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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歷寶鈔

第九章 不信玉歷的惡報

[日期:2010-08-15] 來源:轉載  作者:佚名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第九章  不信玉歷的惡報

第一節  潘仰之不敬信玉歷的惡報

潘仰之,是桂東縣的讀書人。平生喜歡毀謗善書。

他閱讀玉歷之時,在他所讀的第一張上「那見死鬼帶枷」一句旁,用硃筆旁批「是之至」三個字。

從第一殿起,用黑筆塗掉,到第四殿,又用硃筆塗掉。

在第七殿「飲酒費用較過本身日常應用銀錢之數」一句上,用硃筆大大地寫上「可笑」二字。

在第十殿「癡心曲從」四字旁,用墨筆寫上「婦人自己尋死,與男子何涉」。

在轉劫所章上,用硃筆寫上「亂說」兩個大字。

在孟婆神章句中,用墨點去數行。在「苦根難斷」四字上,用硃筆圈了又圈。在「又復作拋屍之鬼矣」一句上,圈上九圈。

以後的內容,不是畫叉,就是塗掉。一直塗到「是時彩霞遍地,觀音菩薩下降」句。這時,忽然火光沖天。

仰之大驚,跳了起來,從窗子破窗而出。到了外面,突然雙手爬地,兩腳一起翻轉過去,倒在木籠子裡,一動不能動,好像被綑綁住一樣。

他的妻子訇氏,從夢中驚醒,裸體逃命,從仰之身上跨過,讓仰之見到妻子的醜態。

他的兒子聽到喊聲,莫名其妙的捧出玉歷交給隔壁的老先生,卻又轉身進入房內,想撿取財物,而被火燒死。

當時,仰之已中火毒。自知罪業深重,此劫難逃,嘆口氣對眾人說:

「世間的人千萬不要像我一般刻薄,毀謗玉歷,以致招此現世報。」

說完即死。身上的肉被火燒得糜爛,眾狗爭著撕咬。

他的妻子逃出後,因為害羞,於是遠奔他鄉。在路上被乞丐強姦,而留下,她年方三十三歲,姿色也不錯,但是因為與乞丐通姦,以致親戚們一概不招認她。即使改嫁乞丐,也不願接受她。

不久,乞丐去世,又同以前的僕人,搬到遙遠的麻地。此後不再有人知其行蹤了。

以上的故事原記載於東阜玉歷增編的部份。

第二節  僧道妒嫉並毀滅玉歷所招的惡報

有一出家人名達遠,住在西鄉土穀的土地廟中。

有一天,與純陽菴的道士貫先、善因,看到玉歷的內容有談到僧人道士犯錯的條文:

1、第一殿的內容有:

「僧道得人錢財,代人拜誦經懺,遺失字句頁卷者,至本殿,發至補經所補誦。并不能即速一氣補足......。」

2、第十殿內有:

「有誦經僧道,勾至陰司,念誦聖經咒,致諸獄用刑......。」

達遠告訴貫先說:

「你我都記熟一些經咒,到了轉世時,自然會衡量情形,加以運用。而目前我們的生活,仰賴的就是為人誦經、拜懺。假若此書流行出去,你我的生意必定要減少。可是縱使盡力去燒,又能燒幾本?又何能燒完?」

貫先回答說:

「我來耍個手段,假造扶鸞、附身,向同道傳播說一些誣蔑玉歷的話。

只要有人來請鸞仙,我就弄出一些謠言,使人不相信這書。那怕經懺的生意不興隆?」

達遠和尚於是四處向人騙說:

「純陽菴的道士,法術十分高明,能夠請來鸞仙,請問事情的吉凶,非常靈驗。今年四月十四日,呂純陽祖師降壇,只要多送一些香金、請教,便可以知道人間事業的吉凶。」

十四日早上一大早,貫先道士擺設好道壇,燒起檀香來,預先裝點好樣式。

到了黃昏以後,一些僧俗、男女信士,魚貫地擠入,跪拜在門外等候問事。

貫先便裝模作樣地念起咒,燒起符來。不一會,裡面的人報告說:

「鸞動了!」

於是召喚門徒,將他按在舖了砂的桌子上,開始劃字。

又請識得字的人上壇來猜砂盤上的字,並鈔寫下來,寫著:

「吾純陽真人至矣,要問事著,速速來問。」

門檻外的人聽測字的說完,都想要上來請教禍福。

那些僧道辦事的人那容得他們先問,只讓達遠和尚搶近壇邊跪下,祈示說:

「人間到底最好的事是那幾件?」

貫先先稱說:

「鸞又動了,大家不要喧嘩,靜候鈔寫!」

又令測字的下壇去洗手,添換香燭。不久大家又見他師徒在上邊不停地亂劃。測字的上了鸞壇,看見砂上已寫了好多個端正的小楷字:

「第一要敬道家;第二要重僧尼。道士能上疏進表,可保長生;和尚能超度亡魂,可往西天。

人間凡作惡,只怕的是吝惜錢財,不能燒香佈施,請符拜懺,致有橫逆災殃。

今世間有一等扭捏偽造之書,名喚玉歷鈔傳警世。說的只要改過,一切重罪就能加倍抵免。陰間那有此等便宜的事。

近來並有人刊印,誤了多少愚人。凡屬男女,有見此書,隨即燒燬,功德最大。」

測字的剛鈔寫到這一句,忽然見到碧綠色的一道寶光沖入。貫先一個寒噤,跌下壇來,眼斜嘴歪,面無人色地爬到達遠的身旁,並肩跪著。

測字的先生這時突然目定口呆,站在煖閣(註一)上開口說話:

「我是柳仙,奉祖師傳諭:

近時人不知修行,常犯罪律。幸好  大帝准了菩薩諸神的奏議,頒發玉歷來勸論世人,希望使世人痛改前非、行善,則格外加恩,准予抵免前罪。

豈料禿賊達遠,鼠子貫先,妒嫉玉歷妨礙生意,想加消滅;假借扶鸞,煽惑人心。罪應墮落地獄受苦,並依其心行,轉生相應的惡道。考查在地獄受苦的日期滿後,再發入阿鼻地獄,永不超生。

以後再有僧人、道士,妒嫉此書的,仍然依照達遠、貫先的報應辦理。」

說完,眾人見測字的先生退下煖閣向祖師叩首。

這時,男女信士都擠到壇前,跪下磕頭,要求大仙賜個卻病的方子。

只見砂桌上,其鸞不扶自動。寫完,人影裡,燈燭漸明。有識字的上壇觀看,砂上寫著:

「心病須將心藥醫;

血肉葷腥少吃些。

書中是有波羅蜜;

能使冤愆斬脫離。

吾,柳仙去也。」

共三十三字。那測字先生再叩首完畢後說:

「我鈔寫砂文,鈔到「功德最大者」一句時,糊糊塗塗地,親眼見到像碧綠山一樣的一團光,滾上煖閣。原來在祖師法身的左側,坐著一位神仙:

藍面朱唇,白眉金睛,赤髮黃鬚。身穿大袖綠袍,左手托著玉瓶;右手提著銀色的拂塵;腳踩著蓮花,令我口傳祖師的話。

那時,我就不知不覺地照著做。等到見他起立欲行,我就退下煖閣拜送。

你們進求丹方時,神仙已離開煖閣了。」

說說談談之間,已是半夜。所有的男女信士就都在菴裡的丹墀上(註二),待到天亮。

那些辦事的僧人,道士在天明後查問清楚,自覺沒趣,早將達遠、貫先拖出純陽菴來,回去土穀社廟。

從此三天內,達遠、貫先,皆不能飲食,狂叫發脹而死。

此後,全鄉的男女,無不遵信玉歷。並將此事的始末,細細寫明,增刻在此書之後,流傳人間,令知:禍由自招;善功無可奪損。做為後代燬滅玉歷者的一件前車之鑑。

此事記載於東阜玉歷增刻的後文中。

註一、煖閣:設爐取暖的小室。舊時官置大堂,特設的公座房間也叫煖閣。

註二、丹墀:用朱砂漆的台階。

第三節  崔夢麟所記、入地獄的證案

楊彩招,直隸棗強縣人。因為年歲收成不好,去京師謀生活。就在慶中堂的家找了個差事。

他的人個性直爽,嗜好喝酒。

嘉慶十四年春天,在帽兒衚衕(註一)、提督衙門東真武廟前,撿到一張錢票,面額是京錢八千餘文。

走到黑芝麻衚衕,見到一個人揪住一少年人,狠狠地揍。問明原因,原來是遺失了錢票。再細詢錢數與時間與自己所撿的完全相符合,立即慨然歸還。

我(崔夢麟)聽到這事,深深地贊歎,然而並未認識他的人。

到了九月間,彩招經人介紹,親到我家。為了證明因果報應,我仔細地詢問他,方知:

他在三月中旬,因為患寒病,在昏迷中,見到已故的父親,將他帶到某一地方。宮殿巍峨,上題「東嶽府」三個大字。

旁有對聯寫著:

陽世奸雄違天害理皆由己;

陰司報應古往今來放過誰?

字金色輝煌,大約近尺。

進入後,見到一位官吏,是已經死亡的外父(註二)章先生。

章先生原來是河間地方的廩生(註三),他說:「我生前原本註定陽壽是五十九歲,因為娶一位有夫之婦為妾,減壽十年(好色者注意!)

又主張族中的嬸嬸再嫁,又減壽十年。(喜歡鼓勵離婚再嫁者注意!)

三十九歲死後,因為沒有別項罪業,才能夠發配在陰間掌管陰曹的文書案件。」

章先生說完,命鬼役帶彩招觀看陰曹的刑罰情形。

來到一處,見廊柱上反綁著一位婦人,正在開胸腔,摘取心臟。哀號之聲震耳。仔細一認,原來是慶家某管事的妻子。不方便說出她的姓氏。

又到一處,見到廊柱上伏縛著一個人。有一位鬼卒在這人的背後,用火燒他的脊背。彩招認得是慶家的更夫韓二。

又見到一個人,用兩根繩索拴住脊椎骨的筋,綁在屋樑上。頭頂上插一支旗子,寫著:

「私漏國稅王一龍。」

由於身體往來推轉,叫痛之聲,慘不忍聞。這人是彩招所熟識的,在河間販賣私酒、私鹽,名叫王牛子,只是不知道他另有一外號名叫王一龍。

又見到一位林先生,是彩招的親戚,脖子上繫著一雙鐵釘。

不久,見到一架大鐘,體形龐大。鐘亭剛建,樑柱上尚未覆瓦片。彩招走過去,想用兩手合抱,衡量鐘的大小,這才發現鐘上刻了很多人的名字。

有自己:楊彩招助銀五錢的字樣。旁邊寫著:

「引導向善崔夢麟。」

又來到一處,見一人騎在牛背上,用鞭子一鞭打牛,背上的人就喊痛。自己說是生前喜歡吃牛肉的報應。

另一處,幢幡寶蓋為飾,十分莊嚴。其上供奉著金剛經、心經各一本。無數的善男善女,都持著念珠在誦經。

走到後邊,見高山嵯峨,登山一望,只見黑水滔天,驚懼之至,心中則火熱不可忍。

這時,又見一水缸,有半缸清水。水上有一木瓢,就拿起木瓢飲了數口清水,不覺涼入心脾。於是恍然有所悟,睜眼一看,原來睡在床上已十七晝夜了。

想到在陰司所見,因此問道:

「某管事的妻子,如今怎樣?」

家人答說,

「已心痛死了。」

又問:

「韓二呢?」

「背上長惡瘡,非常凶險,過了幾天,竟然死去。」

到了七月間,見到本鄉的人,詢問王牛子的近況,也說死了。

不過病症十分奇怪:每天晚上叫痛難忍。必須用繩子將腰拴住,繫在樑上方覺稍安。

至於在陰間見到脖子上繫著雙釘的林先生,目前在湖廣當侍從官。到了七月,家人來信說:春天時患了一雙對口的瘰癘,已病死了。

以上數案,都有了證驗。只是不明白鐘上刻姓名的事是指何?

病癒之後,想到鐘上旁邊寫有我的名字,料想我必定知道其中的因由。因此專程來拜訪我,問我這是何種因果。

我起初也茫然不知,後來回憶起三年前,曾在靈鷲菴鑄過一口鐘。我領了招募的帖子一百張輾轉化緣,得到京錢二千文。

不過,鑄鐘並未捐助分文,只因徵求大家來行善,陰曹就已注上姓名,可見得因果善惡之報應,實在令人可畏。

觀察玉歷中種種報應的事例,更覺懍然。因此捐錢敬刊玉歷,廣為贈送。希望同修們努力修行善果,這是我最祈禱的事。

以上是崔夢麟在嘉慶二十年十月初一日所記的筆記。

註一:衚衕:街道,北方的方言專指巷子,或寫作「胡同」。

註二:外父:外祖父。

註三:廩生:科舉時代領有俸給的秀才。

第四節  徐升菴記玉歷地獄各案十則

一、詐財害命、活見地獄

江西人吳湛七,以做生意為業。個性貪心詭詐,暗昧閃爍,居心難測。

每年,他都到各婦人家的內室去蒐購所織的布,載到山東省賣。

賣布之時,都用一塊質地十分精美的布做樣品,以吸引買者的注意。可是,買到的卻是劣等的貨色。布已賣完,而樣品仍在。他替換的技巧十分高明。

有位西洋貨商派一位同行的朋友來買布,被湛七所耍弄,買了劣等的回去。貨商大罵其友,他的朋友很生氣地說:

「就是你親自去,也不免會受騙!」

貨商說:

「那有此道理?假如這次去買不到真貨的話,我絕不會再來見你。」

第二天,貨商親自去。從湛七的貨倉中,一找就找到那一束樣品布,並且蹲坐在布上。湛七急壞了,心生一計:

趁個空檔,湛七從小路溜了出去,再穿戴得衣冠楚楚地從大門進入。面對貨商一笑,並且深深一鞠躬,好像老朋友一般。

貨商不得已,只好起身彎腰回禮,趕快又回去蹲好。而一時之間也記不起那人就是湛七!

就在這個空檔裡,湛七已暗中派人換去後面的布了。貨商也未發覺,算好錢,挾起布,匆匆地趕回家。

見到朋友,驕傲地展示給他看。朋友取出布,仔細地查看,原來還是非常粗劣污朽,單薄不堪的布。拿出上次買回的布一比,沒什麼兩樣。

朋友回過來譏笑他說:

「你親自去買,又怎麼樣?......」

貨商買回劣布已是一肚子氣,又遭朋友譏笑;更想到以前說過的大話,心中羞憤莫名,就上吊自殺了。

湛七的陰謀詭詐、唯利是圖,由此可見一斑。

到了天啟年間,在旅途上得了重病,躺在旅舍裡。時常見到鬼卒來驅迫他去受刑。受盡各種刑獄,所以時常發出猛厲的哀號聲,日夜不絕。

曾經躺在床席上大叫:

「救我啊!救我啊!要綁我上火床了啊!」

旁觀的人手足無措。

一會兒,又叫他的兒子:

「快用水澆我,燙死了!」

他的兒子不得已,只好用水噴他。過了很久,才鬆了一口氣說:

「好了!不用了!」

翻過背部一看,紅紅的一片片,像剛烙過的一般,一條條地腫起來。

不久,又大叫說:

「老天啊!怎麼用鉤子鉤我的背來秤我啊!」

眾人更覺得怪異,只能任他叫號。過好一會兒,才說:

「還好放我下來了!」

轉過背脊來看,紅腫寸許,好像被鉤子鉤過一般。

過了一會兒大叫:「口渴!」

兒子端湯藥來不喝;端茶水來也不喝:

「我不是要喝這些!」

問:

「你想要喝什麼?」

「我想喝屋外陰溝裡的臭水!」

他的兒子拒絕,他就拍打著床舖,大罵:「太不孝了。」

有輕薄的人開玩笑地取陰溝水進來,即狂喜,張喉一飲而光:

「太美,太香了!」

就如此折磨了好幾天才死。死時遍體焦爛,不停地叫著諸地獄痛苦毒形的情形,真是如同活地獄一般。

二、僧家不弘法,得陰疽而亡

弘治年間,龔宏在兗州當知府,最為相信玉歷。

在府內,有一座東嶽廟,一向非常靈驗。每到夜間,可以聽到鞭子抽打的聲音。

有一天,龔宏清晨前往拜謁,可是寂靜無聲。左右的人說:

「很虔誠地利用半夜時去,一定可以聞見。」

龔宏照他們的話做,大門一打開,就在廟內隱約見到鬼卒燒紅了火炭,在烙一位和尚的背。

請問鬼卒:

「此是何人?」

「此人是某寺廟的僧人。由於將所募化來的金錢,拿去喝酒、吃肉、行淫、賭博,不用來修建寺院,所以受此刑罰。」

龔宏派人暗中去偵察,此僧人果然在背部長陰疽而亡。

三、精熟大悲咒,令轉世忘咒再受刑

吳縣戴舉人某某,平日造孽甚多;但是禮拜  觀音大士非常虔誠。每天不斷地持誦大悲咒。

一日,生病死去數日。有位鄰居也約在同時死去,不久又再活過來。

述陰司的話說:

「我的壽命本已該絕,因為三天前,曾勸一對夫婦完好如初,所以增延壽命十二年。」

又說:

「曾在陰間見到戴舉人身上戴著夾腳和頸子的刑具。一大堆男女向他質問冤情,罪惡無數。

陰間的官吏責備說:

『以你所犯的淫惡來看,應當受油鍋地獄的刑苦!』

即是時,一鬼卒扛來一座油鍋,用猛火煎沸後,將戴舉人趕下鍋去。

戴舉人惶恐異常,無計可施,只有口誦大悲咒。

咒一念動,忽然殿宇搖動,油鍋解散,地上化出白蓮。

冥司立起,告訴訴冤的鬼魂說:

『他有此咒語真言,還有什麼地獄可以拘禁得了他?放他投生去吧!』

冤鬼們堅定地執住不放。

冥司說:

『嘉興吳某,行惡多端,最近為了祈求生子,做了一些善事,就讓他去吳家投胎,等他在世間享受榮華,轉了一轉,忘記大悲咒後,就可以處置他了。』

我這次活過來,想到嘉興的吳家看看,是否得子。」

後來到嘉興探望,吳家果生一子。

四、收賄誤判害命,轉世驢子受報

有進士蔣某,擔任山東省分守道(註)的職務。

一日,有兄弟二人爭祖產訴訟。哥哥送來賄金二百兩,要求判他勝訴;弟弟送來賄金三百兩,要求判他勝訴。

蔣某全部收下,因為弟弟多送了一百兩,於是判弟弟勝訴得到祖產,哥哥氣鬱成疾,就死了。

不久,蔣某也病死。鄉里中有某紳士,死後三天,又活過來。

派人請蔣某的兒子來,告訴他說:

「我到陰司後,見到令尊,將變成驢子,託生在某人家。」

蔣某的兒子不相信。

紳士說:

「令尊在山東當官時,由於接受賄賂,冤枉判人敗訴。賄賂的錢是派你家佣人某某經手的,你若不相信,可以去問佣人。」

一問,果然如此。

紳士又說:

「令尊託我傳話給你:一定要將賄賂的錢退還。同時要為令尊印送玉歷鈔傳至寶書,以脫其罪。」

蔣某的兒子聽後,即照著父親的交待去做,並前往買回驢子,寄養在揚州的放生菴中。雇請了二個僕人照料、飼養。經過了三年,驢子才死。

註:分守道:道,是古代的行政區劃單位。漢代時是指少數民族聚居的新設縣。唐貞觀初,分全國為十道。開元年間,增為十五道。唐代的道是監察區,略相當於漢代的州,現在的省。明、清時的道,是在省、府之間所設置的監察區。

各道設有道員,守道為布政使(如今之民政廳長兼財政廳長)督察府、州、縣的錢穀,財務的事。

分寸道,可能是守道的屬員,祈高明之士補充之。

五、誤離婚姻,轉生為豬

山陰縣平湖地方有位邵某,是康熙丁卯年的舉人。

曾經接受二百金,而離間劉、陸兩姓的婚姻,以致令劉女含冤上吊自殺。陸家之子斷絕後代。

邵某死後,兒子、妻子同時夢見他來訴苦說:

「我為了劉、陸一案,削盡人間的祿位、壽命,還無法謝罪。現在投生在某屠夫家為豬。豬共五隻,其中有一隻半身白色的就是我了。」

次日,他的兒子前往探訪,豬的形色與夢中所述相符。於是出錢買來養在寺廟裡。

有一位知其事的老婦人,洩漏了此事的內情,以致觀看的人如山如海。有人竟叫豬說:

「邵舉人!」

六、阻人向善、貧極成狗

亳州有位蘇成的人,字蘭亭,個性頑固狡猾,而多才幹謀略。

平生無惡不作,只要見人在引述善言或善良的行跡,必定批評人家是虛偽的。見到有人在修持善功、善果,則譏笑,排斥他;或從旁加以阻撓。

到了三十一歲,貧窮如洗,而且身子一天天縮小,只能在村莊中撿人家丟棄的食物來吃。最後愈長愈尖,竟像小狗一般。身上的毛愈長愈長,只有手腳的形狀不變。

過了一年,就死了。

七、違逆天理、生變為牛

莫治書,個性乖逆暴戾,所作所為都是違逆天理的事。

到了四十多歲,偶然得到中風癱瘓的病。躺在床上數十年,小便、大便滿身皆是,臭穢不堪。

有一天,叫他的兒子拿幾束草來,馬上關閉門窗,不讓別人進入。他的兒子聽到門內有吃草的聲音,略略打開門來看,發現父親已變成牛身了。

八、詐人田產、搜牛還債

吳興地方有位王某,個性勇猛強悍暴虐。常常使用詭詐的計謀,將別人的田契,連哄帶騙的弄到手,而只交給田價半數的錢,就靠著田契在身,管理經營起來。所欠的錢,則一拖再拖,能騙多久就騙多久。

至於向他借的錢,則本利全還了,還將借據扣留著不還,索求額外的錢。

大家都畏懼他勇武有力,不敢同他爭。

有一天,突然死去,同一時間,鄰居生了一頭牛。牛主人來看時,小牛竟忽然發出人話說:

「我是王某,陰司因我曾欺騙你的田價,罰我投生為牛來還你的債,快叫我兒子來,令他奉還!」

牛主人十分驚異,去請他兒子來。王某的兒子來後,高聲地問說:

「會說話的牛在那?」

小牛好像很慚愧似地,埋頭不應。王某的兒子誤以為牛主人故意毀謗父親,揮拳要打。

小牛於是又開口說:

「你不要逞強,陰司規定的報應非常嚴格。」

接著一一將所欠某人的田債清楚地說出來;還有某人的契約未還人,藏在那一個盒子、抽屜裡交待清楚。

「你一定要一件件為我辦清楚,不可以再佔人的便宜,以脫去我的罪。」

說完大聲痛哭:

「我在陰司,受的苦刑十分悽慘,現在又變為牛,叫我如何見人?」

因此以頭撞欄柱而死。

九、墮胎死命

元秀家財富有,約有四十萬兩銀子。妻子生四個兒子。其餘小老婆所生的,不論是男,是女,一律埋掉。

一日,夢中見好幾十個人,大聲吼著追殺他:

「殺死這個殺人賊!」

元秀大驚醒過來,兩手兩腳已變為牛蹄。輾轉在床上,大叫三天,斷頭而死。

後來,四個兒子都犯刑,家財被官府沒收。

十、受賄冤殺囚命,子孫得貧賤報

江陰縣俞生,才名遠播。

乾隆年間,參加鄉試考舉人。文章尚未完稿,就捲起用具要出場,臉色非常慘白沮喪。

旁邊的考生一再地問他是何故,才回答說:

「先父當官半輩子,才解官回家。在臨終時,叫我們兄弟四人到身邊,哭泣地囑咐說:

『我平生所為並無昧著良心的事,只是擔任某縣令時,曾接受二千金的賄賂,冤殺了二個囚犯。

昨日到陰司對案子,於法理上言,應當絕後代。由於祖先曾經有拯救溺水之人的功德,能留下一子,單傳五代,但都得貧賤終身。

我地獄的苦刑已不能免,倘若子孫還妄想功名,只會增加我的罪,大不孝。』

說完就死了。

後來兄弟們相繼死亡,只留下我。我上二次參加鄉試,都莫名其妙弄髒了試卷。

昨晚三更,突然見先父揭開號舍(註)的布廉,責備我說:

『你不能積德,上達上天,為何背叛我的遺囑,以致令我到處奔走,且重又獲罪。』

說完用手上的刑具擊滅火燭。

我名落孫山不值得遺憾,所遺憾的是令先父含恨拘禁在陰間。

我將入山出家,學習目連救拔母親的孝行。」

聽到的人,個個都驚異得吐舌不已。同一號舍中一考生陳扶青,且作「歸山詩」贈送他。

註:號舍:科舉時代,秀才參加鄉試考舉人,考場名叫貢院。貢院分三部份:第一部份首為鼓樓,中為頭門、儀門,都是過道。門後各有院落。儀門後的龍門,有並排三座車,為貢院最重要的大門。龍門後有大廣場,中有三層樓建築物的明遠樓,是監考瞭望的地方。從頭門到明遠樓前後廣場的東西兩旁叫東文場、西文場。是考生寫作、食宿的房間,名叫號舍。大的省有七八千間至上萬間;小省也有四、五千間。每人一間,是臨時搭蓆棚應用的,考完就拆掉了。考生赴考時要攜帶文具、衣被、炊具、食物、雜物到貢院,經搜撿、點卷後進入號舍,即封號門。三天考畢出場。考生有死亡的,隨時經高牆吊出院外。古人有詩形容考場之辛苦云:

三場辛苦磨成鬼;

兩字功名誤煞人。

第五節  近時果報四則

一、冤枉清白致死,害子孫無祿

咸豐五年,有位黃某,是貴州人。以進士及第(註一)的身份擔任肅寧縣令(註二)。

上任後,每次坐堂受理訴訟時,就說:

「我前生在嘉慶年間,曾擔任肅寧縣的知縣(註三)。

有某位村女,因為患了腹水臌脹的病(可能是肝病),卻被夫家懷疑有了外遇,一狀告到縣衙門來。

那時,我在受理此案時,誤信看門家丁的話,責問她是否受胎成孕。以致此村女羞憤不過,用刀自剖其腹而死。」

黃某每次一坐堂,就莫名其妙地說出這一段話。等退審後,辦理公文,又清醒如常。

屬官們都很驚疑、怪異。命令文書官檢查檔案,是否所說屬實。

一位老文書查考後說:

「沒錯!這事發生在嘉慶年間。當時我年紀還小,已在刑房充當書辦,整理文書,曾親見過這事。

我檢閱檔案,與黃縣令坐堂時所說的烈女自殺之事,每句都符合。」

當時的上級長官知福制軍(註四)聽到這件冤死案感到很怪異;同時憐惜他少年有才華,就命縣裡的學官(註五)代為和解,並准予上疏表揚村女的貞烈。

令黃某設神位,終身奉祀她。事後,村女的鬼魂曾假借黃某的口應答說:

「冥府最重視節、孝道。黃某三代都應考上進士。現代已兩代考上進士,後代仍然可以登進士第。因為他此生最重孝道,所以不削奪他的壽命,只削減他的福份。否則,照他誤判此案的罪過,理應死於非命。

我遵照冥府的判決行事,無法為黃某解除罪刑。」

學官聽後,也無可奈何。

後來,學官果然因為改任教職而辭職,到現在還在鄉里中努力行善,以修養來世的福份。

嗚呼!由於誤判一烈女的冤獄,到現在三代,即使進士及第,也無法享有祿位。幸好黃某平日有孝行,僥倖地免去被索命的災阨。

假設黃某無孝行,遇到這件夙世的罪緣報應,還有活命的可能嗎?

她的夫家誣告她;門丁接受賄賂而捏造偽證,惡報必定十分嚴重。

古人說:「萬惡淫為首;百善孝為先。」凡是居官的人,能不以此做為借鏡嗎?

註一:進士及第:凡是舉人經過會試考中的叫貢士,由貢士經過殿試錄取的叫進士。進士放榜分三甲:第一甲第一名為狀元,授職翰林院修撰。第二名為榜眼;第三名為探花,皆授職翰林院編修。

第二甲授進士出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

註二:縣令:一縣的行政長官。

註三:知縣:唐代稱佐官代理縣令的叫知(主持)縣事。宋代往往派遣中央官員知某縣事,實際上即管理一縣的行政;如有戎兵駐縣的,則兼管兵事,簡稱知縣。明清時正式成為一縣的長官的名稱。

註四:知福制軍:軍,是宋代地方行政區的名稱。軍有二種:一種與府、州同級:即一個軍等於一個州或府。例如宋代的平定軍,即清代的平定州。宋代的南安軍即清代的南安府,這種軍直接管轄於路;下領有數個縣。福制軍就是福制府,下領諸縣。

一種是與縣同級,隸屬於府、州。

軍的最高長官叫知某某軍。因此福制軍的長官叫知福制軍,是黃某的直屬長官。

註五:學官:古代主管學務的官員和官學教師,統稱學官。如漢代設置的五經博士,博士祭酒;西晉開始設置的國子祭酒、博士、助教;宋以後的提學、學政和教授,學正、教諭等都屬於學官。

二、盜人金錢,遭雷轟頂

浙江紹興縣的曹娥鎮,有位沈大毛先生,操舟為業,為人忠厚,生有子女各二個,家道小康。

曾經與家附近的上山章家埠,董大可謂交稱莫逆,來往感情如同親戚一般。二家相交,已十多年了。

同治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董大往紹興府因事探親。回家時路經曹娥鎮,時候已天黑,來不及趕回家中,因此只好投宿在沈家,住一晚。

當夜,將所揹裝著銀洋、雜物的一隻錢袋,放在床下。

第二天早餐之後,揹起錢袋,辭別起身。走了約半里路,似乎覺得錢袋比昨天輕。手往錢袋裡一摸,才知親友所託,要帶回家的銀洋三十餘元與信件,已不翼而飛。

於是馬上回頭,向沈大毛家查問。而沈家夫妻、子女互相尋索,都找不到,董大只得憤恨而去。

細想:「這些銀洋,都是親友家中過年要用的。一旦被我弄丟了,他們如何過年?我又有何臉向親友們交待?」

愈想愈氣憤,而終究想不出了局的辦法:「不如去死吧!」

就抱著大石頭,投江而死。

在大約距離曹娥江三里之遙的地方,名叫定三廟,他的屍體才浮出江面。經人見到報知他的家人,家人也弄不清楚他致死的原因。因此也就不了了之了。

這是同治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的事。

到了次年正月二十三日,天氣忽然煖熱異常。下午,陰雲四合,風雷交作。閃電竟直直地繞進沈大毛的家,霹靂一聲,穿入屋頂,將沈大毛的長女,提出街心,跪著擊斃。

眾人仔細一看,從頭頂如線香的頭,直透心腹,穿心而死。

沈大毛見到長女被雷打死,嚇得逃入灶間。就在灶與煙囪的裂縫中,發現了董大的各家親友所託帶的銀洋與信,樣樣俱在。才知道此事是長女所為。她被雷打死,實在罪得其宜。

經過曹娥巡檢司的親自勘察毫無異議,然而這件偷銀報應的事,已傳遍全紹興府了。

這是我(吳福泰)所親見的事,因此寫下以上的話,以勸導世上私心謀利的人,一定要知所禁戒。

三、毀謗害命、冤魂索命

曹娥鎮下沙地方,有李氏的家族,族大丁旺。

族中有位李某,年約三十餘歲。家境小康,很夠溫飽。以耕種自樂,無求於世人,大家都稱讚他快樂如同陸地神仙。

誰知道,有一天,突然敲凳子、拍桌子,聲言要索命。拿起刀子,就要自殺。力大無窮,親友眾多,也難保護他。

他時時疾言厲色地說:

「我本來可以不死的,由於你在髮匪面前說了幾句壞話,以致慘遭髮匪殺害。害我致死後,全家也因我之死而全部死亡。都是你一個人害死我全家的。這個冤仇我那能不報?

現在已經探知仇人所在,也稟告閻王,准許我前來索命。所以率領全家的冤魂,並且邀集親鄰好友,一齊前來此地索命。

你們大家雖然想救助,也是無益的。」

李某的家人及親友等人,看是冤魂索命,嚇得羅拜不已。有的答應燒紙錢金帛給他們;有的許願請僧道來誦經懺悔,超度他們。

說完,李某似乎稍微安靜些。眾人的看管逐漸疏鬆。李某自己也覺得好了,向眾人說:

「不必守護了!」

親友們仍舊不放心,每天還是留有四、五人看守著。

有一天午飯後,親友的防守稍微疏忽,李某突然大叫救命,狂奔而去。他的速度如同閃電一般,四、五位親友上前拖拉他,都被打倒。

從下沙中往百官方向飛奔,口中還大呼救命。這時,恰好有位孔武有力的孫七,從百官方向過來,見到這情形,就將李某的頭髮拉住不放。

豈知孫七雖有千斤之力,而李某掙著性命向前衝,以致頭髮被拉脫下來。他的人則如箭一般,穿入江心淹死了。

這是光緒十五年間發生的事。

四、阻人求生、投豬受報

杭州城某綢莊,開設已好幾十年。主人年紀已超過知天命的五十歲,但是卻存心不良。

有一年,該處發生火災,綢莊也遭波及。莊後有一家貧戶,全家三口,以洗衣度生活,出入必定要經過綢莊的旁邊側門。

當火勢猛烈時,貧戶一家三口,狂呼:「開門啊!」希望由側門脫出火坑而保全生命。

那裡料到綢莊主人為了方便搬運貨物,用力堵住側門,不准打開。等貨搬完,火也熄滅後,貧戶全家已葬身火窟了。

過了一年,綢莊主人突然去世。某天晚上,托夢給他的兒子說:

「我害死貧戶一家的生命,陰曹不准再投生人間,令我投入豬胎。現在已在某處的農家生產了,豬仔共有四隻,身上有花斑的就是我了。

你可以向那位農人,將我買回家養,以免遭到宰割。」

說完就哭了起來。他的兒子醒後,覺得夢境逼真,就按照夢中指示的地址去找,果然有一頭有花斑的豬。

小豬見到兒子來,竟哀鳴起來,做出乞憐的樣子。他的兒子就用錢買回家,另外準備了一間房間供牠住,並且雇了佣人服侍牠。

每天,為豬沐浴洗澡,用最上等的菜供養他,如同供養當年生父一般。

他在世時,十分嗜好煙、酒,牠的兒子就用煙酒奉敬牠。每一頓飯必喝得面紅耳赤。牠吸煙時,佣人拿著煙管放進牠的口,豬就狂叫地咬進去。

如此經過了好幾年,豬又來示夢說:

「我生前罪惡滔天,死後既然已枉生畜類,如果飲食仍然如同活人,只有更加我的罪愆。

以後,不要用煙、酒飼我,更不用為我洗澡。僅用飯飼養我就可以了。」

此事全城的人,無一不知。

這事發表於民國十七年四月初一日新聞報的第六張。由蕭山倪耀楣記錄。

【書籍目錄】
第1頁:第一章 重刊玉歷寶鈔的緣起 第2頁:第二章 玉歷的圖像
第3頁:第三章 為何有玉歷 第4頁:第四章 玉歷的內容——十殿閻王刑罰因由詳情的介紹
第5頁:第五章 玉歷流傳的經過 第6頁:第六章 玉歷的價值與流傳的考證
第7頁:第七章 玉歷的事理可與各家學說互為印證 第8頁:第八章 奉行、印贈玉歷之善報
第9頁:第九章 不信玉歷的惡報 第10頁:第十章 欲除去玉歷上所記載苦厄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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