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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地藏菩薩本願經講錄 會性法師講述

地藏菩薩本願經講錄 會性法師講述

利益存亡品第七

[日期:2010-08-23]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會性法師講述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利益存亡品第七

乙二、利益存亡功德周分二

「利益存亡功德周」含七、八兩品,順品題分兩段:丙一、利益存亡,丙二、冥王讚勸。先說地藏菩薩示存亡兩利事,依序列為第七。

丙一、利益存亡

爾時地藏菩薩摩訶薩白佛言:世尊!我觀是閻浮眾生,舉心動念,無非是罪,脫獲善利,多退初心,若遇惡緣,念念增益。

由地藏菩薩說,恭請佛作證明。

地藏菩薩稟白佛:世尊!我以智慧觀察閻浮 眾生,舉心動念多是惡念,偶有善念,若沒學佛聞法,也是世間有漏善,報生人天,不能出三界。「脫獲善利」脫,或也。或有機會修善,發好心,往往三分鐘熱 度,容易退轉。以學佛言,「學佛一年二年,佛在眼前,三年四年,佛在半天,五年六年,佛返西天。」初學時勇猛,過段時間則漸漸懈怠,五、六年後成了老油 條,馬馬虎虎。我十七歲時,是個小經懺鬼,剛學,對三寶滿恭敬,一天,拜梁皇懺,主懺者四、五十歲,彼照時間,時間到,懺未拜完,就提早結束了。我疑惑地 問:「懺沒拜完就結束,不怕佛菩薩及護法責罰嗎?」主懺竟然回答:「依我想,佛不在這兒。」佛不在故草率,學佛久了,佛返西天。幸虧,我沒因此失去信心。 世人修善易退,造惡業卻勇猛異常,興趣濃厚,如賭徒,日以繼夜樂賭不疲,手剁了,照賭不誤。眾生習性如水,往下流易,向上流難,故遇惡緣,念念增長。大士 用四句話,將眾生弊病,一針見血的說出來。

是等輩人,如履泥塗,負於重石,漸困漸重,足步深邃。

作惡增益者,如履爛泥,空手已難行,況背重石。俗云:「燈草雖輕,擔久也重。」負石更行不得,腳陷得更深。

泥塗喻五濁,負石喻所造惡業。眾生業重,生於五濁,不知修行,更造惡業,越迷越深,不得出離。

若得遇知識,替與減負,或全與負。是知識有大力故,復相扶助,勸令牢腳,若達平地,須省惡路,無再經歷。

若遇善知識,有大力量,代背一半,或全為負荷,履泥濘如平地,細心扶持,婉言勸導,囑踏穩腳步,一步一步走,若離泥沼,當省此險路,日後須小心,莫再重蹈。

善知識喻大士,勸修行作增上緣便是「代負」。復相扶助至平地,喻引導修善,令生人天乃至出離三界。一旦生人天,菩薩勸彼省察,莫再造惡。

世尊!習惡眾生,從纖毫間,便至無量。

世尊!惡習眾生,初造毫毛小惡,或有懼心,接著漸漸增加,且無悔意,終至造惡無量,不可收拾。

是諸眾生有如此習,臨命終時,父母眷屬宜為設福,以資前路。

是惡習眾生臨命終時,父母眷屬應為彼修福,資助冥途,以免墮落。

或懸旛蓋,及然油燈。或轉讀尊經。或供養佛像及諸聖像。乃至念佛菩薩及辟支佛名字,一名一號,歷臨終人耳根,或聞在本識。

資助解脫之法。「或懸旛蓋,及然油燈」, 或製幢幡懸殿,燃燈供佛(古無電燈,故燃燈,今有電燈,與燃燈功德無異)。或「轉讀尊經」,一遍又一遍的讀誦地藏經。或供養佛像及菩薩、阿羅漢等賢聖像。 「乃至」略去禮拜、書寫等。或念佛菩薩、辟支佛名號。辟支佛已出三界,念之有功德,但一般多以念佛菩薩名號為主。一名一號,悉入臨終者耳根,種在八識田 中。

是諸眾生所造惡業,計其感果,必墮惡趣;緣是眷屬為臨終人修此聖因,如是眾罪,悉皆消滅。

計其造業,必感報惡道受苦,因父母眷屬為修正法淨因,以供養、禮拜、念佛、讀經等功德回向,令諸罪業悉皆消滅,不墮惡道。

若能更為身死之後,七七日內,廣造眾善,能使是諸眾生永離惡趣,得生人天,受勝妙樂。

若能於死後四十九天內,廣造眾善,不僅誦經拜懺,以此功德能令亡者永離惡趣,生人間天上受勝妙樂。

現在眷屬,利益無量。

不但亡者受益,生者得益更大。

是故我今對佛世尊,及天龍八部人非人等,勸於閻浮提眾生臨終之日,慎勿殺害,及造惡緣,拜祭鬼神,求諸魍魎。

因此之故,我今對佛世尊前及天龍八部大眾等,勸閻浮提眾生,臨終時務必謹慎,切莫殺生,及造惡緣,拜祭鬼神,求諸魍(依木石之鬼怪、山精)魎(附水中物之水怪)。因受血食者,多屬惡鬼神(善神不受血食),本求消災,反召禍殃。

何以故?

為何莫殺生,莫拜祭魍魎呢?

爾所殺害乃至拜祭,無纖毫之力,利益亡人,但結罪緣,轉增深重。

因殺害拜祭,對亡者並沒絲毫利益,反與眾生結惡緣,使罪業更加深重。

假使來世或現在生,得獲聖分,生人天中,緣是臨終被諸眷屬,造是惡因,亦令是命終人殃累對辯,晚生善處。

假使亡者生前修善法,得獲聖人部分福報,或可生人、天,因受眷屬殺生拖累,須與受害眾生,在冥司對質辯論,致使延遲晚生善趣,且所生善處亦不殊勝。

何況臨命終人,在生未曾有少善根,各據本業,自受惡趣,何忍眷屬更為增業。

何況亡者生前毫無善根可言,據其所造之業當受惡趣苦報,眷屬何其忍心,更增其惡業。

譬如有人從遠地來,絕糧三日,所負擔物,強過百斤。

喻說。譬如有人從遠方來,糧食不足,已三天沒吃東西,又挑負百斤以上的物品。

「絕糧三日」喻無絲毫善根。「所負擔物,強過百斤」,喻己所造惡業之重。

忽遇鄰人,更附少物。

忽遇鄰居,又托帶二、三十斤的東西。

「鄰人」喻六親眷屬,本該給與飲食,減其負擔;卻殺生拜祭,增其惡業,此即「更附少物」。

以是之故,轉復困重。

因此之故,使彼更加疲困勞累,更加受苦。

世尊!我觀閻浮眾生,但能於諸佛教中,乃至善事,一毛一渧一沙一塵,如是利益,悉皆自得。

世尊!我觀察閻浮提眾生,若能在三寶門中,依法修行,乃至修人天善法,少如一根毫毛、一滴水、一粒細沙、微塵,善業雖少,自修自得。俗云:「公修公得,婆修婆得,不修不得」。

說是語時,會中有一長者,名曰大辯,是長者久證無生,化度十方,現長者身。

地藏菩薩說完上語時,會中有一大辯長者,久證不生不滅之理,具大辯才,善能說法,已分證法身,可分身十方,現長者身方便度眾,實則是菩薩示現。

合掌恭敬,問地藏菩薩言:大士!是南閻浮提眾生,命終之後,小大眷屬,為修功德,乃至設齋,造眾善因,是命終人,得大利益及解脫不?

長者請問之語。大辯長者合掌恭敬,請問地藏菩薩:大士!如果閻浮提眾生命終之後,其下輩或長輩,為修念佛、讀誦等功德,乃至設齋供養佛法僧,為作種種善因,是命終人,能得大利益及解脫嗎?

地藏答言:長者!我今為未來現在一切眾生,承佛威力,略說是事。

地藏菩薩說:我今願為現在未來一切眾生,承佛威德神通之力,略說長者所問之事。

長者!未來現在諸眾生等,臨命終日,得聞一佛名,一菩薩名,一辟支佛名,不問有罪無罪,悉得解脫!

長者!未來現在諸眾生等,臨命終耳根尚靈 時,得聞佛菩薩或辟支佛名一聲,便得解脫!看似簡單,其實不易,因臨將命終,諸根暗鈍,八苦交煎,業障現前,別說平素沒修,縱使持誦念佛,障緣現前,欲聞 佛菩薩名號,並不容易。曾見一老人,中年出家,做苦工,念佛十幾年,八十多歲臨命終時,我領眾助念,彼一聽念佛聲便大喊:「別吵我,走開!」屢試屢敗,聞 佛號即狂叫,弄得沒法助念。因此時心已散亂,耳朵聽的不是佛號。老修行尚且如此,何況一般人,故見經文如是說,莫以為很簡單,若平時不修,想靠人助念往生 很難!俗云:「請人哭沒眼淚。」乾嚎而已。若聞名號,當下生歡喜、恭敬心,必得解脫!有罪尚且悉除,何況無罪!不過,世人要無罪,不太可能,縱有,也是少 數。罪業輕重罷了!

若有男子女人,在生不修善因,多造眾罪,命終之後,眷屬小大,為造福利一切聖事,七分之中而乃獲一,六分功德,生者自利。

若有男子女人,在生不修善因,多造眾罪,命終,眷屬為作功德超度,七分僅得一分,六分功德,生者自己得益。

七分獲一,總比沒有好,雖然少還是要做,莫因少而不為。

以是之故,未來現在善男女等,聞健自修,分分己獲。

這段話當謹記在心。聞佛法,趁現在身體健康,趕快修行,因現在修一分得一分,自修自得,不須寄望後人。

認真修,七分方得一分,否則未必得。有人 留錢交代後人代作功德,何須待命終之後,現在身體健康馬上起修,先備好資糧。自己不做,望後人做,若以七分之一論,二十萬僅得三萬而已。聽話莫生誤解,我 不是要大家諸事不管,放下一切來修行,而是要視己環境而定,一天念十分鐘佛或禮佛三拜,或誦一品經,恆久不懈,積少成多,隨分隨力,莫虛擲光陰,也不必留 錢,沒錢無所謂,公修公得,婆修婆得,不修不得。自己修,分分己得。

俗云:閻王要人三更死,不肯留人到五更。 沒跟閻王訂契約,隨時都有走的可能。從前,有個人名叫張祖留,也信佛,皈依三寶,師勸其修行,總以「媳未娶、女未嫁,祖屋未修,六十大壽未做」推托,希望 等三事做好了再修。那料到,正重建祖屋時,因放心不下,親自監工指揮,在樑下行來走去,不幸被掉下的鐵錘擊中,腦袋開花,一命嗚呼!一事未了便走了。告別 式時,法師說偈云:「吾有老友張祖留,勸他念佛說三頭,可怪閻翁無情面,三頭未了便來勾。」不敢怪彼不修行,怪閻王不講情面,三事連一件都沒完成就調走 了。並不是每個人都沒修,也不一定和張祖留同樣下場,但很難保證自己長命百歲,現在「科學病」更可怕,故要愛惜光陰,有人聊天,一聊大半天,越聊越起勁, 勸彼念佛則說沒時間,待閻王信到,就有空啦!再沒空也得去,何不趁此勤努力呢!

無常大鬼,不期而到。

無常是「死」的代名詞,人命無常呼吸間。死,人不喜聞,說無常,文雅些。以大鬼喻無常。無常沒訂期,說來就來,沒跟閻王訂契約,今晚脫下鞋和襪,難保明朝能再來。

冥冥遊神,未知罪福。

死後,茫茫渺渺如遊魂,不知己之罪、福,有或無,多或少?

七七日內,如癡如聾。

四十九天中,中陰身似癡若聾,痛苦異常。

或在諸司,辯論業果,審定之後,據業受生。

「諸司」指閻王。或在閻王所,辯論所造業因,當受何種果報,審定之後,根據所造業轉生受報。

未測之間,千萬愁苦。

未定時,中陰身愁苦萬分,不知何去何從?

何況墮於諸惡趣等。

何況墮落惡道,更加辛苦。

是命終人,未得受生,在七七日內,念念之間,望諸骨肉眷屬,與造福力救拔。過是日後,隨業受報。

亡者在四十九天內,最希望眷屬修福救拔, 四十九日後,罪已定,欲救困難,僅得少許幫助而已。他經說:人命終之後,除大善大惡及念佛往生者,不須經中陰身,不須經七七日外,善惡交雜者都得經中陰。 所謂「中陰」,即前陰已亡,後陰未生(未轉生)之間,出現一個身體,有影無質,如六、七歲小孩,但彼之感覺,身高相貌,和生前無異。故四十九日內,偶有眷 屬能見,其實,所見已是中陰。中陰身七日一變,若初七業定,初七便轉生,二七定二七轉生,最慢七七,業因已熟,必定轉生。若在七七後猶見,已非中陰,乃鬼 道身也。

書上說:人大多善惡交雜,死後即落地獄者 少,純善隨即生天者更少,馬上生人道,萬萬人難取一,十分約有六、七分墮鬼道。一般人認為「人死為鬼」,實際,生鬼道須經中陰,且鬼道有鬼道身,非如是想 當然耳。人死作七,緣自本經,可見中國文化深受佛教影響,惜後人不知其故。作七為亡者念佛修諸功德,目的在超度中陰,因四十九日內,中陰要轉時,說不定可 仗此助緣得以出苦。修福念經不是作七時才做,這期間,日日可為,幫助也最大。若過四十九天,罪福已定,解脫便難。如世之法律,未定刑時可交保,若已判刑發 監執行,欲保困難。今人甚奇,作七自己訂,說男的、年輕的跑得快,或逢年過節,二天一七,早早了結,根本談不上修福,只是作七而已。且這種說法,毫無根 據,屬無稽之談。

若是罪人,動經千百歲中,無解脫日。

若是造罪之人,動不動經千百年受苦,解脫遙遙無期。

若是五無間罪,墮大地獄,千劫萬劫,永受眾苦。

若造五逆十惡,墮無間地獄,千劫萬劫,受苦無盡。

復次長者!如是罪業眾生,命終之後,眷屬骨肉,為修營齋,資助業道。未齋食竟,及營齋之次,米泔菜葉,不棄於地,乃至諸食未獻佛僧,勿得先食。如有違食及不精勤,是命終人,了不得力。如精勤護淨,奉獻佛僧,是命終人,七分獲一。

明營齋之法。大士開示,眷屬設齋營福,當至誠恭敬,供品也要如法清淨。

還有哦!長者!像這類造罪業眾生,命終之 後,眷屬為亡者備辦飲食供養三寶,供佛齋僧時,僧未食訖,或未供佛僧,不可先食。在施設飲食的過程中,務求潔淨,洗米水莫隨便亂倒,黃殘菜葉,另置淨處, 或園中樹下,使自然腐爛,不可任意棄置,讓人踐踏,失卻恭敬。「乃至」超略詞。除飲食外,其餘供品,也當如是護持清淨。

設齋供養三寶,求福資助亡者,必須恭敬謹 慎,未供三寶,不可先食。如飯菜準備很多,供佛、僧的已先盛起,剩下的先吃,便不如法,須待供養三寶,僧食後再吃。「若有違食」,即在準備或供養中,不如 法恭敬,亡者得不到利益。若「精」認真,「勤」殷勤至心,護衛清淨,供養回向,是命終人,七分得一。不只營齋,念佛拜懺等,也要誠敬,不可馬虎,否則,不 得利益。

是故長者,閻浮眾生,若能為其父母乃至眷屬,命終之後,設齋供養,志心勤懇,如是之人,存亡獲利。

閻浮眾生,若為父母眷屬,命終之後,志誠懇切設齋供養三寶,所得功德生者得六分,亡者得一分,存亡兩利。

說是語時,忉利天宮,有千萬億那由他閻浮鬼神,悉發無量菩提之心,大辯長者作禮而退。

地藏菩薩說畢,忉利天宮,無量閻浮提鬼神,悉發無上菩提心,得殊勝利益,大辯長者作禮而退。

本品相當重要,尤其對超度亡者,更要注意。本經對利益亡者事,除本品外,第八品、第十二品還有說明,在此,僅銷文略釋,不足處,待下面第八或十二品時再作補充。

超度亡者首重戒殺,餘視因緣而定。一般人 家有喪事,三牲、五牲、雞、鴨、豬、羊,大殺特殺,實在錯誤。試想:親人亡故,眾生受烹宰之苦,何其殘忍!且亡者生前吃多少?我想,三碗、五碗就很多了, 死了,排一大堆,看了不嚇走才怪,活時吃相斯文,死卻成了野蠻人,真是可憐!但陋習流傳已久,富家殺生更多,造業更重,好像非趁此大吃一頓不可,說了也改 不了,願大家都建立佛化家庭,多素食少葷腥,假使因緣不足,不得已買現成,切勿殺生。請師父念經拜懺,更不可用葷腥,出家人也莫隨便應赴,對著三牲、五牲 念變食咒,「三缽囉」,真是「三八來」,別的不來。變食用水、米,殺生念咒,因殺業障礙,所持咒語皆失效。殺生又作佛事,得不到絲毫利益,不如法故,根本 不須做!說這些話實非得已,但地藏經重要的就是這些,望大家多宣導提倡,方能存亡獲利。

本品修福,重在設齋供養,如目犍連尊者, 於解夏自恣日,設齋供佛及僧,功德回向,其母得解脫,因而多提及飲食。現則多誦經禮懺,若能如法,以禮懺功德回向也很好。然受請者須至誠,否則,也不得 利。不如自己精進念佛,念佛功德,較之禮懺功德,有過之而無不及,故家逢喪事,印祖勸人,領親眷念佛更好!受益更大!

【書籍目錄】
第1頁:地藏菩薩本願經開題(附大科) 第2頁:壹、前論
第3頁:貳、釋經題 第4頁:參、明譯史
第5頁:肆、正釋經文 第6頁:忉利天宮神通品第一
第7頁:分身集會品第二 第8頁:觀眾生業緣品第三
第9頁:閻浮眾生業感品第四 第10頁:地獄名號品第五
第11頁:如來讚歎品第六 第12頁:利益存亡品第七
第13頁:閻羅王眾讚歎品第八 第14頁:稱佛名號品第九
第15頁:校量布施功德緣品第十 第16頁:地神護法品第十一
第17頁:見聞利益品第十二 第18頁:囑累人天品第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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