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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分段注解 黃昆山居士著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分段注解 黃昆山居士著

不受不貪分第二十八

[日期:2010-08-26]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黃昆山居士著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不受不貪分第二十八

須菩提。若菩薩以滿恒河沙等世界七寶。持用布施。若復有人。知一切法無我。得成於忍。此菩薩勝前菩薩所得功德。何以故。須菩提。以諸菩薩不受福德故。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薩不受福德。須菩提。菩薩所作福德。不應貪著。是故說不受福德。

第二十八段言心不求福,不貪不受。

此段是破學者著有。為本經第八次以七寶布施之菩薩,與成於能忍菩薩,相較勝也。法非斷滅,修證為真,但要無修而修,無證而證,功德乃勝。故必以法無我,得成於忍為宗。不能忍,安能無我,惟無我故能成於忍,此成佛精進堅強之本領,全經五千餘言,只疏此十字,是如來精要語。

佛告須菩提說:設有善行人發菩提心,以多 如恒河沙數之珍寶,持用布施,其福固多。但是如果有人深悟一切,萬法不生,本無我相,而更能以忍成之,時時忍,事事忍,堅持耐久,漸至忍而忘忍,達到無我 境界,此乃能忍菩薩之功,則較施寶菩薩之功德為大。何以故?因為菩薩度生,無非得福。但菩薩不享世間富貴,只積福於性空,是謂之不受福德,此乃自離相之 因,而得殊勝之果也。

須菩提以為因果受施,理之自然,如何菩薩不受福德?佛曰:菩薩本不為福德而度眾生,若為作福德而度眾生,是乃貪著福德,欲享其果。原非為貪著,故說不受福德。不貪著,即不受也。不受故無我,人有為善而不欲人知,是為陰德。施恩而不望人報,是為忘善,即是不受不貪也。

【書籍目錄】
第1頁:前言 第2頁:法會因由分第一
第3頁:善現啟請分第二 第4頁:大乘正宗分第三
第5頁:妙行無住分第四 第6頁:如理實見分第五
第7頁:正信稀有分第六 第8頁:無得無說分第七
第9頁:依法出生分第八 第10頁:一相無相分第九
第11頁:莊嚴淨土分第十 第12頁:無為福勝分第十一
第13頁:尊重正教分第十二 第14頁:如法受持分第十三
第15頁:離相寂滅分第十四 第16頁:持經功德分第十五
第17頁:能淨業障分第十六 第18頁:究竟無我分第十七
第19頁:一體同觀分第十八 第20頁:法界通化分第十九
第21頁:離色離相分第二十 第22頁:非說所說分第二十一
第23頁:無法可得分第二十二 第24頁:淨心行善分第二十三
第25頁:福智無比分第二十四 第26頁:化無所化分第二十五
第27頁:法身非相分第二十六 第28頁:無斷無滅分第二十七
第29頁:不受不貪分第二十八 第30頁:威儀寂靜分第二十九
第31頁:一合理相分第三十 第32頁:知見不生分第三十一
第33頁:應化非真分第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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