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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重寫戒淫證輯 夢醒居士編著

重寫戒淫證輯 夢醒居士編著

荒山姦殺婦女,凶手終伏法

[日期:2010-08-12]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夢醒居士編著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荒山姦殺婦女,凶手終伏法

詹XX,台灣省彰化人,平時以賣草蓆為生,民國六十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他到雙溪鄉太平村憨仔坑摘蘭花,在路上遇見單身經過的楊姓婦女,遂暗跟至憨仔坑下山坡,見四周無人,即向前擋住意圖非禮。事被楊姓婦女掙扎竣拒。詹某為達其姦淫目的,竟撿起路旁一支木棍,將楊婦擊倒;在她無力反抗時,施以強暴。因楊婦驚恐乃大聲呼救,詹某情急乃將楊婦勒住強暴至死。事後又將屍體棄置山溝,意圖滅跡,然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終為警方偵破。本案經台灣高等法院六次更審,均判死刑,詹某雖一再上訴,但於日前又被最高法院,將上訴駁回,維持死刑原判。這件姦殺婦女命案始告定讞,不日即將執行槍決。(聯合報六十四年八月五日第七版)。

編者按︰凶手因貪一時之快,淫人害命,而自命亦喪,且使臭名永留,家族同蒙其羞。如他在見色起意時,能稍微反省一下,則即可全人保己,免陷於法網。可惜今人為逞一時之樂,唯見眼前,而不顧後憂,致報上淫姦之事,幾乎日日可見。但因果報應之理,絲毫不爽,犯者不只難逃法網,且遺子孫後憂。真是得不償失,何苦來哉!

【書籍目錄】
第1頁:戒淫證集引言(原序) 第2頁:重寫戒淫輯證集序
第3頁:再版序 第4頁:重寫戒淫輯證集普勸流通序
第5頁:印光大師說家庭教育之重要 第6頁:淫書不可看,穢語不可談
第7頁:保身立命守則 第8頁:邪淫十二害及遠邪十法
第9頁:色欲招病,斷欲是藥 第10頁:艷詞誨人淫,後報墮地獄
第11頁:淫書害人,作者受陰譴 第12頁:燬淫書得功名顯耀
第13頁:拒淫又示其淫過,得獲身顯子孫榮 第14頁:誘淫處女,名毀身殞
第15頁:淫人之妻,人淫其妻 第16頁:色心狂盛思亡婦
第17頁:欺淫孀婦,絕嗣又潦倒 第18頁:招妓犯淫,功名幾被奪
第19頁:棄妻寵妾之報 第20頁:貪色失功名並終身潦倒
第21頁:心胸坦蕩,美女當前不能亂 第22頁:淫污侍女,瑞兆變不祥
第23頁:學道尼姑豈容淫污,敗德書生鬼奪其魄 第24頁:不欺裸婦,天賜功名
第25頁:淫心戲謔,天亦難容 第26頁:父母放縱致使表兄妹淫亂之報
第27頁:為文勸世,得獲功名 第28頁:偷窺美色致氣損目瞎
第29頁:逼婢作妾福份削,妒婦虐妾傷目死 第30頁:荒山姦殺婦女,凶手終伏法
第31頁:刊印戒淫書,滅罪更增福 第32頁:天道禍淫但不加悔罪之人
第33頁:心存正念,益人即益己 第34頁:花甲相師胡言亂語,少女畏邪術致失身
第35頁:少女無病去算命,反而弄得肚子大 第36頁:益友巧安排,淫禍得解脫
第37頁:克己復禮,德蔭子孫 第38頁:
第39頁:修定再版書後 第40頁:附:四覺觀
第41頁:附:九想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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