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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金剛經講義 達理法師編著

金剛經講義 達理法師編著

如法受持分第十三

[日期:2010-08-23]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達理法師編著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如法受持分第十三

一、請示名持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當何名此經,我等云何奉持?」

上來屢顯經功,受持福德殊勝;乃至經所在 處,佛與賢聖同在,如是,則本經何名?云何奉持?實為學人所急當知者,故須菩提白佛請示,當何名此經,我等云何奉持也。又一般經,請名多於在全經之末,即 說理已圓畢時請示之;而本經獨在中間何故?須知本經後半部之義,是從前半部義理,再加以闡明詳說而已。故本經名雖似說在中間,實則亦於義理終結時說之,仍 與他經無別;蓋名必副實,然後顧名思義,亦可知所奉持,奉者、遵依也;持者、修持、行持,請示持法,以便大眾遵依而行,故曰:我等奉持也。又須知經名乃一 經言說章句之總題,若知此總題,則奉持更為扼要簡明矣。奉持猶所謂奉行,奉行有二義:一、自行,二、勸他行;即所謂自度度他,自利利他,故奉持經法,不僅 專為自行自利,須兼及他行他利,此大乘佛法之精神,不可不知也。

二、示名教持

佛告須菩提:「是經名為《金剛般若波羅密》,以是名字,汝當奉持!

經題七字,於開題時,已詳釋其義矣。玆再 略而說之:般若:智慧義,此智慧非世智辯聰之慧也。乃出世間可到彼岸之智慧也。金剛:為物之最堅最利,能斷一切物障,而一切物不能為壞;以喻般若如大火 聚,四面不可觸,觸之則燒則燎,正是諸法盡掃,纖塵不留,名為金剛般若,能斷一切煩惱也。波羅密即到彼岸義,佛說金剛般若波羅密,正因眾生病在處處著,積 習深痼,非仗此金剛慧劍不能斷除也。又是經、經字,路徑、法門也,由是路、是門,即可通達寶所,到彼岸也。此經及名八字,是令顧名思義而奉持也。本經所明 以無住遣執,無住則隨處解脫,無住則能斷金剛,以是行持,則可斷除我見,我見除,則煩惱障除,而業障、報障,當亦隨除,三障消除,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 提,究竟極果矣。故曰: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也。所謂奉持者,亦無別法,乃因名會義,達諸法空而已。吾人何幸,得聞此勝義之 經,豈可不讀誦受持,以自度及度他,仍一任染著六塵,浮沉生死苦海乎?又奉持即所以奉持自心於日常行住坐臥,勿令分別人我是非也;亦無異言,汝等當奉持金 剛般若,以斷除我見,使令無住生心也。總之,讀誦本經,當須領會經中所說無住,不取等,即是能斷之義,而應奉持之也。雖然如是,且道金剛般若波羅密,畢竟 是箇甚麼?莫是最堅最利,能除障,斷煩惱,即就是麼?恐沒交涉,蓋此金剛般若者,乃現前諸人個個本有離相、無住、真心是也;須知此心,乃成佛作祖,就路還 家之本源也,設捨此心,別無有法,故教以是名字,汝當奉持,苟能悟此心法,則知心本無心,法亦非法,尚說甚麼波羅密,所謂:佛說一切法,為究一切心,若了 一切心,何用一切法,只要諸人奉持此心,則參學事畢;咦!汝若無心我便休!參!

三、釋離名字相持所以

「所以者何?須菩提!佛說般若波羅密,則非般若波羅密!

所以者何:即言因何須如此乎?此四字下必 將有以解釋上文汝當奉持之義理之標示也。佛說者:佛係究竟果覺之稱,由修般若而證果覺,明修般若而不離名字相,則為著我人眾生壽者,尚能稱究竟覺、佛耶? 故佛說般若,是如其自證之理智而說,令一切眾生,開佛知見,知性本無相,須離相修,而後方可以見性,故曰般若波羅密,則非般若波羅密;亦正恐眾生心中有一 般若波羅密名字,便又取法相,取法相即著四相矣,故說則非也。而此何以不連說金剛二字者,正明金剛為能斷取著法相者耳。此點併須明白,方無疑不連說也。

又實相般若之堅,觀照般若之利,截煩惱源,達涅槃岸,般若波羅密,法體元空,湛然清淨,非有形相,故曰是名,即非般若也。

又所以者何?乃出命名所以,蓋佛因吾人迷 本淨心,晦為業識,轉將智慧,翻作愚癡,背涅槃城,趣生死路,是以貪瞋境上,枉受飄零,解脫法中,自取流轉,今則、欲轉妄識,須示真心,為破愚癡,特明般 若,教以離相,更莫執取,故說般若波羅密也。設或吾人二六時中,體取本有真心,會得自家般若,則瞬目揚眉,已成漏逗,敲空擊木,尚滯筌□,故言即非般若波 羅密也;到得這裏,既知法本無說,心豈有名,雖然如是,不妨向無說中而施說,於無名處而安名,故曰是名般若波羅密也。

四、示說法離相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所說法不?」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來無所說。」

世尊又問:如來有所說法不?如來即平等性 體,理智一如,能所一如,既證一如,故其言說,名為如說,如說者、明其是由平等如如之性海中自在流出,初未起心動念,正所謂雖終日說,熾然說,剎說塵說, 而實無言說之相,尚無說相,安有所說之法相耶?起信論云:「離言說相,離名字相,離心緣相,畢竟平等。」又云:「若無心念,則無一切境界之相。」「當知一 切法不可說,不可念故,名為真如。問曰:若如是義者,諸眾生等,云何隨順而能得入?答曰:若知一切法,雖說無有能說所說,雖念無有能念所念,是名隨順,若 離於念,名為得入!」即此義也。故須菩提白佛言,如來無所說,此正為令奉持者,應知熾然奉持,而無著法相也。然後方算真奉持者。

又上兩科,是明空如來藏,空、有二義:一、性體本空,二、空其妄念;此中曰:般若非般若;曰:如來無所說者,皆以性體本空也;而離名字相、離言說相者,空其妄念也;此皆顯明空如來藏義也。

五、依正離相

甲、依報離相

子、不壞假名問答

「須菩提!於意云何?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塵,是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

此遣依報也,佛為恐著相眾生,聞說無所 說,將曰:若無言說,又何以教化三千大千?且言說本來無相,縱可云:說無所說,而世界之大,其相宛然,豈得曰:世界無世界耶?為遮此疑,故發此問,問語更 妙,不問世界,而問所有微塵多不?意明世界是由眾多微塵集合,而現三千大千之幻相耳。華嚴經云:「三千大千世界,以無量因緣,乃成一切眾生,豈外此而別有 世界耶。」彼執大千世界之相為實者,亦可以恍然悟矣;須菩提深領佛旨,故答甚多!意明世界所有,無非眾多微塵耳。然則除眾多微塵外,豈別有世界乎?於此, 可知有即非有矣。

丑、正示不著微細相

「須菩提!諸微塵,如來說非微塵,是名微塵。

如來是性德之稱,如來說者,亦即約性而說,以性體本空觀照,微塵本無實體,遇雨則為泥,遇火則為磚瓦,是無微塵之定體,所以為虛妄也,故曰:非微塵,然不無幻相,故曰:是名也。

寅、正示不著廣大相

「如來說: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

此與上說微塵非微塵,是名微塵,同一義理,不過微塵乃極小,而世界乃極大;佛何以要如此說示,其意為令修持般若者,無論何種境界,或細如微塵,或大如世界之事相,皆應不壞不著,細如微塵,尚不應壞,大於此者可知矣。大如世界,尚不應著,細於此者可知矣。

此段乃明以世界散而為微塵,則塵無自性, 悉假因緣,因緣故空,以故一微空處眾微空,眾微空中無一微,原無實性,所以曰非,以不廢假名,故言是名耳;而世界非世界者,亦以微塵合而為世界,則界無自 性,乃因緣生法,是亦為空,無有實性,故亦曰非,以不廢假名,故亦曰是名耳;然此非之一字,正顯離相之用,是之一字,乃離即離非,是即非即之是,所謂:即 是用、而離是用也。

又華嚴經云:「諸微塵者,一切眾生心上微 塵也,佛分身於微塵世界中,示現無邊大神力,開闡清淨無垢法,使一切眾生,皆生清淨心,非微塵所可污,故云:非微塵,得出世間法,非世界所能囿,故曰:非 世界。」佛答文殊菩薩問:「在世離世,在塵離塵,是為究竟法。」此言非微塵,非世界者,亦即離世離塵之義也。

又約以微塵喻眾生妄念煩惱客塵,遮蔽淨 性,非微塵是名微塵者,一念悟來,轉為妙用,前念無諸妄想,湛然清淨,即非微塵;後念不住清淨,是名微塵;非世界是名世界者,若無妄念即佛世界,有妄念即 眾生世界,前念清淨,即非世界,後念不住清淨,是名世界;散則為微塵,合則成世界,無性則非微塵,非世界,假名則是微塵,是世界也。

乙、正報離相問答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不?」「不也!世尊!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說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

此遣正報也。此科問語,與前問可以身相見 如來不?同而不盡同也,蓋前舉身相、則佛與眾生并攝在內,而今舉三十二相,則專約佛之應化身言也。此問亦正因上既說世界非世界,則佛應化身何為乎?豈應化 身亦為有即非有,非有而有乎?以釋此疑,故發此問也。須知如來既已證性,而又現三十二相身者,因眾生各各以此如來藏為體,惜其迷相,竟不自知,故由性體顯 現應身之相,以教化大千世界,為眾生開此寶藏,令知迴光返照,不著一切相,而自見本性耳。自見本性,則是得見如來;華嚴經云:「諸佛法身不思議,無色無形 無影像。」是故若著於相,則所見乃是應身之相,非法身之體,何能見如來哉!明乎此,則知三十二相,亦由緣會而生,當下即空,有即非有,緣會而生,非有而 有,有即非有,故曰:即是非相,非有而有,故曰:是名三十二相也。

如來具容貌相好十二種,身體相好十種,手 足相好十種,以眼耳鼻舌身五根中具修六波羅密,意根中修無住無為,是三十二相清淨行也。三十二相者:一、足安平相,謂足裏無凹,悉皆平滿;二、千輻輪相, 足下之紋,圓如輪狀,輪中具有千輻,狀其眾相圓備;三、手指纖長相,謂手指端直,纖細圓長;四、手足柔軟相,手與足皆軟如棉;五、手足縵網相,手足指與指 有如網然,交互連絡,有若鵝鴨指間之形;六、足跟滿足相,跟、足踵也,俗名腳後跟,圓滿無凹;七、足趺高好相,趺、足背也,高隆圓滿;八、□如鹿王 相,□、腿肚也,古又謂之曰腓,鹿王、鹿中之王,謂大鹿也,謂股肉勻稱圓滿,不同凡夫腿肚,忽然而粗;九、手過膝相,兩手垂下,其長過膝也;十、馬陰藏 相,謂男根密藏不露;十一、身縱廣相等相,自頭至足,其高與張兩手之長相齊;十二、毛孔生青色相,一一毛孔,只生青色之一毛,而不雜亂,十三、身毛上靡 相,身上每一汗毛,皆右旋而頭向上也;十四、身金色相,身色如紫金光聚;十五、常光一丈相,身放光明,四面各一丈;十六、皮膚細滑相,謂皮膚細膩光潤,不 受塵水,不停蚊蚋;十七、七處平滿相,兩足下、兩掌、兩肩、及項中,七處皆平滿,毫無缺陷也;十八、兩腋滿相,兩腋之下充滿;十九、身如獅子相,謂威儀嚴 肅也;二十、身端直相,身形端正無偃曲;廿一、肩圓滿相,此謂兩肩之全形,不聳不削,圓厚豐滿,與上七處平滿不同;廿二、四十齒相,具足四十齒,常人至多 三十六齒;廿三、齒白齊密相,四十齒皆白淨,齊整,堅密;廿四、四牙白淨相,四大牙最白而鮮潔;廿五、頰車如獅子相,兩頰隆滿,如獅子頰;廿六、得上味 相,咽喉中有津液,無論食何物,皆成無上妙味;廿七、廣長舌相,舌廣而長,柔軟紅薄,展之廣可覆面,長可至髮際;廿八、梵音深遠相,梵者、清淨之音、音聲 清淨,近不覺大,遠處亦聞;廿九、眼色紺青相,目睛色如紺青,極清淨而光明,有如金精;三十、睫如牛王相,眼毛分疏勝妙,有如牛王;卅一、眉間白毫相,兩 眉之間有毫,白色清淨,柔軟宛轉,右旋而放光明;卅二、肉髻相,頂上有肉,隆起如髻;此三十二相,又名大丈夫相,又名大人相,亦名百福莊嚴相,謂以百種福 德莊嚴一相,修成三十二,須經百大劫,故曰:百劫修相好,福德即是普賢行願,故行願品云:「此善男子善得人身,圓滿普賢所有功德,不久當如普賢菩薩,速得 成就微妙色身,具三十二大丈夫相。」當知相好皆大悲大願之所成就者也。何故修此相好,以一切有情,無不著相,若見相好,乃生歡喜心,生恭敬心,方肯親近聞 法,方能生信故;又梵王、帝釋、輪王、亦有此相,菩薩亦往往有之,但以好不具足,遂不如佛,相好者,非謂其相甚好,蓋大相名相,細相名好耳,而大與細,亦 非謂大小,大相者,到眼便見,細相者、細心觀之,乃知其好耳,細相、即所以莊嚴其大相者,故佛有三十二相,便有八十種好,又稱為八十隨形好,隨形,即謂其 隨三十二形相也,菩薩雖亦有好,但不及佛之具足,八十:即一、無見頂;二、鼻不現孔;三、眉如初月;四、耳輪垂埵;五、身堅實如那羅延;六、骨如鉤鎖; 七、身一時迴旋如象王;八、行時足去地四寸而有印文;九、爪如赤銅色,薄而潤澤;十、膝骨堅圓;乃至八十、手足皆現有德之相;恐繁不具,詳見大乘義章,若 三十二相之名,是依大智度論而說,他書或有異同,以三十二相,八十種好,尚是應化身所現,若佛之報身,則不止此數,蓋身有八萬四千乃至無量之相與好也。簡 言之:如來說三十二相,非是法身無為之相,但是化身有為之相,故法身無為,真實性故,色身有為,影像相故;即如修行所有福業,能成佛身相,但是應身耳,由 此可知法身有名無相,故曰非耳。

又本經至此,已顯深義,究竟義,何以故? 上兩科離名字言說,尚是專遣有邊,此兩科空有二邊俱遣,乃為斷除妄想之極致;世尊說此兩科,是令眾生徹底領悟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之性體耳。須知依正二報, 既皆緣生,惟是因緣聚合之假相,故謂之是名,是名者,明其假名為生,而實未曾生,故曰非也;非者、明其本來無生也;既無生,則無滅,豈非已顯究竟義乎!又 雖無生,但不壞假名,即不壞因果也;大千世界為眾生同業所感,是世間因果,并攝盡一切世法因果也;三十二相為佛多劫熏修所成,是出世間因果,并可攝盡一切 出世法因果也;相雖性現,亦由業感修成,故因果不可壞也。

又金剛般若,持以破惑,惑無不盡,持以照理,理無不顯;故能即一切法,離一切相,即復離一切相,行一切法,果能如是奉持,方於世出世法,必能達究竟彼岸也。

六、結校顯示經功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若復有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甚多!」

此段以福校慧,明離相之用,以顯經功,但 此比前不同,前以寶施,尚屬外財,今則乃以身命施,內財施也;較外財施殊勝多矣;因眾生最愛者身,最重者命,而能以身命布施,豈不難能,何況以恒河沙身 命,則必生生世世以身命布施,此之福德尤為難得而多也;然如若見有身可施,即不了蘊空,仍屬住相布施,不出有漏福德也;身施如尸毘之代鴿,命施若薩埵之飼 虎,又昔日有罽賓國王者,因信外道惑言,仗劍詣廿四祖師子尊者所,問曰:師得蘊空乎?尊者曰:已得之矣!王曰:可施我頭,尊者曰:身非我有,何況於頭,王 遂斬之,白乳血高丈餘,王臂自落,是知人法俱空,尚何有身命布施耶?本經前曾以四句偈,與大千世界七寶布施,及與沙等恒河無量無邊大千世界七寶布施顯勝, 今則與恒河沙等身命布施,校量顯勝何也?蓋第一次因初生淨信,第二次則解慧增長,至此解義更深,已開金剛智矣,此智既開,便知斷其妄念,而捨生死根株,其 功行視前更勝,故不以外財施校,而以內財校顯;須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雖屬難能之事,而所獲仍不出有漏福德,未脫生死,持說四句偈等,能開金剛智,奉金剛 般若以修持,便能斷除妄念,則可了生死,超凡入聖,如是,豈彼恒河沙等身命布施所可比擬也,明矣。故曰:其福甚多。

【書籍目錄】
第1頁:自序 第2頁:引言
第3頁:釋經題 第4頁:釋人題
第5頁:釋經文 第6頁:法會因由分第一
第7頁:善現啟請分第二 第8頁:大乘正宗分第三
第9頁:妙行無住分第四 第10頁:如理實見分第五
第11頁:正信希有分第六 第12頁:無得無說分第七
第13頁:依法出生分第八 第14頁:一相無相分第九
第15頁:莊嚴淨土分第十 第16頁:無為福勝分第十一
第17頁:尊重正教分第十二 第18頁:如法受持分第十三
第19頁:離相寂滅分第十四 第20頁:持經功德分第十五
第21頁:能淨業障分第十六 第22頁:究竟無我分第十七
第23頁:一體同觀分第十八 第24頁:法界通化分第十九
第25頁:離色離相分第二十 第26頁:非說所說分第二十一
第27頁:無法可得分第二十二 第28頁:淨心行善分第二十三
第29頁:福德無比分第二十四 第30頁:化無所化分第二十五
第31頁:法身非相分第二十六 第32頁:無斷無滅分第二十七
第33頁:不受不貪分第二十八 第34頁:威儀寂靜分第二十九
第35頁:一合理相分第三十 第36頁:知見不生分第三十一
第37頁:應化非真分第三十二 第38頁:重再版剩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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