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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來果和尚自行錄 來果禪師講述

來果和尚自行錄 來果禪師講述

自行錄(6)

[日期:2010-08-13] 來源:轉載  作者:來果禪師講述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自行錄(6)
 
  傳法後,月祖止我他去,侍奉巾瓶,至十六日,復令和尚等悉在床侍奉。十六晚,親令和尚打二磬,呼我敲小子,同聲念本師釋迦牟尼佛。至晚八點鐘,招手止念,單呼和尚云:「你向來脾氣不純,對妙後堂,須特加優容,不可苛刻。你可著住外寮,一同護持常住要緊。你們念佛吧。」念約兩小時,又招手止念,令我請堂內班首上來,一一向之合掌告假,眾人舉目罔措。告假畢,請眾職回寮,復齊聲念佛。約一句鐘,復招手止念,握我手云:「你雖接過法,我還不放心,要你發一誓願,我才放手,若不發願,我死不放你手。」月祖言畢,不令念佛,候我發願。我正為難時,月祖又云:「要你講:願畢生為高旻盡職。」我躊躇多時,勉強答應,月祖還不放手,又令念佛。至十七日早課下殿,手還未放,漸漸冰冷,我覺駭怕,疑恐不能放開,乃請人雙手力推,始放手,只覺如冰凍一塊,貼我手上,約五分鐘落氣,我即為洗澡裝缸,此民國十七年事也。

  至我接住,每有困難事焦愁於心,夜即夢月祖現身,向我多方指示,夢中見到之月祖一如在生時,黃袍白鬚。彼持杖在我對面,說畢不現。月祖誠不忘高旻,不負佛恩也。余雖接法未久,各事完全一肩擔負,惟慮工夫未透,擬再參方。至民國五年,到常州天寧,進堂半日,即承邀請為班首,未允。後高旻來人催回,幫收秋租。至民國六年,復參天童,受後堂職。七年夏,受維那職,秋至福建雪峰,受後堂職,掩生死關。

  至民國八年夏,全身水腫,行坐不便,高旻來函催回,函云:「如萬一不回,即派人來,路費歸我,因果歸你。」由是束裝來揚。六月初四接位,二十四日,先造柴火房,因大寮不寬,柴草盡堆灶門,稍一大意,火焰上堆,每年到大寮打火者必數次;是以其他一切修造,尚屬次要,堆柴草處,最為吃緊,是故興工,灶外起房一間。又東放生河,上年有人計議,擬為公有,九月初事方暴露,官方先派人來寺查詢,限七天答覆,否則勘估報領。我在急迫中,各處翻找,忽找得一舊紙包,外批:「內系雜碎紙」,拆開一看,內有門板大的告示一張,系南京總督部堂高、施為高旻寺作放生河之用之佈告。又找出此河免錢糧執照一張,心才放下。我即時快函到北京,請至友專函到縣,急為出示保護,免夜長夢多,發生意外。七天將到,調查人來寺,即將告示與執照交看。彼等當下無言對答,惟云:「汝有充分證據,回報後聽復。」至一月餘,北京來函囑同地方紳董請給告示,卒將文件領得,勒石為志,永禁私人覬覦。於是石碑上牆,永為寺產,誠系鐵證,此民國八年事也。

  清明掃塔,為僧家順世之道,我在八年時,探詢高旻中興天慧徹祖之塔安於何處,據我法師明公談及,天祖塔院在常州扁擔河,自咸豐迄今,無人到過。光緒三十四年,楚祖老人往查一次,找三天才尋到,認實無訛,不謂彼處當家否認為高旻祖塔,致楚祖反被他羞辱,掃興而歸。至次年,楚祖復同月朗定祖再去,即將房屋用具各件清單帶回。至臨行時,月祖云:「不久當擇期修復塔院」等語。彼當家云:「汝放木料來,我必阻止興工,令你原璧歸趙。」二老又悲痛而歸。自是歷代住持,多未聞問。我曾問法師明公和尚,可曾去過?師答:「月楚二位老人去過,尚且不得要領而歸,我何敢去。」我聞之心實痛切。余思既為高旻子孫,必當飲水思源,祖塔被人佔去,於心何忍。我乃於六月初,帶一小價挑供菜籃,直到奔牛,一路問人,皆不知有揚州高旻之塔。找到第三天,順扁擔河東邊,望到路邊照壁牆外書有磬山寺三字,進內見一新戒禮接,我云:「當家在家嗎?」他云:「不在家。」我令他趕快弄飯,並說:「你的當家把我塔院接污糟不堪,今天要同他講話。」

  新戒是前住持之徒,正與現當家不睦,聽我說要辦他,即將塔院情況和盤托出。飯菜備就,先在塔前上供,我即派小價四處翻挖,不多時,挖出高旻石碑六塊。洗清,知是天祖語錄後之傳法語句。我依舊用土蓋好。供畢,當家回寺,我即厲聲正色曰:「你當家做什麼事,把我塔院弄到這種樣子。」當家已得新戒報告:「高旻和尚要辦你。」於是急轉風頭云:「對不起,少迎接。」他即順住我講話。我囑云:「我不能久住,塔院田地山場各件,若有人侵佔,或偷竊,你須急到高旻報告。少一分田,我就不答應。」彼云:「請放心。」我又將埋藏之碑重又挖出,令他保存好了。至九月初,該當家與新戒涉訟,二人均離院,因得平安收回。此民國九年事也。

【書籍目錄】
第1頁:自行錄(1) 第2頁:自行錄(2)
第3頁:自行錄(3) 第4頁:自行錄(4)
第5頁:自行錄(5) 第6頁:自行錄(6)
第7頁:自行錄(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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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楼
匿名 发表于 2021-12-20 11:51:51
有一段來果禪師批評女生的沒必要刪掉吧
來果禪師不貪女色是很好的典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