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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金剛經講義 達理法師編著

金剛經講義 達理法師編著

持經功德分第十五

[日期:2010-08-23]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達理法師編著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持經功德分第十五

一、喻顯經功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恒河沙等身布施,中日分復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後日分亦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如是無量百千萬億劫,以身布施;若復有人,聞此經典,信心不逆,其福勝彼!

一日三分,正如此土謂上、中、下午也,皆 以恒河沙數等身布施,且非一時,乃如是無量、百、千、萬、億劫以如是每日三分各以恒河沙數等身布施,此非一般所能,究理言之,吾人念起便有我相,一念我相 便等身,萬念紛紜,便同有如許恒河沙等身矣,今以念起即捨,捨即施,捨至心境清淨如虛空,歷劫如是捨念,心地清明,其福德之大,豈可數計;若復有人者,設 或另外有人,聞此經典,經典即法則軌範,信心不逆、信、深信,惟深信,必解了,既信解,然後方行之不逆,逆者、違背,不逆、即是信受奉行,如是之人,豈如 上之捨念空心,長劫苦行,不具般若正智者可比,故其福為勝也。

二、持說更勝

「何況書寫,受持讀誦,為人解說!

何況者,以顯更勝言也,書寫以廣流通,廣 流通即以此經度眾也。受持即解行並進,讀誦即熏習勝解,增長勝行,為人解說即法施利眾;又受持讀誦,即以此自度,為人解說,則以此度人也;簡言之:是人既 能傳布此經以利眾,復能依法實行以益眾(實行離相三檀),更能廣行法施以度眾,其福德豈不更勝乎!且信心不逆,受持宏揚是經者,空有不著,則能捨念淨盡, 而彼捨念者僅自捨念而已,此猶能受持宏揚是經,而彼不能也,彼所能者此亦能之而無著,孰為優勝,不待言矣。

三、約教義明

「須菩提!以要言之,是經有不可思議,不可稱量,無邊功德。

此言信心不逆,依教奉行,其福德勝彼長劫 捨身者,因是經令人離相證性(性即法身),性體空寂,離名字相,離言說相,離心緣相,非言語之所及,故法身不可思議,證得性體(法身)則相(報身)用(化 身)顯矣,而報身相好,無量光明,非言語所能形容,故不可稱;化身妙用,隨形六道,變現莫測,非凡情所能揣度,故不可量;而空有不著,離四句,絕百非,圓 融無邊也;依此經教修,便證體用圓彰之性德,故曰:是經有不可思議,不可稱量、無邊功德;而布施利眾度生無邊等功德,亦豈可思議、稱量,而有邊乎!

四、約緣起明

「如來為發大乘者說,為發最上乘者說!

此為如來對發大乘心,行菩薩道者;對發最上乘心,紹隆佛種者之機緣而說,大乘教義有圓有別,有頓有漸,佛乘──最上乘教義,唯一圓頓,而此經所說,正此等意義也。

五、約荷擔明

「若有人能受持讀誦,廣為人說,如來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不可量,不可稱,無有邊,不可思議功德;如是人等,則為荷擔如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若有人者、乃假設之詞也,能受持讀誦,能 者確能做到也,受持、受其文而持其義也,亦即能依教奉行也,對文曰讀,憶念曰誦,欲受其文故先讀,欲持其義必先誦,是讀誦乃受持之因,然受持者思慧,讀誦 者聞慧,若無所聞,憑何讀誦,是則從他聞法,內自思惟,為得修行智也,此三慧學,為度眾生,即廣為人說也,受持讀誦以自利,廣為人說以利他,二利兼行,不 離般若,且是人即為上文所說,信心不逆,即能隨順此文字般若無住之義,又具大乘、最上乘之根器,必能度生離念,廣為人說,於人非止一二,於經非止四句,所 謂向稠人廣眾之中,建大法幢,普施般若法雨也,亦即如本經開宗所說:「所有一切眾生之類,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如是,此人之功德,非心所測,非口 所宣,唯有如來,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不可量、不可稱、無有邊、不可思議功德。此亦猶言是人發無上菩提心,修無住菩薩行,無有錯謬,如來印許之 也。故曰悉知悉見;不可量者,謂可成就遍果分身,普度含識,不可量之化身也;不可稱者,謂可成就福慧莊嚴,相好無邊,不可稱之報身也;無有邊者,於無邊 中,加一有字,精要之至,當知妄想未歇時,起念便著,所謂:有邊,無邊、亦有亦無邊,非有非無邊;一念起時,於四句中必著一句,故欲得不著,必須無念,今 曰:無有邊者:是明其尚未能絕對無,但能以無字對治有邊耳。可謂是人正在無住離相上用功,以求證得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不可思議之法身性德也。功德二字, 在此亦應解為:功、一超直入之修功;德、體用圓彰之性德也。故在此言,總以明是經教義有理事雙融,性修不二,一超直入,體用圓彰之功德也。如是人等,即為 大乘、最上乘之人也,大乘、最上乘,是能自利利人,即為荷擔如來無上菩提也,荷擔者:在背為荷,在肩為擔,如是自他兩利之人,方是代佛荷擔,替佛行道,亦 有直下承當,全力負責之意,故有許其為紹繼佛位之人,堪隆覺王之法也。

六、反顯樂小不能

「何以故?須菩提!若樂小法者,著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則以此經,不能聽受讀誦,為人解說。

樂者、好樂、契合不逆之意,小法即小乘 法,亦不了義法也,既樂小法,便著我見,見、則法執,即執我空取非法,仍為法執者,蓋小乘人執五蘊假合之色身為我之見,未能淨除,尚以五蘊法為有實,不知 五蘊法亦因緣,何曾有實也。著我見,種種分別隨之而起,故曰:著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則於此離相無住之經,機教不相應,正知世尊將說法華,五千比丘退 席,不能聽也,聽尚不能,何能受持讀誦,何況為人解說乎!

又前來皆云我相,至此忽云我見,見之與 相,同耶異耶?答同中有異,但無論著見著相,著則成病,此之謂同;然因有能取之妄見,乃有所取之幻相,故著見、是著相病根,是之謂異;遣除著相,功行猶 淺,必須遣見,功行乃深;何以故?妄見未除,病根仍在,幻相何能淨除乎!又見何能遣,乃離念之功也,要知離相,直向離念上下手,更為直捷了當耳!

又須知眾生何故有分別執著之病耶?無他, 由於不達一真法界,只認識一切法之相故耳,既然是相,則相相非一,以迷於相故,不知不覺,隨而分別,隨而執著耳,殊不知既名曰相,相乃緣生,變化無常,故 曰: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虛妄者,言其是假非真,非謂絕對無有也,而眾生不知是假,念念在虛妄之相上,分別執著,故名曰妄念!言其逐於妄相而起念也。或雖 知是假,仍復念念不停,使虛妄相,於心紛擾,故名曰妄念!言其虛妄之相隨念而起也。故妄念一名,含此二義,對治方法,亦有二種:一、離相,離相、妄念必隨 之減少,蓋妄想莫非情執使然,能離相,則情執末由生,是以離相為離念之方便也;二、離念,離念即離見故,離念則無見,無見則無有分別執著,能離見,有相無 相,更無關涉,一切相不離而自離也。是以離念(離見)為離相之究竟!換言之:要離相當離見,要離見當離念,因見由念起,相由見現,故離見則無相,離念則無 見;而見與念,非一非異,蓋念起則見起,俱生也,故曰:離念即離見故,故不另標也;而此離相與離念,可並行而不悖,因離相即是離念,念不離、相無由離也, 故知離念方能離相,倘能離相時兼修離念,則離相方能究竟,離念兼修離相,則離念更得方便也。以歷事而煉心,若打得念頭死,自可許汝法身活也,法身活,則同 信心清淨,即生實相也。此又不得不知,不能不說,故不憚煩及之,願毋忽!

七、結顯經勝在處當供

「須菩提!在在處處,若有此經,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所應供養,當知此處,則為是塔,皆應恭敬,作禮圍繞,以諸華香而散其處!

在在處處,猶言無論何處,若有此經,則不 特經在,而且兼有讀誦受持,廣為人說之意也。一切世間,世約豎言,即歷史時間也;間約橫言,即空間界限之意也;合言則同世界,一切世間者,謂非一世界,乃 遍法界意也;天人阿修羅,為三善道,而含攝三惡道,言天修羅,且攝八部,有遍法界,盡未來,一切天龍八部,四生六道,所應供養擁護也。當知此處則為是塔, 塔廟前已言之,塔安舍利,或佛菩薩賢聖僧像,又塔必在高顯之處,以表高勝也。今以經在則為是塔,蓋此經即法身,此經能成三德,現三身之殊勝功德,正同塔之 高顯也,安塔之意,在於表彰,使眾見聞,以起信心,經處是塔,亦教人當知表彰是經,宏揚是經也。供養、一切供養中、法供養最,即以奉持是經,即屬法供養 也;恭敬,亦是供養之法,因恭敬者,虔誠也,以虔誠之心供養,必獲大利益也。虔誠云何?即一心皈命之意,蓋三業以意業為主,若但澡身淨口,而妄想紛紜,不 能一心,尚何清淨,尚何恭敬虔誠之有!故首當攝心歸一,不向外馳,是謂恭敬,必恭敬乃能清淨,所以意業虔誠,身口必隨之也。作禮、如合掌頂禮等,此表身業 虔誠,圍繞、亦作禮之一式,因圍繞經行,或稱念聖號經名,或唱梵唄,讚揚功德,此表口業虔誠;作禮圍繞;皆以表身業,華、香、云散者,古印度每以花朵或香 末,雙手捧擲空中,以表敬意;吾國則多插花於瓶,焚香於爐,亦是一樣表敬,散花香時,口唱願此香花……此表口業虔誠也;身口意三業;皆應虔誠,以表恭敬。 又凡是供養,必用花香者,此有深意,花所以表莊嚴,故佛經亦取以為名,如華嚴經;香所以表清潔,如曰戒定真香;以表熏習;表通達,如曰法界蒙熏;花為果之 因,散之以表種福慧雙修之因;證福慧莊嚴之果,香散之以表三業清淨,感應道交也。蓋金剛經度眾生而無度,乃悲智雙運,正是福慧雙修,倘在在處處,有人讀 誦,有人宏揚。自獲三寶加被,天龍擁護,如信心不逆,依教奉行,必成就不可量、不可稱、無有邊、不可思議功德,便亦為荷擔如來矣。若人身口意專精,讀誦受 持,廣為人說,如是熏修,必能自利而利他,亦必為天龍八部之所擁護,受人供養也。又得真如者,為由心淨,心淨由不住法,不住法緣有智,有智蓋由聞經,故知 此經在處,有其勝德,必應供養恭敬也。

【書籍目錄】
第1頁:自序 第2頁:引言
第3頁:釋經題 第4頁:釋人題
第5頁:釋經文 第6頁:法會因由分第一
第7頁:善現啟請分第二 第8頁:大乘正宗分第三
第9頁:妙行無住分第四 第10頁:如理實見分第五
第11頁:正信希有分第六 第12頁:無得無說分第七
第13頁:依法出生分第八 第14頁:一相無相分第九
第15頁:莊嚴淨土分第十 第16頁:無為福勝分第十一
第17頁:尊重正教分第十二 第18頁:如法受持分第十三
第19頁:離相寂滅分第十四 第20頁:持經功德分第十五
第21頁:能淨業障分第十六 第22頁:究竟無我分第十七
第23頁:一體同觀分第十八 第24頁:法界通化分第十九
第25頁:離色離相分第二十 第26頁:非說所說分第二十一
第27頁:無法可得分第二十二 第28頁:淨心行善分第二十三
第29頁:福德無比分第二十四 第30頁:化無所化分第二十五
第31頁:法身非相分第二十六 第32頁:無斷無滅分第二十七
第33頁:不受不貪分第二十八 第34頁:威儀寂靜分第二十九
第35頁:一合理相分第三十 第36頁:知見不生分第三十一
第37頁:應化非真分第三十二 第38頁:重再版剩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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