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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地藏菩薩本願經唯識觀 趙亮杰居士著

地藏菩薩本願經唯識觀 趙亮杰居士著

見聞利益品第十三

[日期:2010-08-23]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趙亮杰居士著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見聞利益品第十三

一、釋品題

一切善法和惡法,皆從六根攝入八識田中,這好像我們把種子撒到田裏一樣,再由田裏滋生出來,從抽芽、生根,乃至開花結果,無不獲利千萬億倍。善法如是,惡法亦復如是。

這六種播種機關(六根),又以眼根和耳根 為最銳利。故在地神護法品之後,如來放光,觀音啟請,說明見地藏像,聞地藏名,或聽說此經者,則其功德利益不可思議;但必須由內心深處發出恭敬,生歡喜 心;否則,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則無利益。就是說,如果在你家懸掛菩薩像而不恭敬供養,雖有此經,不信不敬,或心中狐疑,這好像沒有把種子吸收進來,更談 不到開花結果了。所以說,則無利益。由此當知,吾人對于一切事物之看法,想法和做法,這一切的生心動念(識的動態),就會產生一連串的因緣果報。

「七七」事變前,鄧鵬九老居士,任江蘇吳 縣縣長時,尚未信佛,在其城郊靈巖山,有一寺院,為印光大師駐錫,經居正居士的介紹,彼以好奇的心理,參見了印光大師,感覺這和尚也沒有些什麼。後經月 餘,獨自往訪,適大師正在拜佛,態度虔誠,儀容莊嚴,彼在側面侍立良久,大師旁若無人,依然拜佛,他心中想道,這和尚真還有點傻勁兒!其愚誠可嘉。大師禮 畢,這才讓他到客廳裏坐下。他第一句話問大師說:「你拜他(指佛像)靈不靈?」他心想這和尚一定故弄玄虛的說上一番,那知大師斬釘截鐵的回答他說:「不 靈。」這真是晴天霹靂,使他大吃一驚!接著又問:「不靈,你拜他做甚?」大師曰:「他不靈我靈。」他心中更是驚奇,這和尚畢竟不凡!如是又問了很多道理, 大師以儒家道理,發揮佛理,言簡理當,對答如流,使他五體投地,從此歸依了印光大師。

這則公案充分表明了「萬法唯識」的道理, 是故同樣的禮佛,發什麼心,得什麼報,發菩提心,則證佛果;起人天想,得人天報;今生糊糊塗塗供養三寶,來生做個糊塗財主;今生迷迷糊糊禮佛菩薩,來生做 個糊塗官;所以者何?一顆摩尼寶珠落在垃圾兒的手裏,充其量不過買幾斤蕃薯填填肚皮。是故佛子,應當以正知正見發菩提心,供養禮拜三寶,發此心者,即使佛 果遙遠,世世生生當為國王大臣,正法治世,護持三寶;或為朝野歸心的大長者子,領導世間,歸佛法僧。是故對佛經教,或見佛菩薩像,深入八識田中(俗云印相 很深)生法喜者,即對菩薩一舉手一低頭,乃至一香一花之供養者,當知是人深種善根,世世生生於其所在之地,依情、理、法,所欲皆遂,是故能生見聞利益。以 其居于第十三,故曰「見聞利益品第十三。」

二、世尊放百千萬億大毫相光

就在世尊說完了地神護法品的時候,從頂門 (俗稱頭頂,言門者,毫光所自出也)上放出百千萬億大毫相光。觀佛三昧經曰:「如來為太子時,即有白毫之相,舒展開來,長有五尺,表裏清徹,白淨光明;卷 縮起來,則聚于兩眉之間,故曰『眉間白毫』,為三十二相之一。菩提樹下,此光長一丈四尺五寸,成道時,此光長一丈五尺。」今言「大毫相光」者「大」表「法 身」,等于梵語「摩訶」,非以限量境界而說。「毫相」表「解脫」,「光」表「般若」,何以故?光為色相之極微者,有輻射作用,亦有滲透能力;眾生情執深 厚,為生死,煩惱所拘,故不得解脫;諸佛菩薩以般若智,透視眾生之煩惱、生死,即是諸佛之菩提、涅槃;了然自知,一切眾生,本自解脫。所以者何?無論世間 出世間一切法,執則成生死,不執自涅槃;是故法華經曰:「諸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這兩句偈言合起來的意思,就是「諸法自爾」,眾生依于「我 見」(自己的看法),於「法位」上妄加顛倒,猶如「舟行岸移」,實是妄見,非「自爾」也;那知「諸法實相」,任爾有翻江倒海的能力,也顛倒不得;而有顛倒 「生死」「煩惱」者,全是有色眼鏡(我見)作祟!諸佛菩薩透視過來,才肯定的說:「煩惱即菩提,生死即涅槃」;這好像我們身在船上,因舟行而見岸移,跳下 船來,才能了然自知,動處(生死)即不動(涅槃)也。眾生皆以我的立場,我的看法,我的習慣,產生出來的「我見」,好像我們身在船上發生出來的錯覺一樣; 吾人必須跳出以「我」為中心的圈子,才能得到真正的知識;這種知識,叫做「觀照般若」;此般若智,能夠透視「諸法實相」;此「實相」者,即是擺脫眾生錯覺 中一切法的究竟義也。此究竟義,即是解脫之相;解脫之相,本不可說,亦無相可見;所以者何?

凡有可說,有可見者,皆相對法,非究竟 義;譬如若見有「生死」「涅槃」相對,「煩惱」「菩提」相對,則交相纏縳,不得解脫。以其不可說,不可見故,故以光之「毫相」喻之;言其身心微妙,輕鬆自 在,如人食瓜,個中滋味,唯食乃知。十地菩薩尚不盡知,況凡夫耶?故以「毫相」喻其微妙。光之輻射,遍週法界,其滲透力,如同金剛,能斷一切;故以光之 用,喻般若也。此在眾生未成佛前,有眾生亦有諸佛,故取此喻,以喻「觀照般若」;若約「實相般若」說,則洞天徹地,一切眾生本來是佛,一切諸法本自涅槃, 亦無佛相涅槃相可得;是故實相法中,無自、他相,無能、所相,無佛相,亦無眾生相也。

邇今如來放出百千萬億大毫相光,都是些什 麼光呢?所謂白毫相光,大白毫相光,(不同于以往丈五之光,乃等同法身,遍週法界之光,下皆如此。)瑞毫相光,大瑞毫相光。紫毫相光,大紫毫相光。青毫相 光,大青毫相光。碧毫相光,大碧毫相光。紅毫相光,大紅毫相光。綠毫相光,大綠毫相光。金毫相光,大金毫相光。慶雲毫光,大慶雲毫光。千輪毫光,大千輪毫 光。寶輪毫光,大寶輪毫光。日輪毫光,大日輪毫光。月輪毫光,大月輪毫光。宮殿毫光,大宮殿毫光。海雲毫光,大海雲毫光。

三、如來放光已畢出微妙音

世尊於頂門上放如是等毫相光已,又從光中 出微妙音,告訴與會的大眾,及天、龍等八部鬼神,人和非人等,聽我今日於忉利天宮,稱揚讚歎地藏菩薩,在人道和天道當中,利益眾生等事。此大士利益眾生都 有些什麼事呢?說起來不是凡夫所能想像得到的,以其超情離想故,所以叫做「不思議事」。如若信奉不疑,卒獲菩薩摩頂受記,所以叫做「超聖因事」。有正因 者,必有正果,故能次第證得十地菩薩果位,乃至成佛途中,畢竟不退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事。

四、觀音大士請說地藏功德利益

世尊於大毫相光中發是音已,會中有一位眾 所週知的菩薩摩訶薩,他的名字叫做觀世音,從他座位上起來,豎立左膝,而右膝著地,對佛表白說:「世尊!這位地藏菩薩摩訶薩,具足大慈大悲,憐愍這些罪苦 眾生,於千萬億世界,化千萬億身,所有功德,及其不可思議威神之力,我聞世尊與十方世界無量諸佛,都異口同音,讚歎地藏菩薩說:『這位大菩薩的神通智慧, 即使過去、現在、未來諸佛,經百千劫,說其功德,猶不能盡』;今此忉利大會,又蒙世尊普告大眾,稱揚地藏菩薩利益眾生等事;唯願世尊,為現在、未來一切眾 生,說此地藏菩薩不思議事,令諸天龍八部瞻仰禮拜是大士,得大利益。」

佛告觀世音菩薩說:「你在這娑婆世界,有 大因緣,若天龍八部,人、非人等,乃至罪苦大道眾生,不管是聞到你的名字,見到你的形像;見聞以後,戀慕你或讚嘆你者,這些眾生,於無上道(佛道),必不 退轉;在三大阿僧祇劫的菩提路上,常生人天道中,受勝妙樂,因果將熟,遇佛授記。汝今具大慈悲,憐愍眾生,聽吾宣說地藏菩薩不可思議利益之事,你好好的聽 著,吾為汝說。」

觀世音菩薩言:「是的!世尊!我很樂意聽聽地藏大士的化跡因緣。」

五、佛說供養地藏功德利益

佛告觀世音菩薩:「未來、現在諸世界中, 若有天人,天福已盡,五衰相現者,或知命終將墮于諸惡趣者;像這樣的天人,若男若女,當五衰現相時,若見地藏菩薩形像,或聞地藏菩薩名號,能夠一瞻一禮 者,是諸天人,不但不死,反而轉增天福,受大快樂,並且永遠不會墮于三惡道報。何況見聞菩薩,以諸香、華、衣服、飲食、寶貝、瓔珞、布施供養,如是人、天 眾生,所獲功德福利,無量無邊。

「復次,觀世音,若未來、現在,諸世界 中,六道眾生,臨命終時,得聞地藏菩薩名號,一聲經歷他(她)耳根者,是諸眾生,永遠不會經歷三惡道苦。何況臨命終時,父母眷屬,將其舍宅、財物、寶貝、 衣服,變賣得資,或塑或畫地藏形像,使這臨命終人眼見耳聞,知道他(她)的眷屬,將其舍宅、寶貝等物,為其自己的緣故,塑畫了地藏菩薩形像;是臨命終人, 若是宿世業報,應當得此生死邊緣的重病,承這塑畫地藏形像功德,很快的就會起死回生!不但如此,反而壽命增益。

「如果是臨命終人,今生的業報將盡,應有一切罪障(十惡)業障(有漏業),應當墮在諸惡趣者,承這塑畫地藏形像功德,命終之後,即生人道或天道裏面,以無粗重煩惱故。享受著殊勝微妙的快樂!所以者何?以其地藏形像,或地藏聖號,映入眾生八識田中,一切罪障,悉皆消滅。

「復次,觀世音菩薩!若未來世,有男子或 女人,或在乳哺的時候,或在三歲五歲,乃至十歲以下者,在此期間亡失了父母,或亡失了兄、弟、姊、妹,是人年既長大,免不了思憶父母,及諸眷屬,但不知他 (她)死後落在何趣?生何世界?生何天中?是思憶人,若能塑畫地藏菩薩形像,乃至僅僅聽到地藏菩薩名號,能夠一瞻一禮,從一天到七天,莫退初心,聞名見 形,瞻禮供養,是人眷屬,假若因宿世業,或生前業,墮在諸惡趣者,計當劫數,不得超生!可是承其男(兒子)女(女兒)兄、弟、姊、妹,塑畫地藏形像,瞻禮 功德,即得解脫;不但解脫罪報,而且生在人道或天道當中,受著殊勝微妙的快樂!是思憶人的眷屬,假若自有善根,已生人、天,受勝妙樂者,承此功德,轉增成 佛之因,在人、天道中,世世生生受無量樂。

「是思憶人,若再能於三七日中,一心瞻禮地藏形像,稱念菩薩聖號,滿足了一萬遍,即感菩薩現無邊身,告訴是思憶人眷屬生界。或於夢中菩薩現大神力,親領是人於諸世界見其所思憶的眷屬。

「若更能於每天念菩薩名千遍,滿足一千天者,當得菩薩遣令所在地的土地鬼神,終身衛護是人,並且現世衣食豐益;乃至一切橫事不入其門,何況及身?是人畢竟得到菩薩摩頂安慰,親授記別(預期其成佛不謬)。

「復次,觀世音菩薩,若未來世,有善男 子,善女人,欲求現在以及未來,百、千、萬、億等那麼多的志願,百、千、萬、億等那麼多的事情,或求現生果遂,或期世世稱心,不須他求,但當歸依瞻禮供養 讚嘆地藏菩薩形像,如是所願所求,悉皆成就。更願地藏菩薩具大慈悲,永遠擁護著我,是人于睡夢中,即得菩薩摩頂安慰,授其將來要成佛的記別。

「復次,觀世音菩薩,若未來世,善男子, 善女人,於大乘經典,深生珍重,以樂法因緣故,發心深邃,不可思議;惟欲讀誦大乘經典,縱遇明師,教導令熟,無奈此人根鈍,隨得隨忘,經年累月,不能讀 誦;當知是善男子,有宿業障,未得消除,非無善根;何以故?若無善根,則不能深樂佛法,珍重大乘法寶,況發不思議心?皆因前世吝法故,不肯以大法雨,惠施 眾生,故於今生感愚鈍報,沒有讀誦能力。

「像這樣的人,聞地藏菩薩名,見地藏菩薩 像,把這不能讀誦的痛苦,向菩薩恭敬陳白,求哀懺悔!更以香、花、衣服、飲食、一切玩具,供養菩薩;再以淨水一盞,經一日一夜,安菩薩前,然後迴首向南, 合掌請服,臨入口時,發殷重心;服水既畢,禁食五辛以及酒肉,並戒邪淫妄語及諸殺害,經一七日,或三七日,是善男子,善女人,於睡夢中見地藏菩薩現無邊 身,於是人處,授灌頂水;其人夢覺,即獲六根聰利,一切經典,一歷耳根,即當永記更不忘失一句一偈。

「復次,觀世音菩薩,若未來世,有些貧苦 人家,衣食不足,求謀不遂;或多疾病,或多凶險衰敗之事,因此家宅不安,眷屬分散;或諸橫事,違逆身心;或在睡夢之間,多有驚怖!像這些人,聞地藏名,見 地藏形,發殷重心,恭敬供養,念菩薩名,滿于萬遍,這些不如意事,漸漸消滅,即得安樂,衣食也從此豐益,乃至於睡夢中,悉皆安樂。

「復次,觀世音菩薩,若未來世,有善男 子,善女人,或因經營生計,或因公因私,或因生死,或因急事,長途跋陟,入于原始森林,或過渡河海,驚濤駭浪!或經歷險道,虎狼獅子!是人在起程之先,當 念地藏菩薩名萬遍,則其所經過的地方,鬼神衛護,此善男子,善女人,行住坐臥,永保安樂,乃至逢于虎狼獅子,一切毒害,所不能損。」

佛陀說完了這一段話,又告觀世音菩薩說:「是地藏菩薩於閻浮提,有大因緣,若說於諸眾生見聞利益等事,就是經過百千萬劫,也是說不盡的。

「是故觀世音,汝以神力流佈是經,令此娑婆世界眾生,百千萬劫,永受安樂。」

佛陀說完了長行文的時候,復加重頌:「

六、佛說偈讚歎

吾觀地藏威神力,  恒河沙劫說難盡。

見聞瞻禮一念間,  利益人天無量事。

若男若女若龍神,  報盡應當墮惡道,

至心歸依大士身,  壽命轉增除罪障。

少失父母恩愛者,  未知魂神在何趣?

兄弟姊妹及諸親,  生長以來皆不識。

或塑或畫大士身,  悲戀瞻禮不暫捨,

三七日中念其名,  菩薩當現無邊體。

示其眷屬所生界,  縱墮惡趣尋出離。

若能不退是初心,  即獲摩頂受聖記。

欲修無上菩提者,  乃至出離三界苦,

是人既發大悲心,  先當瞻禮大士像,

一切諸願速成就,  永無業障能遮止。

有人發心念經典,  欲度群迷超彼岸,

雖立是願不思議,  旋讀旋忘多廢失。

斯人有業障惑故,  於大乘經不能記。

供養地藏以香華,  衣服飲食諸玩具,

以淨水安大士前,  一日一夜求服之。

發殷重心慎五辛,  酒肉邪婬及妄語,

三七日內勿殺害,  至心思念大士名。

即於夢中見無邊,  覺來便得利根耳。

應是經教歷耳聞,  千萬生中永不忘。

以是大士不思議,  能使斯人獲此慧。

貧窮眾生及疾病,  家宅凶衰眷屬離,

睡夢之中悉不安,  求者乖違無稱遂。

至心瞻禮地藏像,  一切惡事皆消滅,

至於夢中盡得安,  衣食豐饒神鬼護。

欲入山林及渡海,  毒惡禽獸及惡人,

惡神惡鬼并惡風,  一切諸難諸苦惱,

但當瞻禮及供養,  地藏菩薩大士像,

如是山林大海中,  應是諸惡皆消滅。

觀音至心聽吾說,  地藏無盡不思議。

百千萬劫說不周,  廣宣大士如是力。

地藏名字人若聞,  乃至見像瞻禮者,

香華衣服飲食奉,  供養百千受妙樂。

若能以此迴法界,  畢竟成佛超生死。

是故觀音汝當知,  普告恒沙諸國土。」

七、釋品內義趣—

A、概述

寫到這裏,本品已完,餘義未盡,照例重新咀嚼一番。

B、闡釋「輪光」與「散光」之別

(甲)如來所放各種大毫相光,前已解釋, 惟其光有輪光與散光之別,也有各種顏色之不同;輪光者,具有三義,一者表法圓融。如來大法,無中、邊之別,一中一切中,則此「中」當體即是不可思不可議; 何以故?如大地輪,取其日光之直射,無處非中,若取日光之平射,則無處非邊;日本無心,常照常射,無所選擇;地無中邊,常運常轉;無心向背;是故當知,若 中若邊,球形不有;直射平射,日光本無;而其有者,依于時空差別,同時異域,假有其名,名既假有;但有言說,都無實義。是故世間一切法,依于差別因緣,許 有其說(俗諦),離卻差別因緣,連說也無(真諦);所以你若看穿了,一切法皆是妙難思議。故知可思可議者(一切法),是俗諦法;不可思議者,是真諦法;真 空不礙緣生幻有(從空出假);惟其幻有,諸有智者,了然自如法性真空(由假入空);真俗圓融,幻空不二,成中道義。二者摧毀為義:以輪能摧輾一切,助力器 之一;故今之機械,俗名曰車;以其為眾多齒輪所構成,故司機者,亦曰車工;此中道義,能破眾生兩邊情執;情執一破,法法圓融;是故諸佛菩薩轉大法輪,若獅 子吼,法音到處,萬象併吞!此從力說,是故曰輪。三者無欠無餘,此中道義,為諸法究竟,三世諸佛不易其說;以無欠故,不能再進步,以無餘故,也不會再退 步;此現象界,惟有「輪」相才能象徵不增不減,是故稱輪。爾今如來放此寶輪毫光,乃至日輪毫光,月輪毫光,都是以此輪光說法。

散光者,彌漫法界,以表如來法身物我同體 者也。其他如瑞毫相光,玉毫相光,慶雲毫光,都是以世法象徵如來之光,讀者可以顧名思義。至于宮殿毫光,是如來光中現宮殿像,猶如吾人所見之海市蜃樓。總 而言之,都是緣生如幻,九界眾生,唯識所現,惟佛與佛,則無此見也。雖說緣生如幻,唯識所現;且莫以為愚夫愚婦的痴心妄想,或者是痴人說夢;何以故?夢則 夢矣!當知吾人皆在夢境,捨佛而外,更無一人而非夢者;所以者何?只若有一分無明未破,就有一分痴心在;痴心妄作,就是瞪著眼睛作夢,等覺菩薩尚有一分 「生相無明」未破,況地前耶(內凡)?況凡夫耶(外凡)?雖然同是作夢,洞房花燭夜,總比拉出去槍斃強得多。是故吾人在未證佛果以前,寧作人、天夢,莫作 三塗夢;寧作三聖夢,莫作六凡夢;寧作極樂夢,莫作娑婆夢;雖同是夢,卻不可同日而語。余以唯識觀釋此經者,是想導引未信佛的知識分子,識此夢中因果,歸 依三寶;使已信佛的虔誠佛徒,若遇瑞應,當知唯識,莫作聖解;楞嚴經曰:「不作聖心,名善境界,若作聖解,即受群邪。」是故吾人若見瑞應而歡喜者,即落魔 道。所以者何?凡屬唯識所現者,如帶有色眼鏡,眾生根器不同,則所見各異,同名別業妄見,故不應著相生歡喜心。若了唯識?能使未信者信,已信者則不狂也。

C、闡釋「光」與「音」同一源流

(乙)光與音的關係:光與音原為一體之兩面,由視覺感受者,則為光;由聽覺感受者,則為音:是故眾見如來放出毫相光已,又聽到光中出微妙音,先見光而後聞音者,以其光速超音速也;猶如吾人先見電光閃閃,然後聽到雷聲隆隆。

(丙)光與顏色的關係:光波與音波均由空 氣之震盪為媒介而產生,吾人肉眼所能見到的光波,其頻率每秒約自四五○──七八○;肉耳所聽到的音波,其頻率每秒約一六──四○○○○;光波頻率四五 ○──七八○之間,所產生的紅橙黃綠青藍紫七種顏色,可與音波頻率四三五──八一○之間所產生的CDEFGAB七種聲音大致相符。前面已經說過,光與音是 一體的兩面,那麼根據這個比例數子,就是吾人肉眼所感受到的光波頻率四五○──七八○之間所產生的七種顏色,恰等于吾人肉耳所感受的音波頻率四三五──八 一○之間所產生的七個音階。這樣說來,光能產生顏色,聲能產生音階,顏色和音階,就是光和聲的副產品;光和聲既是一母同胞,那麼顏色和音階,也是從兄從 弟,總而言之,他們都是一家人。所以如來放光,五彩繽紛,出微妙聲,五音齊奏,音樂和藝術,俱時頓現。

D、闡釋「光色」與「業力」的關係

(丁)光的顏色與業力的關係:一切生物所 稟受的顏色,就是一種業力使焉;業力者何?就是一切生物與生俱來的習慣力;以其久習成熟,不期然而然,就叫做業力。眾生造業,千差萬別,故其根性各各不 同,唯識學上所說的「種子」,猶如生物學上所說的「因子」;一切生物稟賦何等因子(業種),即吸收何等光波,成為何等顏色;若全部吸收,即成白色;全不吸 收,就成為黑色;故知白色為一切顏色的總合體;彼黑色者,猶如空腹高心之勢力小人;由空腹故,排洩不出去;由高心故,也吸收不進來,是故造成黑業。佛教以 白業代表善業,以黑業代表惡業,白業代表最勝業,黑黑業代表無間業。此經如來首先放白毫相光,大白毫相光;當知此「大白毫相光」乃表如來清淨法身,為一切 法的總合體,故稱「法性」;在密宗叫做「大陀羅尼」,在大乘起信論叫做「大總相法門體」,諸大乘經論叫做「諸法實相」,亦曰「一真法界」。其餘各種顏色之 「大毫相光」乃表九界眾生在纏之法身也。前面雖說「毫相」是代表「解脫」;然而解脫的程度卻有不同;何以故?三乘聖人都言解脫,可是他們都是有修有證,這 個修與證的觀念,在八識田中就落上一個痕跡(如同顏色);如來則不然,修無修相,證無證相,覺心初起,心無初相,不落一點痕跡;統攝一切法,而無一法可 得。猶如白色,統攝一切色,而無一色可得。是故惟有「大白毫相光」,乃如來獨修獨證之大解脫光!以此解脫,望于三聖,仍在纏故,是故此處復言在纏法身,前 後亦不矛盾。

【書籍目錄】
第1頁:地藏菩薩本願經唯識觀增修版序 第2頁:地藏菩薩本願經唯識觀序
第3頁:自序 第4頁:略釋經題
第5頁:譯者略歷 第6頁:忉利天宮神通品第一
第7頁:婆羅門女救母品第二 第8頁:分身集會品第三
第9頁:觀眾生業緣品第四 第10頁:閻浮眾生業感品第五
第11頁:地獄名號品第六 第12頁:如來讚歎品第七
第13頁:利益存亡品第八 第14頁:閻羅王眾讚歎品第九
第15頁:稱佛名號品第十 第16頁:較量布施功德緣品第十一
第17頁:地神護法品第十二 第18頁:見聞利益品第十三
第19頁:囑累人天品第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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