顧戀故,即於一切波羅蜜多諸果異熟及報恩中,心無繫縛。三,無罪過故,即於如是波羅蜜多,無間雜法,離非方便行。(間雜法,經中自說四種:(一)無悲加行,(二)不如理加行,(三)不常加行,(四)不殷重加行。非方便行,經說但攝財物饒益眾生,便為喜足,而不令其出不善處,安置善處。)四、無分別故,即於如是波羅蜜多,不如言詞執著自相故。五、正迴向故,即以如是所作所集波羅蜜多,迴求無上大菩提果。釋別名者,《攝大乘論》說:於因中能破慳哚,於果中能裂貧窮,引得廣大財位福德,故名為施。於因時能息滅惡戒,引得等持;於果時能息滅惡趣,引得善趣,故名為戒。能滅盡自己忿怒怨仇之心,及能無恚地自住安穩和不損於他而令他安穩住,故名為忍。能遠離所有懈怠惡不善法,及能出生無量善法,故名精進。能消除所有散動,及能引得內心安住,故名靜慮。能除遣一切見趣諸邪惡慧,及能如理的真實知法和如量的品別知法,故名為慧。

四、辨相:布施等十種波羅蜜多之所以得名波羅蜜多,是有一定的因緣條件的,否則普通的善心凡夫和修解脫行的二乘人,也能修行布施持戒等,是否也可以稱他們所行所作就是波羅蜜多呢?不能,這些人之所行,只能叫布施等,不能稱為波羅蜜多。如《成唯識論》說:「要由七最勝之所攝受,方可建立波羅蜜多。一、安住最勝,謂要安住菩薩種姓。二、依止最勝,謂要依止大菩提心。。三、意樂最勝,謂要悲愍一切有情。四、事業最勝,謂要具行一切事業。五、巧便最勝,謂要無相智所攝受。六、迴向最勝,謂要迴向無上菩提。七、清淨最勝,謂要不為二障間雖。若非此七所攝受者,所行施等(但名施等)非到彼岸。」

五、不增不滅:波羅蜜多,總有十種,分之為二:(一)說明六度無增無減。(二)說明後四度無增無減。六度由兩義因緣故,數目確定,即(一)由於饒益有情,(二)由於對治煩惱。六度中的布施、持戒、忍辱,是饒益有情的波羅蜜多。精進、靜慮、般若,是對治煩惱的波羅蜜多。所以數目確定,無增無滅。如《解深密經》說:「觀自在菩薩復白佛言:世尊!何因緣故,施設如是所應學事,但有六數?佛告觀自在菩薩曰:善男子!二因緣故。一者饒益諸有情故,二者對治諸煩惱故。當知前三饒益有情,後三對治一切煩惱。前三饒益有情者,謂諸菩薩由布施故,攝受資具,饒益有情;由持戒故,不行損害、逼迫、煩亂,饒益有情;由忍辱故,於彼損害、逼迫、惱亂,堪能忍受,饒益有情。後三對治煩惱者,謂諸菩薩由精進故,雖未永伏一切煩惱,亦未永害一切隨眠,而能勇猛修諸善品,彼諸煩惱,不能傾動善品加行;由靜慮故,永伏煩惱;由般若故,永害隨眠。」

下面說明後四度數目無增無減。如《解深密經》繼續說:「觀自在菩薩復白佛言:世尊!何因緣故,施設所餘波羅蜜多,但有四數?佛告觀自在菩薩曰:善男子!與前六種波羅蜜多為助伴故。謂諸菩薩,於前三種波羅蜜多所攝有情,以諸攝事,方便善巧而攝受之,安置善品。是故我說方便善巧波羅蜜多,與前三種而為助件。若諸菩薩,於現法中煩惱多故;於修無間,無有堪能,羸劣意故,下界勝解(欲界散位勝解)故,於內心住,無有堪能。於菩薩藏,不能聞緣善修習故;所有靜慮,不能引發出世間慧,彼便攝受少分狹劣福德資糧,為未來世煩惱輕微,心生正願;如是名願波羅蜜多。由此願故,煩惱輕薄,能修精進。是故我說願波羅蜜多,與精進波羅蜜多而為助件。若諸菩薩親近善士,聽聞正法,如理作意為因緣故,轉劣意樂成勝意樂,亦能獲得上界勝解,如是名力波羅蜜多。由此力故,於內心住,有所堪能。是故我說力波羅蜜多,與靜慮波羅蜜多而為助伴。若諸菩薩於菩薩藏,已能聞緣,善修習故,能發靜慮,如是名智波羅蜜多。由此智故,堪能引發出世間慧,是故我說智波羅蜜多,與慧波羅蜜多而為助伴。」

「觀自在菩薩復白佛言:世尊!何因緣故,宣說六種波羅蜜多如是次第?佛告觀自在菩薩曰:善男子!能為後後引發依故。謂諸菩薩,若於身財無所顧哚,便能受持清淨禁戒。為護禁戒,便修忍辱。修忍辱已,能發精進。發精進已,能辦靜慮。具靜慮已,便能獲得出世間慧。是故我說波羅蜜多如是次第。」

六、與三學相攝:十波羅蜜多與戒定慧三學互相攝持者,如《成唯識論》卷九說:「戒學有三:一、律儀戒,謂正遠離所應離法。二、攝善法戒,謂正修證應修證法。三、饒益有情戒,謂正利樂一切有情。此與二乘有共不共。甚深廣大,如餘處說。定學有四:一、大乘光明定,謂此能發照,大乘理教行果智光明故。二、集福王定,謂此自在集無邊福,如王勢力無等雙故。三、賢發首定,謂此能守世出世間賢善法故。四、健行定,謂佛菩薩,大健有情之所行故。此四所緣,對治堪能,引發作業,如餘處說。慧學有三:一、加行無分別慧,二、根本無分別慧,三、後得無分別慧。此三自性,所依因緣,所作行等,如餘處說。如是三慧,初三位中,種具有三,現唯加行。於通達位,現二種三。見道位中,無加行故。於修習位,七地以前,若種若現,俱通三種。八地以去,現二種三,無功用道,違加行故。所有進趣,皆用後得無漏觀中,任運起故。究竟位中,現種俱二。加行現種,俱已捨故。若自性攝,戒唯攝戒,定攝靜慮,慧攝後五。若並助件,皆具相攝。若隨用攝,戒攝前三,資糧、自體、眷屬性故。定攝靜慮。慧攝後五。精進三攝,遍攝三故。若隨顯攝,戒攝前四,前三如前,反守護定故。定攝靜慮。慧攝後五。」

七、加行:菩薩將修習六波羅蜜多時,要用什麼加行才能進行修習呢?那就必須以自利利他的二利心來進習。如《大般若波羅蜜多經》一百零二卷說:「菩薩摩訶薩行六波羅蜜時,當作是念:我若不行布施波羅蜜多,當生貧賤家,尚無勢力,何由成就有情嚴淨佛土?況當能得一切智智!我若不護淨戒波羅蜜多,當生諸惡趣,尚不能得下賤人身,乃至況當能得一切智智!我若不修安忍波羅蜜多,當生諸根殘缺,容貌醜陋,不具菩薩圓滿色身。若得菩薩圓滿色身,行菩薩行,有情見者,必獲無上正等菩提;若不得此圓滿色身,則不能成熟一切有情,嚴淨佛土,況當能得一切智智!我若懈怠不起精進波羅蜜多,尚不能獲菩薩勝道;何由成熟一切有情,嚴淨佛上?況當能得一切智智!我若心亂不入靜慮波羅蜜多,尚不能得菩薩勝定,何由成熟一切有情,嚴淨佛上?況當能得一切智智!我若無智不學般若波羅蜜多,尚不能得諸巧便慧,超二乘地,何由成熟一切有情,嚴淨佛土?況當能得一切智智!」又此經卷第三百五十一說:「諸菩薩摩訶薩於此六種波羅蜜多勤修學時,恆作是念:世間有情,心皆顛倒,沒生死苦,不能自脫,我若不修善巧方便,不能解脫彼生死苦。我當為彼諸有情類,精勤修學布施、淨戒、安忍、精進、靜慮、般若波羅蜜多善巧方便。」菩薩以此作念思惟,即能於六種波羅蜜多勇悍地精勤修習。

八、修習:修習差別,略有五種:(一)依止任持修,(二)依止作意修,(三)依止意樂修,(四)依止方便修,(五)依止自在修。

(一)依止任持修,依止是依仗義,任持是不散義,即依仗五種法而修習六度。由種姓力等四種能攝持六度不散不沒,故名依止任持修。此有四種,如《對法論》卷十二說:「依止任持修復有四種:一、依止因修,謂由種姓力,於波羅蜜多修習正行。二、依止報修,謂由勝自體力,於波羅蜜多修習正行。二、依止願修,謂由本願力,於波羅蜜多修習正行。四、依止簡擇力修,謂由慧力,於波羅蜜多修習正行。」

(二)依止作意修,如前論說:「依止作意修亦有四種:一、依止勝解作意修,謂於一切波羅蜜多相應經教,起增上勝解。二、依止愛味作意修,謂於已得波羅蜜多,見勝功德,起深愛味。三、依止隨喜作意修,謂於一切世界一切有情所行施等,深生隨喜。四、依止喜樂作意修,謂於自他當來勝品波羅蜜多,深生願樂。」

(三)依止意樂修,如前論說,有六種意樂:一、無厭意樂,二、廣大意樂,三、歡喜意樂,因、恩德意樂,五、無染意樂。諸菩薩以恆河沙界滿中七寶和以恆河沙等身命,於剎那頃,或經恆河沙等大劫布施一有情乃至一切有情,皆令彼於菩提速成;修行這樣差別施時,菩薩意樂猶不滿足,是名無厭意樂。又諸菩薩修行施時,展轉相續無一剎那有退有斷,乃至證得無上菩提都是如此,是名廣大意樂。又諸菩薩修行施時,於施所攝諸有情所生大歡喜,是名歡喜意樂。又諸菩薩修行布施時,觀察布施所攝一切有情,於我己身有大恩德,不見己身於彼有恩,由彼一切有情助我證得無上大菩提故,是名恩德意樂。又諸菩薩修行施時,雖於無量諸有情所興大施福,而不希求報恩和當來異熟果,是名無染意樂。又諸菩薩修行施時,所得異熟施諸有情,不自為己;又以此福,共諸有情迴向無上菩提,是名好善意樂。菩薩修行布施波羅蜜多時具此六種意樂,修行餘度也是這樣,準此例知。

(四)依止方便修如前論說,復有三種,即由無分別觀察三輪皆清淨故,由此方便,一切作意所修諸行速得成滿。觀三輪清淨如《八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第百二十九說:「菩薩摩訶薩以無所得為方便,具行六種波羅蜜多:行布施時,不得施者,不得受者,不得施及施物;行淨戒時,不得淨戒,不得惡戒,不得持淨戒者;行安忍時,不得安忍,不得忿恚,不得行安忍者;行精進時,不得精進,不得懈怠,不得行精進者;行靜慮時,不得靜慮,不得散亂,不得行靜慮者;行般若時,不得般若,不得惡慧,不得行般若者。」這就是說,能行所行及彼行修,皆無我無人,亦無色聲香味觸法,無住生心,則三輪皆清淨了。

(五)依止自在修,如前論說,亦有三種:一、身自在,即諸如來的自性身和受用身。二、行自在,即諸如來的變身,由此能示現一切有情和一切種同法行故。三、說自在,即能宣六波羅蜜多一切差別義,無有滯礙。諸菩薩緣求依止此三種自在故修行六波羅蜜多,故名依止自在修。

九、淨相:修行波羅蜜多清淨之相,《解深密經》中說有總別二種,如彼經說:「總說一切波羅蜜多清淨相者,當知七種。何等為七?一者,菩薩於此諸法,不求他知。二者,於此諸法,見已不生執著。三、即於如是諸法不生疑惑,謂為能得大菩提不?四者,終不自讚毀他,有所輕蔑。五者,終不驕傲放逸。六者,終不少有所得,便生喜足。七者,終不由此諸法,於他發起嫉妒慳哚。

「別說一切波羅蜜多清淨相者,亦有七種。何等為七?謂諸菩薩,如我所說七種布施清淨之相,隨順修行:一者,由施物清淨,行清淨施。二者,由戒清淨,行清淨施。三者,由見清淨,行清淨施。四者,由心清淨,行清淨施。五者,由語清淨,行清淨施。六者,由智清淨,行清淨施。七者,由垢清淨,行清淨施。是名七種清淨相。

「又諸菩薩,能善了知制立律儀一切學處;能善了知出離所犯;具常尸羅;堅固尸羅;常作尸羅;常轉尸羅;受學一切所有學處。是名七種戒清淨相。

「若諸菩薩,於自所有業果異熟,深生依信,一切所有不饒益事現在前時,不生憤發:亦不反罵,不瞋不打,不恐不弄,不以種種不饒益事反相加害;不懷怨結;若諫誨時,不令恚惱;亦復不待他來諫誨,不由恐怖,有染愛心而行忍辱;不以作恩,而便放捨。是名七種忍清淨相。

「若諸菩薩,通達精進平等之性;不由勇猛勤精進故,自舉凌他;具大勢力;具大精進;有所堪能;堅固勇猛;於諸善法,終不捨軛。如是名為七種精進清淨之相。

「若諸菩薩,有善通達相三摩地靜慮;有圓滿三摩地靜慮;有俱分三摩地靜慮;有運轉三摩地靜慮;有無所依三摩地靜慮;有善修治三摩地靜慮;有於菩薩藏聞緣修習無量三摩地靜慮。如是名為七種靜慮清淨之相。

「若諸菩薩,遠離增益損減二邊,行於中道,是名為慧;由此慧故,如實了知解脫義門,謂空、無願、無相三解脫門;如實了知有自性義,謂遍計所執,若依他起,若圓成實三種自性;如實了知無自性義,謂相、生、勝義三種無自性性;如實了知世俗諦義,謂於五明處;如實了知勝義諦義,謂於七真如;又無分別離諸戲論,純一理趣多所住故,無量總法為所緣故,及毗缽舍那故;能善成辦法隨法行。是名七種慧清淨相。」

十、相攝:諸菩薩修行六種波羅蜜多時,有相資相順,互相助成的意義,故一一度皆攝一切波羅蜜多。如《攝大乘論》說:「如是六種波羅蜜多互相決擇,云何可見?世尊於此一切六種波羅蜜多,或有處所以施聲說,或有處所以戒聲說,或有處所以忍聲說,或有處所以勤聲說,或有處所以定聲說,或有處所以慧聲說。如是所說有何意趣?謂於一切波羅蜜多修加行中,皆有一切波羅蜜多互相助成。如是意趣。」更互相助的意義,如修布施時,於三業防非止惡,就是持戒;能忍受諸苦困難,就是安忍;於布施勇猛策勵,就是精進:意無擾亂地專心布施,就是靜慮;於布施能善了知業果相屬,是為智慧。這樣修行布施,即有其餘諸度隨轉。若修習戒度時,遠離慳哚、忿恚、懈怠、散動、邪見,如是戒中,即有餘度隨轉。修習所餘波羅蜜多,亦如是說。如有頌說:「施時無貪無犯戒,無嫉無恚起慈心,諸來求者便施與,無無倦亂無異見。」諸度相攝的意義,在《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第四百五十九中廣有解說,可翻閱參考。

十一、分位:六波羅蜜多,五位皆具,但在修習位中,其相最顯。在資糧和加行兩位中,若是頓悟菩薩所修六度,種子通有漏無漏,現行則唯是有漏。若是漸悟菩薩所修六度,則種子與現行俱通有漏無漏二性,以漸悟菩薩已得生空無漏觀故。在通達位中,種通有漏無漏,現行則唯是無漏。於修習位,七地已前所修六度,種子與現行,俱通有漏無漏,以尚有有漏心行間雜起故。八地已去,種通漏無漏二種,現行唯是無漏。以純無漏觀任運無間地現起故。究竟位中,若現若種,俱唯無漏。此六度行,由於因位中三劫修習有別,故三劫得名亦別:一、名波羅蜜多,即初無數劫,此位菩薩所修施等,勢力尚微,被煩惱所損伏,未能伏彼煩惱,由此煩惱不覺悟地會起現行,故但可名波羅蜜多。二、名近波羅蜜多,即第二無數劫,此位菩薩所修施等,勢力漸增,非煩惱伏,而有力能伏除煩惱,由此煩惱要故意才能現行,漸近大菩提果,故得名近波羅蜜多。三、名大波羅蜜多,即第三無數劫,此位菩薩所修施等,勢力轉增,能畢竟伏除一切煩惱,由此煩惱永不現行,無功用地任運修行六度,修一一行中皆起無量行故,所以得大波羅蜜多。

十二、勝利:六波羅蜜多的勝德果利,諸大乘經論中廣有讚說,今依《解深密經》說:「一切波羅蜜多,各有四種最勝威德:一者,於此波羅蜜多正修行時,能捨慳哚、犯戒、心憤、懈怠、散亂、見趣所治。二者,於此正修行時,能為無上正等菩提真實資糧。三者,於此正修行時,於現法中,能自攝受饒益一切有情。四者,於此正修行時,於未來世,能得廣大無盡可諸愛果異熟。」

言其果利,由於修行六度而為殊勝因,即能招感當來世種種妙果,遠即大菩提,近即人天等勝報。故《華嚴經》第五卷頌說:「佛威神力遍十方,廣大示現無分別,大菩提行波羅蜜,昔所滿足皆令見。昔於眾生起大悲,修行布施波羅蜜,以是其身最殊勝,能令見者生歡喜。昔在無邊大劫海,修治淨戒波羅蜜,故獲淨身遍十方,普滅世間諸重苦。往昔修行忍清淨,信解真實無分別,是故色相皆圓滿,皆放光明照十方。往昔勤修多劫海,能轉眾生深重障,故能分身遍十方,悉現菩提樹王下。佛久修行無量劫,禪定大海普清淨,故令見者心歡喜,煩惱障垢悉除滅。如來往昔諸行海,具足般若波羅蜜,是故舒光普照明,克殄一切愚癡暗。」此即讚說由修行六度勝因,具足佛位果德。

又《解深密經》說:「世尊!如是一切波羅蜜多何果異熟?善男子!當知此亦略有六種:一者,得大財富;二者,往生善趣;三者,無怨無壞,多諸喜樂;四者,為眾生主;五者,身無惱害;六者,有大宗葉。」如其次第配屬六度:由施力故,得大財富:由持戒故,往生善趣;由忍辱故,無怨無壞,多諸歡喜;由精進故,得大尊貴身位,為眾生主:由靜慮故,伏除煩惱,感得身無怨害;由般若故,廣解五明,得大宗葉。宗葉即宗族。

又《雜集論》第十二卷具說六度各得五果,如彼論說:「功德者,謂依五果無量無邊稱讚勝利,皆名功德。謂:能永斷自所對治,是諸波羅蜜多離繫果;於現法中,由此施等攝受自他,是士夫用果;於當來世後後增勝,展轉生起,是等流果;大菩提是增上果;感大富財,往生善趣,無怨無壞多諸喜樂,有情中尊,身無損害,廣大宗族,隨其次第,是施等波羅蜜多異熟果。」

又《成唯識論》第九卷說:「有漏有四,除離繫果。無漏有四,除異熟果。而有處說具五果者,或互相資,或二合說。」此中後因句,即會釋《雜集論》所說六度各得五果義,是依無漏資助有漏亦得異熟,有漏資助無漏亦得離繫;故說六度各得五果,是「互相資」。或依有漏無漏二種合說,故得五果;非有漏無漏體各能親得五果故。

六度義海,非說可盡,略述十二要義,以顯殊勝。欲學菩薩行者,於此六度,必須修學,以此能攝盡一切善法故。如《攝大乘論》說:「如是相攝,云何可見?由此能攝一切善法。是其相故,是隨順故,是等流故。」「是其相故」,即六度自相,如無貪等善心所,是六度自相所攝。「是隨順故」,即與六度隨轉的增上緣,如信慚等善心所,是六度隨順法所攝。「是等流故」,即六度的果法,如六神遇及十力等諸餘功德,皆是六度等流果攝。故一切善法,皆攝入六度,六度中慧為自性的,皆名為智,非慧為體的,並名為福,六波羅蜜多就通相說,俱通福智二種。若約則相說,前五度是福德,第六一度是為智慧。於此六度,若為利益他有情而修習者,六度皆是利他行。若為自利而修習者,六皆自利。六度與三學,若隨用攝,戒學攝前三度:布施是戒的資糧,戒是戒學自體,忍是戒的眷屬。定學攝定。慧學攝慧。精進三攝,遍策三學故。由此可知,菩薩修習六波羅蜜多,即具足一切善法,也就是具修福智、二利、三學等一切功德。故《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第四百六十說:「若菩薩摩訶薩,欲於諸法不借他緣而自悟解,欲能成熟一切有情,欲於佛土能善嚴淨,欲疾安坐妙菩提座,欲能降伏一切魔軍,欲疾證得一切智智,欲轉法轉脫有情眾生老病死,證得常住畢竟安樂,應學六種波羅蜜多。」

二、所斷二障

(一)我法二執

菩薩所斷,總有二種,即煩惱障和所知障。二障依我法二執為根本而生起,故今先說我法二執。

一、我執:一切我執,略有二種:一、俱生我執,二、分別我執。俱生我執的生起,不依賴外緣,它是從無始時來,由第六第七兩識的虛妄熏習內因種子力故,恆常與五蘊身俱時生起,故名俱生。這又有二種:一、常相續生起的俱生我執。此執在第七識上,依於第七識生起的執用,緣慮第八識的見分以為所緣的本質境,生起自識上的影像相分心相,執為實我。二、有間斷的俱生我執。此執在第六識上,依於第六識生起執用,緣慮諸識所變的本質境,生起自識上的影像相分心相,執為實我。這兩種俱生我執,是無始時來熏習的慣習勢力,體相微隱,行粗極細,故很難斷除,要在見道以後的修道十地位中,數數不斷地修習殊勝的生空觀,才能除滅。

分別我執,既須借待內因種子的勢力,亦由現在的外緣條件助成生起;它是非與身俱時而有,要借待外緣的邪師和邪教及自己心中的邪思惟分別,然後才能生起,故名分別我執。此執唯在第六意識中有。這亦有兩種:一、緣邪師邪教所說的蘊相以為所緣的本質境,生起自識上的影像相分心相,分別計度,執為實我。這是即蘊計我,以為常住,如二十句等。二、緣邪師邪教所說的我相以為所緣的本質境,生起自識上的影像相分心相,分別計度,執為實我。這是離蘊計我,即執五蘊之外另有一個常住的我體存在。這兩種分別我執,行相粗猛,容易斷除,在真見道時,觀一切法生空真如,即能除滅。

二、法執:一切法執,略有二種:一、俱生法執,二、分別法執。俱生法執的生起,不依賴外緣,是無始時來,由第六第七兩識的虛妄熏習內因種子力故,恆常與有情五蘊身俱時生起。由於此執是不借待邪師和邪教及自己內心邪分別,任運自然地與身俱時生起,故名俱生。這又有兩種:(一)常相續生起的俱生法執,此執在第七識中,依於第七識生起執用,緣慮第八識以為本質境,生起自心上的影像相分心相,執為實法。(二)有間斷,此執在第六意識中,依第六意識生起執用,緣慮諸識所變的蘊處界總相或別相以為本質境,生起自識上的影像相分心相,執為實法。這兩種法執,行相微細,故難斷除,要在見道以後的十地位中,數數不斷地修習殊勝的法空觀,才能除滅。

分別法執,既須借待內因種子的勢力,亦由現在外緣條件助成生起;因其不是與有情根身俱時而生,要借待邪師邪教及自己內心中的邪思惟分別才能生起,故名分別。以分別法執,唯在第六意識中有。這亦有兩種:(一)緣慮邪教所說的蘊處界相以為本質境,生起自識上的影像相分心相,分別計度,執為實法。(二)緣慮邪教所說的自性(數論計)實性(勝論計)等相以為本質境,生起自識上的影像相分心相,分別計度,執為實法。此二法執,行相粗故易斷,入初地入心真見道時,觀一切法的法空真如,即能除滅。

(二)煩惱所知二障

一、煩惱障:煩是擾義,惱是亂義,擾亂有情身心,不令出離生死苦海,故名煩惱。障是覆蔽義,即煩惱覆蔽涅槃不得解脫,是名為障,煩惱即障,故名煩惱障。其體即遍計所執實我薩迦耶見而為上首的一百二十八個根本煩惱,及彼根本煩惱同類所引起的等流諸隨煩惱。一百二十八數是,見道所斷惑有十種,即、貪、瞋、癡、慢、疑、身見、邊見、邪見、見取見、戒禁取見,這十種煩惱,各障欲界苦集滅道四諦之理,故有四十。障色界四諦理的只有三十六個,因為色界無瞋煩惱,於每一諦下除去瞋惑,故成三十六。障無色界四諦理的煩惱,與色界相同。總合起來,障三界四諦理的煩惱共有一百一十二個。更加上修道所斷惑十六種,即成為一百二十八數。十六惑是:欲界六個,上二界各五個。貪、瞋、癡、慢、身見、邊見,是欲六惑,上二界無瞋,各有五惑,故三界修道所斷惑合有十六個。等流隨惑,即二十種。此上所說,唯是自性出體,若據眷屬,即同時相應的諸餘心心所及五蘊,亦皆是煩惱障攝。

二、所知障:此障之體,同煩惱障;即遍計所執法薩迦耶見而為上首,其數與煩惱障同。由煩惱依於所知障立,能依所依,故數相等,此從所障以立障名。有漏無漏有為無為一切諸法,是所應知的境界,由障障彼所知之境,礙能緣心,令心於境,不能解了,障大菩提,是所知之障。若論正障,煩惱障障生空,所知障障法空。若論兼障,則互彼此,當知經教依殊勝作用而說各有所知障。

還應該知道,軌我執法的薩迦耶見,體無有異,同一種生;現行見分,亦復同一,但以義用有別,故分為二:如一眼識體,緣青黃兩境,即是兩行相生。唯煩惱障,發業潤生,體是縛法。其所知障,義即不然。由煩惱障,縛諸有情恆處生死,其所知障則不如是。補特伽羅我見起位,彼法我見亦必現前,因為我執必依法執而起,如先要迷杌等認識不清,然後才會錯誤地執為是人等故。能持自體說名為法,即一切法皆持自體。有常一用,方名為我,非一切法皆是常一,如計外境非情諸物為法,而並不計為是我故。是故可以知道,人執起時,必帶法執;法執起時,不必皆帶人執。這煩惱所知二障皆有分別起和俱生起的差別,分別起的粗,俱生起的細。強思計度而生起的,名為分別;與身俱生任運而起的,名為俱生。分別的二障先斷,於見道時一時頓斷;俱生的二障後斷,修道位中分分斷,至金剛心時才能斷盡。二乘人唯斷煩惱障,大乘人則雙斷二障。

三、伏斷位次:滅現行名伏,除種子及習氣名斷。斷的意義,約能斷說,是除害義;約所斷說,是不續義;自類相生的種子後生的作用不相續,即是斷惑。過去未來的法無體,故無所斷;現在惑智俱起,亦無所斷;但由教行因緣引起正見相應的能治心,此心生時,所治惑種即滅,智生惑滅同一剎那,猶如世間明生暗滅,斷惑義成。煩惱所知的分別二障,資糧位漸伏,加行位頓伏。少分伏名漸伏,猶有餘故;全分伏名頓伏,更無餘故。資糧位伏其粗者,由勝解力折伏;加行位伏其細者,由四尋思四如實觀制伏。因邪師邪教所引起的名粗,由自分別所引起的細。分別二障的種子與習氣,俱初地斷;即於真見道位中的無間道斷除種子,解脫道斷除習氣。

俱生煩惱障種,亦即修道所斷的煩惱障種,由於不障十地,和菩薩須留惑濟生,所以不除,但伏現行不起,直待將成佛時,金剛喻定現在前時一切頓斷。習氣則於十地間地地除之。總起來說,俱生煩惱的現行,地前漸伏,以道力微劣,失念的時候,煩惱現行尚得起故。初地以上,能頓伏盡,如同阿羅漢一樣,令永不現行。但菩薩為了化度眾生,在前七地中,由故意力,使煩惱種子暫生現行,雖暫現起,而不為過失。如《解深密經》說:「是諸菩薩於初地中,定於一切諸法法界已善通達;由因此緣,菩薩要知方起煩惱,非為不知,是故說名無染污相。於自身中,不能生苦,故無過失。菩薩生起如是煩惱,於有情界能斷苦因,是故彼有無量功德。」但應該知道,故起煩惱的,是不怖煩惱的悲增菩薩。有怖煩惱的智增菩薩,則不起煩惱。到八地以上,道力勝故,純是無漏觀心相續生起,則無論是智增菩薩與悲增菩薩,煩惱都畢竟永不現行了。

俱生所知障種,亦即修道所斷的所知障種,於十地中漸次斷滅,金剛喻定現在前時才永斷盡。習氣則於解脫道中永斷。此障的現行,地前加行位能漸制伏,乃至十地才永伏盡。八地以上,與前六識俱起者,不復現行;無漏觀心及果相續,違彼障故。無漏觀心即第六識中人法二空相本智,果即後得與滅盡定。八地以上,人空無漏恆時相續無有間斷,法空無漏多分相續少分間斷,故能令第六識中法空無漏不起的時候,唯人空無漏現前,對第七識法執來說,即為粗觀,不能制伏細執,故第七識俱生的法執,仍能現行。若法空無漏智及彼所引起的後得智和滅盡定位,則能伏令不起。茲將俱生二障的伏斷地位表示如表二:

(表二)

【書籍目錄】
第1頁:第一章 教理 第一節 佛法僧三寶 第2頁:第一章 教理 第二節 五位百法
第3頁:第一章 教理 第三節 蘊處界三科 第4頁:第一章 教理 第四節 四諦
第5頁:第一章 教理 第五節 十二有支 第6頁:第一章 教理 第六節 三法印與一實相印
第7頁:第二章 人天行果 第一節 行 第8頁:第二章 人天行果 第二節 果
第9頁:第三章 聲聞行果 第一節 行 第10頁:第三章 聲聞行果 第二節 果
第11頁:第四章 菩薩行果 第一節 菩薩乘的發心和誓願 第12頁:第四章 菩薩行果 第二節 行位
第13頁:第四章 菩薩行果 第三節 修斷 第14頁:第四章 菩薩行果 第四節 果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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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楼
匿名 发表于 2011-6-9 23:56:20
無法看到圖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