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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講義 文珠法師講述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講義 文珠法師講述

六、釋經文—正宗分說般若之道

[日期:2010-08-26]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文珠法師講述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二)正宗分說般若之道

1.善現啟請

時長老須菩提,在大眾中,即從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希有,世尊!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云何住?云何降伏其心?

現在開始,進入本經的正宗分。正宗分可分為三大段,一是說般若之道,二明般若之用,三顯般若之體。今因須菩提的請啟,佛為之詳細解說,修學般若之道。

「時」,指佛敷座而坐之時。「長老」是尊稱,有三種,一是戒臘長老,二是福德長老,三是法性長老;須菩提具備以上三種功德,所以被稱長老。

須菩提是本經的發起人,亦是本經的當機 眾。梵語須菩提,華言空生,又名善現或善吉。是鳩留長者的兒子。傳說初生時,家中的寶庫皆空,後又復現,父母驚異,請相師占之。相師言:此子既善且吉,因 此有空生,善現,善吉三名。本是東方青龍陀佛,為助釋尊教化,現聲聞身,在十大弟子中,解空第一。楞嚴經須菩提自說:「我曠劫來,心得無礙,自憶受生,如 恒河沙;初在母胎,即知空寂。如是乃至十方成空,亦令眾生,證得空性,…頓入如來,寶明空海,同佛知見。」

須菩提本門深遠,是從佛道中再來的佛菩 薩;不但是本經的發起人,而且在般若會上,曾奉佛命轉法輪,教化菩薩。本經所詮的般若空理,雖然是為「發大乘者說,為發最上乘者說。」但亦密教二乘。若但 由菩薩請示,在會聲聞,將懷疑般若法門,獨教菩薩。今由「內秘菩薩行,外現是聲聞」的須菩提啟請,必然引起在座聲聞眾的注意,而樂於接受此般若大法。

「即從座起…」等五句,是三業恭敬,為請法的儀規。「希有」是讚美之詞。「世尊」是果德,「如來」是性德。可以說:世尊,是讚美釋迦牟尼佛;如來,是讚美十方諸佛。須菩提認為不但是釋迦牟尼佛,善護念、善付囑諸菩薩,十方諸佛亦然。

「護念」,是加被攝受;「付囑」,即叮嚀 教誡。「諸菩薩」,包括初發心的凡夫菩薩,及深位的聖人菩薩。「善」是善巧方便。諸佛不僅用實智證理,又能用權智鑒機。對久發心的大菩薩,加被護念攝受不 捨,令其深入佛智,速證菩提;又對初發菩提心的菩薩,權巧教誡,叮嚀囑咐,令其精進不懈,速登十地。因此說:「善護念」,「善咐囑」諸菩薩。

又諸佛善護念諸菩薩,非限於起心作意,就 是日常生活,出入進止,飲食起居,無不攝受不捨。善護囑諸菩薩,非限於語言文字,即使是敷座而坐,默然不語,亦在叮嚀囑咐。隨時隨處,無不以身作則;若動 若靜,皆以身教,所以是「善」,是「希有」。這在佛言:是習以為常的事,而須菩提身為常隨眾,亦是司空見慣;今特別提出,讚為希有,不過是作為啟請佛說般 若大教的引言而已。

接著須菩提出請問:「世尊!善男子、善女 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應云何住?云何降伏心?」善男子、善女人,包括僧、俗、聖、凡、三乘、八部等眾生。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譯華言是:無上正 等正覺。凡夫迷而不覺,外道覺而不正,屬於邪,二乘正而不等,屬於偏,菩薩等而不妙,非無上;唯有佛果不僅正等正覺,而且無能過其上者,因名無上正等正 覺。

須菩提的意思是:在法會大眾,無論是僧是 俗,是凡是聖,是人或非人等,凡有善根的眾生,皆應該發心勤求佛果無上正等正覺。但初發心的人,定力有限,智慧不足;應該如何始可以令其安住於菩提真心 中,而不退失菩提心呢?又應該如何始可以令其折伏煩惱,而能降伏心中的妄想呢?因為,若能使真心安住於菩提道中,就不會退墮小乘或外道;若能降伏心中煩惱 妄想,就不會障礙真智,而能趣向佛道。

降伏煩惱,是遠離邪惡;應住菩提,是止於至善。降伏煩惱是持戒,是背塵;應住菩提是修定,是合覺。修行人若能持戒修定,背塵合覺,必然速證菩提。所以須菩提特別提出問佛:「應云何住?云何降伏其心?」

發心修行的菩薩,如果真心得以安住菩提,則妄心不降而自降;反之,妄心果能降伏,則真心不住而自住。此豈獨是修行成佛的關鍵,而亦是本經的要旨。向下,佛以無住生心,答其應住;以不著四相,答其降伏。般若大教,遂由是而開展。

2.釋尊許說

佛言:善哉!善哉!須菩提,如汝所說: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護囑諸菩薩;汝今諦聽,當為汝說。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唯然,世尊!願樂欲聞。

佛在回答須菩提的問題之前,先雙讚善哉。 原因是須菩提善知佛意,明白佛以身作則,施以無言之教,而讚佛希有於先;又能於佛欲說般若大教之時,代眾請問法要於後;或讚或問,無不契合佛心,故佛雙舉 善哉。第一個善哉,是讚其大智,能善知佛心:善護念、善咐囑諸菩薩。第二個善哉,是讚其大悲,能代眾請問般若大法。

「如汝所說…」等三句,是佛印可。「汝今諦聽」是誡其審聞,「當為汝說」是許說。「應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是指本經以下所說:離相發菩提心,無住修菩提行的般若之道。「願樂欲聞」,是須菩提表示,願意喜歡,親自聽聞佛的教導。

3.離相發心

(1)發廣大心

佛告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降伏其心。所有一切眾生之類,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若有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非無想;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

此明菩薩發菩提心。菩薩,譯名覺有情,諸 菩薩,包括凡夫菩薩與聖人菩薩。摩訶薩,譯名大。以其發心大,解理大,修行大,斷惑大,證果大,由因至果,無一不大;而且能夠離相無住,上不見有佛道可 證,下不見有眾生可度,因此被稱為「菩薩摩訶薩」。佛認為,無論是初發心的凡夫菩薩,或久發菩提心的深位大菩薩,都應該「如是降伏其心」。如是,是承上起 下之詞,降伏其心,即是令妄想心不起。

須菩提問:是先住後降,今佛答:是先降後住。因為妄想心不降,真心不顯;若能降伏煩惱妄想,智光顯現,則真心不住而住。故佛答:先言降,後言住。

眾生,指一切由眾緣和合而生的生命;種類繁多,佛經分為四聖六凡,今經文但指六道眾生。六道眾生在生產方面:有胎、卵、濕、化四種。胎生如人、獸;卵生如家畜、飛禽、或蟲蟻之類;濕生指水族動物;化生如天人、地獄、以及一切變化而生的生命。

若就眾生的體質:可分有色,無色兩大類。有色,指欲界及色界眾生,由四大五陰所組合而成的身體;無色,指無色界前三天的眾生,已無色質的形相,僅存識心的活動。

若在眾生的思想活動方面:可分為有想,無 想,非有想非無想三種。天上人間,凡有識心活動的生命,都屬於有想的一類;外道修無想定,制止心識活動,由因感果,生無想天,謂之無想。無色界第四天的眾 生,既無色身的體質,亦無前七識的精神活動,僅憑定力降伏第八識而入無想定,因名非有想;定力稍弱,第八識復現,故言非無想。

胎卵濕三種生命,唯居欲界,化生通於三界六道,有色止於四禪天,無色屬於空無邊處天,有想屬於識無邊處天,無想屬於無所有處天,非有想非無想,屬於非想非非想處天。

三界六道眾生,苦多於樂,發菩提心的菩薩,為拔眾生苦,與眾生樂,所以應該發願,所有眾生之類:「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

梵語般涅槃,譯為圓寂,意思是說:至此境界,真無不圓,妄無不寂。即是由般若智光,滅除煩惱暗,解脫生死苦,所證得清淨、光明、永恒快樂的人生境界。有四種不同:

一、自性涅槃:指眾生原本具足,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法爾天然的佛性。

二、有餘涅槃:是二乘聖人由真空慧,了達諸法寂滅性,遠離塵垢,內心清淨無染的寂靜境界;但由惑業所招感的果報色身,猶在人間,為分段生死所依。所謂:「子縛已斷,果縛猶存。」名有餘涅槃。

三、無餘涅槃:二乘聖人捨離果報色身,而入於空寂的法性,再無物我自他身心的束縛。所謂:「我生已盡,所作已辦,梵行已立,不受後有。」

四、無住涅槃:是諸佛菩薩,悲智雙運,倒駕慈航,隨流九界,救度眾生,拔苦與樂;不住於生死,亦不住於涅槃,是名無住。

釋尊特別告訴須菩提:菩薩摩訶薩,不但要發廣大心,教度凡有生命的眾生,還要發最勝心,令所有眾生之類,皆入於無餘涅槃而後已。

(2)不應著相

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

佛教菩薩發心,不應著相。無量,是約時 間,無數約種類眾多,無邊約空間。佛告須菩提:菩薩摩訶薩發菩提心,不應限於時空,不應限於數量或種類,而對於十方三世,四生九有,一切眾生之類,皆應以 無限的慈悲,無數的方便,滅其煩惱,度其生死,令證涅槃;但心中不應該著相,見有眾生可度。為甚麼?因為菩薩當廣學般若,證入諸法空性,深知修因證果,成 佛道,度眾生,無非是因緣和合的事相,緣生無性,當體即空;既無能度的我,亦無所度的眾生。所以說:「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 者。」

若然菩薩執著有眾生可度,便是四相未空。 本經所言四相,非一般眾生所執著的四相。一般凡夫,不知四大皆空,五蘊無我,而執著四大五蘊所組合的色身為自我,是著我相;我之外有你、有他,是著人相。 人我對立,由於人的思想不同,個性不同,愛好不同,種族不同…,當利害衝突時,便發生爭執,甚至引起戰爭,就是眾生相。每個人都希望自己長命百歲,都希望 自己事業不朽,都希望自己家族世代相傳,就是壽者相。由於凡夫眾生,被四相困擾,處處為我,不肯為人,遂起爭執,作諸惡業,流轉生死,受苦無量。

菩薩既然發願自度度人,就要破我執、空四 相,內不見有能度的我,是離我相;外不見有可度的眾生,是離人相;不執著所度的眾生根性無量;亦不執著能度的法門無量,是離眾生相;不見有三祇修福慧,百 劫種相好,是離壽者相。如是終日度眾生,不見有一眾生可度;雖然不見有眾生可度,不妨終日度眾生。

般若經說:「我當以三乘法拔濟一切有情, 皆令入無餘涅槃界而般涅槃。我雖以三乘滅度一切有情,而實不見有情得滅度者。」因為菩薩知道,我與眾生,同一空寂;既無能度的我,亦無所度的眾生。所以 說:「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否則,便是執著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何以故?因為菩薩若見有一眾生可度,就是著相,內 著我相,外著人相,人我對立就是眾生相,有法授受,眷戀不捨,相續不斷,就是壽者相。既然我相未離,四相不空,仍然有分別取捨,等如凡夫,怎可以名為菩薩 呢?所以說:「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

修學般若法門的菩薩,必須深達般若真空之理,依理起行,離四相,去情執,然後可以降伏心中的煩惱,令自己安住於菩提真心中。此正是回答須菩提問:「云何降伏其心?」

4.無住修行

(1)不住相施

復次,須菩提!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須菩提!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

復次二字,顯示上下文互相聯繫,並非脫 節。上文佛說菩薩應該離相發菩提心,現在再進一步說明,菩薩更要以無住心,修菩提行。菩提行不外六度,布施雖然是六度之首,然般若尤為重要。大智度論說: 「以五波羅密植諸功德,以般若波羅密除其著心。」是以佛於教導菩薩,應該離相發菩提心之後,再告訴須菩提:「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正是回答須 菩提:「應云何住?」的問題。

布施是六度之首,萬行之先;不但可以饒益 眾生,還可以對治慳貪。慳貪不除,何止無法利他,對自己也不利。因為慳貪是人們日常生活中,最刻薄寡恩的一員,也是最喜歡攀緣的交際家;而且是無所不貪的 交際家。見財貪財,見色貪色。為了貪財而殺害自己的父母,謀害自己的骨肉;為了貪色而奸淫邪盜,破壞他人家庭,毀滅他人幸福;為了貪名而妄言綺語,自讚毀 他;為了貪利而損人利己,不擇手段;為了貪美味可口而殺生食肉,殘害生物;為了貪求物質的享受,時刻都在勾心鬥智,侵犯他人,滿足自己。結果所得有限,業 債卻堆積如山;被業所纏,困居三界,多生累劫,無法償還。根本不可能持戒修定,解脫生死,何況行菩薩道,自利兼他?因此,佛要發菩提心的菩薩,不但要離相 度眾生,還要以無住心,行於布施,以對治慳貪。

菩薩於法的「法」字,是指十法界聖凡依正因果諸法。在諸法現象言:其相貌、個性、及作用,千差萬別。但諸法本體:則原無差別,同一空性。菩薩修行,一定要運用般若真智,照見此諸法空性,不應執著,而以無所住心,修行布施波羅密,所以佛說:「應無所住,行於布施。」

經文雖然只說:行於布施,其實已經包含持 戒、忍辱、精進、禪定等波羅密。因為菩薩以財物解除他人物質上的困苦,或用體力、或用心力幫助別人,就是布施;菩薩行無畏施時,能令眾生於冤家不起惱害 心,就是持戒;於敵人不思報復,就是忍辱;行法布施時,誨人不倦是精進,不為境牽是禪定,三輪體空,即是般若。

又布施不外捨心,持戒捨貪,忍辱捨瞋,精進捨懈怠,禪定捨散亂,智慧捨愚痴。所以經言:「應無所住」,是般若度,是修慧;「行於布施。」是前五度,是修福。本經一開始,佛就教導菩薩發心,修福修慧,自利利他,誰說本經只是談空?

「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 法布施」,是不著六塵行布施。一般眾生,因為追求物質享受,於色等六塵貪著不捨,往往為境所轉;菩薩既知六塵現象,皆因緣生法,空無自性,幻妄不真,故於 六塵境界,不起分別取捨之心,而能於諸法空性中,以無住無著的心行布施,以平等慈悲的心行布施,以恭敬尊重的心行布施;施時歡喜,施後無悔,是名無住相行 於布施。

應無所住,是空;行於布施,是有。菩薩實行布施,應如是不住著於有,也不住著於空;而能於空有圓融的平等法性中,實行布施。

(2)福不可量

何以故?若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須菩提,於意云何?東方虛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須菩提!南、西、北方,四維、上、下虛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須菩提,菩薩無住相布施,福德亦復如是不可思量。

此說明菩薩不住相布施的福德。何以「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呢?因為住相布施,是有漏因,只得人天果報,福盡還墮;而「不住於相」布施,是無漏因,將報得佛果菩提,「其」所得「福德」,實在「不可思量」。

佛問:「須菩提,於意云何?」東方虛空否可以思量?乃至十方虛空,是否可以思其數而度其量?須菩提早已契證諸法空性,體會佛意,兩次皆答:「不也,世尊!」

佛舉虛空的不可思量,譬喻「菩薩無住相布 施,福德亦復如是不可思量。」其意有二:一是虛空無體質,不可盡其邊、度其量;以喻諸法空性,體包太虛,量周沙界,不可限量。如果有人能夠不住相而稱性布 施,其功德則如諸法空性一樣,豈可限量?其次是諸法空性,其體空寂,但不礙萬有繁興。如楞嚴經言:「虛空體非群相,而不拒諸相發揮。」雖然萬有繁興,而法 性仍然空寂。以譬喻諸法空性,清淨本然,周遍法界,如虛空之廣大,亦如虛空的空無所有,不變不壞,但卻有隨緣之用,故能:「隨眾生心,應所知量,循業發 現。」(見楞嚴經)。

諸法空性,雖然生佛體同,平等無二,但因 隨眾生不同的心,所作不同的業,幻現十法界不同的依報與正報;相去天淵,苦樂懸殊。我們欲想離苦得樂,自當止惡行善,修因證果,謂之「無修而修」;諸法空 性,雖隨緣但其體不變,故十法界依正因果諸法,徒有假名假相,而無實體可得,何來修證?謂之「修而無修」。

能夠修而無修,即是:「不住於相,而行布 施」不執著有;能夠無修而修,即是「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不墮於空。不墮空,是即空即有,不因理廢事;不執有,是即有即空,不執事迷理。如是空有同時, 性修不二,事理圓融,就是如來密因、般若正行,其功德又豈可以世俗知見而思,以治世語言而議?所以佛說:「須菩提,菩薩無住相布施,福德亦復如是不可思 量。」

(3)如所教住

須菩提!菩薩但應如所教住。

因為須菩提問:「應云何住?」故佛結答須菩提:「菩薩但應如所教住。」佛認為一個發菩提心的菩薩,應該如佛所說,如佛所教:「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自然可以降伏心中煩惱,而得安住於菩提心中,得不退轉。

據此,我們應當知道,般若言空,只是空眾生人我知見的執著而已,非空無因果,無修證;反之,若能運用般若空智,以離相無住之心,廣修六度萬行,直至因圓果滿,就可以證得佛果菩提;是以凡是發心學佛,欲想成佛的菩薩,皆應如佛所教而住。

5. 法身無相

(1)身相非性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

佛說:菩薩但應如佛所教而住,離相發菩提 心,無住修六度萬行,必見實相理,得證佛果菩提;其得福之大,等如十方虛空,不可思量。但若有人因此懷疑,菩薩以離相無住之修因,結果證得佛果莊嚴的身 相,豈非因果不類?又或有人因見佛應身莊嚴的身相,心生執著,必然障礙修學般若之道。因此,佛特別徵問須菩提,是否「可以身相得見如來?」

「身相」,是指佛三十二相的應身;「如 來」,是指諸法如義的法身。菩薩以離相無住的修因,所證得的,不是身相莊嚴的應身,而是無形無相的法身如來,怎可以說是因果不類呢?再說:佛應身的身相, 只是為度眾生因緣,從如來法身理體所起的妙用,屬於因緣生法,有機則應,機盡還滅,生滅去來,幻妄不真;佛的法身,則法爾天然,原無生滅去來,真實不虛。 若然執著佛應身的身相,以為實有,就是執相迷性,未能通達諸法實相理,當然不可能得見法身如來。

必須運用般若空慧,知道佛應身的身相,緣生性空,即此空相,就是諸法的空性,亦即是如來的法身理體;就可以因相見性,從佛應身的身相,見到如來所證的法身。能如是知,如是見,才是般若正智,始可與般若真空妙理相應。不知須菩提,是否明白此理?故佛特別提出詢問須菩提。

須菩提答:「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見 如來。」接著又解釋,為甚麼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呢?原因是:「如來所說」應身的「身相」,「即非」是如來所證法身的「身相」。因為:如來所說三十二相的身 相,是緣生無性的應身,即非是如來所證不生不滅的法身;不應該心生執著,而取於相。否則,是不可能從佛應身的身相,見到佛所證諸法空性的法身。

但在另一方面說:「身相」,是因緣生法的 現象;「非身相」是諸法空性的本體。諸法現象,不離本體;本體亦不離諸法現象。所以如來說應身的「身相」,「即」是「非身相」的法身理體;「非身相」的法 身理體,亦即是應身的「身相」。身相,是就事相說,非身相,是據理性言。以其事不礙理,相不離性,所以身相,即是非身相;以其性不違相,理不礙事,則非身 相,亦即是身相。

(2)因相見性

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

佛見須菩提果然明白,諸法相妄性真,而且 知道性相不二,事理無礙,見解正確。故進一步說:不但佛的應身,是緣生無性,當體即空,即相即性,非在相外另有體性;就是世間上凡所有相,如山河大地的器 界相;聖人凡夫的眾生相;有成有壞的生滅相;形象大小的色相;以及分別取捨的心相;無一不是緣聚則生,緣散則滅,無常敗壞,虛妄不真。故:「凡所有相,皆 是虛妄。」但亦無須去妄求真,離相覓性;只要不執著現象幻有的事物,而能從現象界洞悉諸法空性的本體,就可以見到如來的法身理體。

故佛告須菩提:「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 來。」諸相,是現象;非相,是本體。諸相,是相妄;非相,是性真。諸相,是假有;非相,是真空。非離諸相現象的假有,另有本體的真空;亦非離本體的真空, 另有現象諸相的假有。真空假有,一而二,二而一;然則,諸相便是非相,非相亦即是諸相。能明此理,解此義,知道諸法性相不二,自然可以因相見性,得見法身 如來。

菩薩由初發心,用般若智,扶助大悲心,離 相度眾生,是重於願,能證我空。其次以般若智,領導六度萬行,無住布施,是重於行,能證法空。最後以般若智,照見諸法空性,得見如來法身,是重於證,能證 空空。如是我空、法空、空亦復空;三智圓,三惑盡,三空顯,從因至果,由行至證,無不皆得力於般若。可見修學般若之道,正是成佛的真因。

6.誡疑勸信

(1)善現疑問

須菩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生實信否?

以下是誡疑勸信。佛法大海,唯信能入。然 信有「聞信」和「證信」。聞法生解,啟發信心,是聞信;從聞而思、而修、而證,與般若正智相應,小乘證初果,得四不壞信;大乘見道位,住於淨心地,是證 信,亦即是實信。佛在世時能得證信,已經不容易,何況末法眾生?故須菩提問佛:在末法時代的眾生,聞佛所說:離相發菩提心,無住修六度萬行,甚至「若見諸 相非相,即見如來」,如是等微妙的言說章句,是否可以由聞而思、而修、而證,得不壞信呢?

(2)勸信勿疑

佛告須菩提:莫作是說!如來滅後,後五百歲,有持戒修福者,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當知是人,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已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

法身理體,原無生滅,亦無去來;但佛為度 眾生,所示現的應身,則有生滅去來。法華經說:「為度眾生故,方便現涅槃。」佛滅度後,佛法住世,分為三個時期,以辨別正法的興衰。大悲經言:「正法千 年,像法千年,末法一萬年。」正法時代,教、理、行、果皆具足,佛弟子能依教奉行,可證解脫;像法時代,有教有行,但解脫者少;末法時代,教理雖存,但已 難依教奉行,證果的人更少。

三時可分五期:第一個五百年,正法盛行, 修行證果者眾,名解脫堅固時期。第二個五百年,解脫者少,習禪人多,名禪定堅固時期。第三個五百年,像法開始,人多捨禪定而好多聞,研究經典,大都執著言 語文字,名多聞堅固時期。第四個五百年,禪教俱衰,人多不學無漏法,但事有漏行,力修塔寺,但求人天福報,名福德堅固時期。第五個五百年,學佛的人,我執 熾盛,宗派林立,黨己非他,橫生爭端,名鬥爭堅固時期。

經言:「後五百年」,是指末法一萬年中,最後一個五百年,正是鬥爭更堅固的時期。雖然,但宿植德本,持戒修福的人,對於本經所說,般若真空妙理,仍然能夠生起信心,由聞而信而解,而修而證。

持戒是戒學,修福是定學,能生信心以此為實,是慧學。當知此具足戒定慧三無漏學,能信解悟證般若空理的人,不止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處,深種善根,而是「己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當然對本經所說般若妙理的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

(3)淨信福德

聞是章句,乃至一念生淨信者,須菩提,如來悉知悉見,是諸眾生,得如是無量福德。何以故?是諸眾生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

「聞是章句」,是指前文所說,離相無住之 法。「一念」,是顯示時間之極短。「淨信」,指能與般若空理相應之心。「如來悉知悉見」,即前文所說:「如來善護念諸菩薩」。佛的意思是說:末法時代,雖 然鬥爭堅固;但久集善根,勤修戒定慧的人,必能悟入實相理,進而據理起行,即此一念與般若真空妙理相應的清淨信心,就是觀照般若,就能證入佛所證的實相般 若,與佛心心相印,光光相照,其所得福德之大,猶如十方虛空,不可思量,唯有佛的一切種智能知,佛的五眼圓明能見。故言:「如來悉知悉見,是諸眾生,得如 是無量福德。」

為甚麼久修善根,一念淨信的人,能獲「得 如是無量福德」,為諸佛之所護念呢?因為「是諸眾生」聞佛說般若,起智觀照,悟知諸法空理,我相不生,人相不起,不但「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 相。」甚至連二乘人所執的法相,以及權教菩薩,所執著的中道法愛亦不起,既「無法相,亦無非法相。」

無我等四相,是伏見思煩惱,證得我空;無法相,是伏塵沙煩惱,證得法空;無非法相,是伏無明惑,破除權乘菩薩所執的非法相,證得空空。如是用觀照般若的三空智,圓伏三惑,而與實相理相應,是人當然是善根深厚,當然能實信此經的言說章句,當然為諸佛所謢念。

(4)應離四相

何以故?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則為著我、人、眾生、壽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佛以眾生的不覺,而顯般若之真空。「是諸 眾生,若心取相,」是凡夫有漏業。「若取法相,」是二乘無漏業。「若取非法相,」是權乘菩薩亦有漏亦無業漏。皆未離四相,未降伏煩惱。凡夫未伏見思煩惱, 於五欲塵境貪著取捨,因我而貪,是我相;因我而瞋,是人相;因我而慢,是眾生相;因我而痴,是壽者相。故言:「若心取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

二乘聖人未降伏塵沙煩惱,雖證我空,法執 尚存;於所證涅槃,貪著不捨,是取法相。不知佛度眾生的方便無量,法門無量,貪著涅槃常樂我淨的境界,是我相;見有所伏的見思煩惱,是人相;於生死生怖畏 心,是眾生相;沉空滯寂是壽者相。故言:「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

權乘菩薩見有二邊可捨,見有中道可證,是取非法相。內見有能度眾生的我,是我相;外見有可度的眾生,是人相;見有能度所度,以及種種度眾生的法門,是眾生相;於度生事業執著不捨,是壽者相。故言:「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

取相是我執,亦即執著於有;取法相是法 執,即著於空;取非法相,是見有二邊可捨,見有中道可證,未能空亦復空。「是故」佛教我們:不應取相,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既不應執有,也不應執空,更 不應執著非諸法相的中道;必須四相冰銷,三輪瓦解,拂三執的浮雲,顯三空的真諦,證我空,法空,連空我法二執的空空,亦不可得。

「以是」不應取相,不應取法相,不應取非法相之「義故,如來常」對三乘人「說」共般若。不是曾經在阿含會上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嗎?

古之交通不便,每於河流淺水處,用竹或木 條拼排扎成筏,以度河流,到達目的地,就捨筏而登岸。所以說:「渡河須用筏,到岸不須舟。」佛昔日在阿含會上,對小乘人說法,用以譬喻佛的權巧方便,雖然 開示種種法門;但當比丘們如法修行,斷煩惱,了生死,登涅槃彼岸之後,證知一切諸法,空無自性,就不應該再執著於法,何況非法的空相?所以說:「法尚應 捨,何況非法。」

現在,菩薩修學般若法門,亦是這樣。但乘 文字般若船,起觀照般若的妙行,徹見實相般若的理體,深知實相無相,不生執著。然則實相之法,尚且不可得,何況實相以外的「非」實相之「法」?如是我法二 執俱空,所空既盡,能空亦滅,空空不生,證三空,契實相,當然:「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

7. 舉果證因

(1)無證無說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如來有所說法耶?須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說義,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

此是舉果證因。因為般若離相無住之法,何獨難信,而且難解,是以前文,佛於說明法身離相之後,隨即誡疑勸信。現在,又於將舉聲聞與菩薩法,說明離相無住的修因之前,先舉如來所證果法,亦是離相無住,以顯示因果一致。

阿耨多羅,譯無上,三藐,譯正等,三菩 提,譯正覺,是佛所證的無上菩提。能於般若法門生淨信的人,既與實相理相應,當然可以分證佛果菩提,無用置疑。但佛又說:諸相非相,教人「不應取法,不應 取非法。」因中既然不取,果上亦應該無證無得。何以佛又有三祇修福慧,百劫種相好的修因;又有在菩提樹下成等正覺,說法利生的結果?佛為解除眾生的疑惑, 特別徵問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如來有所說法耶?」

須菩提雖然示現未證佛道,但已得無諍三 昧,解空第一,又聞佛說離相發心,無住修行,知道修因要離相無住,則證果當然亦是離相無住。何況佛曾於大般若經中說:「佛得無上正覺時,所證佛法,依世俗 故,說名為得,不依勝義。若依勝義,能得所得,俱不可得。」此無得而得的理體:是「離言說相,離名字相,離心緣相,畢竟平等,無有變異。」(見起信論)眾 生迷故,隱而不顯;諸佛悟時,顯而明了,不從外得。然則,有何法可說?

維摩經言:「乎說法者,無法可說。」眾生 見佛成道說法,不過是佛的方便權巧,空拳誘兒,黃葉止啼而已。須菩提明白此理,故答言:「如我解佛所說義,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有定法, 如來可說。」為甚麼佛證無可證,說無可說呢?因為「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

「取」是約心境;「說」是約語言。心境是 能證所證,語言是能詮所詮;般若離心相故不可取,離言說相故不可說。凡是心可取,口可說之法,皆緣生性空,故言:「非法」。即此非法的空性亦不可取,不可 說,故言:「非非法」。眾生見如來有法可說,是取法相,執著於有;無有法可說,是取非法相,執著於空;空有二邊,皆非實相。今言非法,是離有,言非非法, 是離空。二邊皆遠離,會歸中道畢竟空。故言:「非法、非非法。」

(2)無說而說

所以者何?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一切賢聖」包括小乘四向四果,以及大乘 三賢、十聖,等覺,妙覺。「無為法」指離一切相的平等空性,亦即是三乘共證的實相般若。實相般若,原無差別,非有非無。以其非有,故言:「非法」,以其非 無,故言:「非非法」,既然空有二俱非,則如何取?又如何說?所以說法者,無法可說;聽法者,亦無聞無得。不過,因眾生根性利鈍不一,見理深淺不等,佛不 得不於無說無示中,假以語言文字,演說三乘共證的般若,故有四果四向,三賢十聖等位次的差別。猶如三鳥出網,三獸度河,昇空涉水,各有高下深淺不同。所以 說:「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8.寶施較量

(1)寶施福多

須菩堤!於意云何?若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是人所得福德,寧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何以故?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是故如來說福德多。

前說:「無為法」不可取,不可說,佛為了避免眾生誤會,以為一切法皆空無所有,而撥無因果。故隨即舉七寶布施的福德,比較般若智慧,以顯本經功德的殊勝。

七寶,是金銀、琉璃、車渠、瑪瑙、珊瑚、琥珀、珍珠。用七寶布施,是形容所施物的貴重,三千大千世界,是釋尊教化眾生的佛國土,亦即是娑婆世界。

佛經說:世間上最高的山名須彌。梵語須彌,譯名妙高。因為此山入海深八萬由旬深,(印度一由旬等如中國四十里)出海亦八萬由旬高,故言高;此山由眾寶所成,故言妙。

此山的四周皆是大海,海的四周又有山,純 金所成,因名金山。山之外復有海,海之外復有山,如是七重,故名七香水海,七金山。第七重金山之外,圍繞鹹水海;鹹水海之外,圍有大山,名大鐵圍山。此山 之東,有東勝神州,之西有西牛貨州,之南有南贍部州,之北有北俱盧州。我們所居住的地球,就是南贍部州。如是合九山八海,與四大部州;上至初禪天,是一個 太陽,與一個月亮可以照臨的地方,名一個小世界。

積集一千個小世界,名一個小千世界;積集一千個小千世界,名一中千世界;積集一千個中千世界,名為一個大千三界。以其三次言千,故名三千大千世界。

在法身大士的境界言,的確有可能,用積滿 三千大千世界這麼多的七寶,於十方世界,上供諸佛,下施眾生。今釋尊以此徵問須菩提,「若有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用以布施,是人所得福德,寧為多不?」 須菩提言:「甚多,世尊!」。隨即解釋說:「何以故?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是故如來說福德多。」意思是說:大千世界七寶布施,所得功德甚多,只是就世間的 事相而言,非指福德之性。若論福德之性,原本空寂,無形無相,不可取,不可說,豈可以言多或言少?正因為此甚多的福德,是就世間因緣生法方面說:「是故如 來說福德多」。

(2)持經福勝

若復有人,於此經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勝彼。

佛知須菩提己會其意,故進一步以法布施,比較財布施,而顯示法施的福德殊勝。有人於此經不但能夠聽聞讀誦,同時能夠深入了解其所詮的義理,還能依理起行以自利,更能為他人演說以利他,謂之「受持」。

古時印度,每以三十二字為一偈;而中國的 詩,則以四字,或五、六、七、八、九個字為一句,四句為一偈。佛教傳入中國,譯經者受中國文學的影響,凡是佛經中的重頌、或孤起頌,往往取用五字,或七、 八、九個字為一句,四句為一偈。如本經說;「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又說:「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 觀。」就是採用中國古詩的形式。現在佛說:「於此經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為他人說。」非限於本經所說五字一句的偈頌,而是指當時印度慣用,三十二個字為 一偈。

佛的意思是說:凡是對於佛在前面所說的般若真空妙理,能生起一念清淨信心,進而受持讀誦,據理起行;又能為他人演說,就算是少至四句偈的經文,其所得福,己經超越有人用大千世界七寶布施的功德。

(3)顯經功德

何以故?須菩提!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

何以持經少,而得福多呢?因為般若法門殊 勝,「一切諸佛」,所證得的菩提,以及諸佛所證的三身、四智,五眼、六通,乃至十力、四無所畏、十八不共法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所以 說:般若是諸佛之母,菩薩之師。觀世音菩薩亦說:「三世諸佛,依般若彼羅密多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見般若彼羅密多心經)現在有人能夠受持此經, 離相度生,無住修行,又能為他人演說,正是成佛的真因,終必成佛。又豈是用世間財物布施的福德可以比較?

(4)勸離執著

須菩提,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

佛恐初發心菩薩,因聞佛與法,皆是從此經 出,又執著於有,故立即告訴須菩提:「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意思是說:雖然一切諸佛因中修行,皆能離相無住,與實相般若相應,而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 提;但諸佛心中并不認為有佛道可成,有菩提法可得。如圓覺經言:「一切如來圓覺妙心,本無菩提及與涅槃,亦無成佛及不成佛,無妄輪迴,及非輪迴。」不過, 在世俗諦因緣的名相上說:是佛法而己。若依真諦理言:則諸佛所證的菩提法,己經遠離諸相,不可取,不可說,不應執著。若然執著有佛可成,有法可得,己經 「即非」真正的「佛法」了,

佛先說法施福勝,能出生諸佛,以遣空;又 說佛法非佛法,以遣有。目的是令眾生知道,在世諦因緣說:是有凡有聖,有迷有悟,有因有果,有修有證;豈可撥無因果而墮於空?但在真諦理言:諸法自性清 淨,本無一物,何來聖凡迷悟染淨因果諸法?豈可著相而執有?如是空有二俱非,真俗圓融,始可以會歸中道。是以下文每以即非、是名等詞句,顯般若三諦圓融之 理。

9.四果無住

(1)初果離相

須菩提!於意云何?須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須陀洹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須陀洹名為入流,而無所入,不入色、聲、香、味、觸、法,是名須陀洹。

前面佛說:「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只 是教人不應該執著,作證果之想而已,非無果可證,不可誤會「無為法」亦無性,而墮於斷滅空。因此以下四果,佛皆以「能作是念,我得果不?」徵問須菩提。希 望在與須菩提的問答中,令二乘人知道,不應作我得果法之想,而執著法相,及非法相,以顯般若離相無住之德。

佛問須菩提:「於意云何?須陀洹能作是 念,我得須陀洹果不?」須陀洹,譯名入流、預流、或逆流。因為初果聖人,以八忍八智等十六心,斷三界四諦八十八使,盡除三界見惑,而伏思惑,能逆生死流, 預入聖人之流,因名入流。初果聖人,已悟偏空理,斷分別我執,六根對色等六塵境界,不再涉入而起分別心,當然不見有能入所入,能證所證,所以須菩提認為, 須陀洹不會作是念:我得須陀洹果。故答言:「不也,世尊!須陀洹名為入流,而無所入,不入色聲香味觸法,是名須陀洹。」

(2)二果離相

須菩提!於意云何?斯陀含能作是念,我得斯陀含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斯陀含名一往來,而實無往來,是名斯陀含。

佛又問須菩提:「斯陀含能作是念,我得斯 陀含果不?」斯陀含是小乘二果,譯名一往來。於欲界九品思惑中,已斷前六品,尚須一往天上,一來人間受生,就可以斷盡欲界九品思惑。但二果聖人,己忘我及 我所,心中實無往來之相,亦無得果之想。若有往來之念,便有取捨之心,初果己無取捨,何況二果?所以須菩提答:「不也,世尊!何以故?斯陀含,名為一往 來,而實無往來,是名斯陀含。」

(3)三果離相

須菩提!於意云何?阿那含能作是念,我得阿那含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阿那含名為不來,而實無不來,是故名阿那含。

佛問須菩提,認為「阿那含能作是念,我得 阿那含果不?」阿那含,是小乘三果,譯名不來。已斷盡欲界五趣雜居地的九品思惑,不再來欲界受生;自此寄居色界淨居天,繼續進修,直至斷盡上二界思惑,就 可以證四果,超出三界。因為三果,已離四相,再無我及我所的分別,亦無來與不來的意念。是以須菩提認為三果聖人,也不會作證果之想。故答言:「不也,世 尊!何以故,阿那含名為不來,而實無不來,是故名阿那含。」

(4)四果離相

須菩提!於意云何?阿羅漢能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實無有法名阿羅漢。世尊!若阿羅漢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

最後,佛問須菩提:「於意云何?阿羅漢能 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不?」阿羅漢,含有殺賊、無生、應供三義,於譯經五不翻的原則上,屬於多含不翻,是小乘極果。三果聖人在四禪天中,斷盡上二界八地七 十二品思惑,殺除見思煩惱賊,即證四果,因名殺賊,是約斷德立名。四果聖人,已證寂滅理,解脫分段生死,不再來三界受生,故名無生,是約智德立名。四果聖 人,既具智斷二德,堪作眾生福田,應受人天供養,故名應供,此約恩德立名。

須菩提認為:阿羅漢既證無生,已斷我執, 必離四相,知法性空寂,當然不會作是念,我是阿羅漢。所以答:「不也,世尊!實無有法,名阿羅漢。」若然「阿羅漢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即為著我、人、眾 生、壽者。」如果四相未空,與著相的凡夫無異,又怎可以證得阿羅漢道呢?接著即引自己為證明。

(5)當機見證

世尊!佛說我得無諍三昧,人中最為第一,是第一離欲阿羅漢。世尊!我不作是念,我是離欲阿羅漢。世尊!我若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世尊則不說須善提,是樂阿蘭那行者。以須菩提實無所行,而名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

須菩提已證小乘極果,故引自己為證。「無 諍」,指無人我彼此,聖凡高下的涅槃境界。「三昧」譯名正定。無諍三昧,即是遠離人我是非之相,一心安住於寂滅平等理性中的正定。須菩提已斷盡三界煩惱, 能處處隨順眾生,與人無諍。涅槃經言:「須菩提在虛空地,若有眾生,嫌我立者,我當終日端坐不起;嫌我坐者,我當終日立而不移;令諸眾生,不起煩惱。」是 以佛讚許他,已得「無諍三昧,人中最為第一;是第一離欲阿羅漢。」但須菩提心中,并「不作是念,我是離欲阿羅漢。」我須菩提「若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 便是見思未盡,四相未空,同於凡夫,「世尊則不說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者。」

梵語阿蘭那,譯名寂淨處,修行人無論是獨居山林,或居鬧市,皆能觀諸法空性,除我等四相,不見有能修所修,無諍無執,謂之阿蘭那行。正因為「須菩提實無所行」,心不執著有無諍三昧,可修可證,所以佛「名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

10.修因無住

(1)授記無住

佛告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昔在燃燈佛所,於法有所得否?不也,世尊!如來在燃燈佛所,於法實無所得。

前約聲聞法明無住,今佛再舉自己因中授記 作佛,亦無實法可得,以明無住。燃燈佛,是釋尊第二阿僧祇劫行菩薩道時,授記之師。釋尊往昔曾有一生,在珍寶梵志處學道,學成辭師下山,適逢無遮大會,得 錢五百;本想回山供養梵志,以報師恩。後經蓮華國,見城中整飾市容,迎接燃燈佛,遂以五百金錢,買五朵青色蓮華供佛。後見地上有一穴窪污泥,立即伏在地 上,散髮掩泥,讓佛踏過。

當時燃燈佛為他授記:「汝於來世,當得作 佛,號釋迦牟尼。」佛授記的語言,是從因緣生,緣生無性;佛雖說而實無說,當時釋尊雖聞而實無聞。非有甚麼神秘的法門,傳授給釋尊;而釋尊亦不見有授記之 法可得。若見有法可得,就是著相,四相未空,如何成佛?燃燈佛又怎會為釋尊授記作佛?須菩提當然明白此理,故肯定的說:「不也,世尊!如來在燃燈佛所,於 法實無所得。」

(2)嚴土無住

須菩提!於意云何?菩薩莊嚴佛土不?不也,世尊!何以故,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

菩薩修因,不止是授記之法不可得,莊嚴佛 淨土之相亦不可得,不應住著。國土是眾生的依報,有四種不同:一凡聖同居土,是三界六道眾生,同業所感,居住的地方;二方便有餘土,是二乘聖人所停留之 處;三實報莊嚴土,是菩薩廣修六度,由無量行願所成就;四常寂光土,是諸佛法身所居之淨土。

菩薩為教化自心的六道眾生,故莊嚴凡聖同 居土,令得清凈;菩薩為攝受自心的二乘眾生,故莊嚴方便有餘土,令得清淨;菩薩為攝受自心的大道心眾生,故莊嚴實報莊嚴土,令得清淨;菩薩為欲自心斷無 明,證法身,故莊嚴常寂光土,令得清淨。如維摩經言:「欲淨佛土,當淨其心,隨其心淨,即國土淨。」然心本無相,豈可莊嚴?故須菩提答:「不也,世尊!」

菩薩廣修六度萬行,自利利他,不求人天福 報,而將此功德,回向佛果菩提,是名莊嚴佛淨土。須菩提認為莊嚴佛淨土,只是事相上的修為而已;若在諸法空性言,何來修證?菩薩既然離相度生,無住修行, 不見有能修所修,能度所度,當然亦無能嚴所嚴。所以說:「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莊嚴是有,屬俗諦理;非莊嚴是空,屬真諦理。菩薩嚴土,若能不住於有, 亦不住於空,空有不住,真俗圓融,所謂:嚴而無嚴;無嚴而嚴,就可以會歸中道,即「是名莊嚴」。

下文處處皆有「佛說」、「即非」、「是 名」等三句,都是顯真、俗、中三諦理。令諸菩薩,體會三諦圓融,即空、即假、即中,無需要捨二邊然後取中道。如楞嚴經所言:一空一切空,無中、無假、無不 空;一假一切假,無空、無中、無不假;一中一切中,無空、無假、無不中。因為空、假、中三諦理,原同一體,不可分離,故舉一即三,言三即一。龍樹菩薩說: 「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亦名為假名,亦名中道義。」就是說明三諦圓融的第一義空。讀誦金剛經的人,能如是知,如是解,如是離四相,證三空,自然與實相 般若相應。

(3)生心無住

是故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生凊淨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這段經文,是本經的中心思想,是般若的精 華,亦是通往寶所的正道。發菩提心的菩薩,應該循此正道向前邁進,努力克制自己,放棄主觀,取消私欲,一切無住無著;然後積極展開利生工作,建立福利事 業,輔助社會,饒益眾生。同時,更要為人演說佛法,續佛慧命,令佛法久住世間,作人天眼目,苦海慈航。

有人認為本經談空,何止不解本經的要義,簡直是很嚴重的錯誤。當知本經所說,是真空不空,是以佛於前文,詳細闡明無住法之後,總結言:「是故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生凊淨心。」

「是故」二字,是承上起下之詞,用以總結 以上所說:離相度生,無住布施之法。「諸菩薩」指權乘菩薩,發大乘心者,「摩訶薩」指實教菩薩,發最上乘心者。無論是發大乘心的諸菩薩,或是發最上乘心的 摩訶薩,皆應如前面所說:無所住著,而生起清淨的心。前文佛已詳說:佛的身相不可得,佛果菩提不可得,小乘四果不可得,大乘修因、授記作佛,以及莊嚴佛土 皆不可得;所以無論是權乘或實乘菩薩聞之,皆應離情去執,生起無所住著的「清淨心」,不應再執著色等六塵境界而發心。

清淨心,即無所住著的心,菩薩心中稍有一 念住著,即是污染,不得清淨。大智度論說:「畢竟空,即究竟清淨。」因為般若妙心,猶如明鏡,若住一塵,便有污染;一塵不住,則朗然明照,就是畢竟空。然 而,畢竟空的清淨心,又是甚麼?佛說:「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無所住,而生其心。」要這樣,才算是清淨心。

「應無所住」,是有無皆遣,人法俱空。何 止對世間有形相、可見聞的事物,不應貪戀執著;乃至出世間一切不可見、不可聞、無形無相之法,亦不應該住著。如是外不住塵,內不執根,根身器界二皆空。此 即是依實相般若理,所起的觀照般若智,能夠深達諸法空性,不再執著一切色心內外諸法,故言:「應無所住」。

但菩薩為度眾生,必須生起慈悲心,喜捨心,平等心,廣修布施等六度萬行,以利益眾生,故言;「而生其心」。即是依實相般若,所起的方便般若。

菩薩以觀照般若,見諸法空相,知一切法不可取,無所住著。以方便般若,隨順俗諦理,不捨慈悲,入俗利生;但不見有能度的我,亦不見有所度的眾生,心不住著,謂之「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應無所住,是真空,不住一切法;而生其心,是妙有,能生廣修六度萬行之心。以真空不礙妙有故,無住不妨生心;妙有不礙真空故,雖生心而又能無所住。此正是金剛般若事理無礙,真俗圓融的中道第一義空。能如是發心,如是修行,何止是菩薩,而且是摩訶薩。

昔日六祖惠能禪師,聽五祖弘忍禪師講金剛經,至「應無所住,而生其心」,豁然大悟,即說:何其自性本自清淨?何其自性本不生滅?何其自性本自具足?何其自性本無動搖?何其自性能生萬物?自此明心見性,成為一代祖師。

據此事實證明「應無所住,而生其心」,確是明心寶鑑,般若要旨。現在,我們聽講或閱讀此金剛經,若能無住而生心,雖生心而無所住,破我執,離四相,以清淨的信心,實行布施持戒等六度,自利兼他,則其功德利益,實在不可思議。

(4)報身無住

須菩提!譬如有人身如須彌山王,於意云何?是身為大不?須菩提言:甚大,世尊!何以故?佛說非身,是名大身。

嚴土無嚴,是依報不可得;大身非大,是明正報不可得,亦即得果無住。「譬喻」,是以喻顯法,「有人」,指發菩提心,修菩薩道的人。「須彌山」譯為妙高,是金、銀、琉璃、水晶四寶所成,下達金剛際,上至忉利天,高越群山,因名山王。用以譬喻菩薩所證報身之大。

佛問須菩提:能無住生心,生心無住的菩薩,結果所得的正報身量,高如須彌山王,你認為「是身為大不」?須菩提答:「甚大,世尊!」但此僅就報身的身相言,若據法身理體,則大而無外,小而無內,非有形相可取,非有色相可見,既非心智可測,亦非數量可數,何來大身之有?

「佛說非身」,是指法身無相,「大身」指 菩薩證得的報身。法身無形,豈有大小之分?若見有大小,即有所住著,如何證得清淨法身?正因為法身之理體,非報身之相,所以「佛說非身」,但隨世俗因緣, 不無假名假相。所以菩薩應該不住六塵,不執四相,而生清淨心,廣修六度萬行,結果,必然報得無量相好莊嚴的報身,故說:「是名大身」。

11.法施福勝

須 菩提!如恒河中所有沙數,如是沙等恒河,於意云何?是諸恒河沙寧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但諸恒河,尚多無數,何況其沙?須菩提!我今實言告汝:若 有善男子、善女人,以七寶滿爾所恒河沙數三千大千世界,以用布施,得福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佛告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 四句偈等,為他人說,而此福德,勝前福德。

此引喻校量,顯般若無住功德的殊勝。前說有人用滿一個三千大千世界的七寶布施,以校量持經福勝。今佛再以恒河沙數之多的恒河,如是眾多恒河中所有沙數之多的三千大千世界七寶,用以布施,尚且不及受持與解說此經之福,以顯般若無住功德難思。

恒河,譯名福河。據說三世聖賢得道之前, 多居此地,同時前劫後劫,其名不改。又梵語名兢伽河,譯名天堂來;謂此河水,是來自高處。據說雪山之北,有阿耨達池,譯名無熱惱。因此池是阿耨達龍王所居 之處而得名。池中充滿八功德水,四面各有出口,統灌四大洲。東面出口,就是兢伽河;南面出處,名信度河;西面所出,名縛芻河;北面出口,名涉多河。其中以 恒河最大,面積四十里,沙幼如麵,其數量多至不可計數,佛說法時,遇極多之數,每舉洹河沙為譬喻。

佛問須菩提:「如恒河中所有沙數,如是沙 等恒河,於意云何?是諸洹河沙寧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但諸洹河尚多無數,何況其沙?」的確甚多,盡一洹河中的沙,一沙一洹河,則恒河之多, 已經不可計數;何況眾多洹河中之沙?如是一沙一世界;眾多世界,又都充滿七寶,寶的數量之多,實非人間數學可以統計。

「實言告汝」四字,顯佛語真實不虛;凡佛所說,皆是真語、實語、不可不信。「爾所」二字,意思是「如許」。佛說:假如有善根深厚,福報又大的眾生,能以如許眾多的七寶,充滿如許眾多恒河沙數之多的三千大千世界,用以布施,得福多不多呢?須菩提答;「甚多,世尊!」

佛言:如果有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 偈等,為他人說;而此福德,勝前福德。」何以用少至四句偈的法施,其所得福德,已經勝前極多的七寶布施呢?其理由是:財施,能施與受施的人,未必有智慧; 法施,無智不能施,無慧不能受。財施僅利益人的色身;法施可增長人的慧命。財施僅能令人除慳貪,法施能令人斷煩惱;財施不出六道輪迴;法施可令人解脫生 死。財施福報有盡;法施福報無窮。所以財施多而福少;法施少而福多。

何況能信是經,即是信實相般若理;能持此經,是觀照般若行;為他人演說,是方便般若智。自利利他,皆不離般若,其功德己超越時空,無窮無盡。誠非眾多七寶布施可比。故佛言:「而此福德,勝前福德」。

12. 隨說功德

(1)說經處勝

復次,須菩提!隨說是經,乃至四句偈等,當知此處,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皆應供養,如佛塔廟。

「隨說」有六義:一隨說之人,無論是僧、 俗、聖、凡。二隨說之機,無論根性利鈍。三隨說之法,不定章句前後。四隨說之處,不拘山林或鬧市。五隨說之時,不管時間長短,或是晝是夜。六隨說之眾,或 多或少,或大乘或小乘。但求機緣成熟,師資相投,隨時隨地皆可以說;但能凡有所說,皆與實相般若相應,則隨說此經,少至四句偈,此說經之處,一切世間, 天、人、阿修羅,都應該恭敬供養,如佛塔廟。

「一切世間」,指十方三世。「天、人、阿修羅」,是三善道眾生;因為地獄眾生太苦,不能修道;餓鬼為饑渴所逼,無心向道;畜生愚蠢無智,不知修道;唯有三善道眾生,苦樂交參,始肯發心修行辦道。故佛但舉三善道眾生。

「供養」有二:一事供養,無論以香、花、燈、果,或幡蓋、衣服、伎樂,甚至合掌禮拜,都是事供養。二法供養,是讀經明理,如法修行,為人演說,無論環境如何惡劣,甚至危及生命,亦不捨菩薩行,不退失菩提心,是名法供養。

梵語塔婆,或浮圖,譯名高顯處,或靈廟,是供養佛舍利之處。有四處可以建立佛塔,一佛出生處,二佛成道處,三佛轉法輪處,四佛入滅處。今「隨說是經」,即轉法輪處。故一切眾生,「皆應供養,如佛塔廟。」

據傳說:中國隋朝,蜀民荀氏,曾於空地遙 望虛空,用手寫金剛經,因得諸天覆護,遇雨空地不濕;牧童皆在此地避雨。直至唐朝武德年間,有一僧人告訴村民說:「此地曾有人向空中寫金剛經,諸天寶蓋其 上,不得令人踐踏」。村民遂設欄圍之,并於空地奉供佛像,村民常聞天樂之聲。所以佛言:說經之處,即如佛塔廟,皆應恭敬供養,此顯處勝。

(2)成就三身

何況有人盡能受持、讀誦!須菩提,當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

「何況有人,盡能受持讀誦」,是顯人勝;「當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是顯法勝。說經之處,尚應恭敬供養,何況說經之人?隨說四句偈,尚應尊重,況盡能受持此經,進而為人演說?當然可以「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

「最上」是指佛的法身,離名絕相,世出世 間一切諸法,無過其上;「第一」是指佛的報身,無量相好莊嚴,眾聖中尊,堪稱第一;「希有」是指佛的應身,應以何身得度者,即現何身而為說法,世所希有。 佛意是說:若有人能受持讀誦此金剛經,又能為人演說全經,當知是人,必能圓滿成就佛的三身。因為般若能令人離相破執,無住生心,廣修六度,積聚功德,自當 圓證佛果三身;所以說:三世諸佛,無不從般若出。

(3)敬如三寶

若是經典所在之處,則為有佛,若尊重弟子。

經代表佛的法身,是以凡有此經所在的地 方,無論是佛殿、是講堂、是圖書館,或是辦公室,皆應恭敬供養;如尊重佛,亦如尊重佛在世時,助佛教化的諸大弟子。經典是法寶;經由佛說,經在之處,「即 為有佛」,是佛寶;諸大弟子,包括一切菩薩僧是僧寶。所以金剛經所在之處,即具足三寶,當然應該尊敬供養。

佛在世時三寶以佛為主,法從佛出,有佛然後有法,依法修行,然後有僧。佛滅度後,三寶則以僧為中心,因為僧可以弘揚佛法,可以續佛慧命;可以建立塔廟,住持佛法;僧在即法存,法存即佛住。是以三寶弟子,不但要敬佛、敬法、還要敬僧。

【書籍目錄】
第1頁:一、前言 第2頁:二、述要
第3頁:三、釋經題 第4頁:四、釋譯題
第5頁:五、釋經文—序分 第6頁:六、釋經文—正宗分說般若之道
第7頁:七、釋經文—正宗分明般若之用 第8頁:八、釋經文—正宗分顯般若之體
第9頁:九、釋經文—總結經義 第10頁:十、釋經文—流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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